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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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有喜-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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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时过境迁;林瑞真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用这种方式,这样的地方再看见詹晓军的容貌。

    照片上的詹晓军穿着一身正统的西装;略微皱着眉头,正一边走路一边和身边一个人说话;似乎是聊到了什么有意见分歧的事情;詹晓军还做出了一个禁止的手势。笔挺的西服,紧缚的领带,抗拒的姿势;威严的表情,绝世小0说的没错,满满的都是禁欲的感觉。

    林瑞有点恍惚,这个人确实是詹晓军,只是时间的刀痕不仅改变着林瑞,也改变着这个完美的男人,比起五年前,他少了一丝随时都在张扬的诱惑和霸气,却多了一点成熟男人才有的稳重和自持,眉目之间些微的改变,让这个男人看上去和五年前大有不同,换做是五年前,林瑞怎么也想象不到,形容詹晓军的词汇不是暴力狂,而是禁欲风。

    果然是光阴匆匆流去,据说每七年,人身上的细胞就会换新一次,你还是你,却又已经不是你,七年,五年,估计这个詹晓军也快不是詹晓军了吧。

    林瑞呆呆地看着那张不是太清晰的照片,下面的网友回复着各种喜欢或者不喜欢的留言,林瑞苦笑了一下,他的心情在这堆嬉闹的留言里,显得微不足道,毫不。

    不管有没有改变,詹晓军都已经离开了他的生命,太久了,久得林瑞甚至都要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他。

    早就物是人非了。

    “叮咚。”门铃响了起来,林瑞吓了一跳,关掉了浏览器,赶紧去打开门,门外站着编辑大人,穿着一件大棉袄走了进来,林瑞忍不住笑了一下:“外面有那么冷吗?”

    “怎么说也是冬天了,多穿一点好。”编辑大人进了屋,支使林瑞,“给我来杯热水吧。”

    林瑞给编辑递上一杯热水,把稿件也交给他:“按时交稿,没拖没欠,你心安了吧。”

    编辑大人喝了口水,开始翻看这一期的稿件,看过以后点了点头:“行了,我确实收下了,那我先走了,还要去下一家呢,那个小混蛋可不像你,每次都拖稿。”编辑大人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欠鞭挞!”

    林瑞笑起来:“下次你买条鞭子带去甩两下,说不定他就按时交稿了。”

    “算了吧,我是不抱希望了,有你这个那么准时的我已经谢天谢地了。”编辑摇摇头站了起来,“下一期的稿子也要按时哦。”

    “知道了。”林瑞把编辑送出去,“赶紧走吧。”

    走出门口,编辑大人忽然回过头来,拍了拍林瑞的肩膀:“别总说我像催命符,稿子虽然要按时交,但你没事的时候也要睡睡觉,要不然就出门走走,看你的样子,跟快死的没什么两样了,你要是死了,我以后去哪找那么听话的画家。”

    知道他是为自己好,林瑞点了点头:“放心吧,你走了我就睡觉去。”

    “自己照顾好自己,”编辑挥挥手,“我走了。”

    林瑞把门关上,屋里又回归了安静。

    睡觉?林瑞揉了揉脑袋瘫倒在床上,身体倒是很困,可是,一点也睡不着,林瑞在床上左边滚到右边,又从右边滚到左边,躺着尝试了一会,又趴着尝试了一会,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林瑞干脆坐了起来,反正睡不着,干脆把之前接的封面画完吧。

    重新坐到了电脑面前,林瑞打开了PS,开始画一张玄幻小说的封面。

    詹晓军什么的,全当看不见吧,现在,他有他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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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姐把一张请帖拍到詹晓军脸上,愤愤地把包丢在椅子上坐下,开口就骂:“你个混蛋,我还以为你这一辈子都不回来了。”

    詹晓军把请帖拿在手上,笑了笑:“说什么呢,帝都离这那么近,就算我不调回来,心姐你想见还能看不见我吗?”

    “你小子也知道帝都离这近,五年了也不想着回来看看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去了天堂投胎不是去了帝都,”心姐说话还是那么直接,“别以为你小子升官发财了就了不起了,你心姐我也不是吃素的!”

    “行了行了,”詹晓军赶紧给心姐顺毛,“都要结婚的人了哪来那么大脾气,生气多了容易老啊,你都快四十的人了……”

    没想到心姐马上嚷了起来:“你才四十!你们全家都四十!老娘今年明明就十八!”

