《田园小农妃王爷来爬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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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小农妃王爷来爬墙-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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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计划真的能为父兄报仇吗?

“怎么会,至少暗卫司拆散了,而锦衣卫也只是刚刚提出,还没组建。暗卫司成立三百多年,才有了现在的规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接管的,而锦衣卫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代替暗卫司的,这就是我们的机会。这个机会是你做到的,你又怎么是傻子?”林飞云也给自己倒了杯茶,从容地说着。

林飞晨却还是有些抑郁。

“是我想的太简单了。”说着自嘲地一笑,“要是真这么简单,他也不会是皇上了。他也不是王爷了。”

“皇家人哪有那么容易对付的。”林飞云喝了口茶,抬头看向林飞晨,“二弟?”

“嗯?”林飞晨还在想着心事,下意识地回应着。

林飞云迟疑着,似乎不知道该不该开口。

“大哥?”不见林飞云说林飞晨回过神来。

“有些话我一直想问你。”林飞云似乎很为难。

“大哥想问什么?”

林飞云看着林飞晨,目光露出柔和,声音也柔和了下去。

“我们兄弟三个,我是最笨的……”

“大哥!”

“听我说完。”林飞云摆手制止他,“就是父亲也这么说。你是最聪明的,三弟跳脱,不喜拘束,将来我撑门户,你做谋划,三弟就做个逍遥的公子,而我们的妹妹嫁个如意郎君,平安幸福就好,这是父亲和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说着他轻轻叹气,想起父亲已去世,脸上露出苦意。

“父亲说,林国公府爵位不重要,富贵不重要,只有我们才是最重要的,将林家血脉传下去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无论是父亲,还是我一面建功立业,一面不断地铺着后路,就为了将来那么一天做打算。父亲喜欢玄学,这个有无上大师的原因,其实也是因为父亲一直忧虑我们。功高不是好事,林家马上取功名,至今传了三代,不说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却也是京都里最有权势的人家,这样的情况还能持续多久?富不过三代,何况权势?父亲很担心我们的命数。”

“那我们的命数怎样?”

“不是善终。”

林飞晨嗤地笑了,接着神情又有些悲愤,抿了抿唇。

“你不信?”林飞云见他这样的神情,问道。

却不想林飞晨道:“我信!但那又怎样?我们什么都不做就能善终吗?”

林飞云摇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跟你说,这个是无上大师推算出来的,父亲告诉我的。父亲信了,做了最坏的打算,只保命,其他什么都可以舍弃。”

林飞晨一怔,随即眼圈发红:“父亲……”说不下去了。

他有个好父亲,慈爱严厉,却又从不给他们施压,家族荣辱,父亲看的从来不重,重的是只要他们过得平安幸福就好。

所以他可以在外面一直游玩,可以喜欢那个女子,可以任性地即使成亲也能跑出去三年不归。

如今他的父亲没了,那个给他遮风挡雨的大山塌了,他怎能为了保命而什么都不做?

而他的三弟,父亲最**爱的小儿子,最信服他的三弟,被人害死,他又怎能什么都不做?

仇人是杀了,但那还不够,最大的仇人还逍遥着,就算他是皇家人又如何!

他敢和皇上抢女人,何况一个王爷!

看到愤怒而仇恨的林飞晨,林飞云心里明白了。

“二弟,你是不是怀疑,父亲和三弟是暗卫司所害?怀疑有皇上的意思?”

这是他一直想问的。

二弟对暗卫司表现的太执着了,而暗卫司代表的除了纳兰还有皇上。

如果只是因为妹妹,二弟不至于这样,那就只剩下一个原因,因为父兄的死。

“如果是呢?”林飞晨反问道,紧紧看着林飞云,“大哥会如何?”

林飞云对着他的眼睛,淡淡地道:“我们林家无愧国,无愧民,无愧心,如果是,自然要将公道讨回来。”

“大哥……”

“你是担心我会阻拦你吗?你错了,我只是不想你一个人做这样的事,我虽然笨,没有你聪明,可总比你一个人要强的多。”

“我只是……”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老二,我是老大,我有照顾母亲,立门户的责任,而你不用,难道你是要赴死吗,会这样想?父亲还说过,你聪慧,但太偏激。二弟,报仇没有错,但你不能因为报仇搭上自己,你不考虑别人,总该考虑一下母亲吧?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难道你还要她经历第二次?”

林飞晨不语。

林飞云态度强硬了一些:“把我不知道的说出来吧,我们也好商量一下。”

林飞晨沉默,林飞云也没催促,静静地等着。

林飞晨终于开口了,将林飞流的死以及他亲手杀了暗卫司的两个暗子,以及后续的计划说了出来。

林飞云愣住,竟没想到林飞晨不声不响地做了这么多,还有后续的计划,简直就是在谋反!

