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杀手俏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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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杀手俏总裁-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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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过了半年,凌鼎亿觉得自己更成熟也更健壮了。也就在这时,他接到家里的短信:老头子病倒了。

老头子病的很急很奇怪,几乎是毫无征兆。据照顾老头子饮食起居的女佣说,当天晚上老头子还精神不错,甚至还跟佣人们开了几个小玩笑,后来接到一个电话,只几秒钟,就晕倒了过去。女佣没办法揣测电话是谁打来的,内容又是什么,只记得第二天早上各媒体的头条新闻就是关于鼎新总裁夫妇飞机失事的消息。

得知老头子住院的消息后,整个家族全都放下手中的事情,纷纷围聚在老头子的病榻前嘘寒问暖,只有两位亲属没有到场,其中一位是老头子的二儿媳妇,没人敢在老头子面前埋怨她不来,老头子不准他的二儿媳妇受凌家半点委屈——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位儿媳妇姓唐名琬;而另一位没有到的亲属,就是凌家的长子长孙,凌鼎亿。

血总是浓于水的。即使凌鼎亿再恨自己的家庭,也割舍不了血脉亲情。他是老头子最疼爱的人,尽管这种疼爱让他感到喘不上气来。他没有忘记,自己的名字都是老头子起的,寓意是希望他将来有一天能成为国家之鼎,受亿万人拥戴。在深深的亲情面前,凌鼎亿放弃了执拗,到省城找到了表哥,坐上了回京华市的飞机。

他答应老头子,留在京华市,但却要老头子允许他为山区最后做一件事。

这也正是他在没打招呼的情况下,只身来到南山庄园的来龙去脉。

他的思想虽然慢慢成熟,但仍对自己的政治抱负充满幻想。他不想要通过升官发财,因为他们家已经站在权力的巅峰了,他只想好好为国家做点事情,以一己之力改变社会现状……

可罗邺的一句话就让他坠入了无底深渊。回头看看,罗邺说的很对,靠敲诈贪官来改变社会,这个行为本身就跟贪官们没什么两样。在这样的官场里,他又能坚持一尘不染多久呢?

“依罗兄的意思呢?”凌鼎亿扶了扶眼镜,一脸诚挚的望着罗邺。

“给我做小弟吧,”罗邺直截了当的说:“我的下区缺一个能威慑住狗官的人。”

第九十章守猪待兔

让凌鼎亿做小弟?!

李逸风差点没咬住自己的舌头。他在想,罗邺究竟知不知道凌鼎亿的身份地位。他看凌鼎亿表情古怪,急忙说道:“鼎亿兄,罗兄这个人是最爱开玩笑的,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林宛瑜也捏着一手心的细汗,“是啊,是啊,凌先生,罗邺他总是这样的。”

凌鼎亿扶了下眼镜,似乎有些忧心的问道:“是这样吗?罗兄,你只是在开玩笑?”

罗邺大大咧咧的摇了摇手指,“我可没开玩笑,我的两个小弟,黄狗和螃蟹,就在下区收保护费,以我现在的实力,只能收点做小买卖生意人的钱,如果有了你,我就可以收那些当官的贪污税了。”

凌鼎亿抿起了嘴唇。作为政府官员,他“敲诈”官员显然不合适,但如果换做是由罗邺这样的人来执行,那倒是个好办法,更何况在停车场时,他就已经领略了罗邺的手段。但跟黑。道搅在一起,毕竟不是什么上上之策。他沉吟了片刻,回答说:“罗兄,不如你来当官吧,我保证给你安排的职位跟我相当——”

“做人民公。仆?”罗邺哈哈大笑起来,“不,我要当人民的父母,可不要当仆人。”

凌鼎亿的脸上变得有些难看,“罗兄,这话说的有点过了吧?”

“一点都不过。”罗邺理所当然的说道:“自古以来,仆人大都是些欺上瞒下的小人,他们偷主人的钱,偷主人的地,偷主人的小老婆,他们表面毕恭毕敬,转身就往主人的菜里吐痰,我要当就当父母,因为天底下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子女。”

凌鼎亿楞在原地。跟官场权利接触了整整二十五年,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他本以为自己已经成熟,但这一刻却有种彻底顿悟的感觉。“罗兄,既然你不是在开玩笑,那我就必须认真严肃的思考一下,等狩猎结束后,我会给你答案的。”

“好极了。”罗邺拍了拍身上的雪,“小风,休息的差不多了,我们继续前进吧。”

李逸风茫然的点了点头,天底下恐怕也只有罗邺这样的人敢对凌鼎亿说出“收做小弟”的话,更让他震惊的是,凌鼎亿没有一笑了之,而是表示会慎重考虑。

李逸风呼出了一口严霜,领着队伍继续往山林深处挺进。

王新麦恢复了一些力气,身上的负重物也全都挂到了曹成的肩膀上。他拄着树枝拐杖,紧紧的跟在罗邺的身旁,“罗兄,你们还需要小弟吗?你看我行不行?我可是最喜欢爱古惑仔一类的片子——”

罗邺连看都没看他,直接回答说:“你还不够格。”

王新麦脸上浮现出气恼和失望的神色,“难道非得是鼎亿兄这样的人吗?”