    知道自己戳到了心姐的痛处,詹晓军赶紧岔开话题,假惺惺地看请帖:“不知道是哪个青年才俊那么厉害,得到我们心姐的宠爱,有幸和你结婚啊?”詹晓军上下看了一遍,却没看见新郎的名字,而找到三个不该出现的字:满,月,酒。

    詹晓军愣了愣:“心姐,你这请帖是不是印错了,怎么是满月酒。”

    “当然是满月酒,”心姐嫌弃地看了詹晓军一眼,“你以为我跟你一样肤浅,找个人随随便便就结婚了,我是看开了,嫁给别人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还不用处理那些乱七八糟的婆媳关系,所以,”心姐竖起手指摇了摇,“我是不会结婚的。”

    詹晓军晕了:“你不结婚,哪来的孩子摆满月酒,”他看了看心姐的身材,保养得体凹凸有致,怎么也不像是个怀孕的,“抱养的?”

    心姐看詹晓军的眼神彻底变成了“没文化真可怕”:“你小子不知道什么叫代孕母亲?我找了个绝世好DNA的男人,跟我配了一种,然后找了个代孕妈妈……”

    “够了够了!”詹晓军做了个停止的手势,“‘配了一种’,你这话,还是别说了,我去参加就是了。”

    心姐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这就乖了,记得包一封大红包,那些能看不能用的就别送了,现金最好,银行卡也能接受。”

    詹晓军表示无奈:“真不明白为什么你能一直都这么没心没肺。”

    “因为我了无牵挂,哪像你,”心姐低头看了看詹晓军的手,“结婚戒指呢?”

    詹晓军笑了笑:“现在网民那么厉害,带出来不怕被人肉说我生活奢侈吗,手表都不敢带了,还带什么结婚戒指。”

    “呸,是你自己不想带吧。”心姐顿了顿,像是不经意地提起一般随意说道,“你回来见过林瑞了吗?”

    詹晓军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喝了口茶水:“见他干什么,分手都那么久了。再说,我都是个有妻子的人了,哪还有资格见他。”

    “你不是说周晓溪不管你吗?”心姐啧啧嘴,“政治婚姻真可怕,明明两个人分床睡,还要在人前装恩爱。”

    詹晓军放下杯子:“也不是装的,结婚都三年了,虽然聚少离多,不过她也没在外面给我戴什么绿帽子,相处还算和谐吧。”

    “不说了,听着都心烦。”心姐挥了挥手,“我才懒得管你和那个小贱人和谐不和谐。”

    “我错了,”詹晓军老老实实道歉,“心姐您说您要吃点什么,我做东。”

    “这么点小钱我自己吃不起哦,”虽然嘴上这么说,心姐却还是把服务员叫了过来,大大咧咧地也不看菜牌,直接喊道,“你们这最贵的菜,先来一轮。”

    看着万年不变的心姐,詹晓军忍不住心里偷偷乐。

    五年不见,太多东西物是人非,还好心姐点滴未变,还是那么嚣张,那么跋扈,那么奇葩,岁月没有在这女人的心里留下任何痕迹。

    多好。

    陪心姐吃完饭,詹晓军接到周晓溪的电话,这个被称为自己老婆的女人比起五年前也变了很多,明明只是政治婚姻,但时间长了,好像大家都催眠了自己,感觉真的有点相爱一般,周晓溪在电话里提醒詹晓军:“今天下班早点回来,别忘记爸爸要来家里吃饭的。”

    詹晓军皱了皱眉头,答了一声:“好。”

    五年前为了成全林瑞,詹晓军答应了父亲的安排,北上帝都接受所谓的培训洗礼,周晓溪其实并没有跟去。只是不知怎么的,两人似乎就变成了公认的情侣关系,虽然私下联系不多,但只要回来见父母,必然能见到周晓溪,一来二去,等到詹晓军迈入了三十岁,两家人终于安排着把婚事办了,奢华的婚礼,来来往往祝贺恭喜的人,看上去郎才女貌的新郎新娘举着酒杯接待来往客人,谁也看不出来这两人貌合神离。

    婚礼结束以后,周晓溪依然呆在老家,两地分居,夫妻结婚三年没有孩子也还算说得过去,只是现在詹晓军调任回来了,两家的老人就开始动了心思,千般的好话说尽,其实就是想要一个孩子。

    早知道就不回詹家住了,每天都被盯得死死的,想推脱都找不到借口,今天请岳父来吃饭,摆明就是要再提孩子的事情,周晓溪总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按她的话,就是早生晚生,和谁生都要生一个,当然是和名正言顺的老公生一个比较好,只是詹晓军比较抗拒,他有点相像不到,从周晓溪肚子里跑出来的孩子,流着鼻涕喊他一声爸爸。

    想想都可怕。

    真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在帝都自在,虽然寂寞,可是至少没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自己。詹晓军想起自己那个被搁置的公寓,那夜走后,詹晓军再也没有回去看过,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詹晓军看了看时间,还算早,要不回去看看吧。