“你胆子可真大啊。”半晌他感慨地道。

“大哥怕了吗?”

“你做都做了,我是你哥,事发不管我知不知情,都有我一份,你现问我怕了有意义吗?”林飞云也有些生气。

“对不起大哥,我只想着做完了,送你们走,我一个人担着就是了。”

“你说得对,你想的是简单,太简单了!”

“对不起……”

“当年的事,你还没有放下,那个女人,你也没有放下!”林飞云忽然明白了,有些痛心,“二弟,我就不明白了,如果她当初认定了你,你放不下我理解,但她没有,她选择的是别人,还和别人有了孩子,你知道的,你还放不下,为什么?”

那个别人是皇上啊,可见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弟弟就是不明白呢!

林飞晨神情现出痛苦,声音枯涩。

“我喜欢她,情不自禁!我恨她,恨不得将她撕碎!所以我杀了她,亲手杀了她,但我忘不了!大哥,她已经融入到了我的血肉,就算再过几辈子我都忘不了!”

林飞云惊愕住:“你杀了她?”

林飞晨和那个女子的事,家里只有三个人知道,父亲、母亲,还有他。

他是无意中撞见的,知道的并不清楚,只知道那个女子是皇上喜欢的人,哦,那时候皇上还不是皇上,而是四皇子。

而那个女人也喜欢四皇子,还和四皇子有了孩子,可是不知为什么先皇却将那个女子赐给了当时的太子,接着就发生了宫变!

当时林飞晨是不在京都的,他以为和林飞晨没关系,现在才知道,原来林飞晨也在场。

还亲手将那个女人杀了。

这要是被皇上知道,那岂不是……

林飞晨所喜欢的那个女子,死后皇上追封为后,闺名阿红。

皇上最喜欢的女人。

皇上为了这个女人夺位登基,嗜杀三位兄长,气死先皇。

至今因为这个女人,后位空悬,皇上发誓,此生不立后!

而那个女人却是林飞晨亲手杀的!

他许久都没反应过来。

第171章 在路上

“大哥,不用担心,皇上不知道我和她的关系。”

林飞云闻言愣怔了一下,极为意外地看着他。

他倒不是意外皇上不知道二弟和那女子的关系,毕竟如果知道他的二弟也不会活到现在。

他意外的是皇上怎么会不知道?

“这也正是我恨她的原因。”林飞晨失神地道,“如果心中没我,为何要为我打算,如果心中有我,为何又要选择别人,我不明白,我不明白……”说着痛苦地摇着头。

林飞云见弟弟又要失控,忙扶住他的肩沉声道:“二弟!都过去了,不要再想了!”使劲摇了摇。

他要是早知道这样,就不提了。

“是啊,都过去了,我再也找不到答案了。”林飞晨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林飞云无奈只要转开了话题。

“关于父亲的死,我觉得可能是和无上大师推算出那个凌月命数有关。可惜的是,无上大师推算出的结果已经毁了,不知道上面是什么内容。而那个凌月如今又和药王出去游历,不知道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随即又说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林飞晨也终于恢复正常,林飞云见他没事,从怀中取出几本小书。

“你没事看看这个吧。”

“这是什么?”

“是小书,里面写的好像是那个凌月的故事。外面早就传开了,说书的也很火。我是无意中听到的,看了一遍觉得挺有深意的,你看看,或许有什么启发。”

林飞晨看看小书书页上写着:霸道王爷爱上我,之三。

这样的小书都是市井一些故事,才子佳人、王侯将相,消遣的东西,他曾经也是很喜欢看的,还是因为她……

怎么又想起她了?

“好。”他点点头。

林飞云拍拍他的肩膀:“我先回去了,你也别想太多。”

“我知道,大哥,你不用担心。”

林飞晨起身将林飞云送走,再回来,坐在那发起呆来。

本来想要想些有用的事,可心情很烦乱,无法集中精力,看着林飞云留下的小书,随手翻起来,结果很快就被吸引住了。

“……尼玛的,这么大的雨,老天是叫我死啊还是死啊死啊?”

“我的小帅哥哥,你可迷死姐姐了哦……”

“……切,王爷怎么了,王爷就不吃喝拉撒了!”

林飞晨飞快地翻着书,然后噌地站了起来,眼睛睁大极大,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

“这,这是阿红,是阿红!”

他激动的全身发抖,在原地转了几圈,飞身掠出了屋门,直奔府外!

而此时小书的主人凌月正在深山老林中跋涉着。

她实在没想到,跟着师父去游历,却整整钻了一年的原始森林!