“那倒未必,”罗邺说:“曹成就可以。”

王新麦白了一眼面露笑意的曹成,“那让曹成加入你们,顺便带上我呢?”

“不要你。”

“只是稍带上我也不行吗?我食宿自理的……”

“不要。”

王新麦哀怨的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又走了十几分钟,山林渐渐退去,山坡和岩石慢慢多了起来,好在雪势已经缓和下来,雪花变成今天早上刚刚开始时的样子。

李逸风停了下来,将手中的定位针插在岩石缝隙中。然后从背后取出弩箭。

“这里有猎物?”林宛瑜好奇问道。她只看到黑洞洞的一片,什么东西都看不到。

“戴上这个再看。”李逸风从背包里拿出几副夜视眼镜,每人分一副。

林宛瑜带上眼镜,黑黑的前方已经显出绿色的轮廓。

罗邺没有带,他眼中的隐形眼镜早就开启了夜视模式,他眼前就跟白天一样清晰,带上夜视眼镜反而是种累赘。

李逸风指着前方的一处洞穴说:“那里是兔子洞,我们要找到其他几处出口,守住它,然后把兔子们吵醒,再然后——”他扬了扬手中的重型机弩。

“曹成去吧。”王新麦靠着一块石头坐了下来。

曹成点了点头,抓起反曲弓和箭袋就冲进了风雪之中。凌鼎亿和李逸风也行动了起来,李逸风有经验,凌鼎亿也熟悉山区,两人通力合作,很快就找到了另一处洞穴。

林宛瑜也想去找兔子洞,刚往前走了几步,就被罗邺伸手拦住了。

“你想去哪?”罗邺懒洋洋的问道。

“去找兔子洞啊。”林宛瑜理所当然的说:“人家都去找了,我总不能闲着吧,我可还想凭借自己的力量抓住猎物呢。”

“空手抓兔子?”罗邺嘴角洋溢着讽刺的笑意,“抓了之后呢?你打算怎么吃?活烤?还是先摔死它再烤?”

林宛瑜咬了咬嘴唇,“我会把它放掉。”

“那你何必抓它呢?”

“我只是想证明,没有你,我一样可以抓住猎物。”

罗邺哈哈大笑起来。“你可真笨。”

“哼,”林宛瑜一边往远处走,一边赌气的说道:“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罗邺站在原地不动,指着李逸风最早发现的那个洞口说道:“说你笨你还不高兴,眼前不就有一个兔子洞吗?”

林宛瑜停住了脚步,几秒钟后,气鼓鼓的走了回来。“你干嘛不早说!”

“承认你自己笨了吗?”

“我一定会抓住猎物给你看的!”

“我都有点迫不及待要大吃一惊了。”

曹成方向传来一声回应,他找到了第三个洞口。

李逸风将洞口挖开了一些,然后从背包里找出一枚熏烟弹,拉掉保险栓,顺着洞口,直接扔了进去。

熏烟弹发出沉闷的哧声,释放出浓浓的烟雾。

还没得烟雾从其他洞口飘散出来,洞里就传来一阵疯狂奔跑的声音。

“听声音有好几只!”李逸风准备好了弩射,“朝你们去了,宛瑜表妹,别让他们跑了!”

林宛瑜放低了重心,向前张开了双手。

罗邺忍俊不禁,掏出一叠纸巾放在她的手里。

“你要干嘛?”林宛瑜疑惑的问道。

“你要干嘛?”罗邺反问道。

林宛瑜恼怒的回答说:“这还不明显吗?我在抓兔子——”

“哦,”罗邺表现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我以为你要拉屎呢。”

“你才要——啊!”林宛瑜话刚说到一半,几只狂奔的兔子就从洞穴里冲了出来,把林宛瑜吓了一大跳,双臂紧紧的缩在胸前,完全忘记了抓兔子这回事。

前面几只兔子顺利的从林宛瑜的脚边逃走,跟在后面的一只小兔子显然吸入了过多的浓烟,分辨不清方向,一头撞到林宛瑜的脚踝上。

林宛瑜惊吓的坐到在雪地上,脚踝又疼又肿,而那只小兔子晕头转向,没跳两步就晕倒了过去。

“这也行?”罗邺惊讶的合不拢嘴巴。

林宛瑜一把揪住兔子耳朵,“哈哈哈,我抓到了,抓到了!怎么样,我就说没有你我也能抓到猎物吧!”