    明明只是一栋旧房子,詹晓军走近的时候却有一丝紧张,好像这房子是个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了,就会有很多不愿想起的回忆涌上心头。詹晓军摇了摇头,笑自己想太多,物件就是物件,不管曾经在里面发生过多少故事,本身都只不过是一件死物而已。

    詹晓军走到门口,才想起来,自己早就没有这公寓的钥匙了。

    他一向安全至上,整个公寓只有一条钥匙,后来因为认识林瑞,才给林瑞多配了一条,那天走了以后,他没有从林瑞那把钥匙收回来,可是自己的那条却早不知道去了哪里。詹晓军看着那条大铁门叹了口气,还是下次有时间了,找个锁匠再过来吧。

    想进却进不去,詹晓军忍不住嘲笑自己的心血来潮,如今他早已经不是五年前的詹晓军,做事出名的得体谨慎,怎么能因为心姐一句林瑞就动摇了,连自己没有钥匙也不知道就跑来旧居所。

    还是回家吧,詹晓军轻轻拍了拍大门,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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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瑞觉得有点头晕,对着电脑久了,眼前总像有什么白雾遮挡着眼睛,看东西特别费劲,他揉了揉眼睛,还是有点不舒服,只好保存了画稿,去找眼药水。

    画画不知时日过,离开了电脑林瑞才发现已经是下午,自己又是一天没有进食。不看时间也不觉得自己饿,这下看到了时间,林瑞才觉得自己早已经是饥肠辘辘,饿得肚子咕咕叫了。

    林瑞翻了翻冰箱,里面连方便面都没有了,只剩几瓶拌面酱啊,甜酱啊,辣酱什么的,林瑞打开拌面酱吃了一口,光吃味道实在受不了,林瑞皱了皱眉头,心想,要不出去买点吃的?

    为了赶稿,林瑞已经有几天没出过门了,前几天助手都在,都是他们给自己捎饭盒回来吃,今天没有人来帮忙,林瑞只能自己下楼买饭。不出门真心不知道外面有多冷,林瑞随便穿了个外套就走了出去,被屋外的大风吹得浑身冷飕飕,林瑞赶紧回来,从压箱底的衣服里抽出一件大棉袄,和编辑大人一样,实实在在地裹在身上。

    真是老了,林瑞叹了口气,想当年年轻的时候,这种温度他还穿着单衣单裤在外面显摆呢。

    把自己捂严实了,林瑞才敢走出门,屋外的行人三三两两的走着,林瑞看了看四周,一下居然有点迷路的感觉,不知道该到哪里才能找到粮食,林瑞晃了晃脑袋开始往便利店的方向走。

    林瑞买了一盒盒饭,又买了其他一些干粮,脑子还是晕乎乎的,结完账准备走出便利店,林瑞忽然听见店里的音乐从一首他不熟悉的歌,变成了一首老歌。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

    追问我的消息。”

    张国荣的声音在耳边盘旋,软绵绵地飘入脑内,刺进心里,林瑞忽然脑子一蒙,眼前一黑,晕倒在了地上。

    闭上眼睛前一刻,林瑞仿佛看见一个自己很熟悉的人奔向自己,口中焦急地喊着:“林瑞!”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两更都这结束了~谢谢大家的支持~求轻拍~~~~~~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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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林瑞;林瑞,醒醒。”

    林瑞感觉自己的脸被轻拍了几下;他皱了皱眉头,心想是哪个混蛋在打扰自己睡觉。那人看他有反应;拍他的力度比先前还更大了一些;附带着更大的叫喊:“林瑞,快醒醒!”

    林瑞觉得眼皮很重,头也有点痛;下意识地想现在才几点啊怎么就有人跑来拍他,难道是又有什么人要来催稿了?想到不知道还有什么工作没完成,林瑞这才使劲睁开了双眼。映入眼帘的,却不是工作室熟悉的什么没有的天花板,而是一盏盏灯管发出刺眼的白炽光,林瑞晃了晃脑袋,才觉得眼前舒服了一些,旁边拍的人松了口气:“醒了啊,你没事吧。”

    不是家里,这是哪?林瑞眯着眼睛看那个拍自己的家伙,此刻正蹲在地上,把他从地板上扶起来,一脸的担忧:“你说你,我就一天不来给你送饭,你就能晕倒在便利店里,还好我怕你忘了吃饭过来看看,要不然你要把便利店员吓死了。”

    林瑞疑惑地扭头四下看了看,才发现自己刚刚竟然躺在了便利店里,店员还一脸惊魂未定的表情:“没事就好,吓死我了。”林瑞这才记起来,自己刚刚是出来觅食的。

    “能走动吗?”身边的人把他手上的东西都接过来,一手扶着他,关心地问,“要不要我背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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