这一年里,山里人、猎户、穿林子的商队、出家人、砍柴樵夫、采药人,甚至野人,遇上了不少。

当然,还是还是遇上的动物比较多。

他们是大夫,遇上了有病看病,义诊,药钱也不限于银钱,有什么要什么,意思一下就行。

而药材来源是随走随采随处理,这个活全是她和小明来做。

虽然辛苦,可在这个过程中所学过的医药都得到了实践。

除了这些,她还要背大量的医药,练字等。

药书就是小明。

她总算知道药王为何带着小明了,这小屁孩就是个书库,脑袋里装的全是医药知识,第几页、第几行什么内容,张口就来,比度娘都度娘!

练字就是用毛笔沾着山泉在石头上写。

无论每天走了什么样的路、走了多少路、做了多少事,背药书练字都是不可少的,而她和小明也是肉眼的速度进步着,成长着。

她不知道药王为何总是能找到人,开始以为是偶遇,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每当药王教完她和小明一课,就遇上人了,而对方还恰好得了相关的病。等将对方治好,药王就带着他们离开,进行下一课,再遇上相关的病人……

尽管时间长短不定,可世上哪有这样凑巧的事?

她当然也是忍不住问过的,但药王只是一句话:你认为呢?

她认为呢,她敢认为吗!

这一路行来,越走也觉得药王不是普通人。

比如她的鞋子早就磨坏n双了,她都不好意思再换鞋了,包袱就那么大,能装多少鞋啊?

可药王还是那双鞋,不但不坏,连个尘土都没有!

至于小明,不用提啦,早就光着脚丫子满山跑了。

如今她也光脚丫了,还别说,除了开始不适,现在反觉得穿鞋很累赘。

还有衣服,同样她和小明早就衣衫褴褛,一副跳大神的模样,而药王依旧那么清雅,纤尘不染,仙风道骨!

还有气度,药王闲庭信步,如同游乐自己的后花园,那个从容优雅就别提了,而她就像个误入老林深处,一日n惊。

至于小明,不用提啦,只要有师父在,万事皆ok。

当然,这是最初的那段日子,现在她也适应了,过的还很好。

随时随地用山泉洗澡洗头,皂角就是山里的,纯天然无刺激,去屑去污顶呱呱,干净又清爽。

衣服吗,从长裤到九分裤,现在已经变成了五分裤。上身从长袖到七分袖,如今变成了吊带背心。

不用担心蚊虫叮咬,也不用担心蚂蟥毒虫,她是大夫,被药王这个神仙所在的人摔摔打打的这么长时间,这点小问题还是能解决的。

所以就从跳大神变回了清凉利落的小美女。要不是头上挽着古代的发髻,妥妥的都市时尚女孩!

吃的方面更是丰富多彩,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树上结的,凡是遇上的,能吃的,都尝了个遍!

药王就这点好,只要把他交代的事做完,其他的随意。

住的方面,开始的时候还找地方,用草绳编织成**,铺上草再睡,准备很多东西。

后来实在太累了,懒得弄了,随便找个树杈坐着睡着了。

再后来,直接躺在树杈就睡了。

再再后来,就学着药王随便找个石头打坐,一边练功一边睡觉。

她觉得自己现在快成半仙了。

就算不成半仙,也有十分之一的仙气了。

其实这真的是一次不错的徒步旅行。

她学到了很多,认识了以前只在书上见到的药材,吃了很多美味,学到了许多生存的本事,如果将来要来这里,她也会活的很好。

更主要的是她见识了很多从没见识过的风景。

只盼望着这样的日子不要那么快结束。

看着身边药王和小明坐在石头上闭目打坐,月光下的他们多了几分神圣的味道,凌月带着笑意也闭上了眼。

光滑的青石板上,师徒三人伴着青石下的潺潺溪水,如华的月光,睡着了。

第二日,太阳出来,三人在溪边吃了早饭再次上路。

前面向南,沿着深壑是一条蜿蜒崎岖的山路。

其实也算不上路,不过就是稍微平坦些,大概是有采药人什么的修理过,看上去有点路的模样。

走过山路,前方出现一个断崖,下方生长着成片的高大树木,再往远处,绵绵不绝,随着起起伏伏的地势直伸向天边。

就在天边的地方,地势突然拔高,在这里看,像把利剑一样直插向天,而那里白雪皑皑,如同圣地一般。

“我们要去的就是那里。”药王抬手指了指那座剑一样的山。

小明嗯了一声,就欢快地叫着师父走吧。

凌月好奇地问:“师父,那里是什么地方?”

“圣地。”

“……”

他们走了一年,如今又到盛夏,满眼的苍翠的颜色,他们下了断崖,很快就淹没在了这片苍翠中。

树林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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