罗邺心悦诚服的点了点头。“古人说守猪待兔,果然不假啊。”

“我又不是树。”

“嗯,是猪。”

另一边,看到兔子们逃跑的李逸风等人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曹成最先射出钛金箭,锐利的箭头撕开了风雪,却被狡猾的兔子们躲过。他迅速调整误差,准备射出第二箭。

凌鼎亿扣动手中的扳机,单手弩连续击发,但也没能伤害到兔子。

眼看兔子们要通过旷野逃入山林,曹成的第二箭及时射出,擦着最后一只兔子的后腿,直接射入了王新麦避风的岩石上。

“曹成!”王新麦不满的大喊道。

“抱歉,新麦。”曹成其实已经搭上第三箭,但听到王新麦的抱怨后就没再拉弓。

李逸风抓住机会,重型机弩的激光瞄准镜精确的指向那只受伤兔子逃跑的前方。他迅速扣动扳机,钛金利箭脱弦而出,瞬间穿过了那只兔子的颅骨。

野兔甚至来不及挣扎,只是借助钛金箭的惯性,又向前冲了一小段距离,最后彻底的倒在雪地中。

“哈哈!”李逸风和凌鼎亿击了一下掌。“我们有肉吃喽。”

凌鼎亿没有忘记这只兔子是先被曹成擦中的,朝曹成招了招手,“兔子腿上有你的一块肉。”

王新麦有点后悔,如果不是他叫嚷,曹成的第三箭肯定能射中野兔,根本就轮不到李逸风和凌鼎亿。他万分抱歉的说:“对不起,成。”

曹成轻松的笑了笑,“无所谓,才一只兔子而已,等一会儿我们会打到更好的。”

李逸风和凌鼎亿拎着兔子的耳朵朝罗邺他们走来,脸上洋溢着胜利者的喜悦,还没等走近,他就大声的朝罗邺问道:“罗兄,你用刀子抓到兔子了吗?”

罗邺耸了耸肩,“抓兔子还用刀子?我用一头猪就抓到了。”

林宛瑜仍坐在雪地里,听到罗邺的话才反应过来自己又被他调侃了,他故意把守株待兔的“株”替换成了“猪”。

她正打算反驳罗邺,转眼却看到李逸风手里抓着一只晃晃荡荡的野兔尸体,那只野兔的头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她立刻下意识的护住了胸前的小兔子。

李逸风也看到了林宛瑜的小兔子,他惊讶的眨了眨眼,“你们也捉到了一只?厉害啊,这是怎么抓到的?”

“故事很曲折,但总结起来就一句话,”罗邺总结性的说道:“笨人遇到了笨兔子。”

凌鼎亿探过头来问道:“它死了吗?”

“没有。”林宛瑜小心翼翼的抱着兔子,“应该只是撞晕了。”

“肯定是撞成脑震荡了,”罗邺搓了搓手,“我还从来没吃过脑震荡的兔子,鱼碗,我们就地生火吧!”

“走开!”林宛瑜吼道:“谁也不许碰我的小兔子,等它醒了后我就放走它。”

小兔子被林宛瑜的一声怒吼吓醒了过来,用力咬在林宛瑜的靠近胸部的衣服位置上,林宛瑜尖叫一声,急忙松手,小兔子以一个跑车般的甩尾,直接冲进了山林之中。

李逸风等人无比惋惜的看着那只笨兔子溜走,然后收拾起东西准备继续往山林里走。

“咬到胸了?”罗邺坏坏的挑了挑眉毛,朝仍跌坐在地上的林宛瑜问道。

“没有!”林宛瑜涨红了脸。只是咬住了衣服,但林宛瑜知道越是跟罗邺解释,就越解释不清楚。

罗邺轻轻一笑,伸出手来。“起来吧。”

“不需要你的帮助。”林宛瑜扶着雪地站了起来,踏着积雪跟上了李逸风他们。

脚踝很疼——但她强忍着不让罗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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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在老家被亲戚各种蹂躏中,要过完正月十五才能安心回归。最迟不会超过正月十六恢复双更,抱歉让各位久等了。另外感谢ㄗ痕痕ooo、我是李逸风、阳光书画坊三位书友的打赏。

第九十一章地狱无门

狩猎队继续前行。

风雪在减弱,气氛稍稍有些微妙。

李逸风和凌鼎亿自然是兴高采烈,虽然两人表现的都很含蓄,但从他们眼睛里闪动的光亮不难看出对捕获猎物的喜悦。

王新麦则有些垂头丧气,一改喋喋不休之态,拄着拐杖跟在曹成身后。要不是他的叫嚷,曹成的第三箭肯定就能拿下那只野兔。

曹成一脸安然,丝毫不为这次未打中猎物而遗憾,对于他来说,能不能打到猎物,有没有面子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跟王新麦在一起,哪怕是一起挨饿,他也觉得快乐。

林宛瑜稍稍落后于整个队伍。她的脚踝被笨兔子撞了一下,关节处已经浮肿了起来,虽然没有疼到无法走路,但也确实影响到了她本来就不怎么快的速度。

罗邺不声不响的走在所有人的身后。作为职业杀手,他可不喜欢背后有人的感觉。但自从走出第一片山林,进入山石区之后,他总是有种被人凝视的奇怪感觉。

这种感觉完全出于本能反应。如果没有对危险事物预知的本能反应,杀手的人生就会凄惨而短暂。罗邺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周围的事物,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因素。

又走了十几分钟,李逸风停了下来。

王新麦没来得及反应,一头撞到曹成的背上,“怎么突然停了?”

李逸风压低了身体,将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嘘”的手势。“猎物。”他声音跟呼号的风声混杂在一起,轻的让人几乎听不清楚。

凌鼎亿也跟着放低了身体,顺着李逸风指向的方向望去。岩石后的雪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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