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转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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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转狂神- 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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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中央的位置,摆着一张名贵的红木长几,上面摆满了各种珍馐美味,李翰宇端坐其后,两名长相绝美的婢子拿着银筷,夹起制作精美的吃食,动作优雅的送到他的嘴边。
    李翰杰一边享受美食和美婢的服务,一边问:“高轩,昨晚陨石有什么动静吗?”
    王高轩的一双大眼珠子里带着明显的血丝,这货一晚没睡,顺在陨石旁边。
    他张开同样和脸不成比例的细长嘴,说:“启禀殿下,并没有什么动静,只是在天快亮的时候,火球以极快的速度飞回,瞬间飞进陨石中。”
    “嗯,开拔之时将其一并带走,主意千万不要磕碰,出了问题本太子定斩不饶。”李翰杰哼道,接着有些厌烦的瞪了右边美婢一眼,怪她理会错了自己的意思,明明朝着那盘烩牛肉丸使眼色,她却夹了一块金瓜糕。
    “殿下赎罪。”美婢急忙跪在地上。
    太子用冷眼扫了她一眼,没好气道:“罚你今天不许吃饭,再敢犯这样的错误,就把你扔进浣衣局,去给太监宫女们洗衣服!”
    “婢子多谢殿下恩典。”
    对于这样的事情,王高轩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表情,很显然他已经习惯了。
    这时,侍卫统领冯泰平躬身走进来,抱拳道:“启禀殿下,营门外有一个自称是遂阳县侯子弟的人求见,他还说自己是泰王世子的至交好友,特来向您请安。”
    “遂阳县侯子弟?”李翰杰眉毛一抬,用轻蔑的语调问:“遂阳县侯,是谁啊?”
    王高轩上前一步:“启禀殿下,是前大将军萧天豪。”
    “区区一个县侯子弟,也想见我,他在白日做梦吗?”李翰宇语气不悦道:“冯泰平,你跟了本太子这么久,不知道我的习惯吗,这种人就该直接轰走!”
    萧天豪劳苦功高,为大楚朝立下汗马功劳,但是作为第三代皇位继承人的李翰宇,对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智将战神并不了解,只是偶尔听说过几次他的名字而已。
    这不奇怪,萧天豪当初是帮助先帝打天下,那时候李翰宇的父亲都还是个孩子呢,后来萧天豪两次自污被降爵,逐渐离开帝…都权利圈,这位四十年后才出生的太子殿下,能认识他才怪。
    如果换成太子的老爹,也就是现在的皇帝,听到萧天豪这三个字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肃然起敬。当时的他虽然年少,却亲身经历了那段历史,深知萧天豪的功劳之大。
    第二,皇家为了彰显自己的正统统治地位,会厚着脸皮抹杀有功之臣的事迹,将打下天下的功劳一股脑儿的安在先帝头上。
    加上萧天豪一直处在被怀疑的状态,先帝和现任皇帝…都有意识的避开他,甚至是抹杀他的功劳,史官们当然要看皇帝的眼色行事。在这种环境和教育下长大的李翰宇,自然不晓得萧天豪是何人。
    冯泰平一脸委屈,赶忙说:“太子殿下,那人自称是秦王世子的至交好友,属下才来禀报的。如果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侯子弟,卑职早就让人把他轰走了,又怎么敢来打扰您。”
    王高轩也在一旁帮腔:“殿下,既然是泰王世子的好友,不妨见一见。”
    李翰宇挑了挑眉毛,哼道:“凭什么他李翰涛的朋友,本太子就得见?说好听点儿他是我堂弟,但只是个小小的王世子而已,本太子是什么人,用得着给他面子吗?”
    从小李翰宇就看不起李翰涛,首先以因为李翰涛的胖子长相,身为太子的他觉得那家伙有失皇家身份,给皇家丢面子。
    其次因为李翰涛的武魂,自己胖也就算了,武魂竟然是一头猪,皇室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另外一个被他看不起的,是秦王世子李翰杰,那家伙长的倒是人模狗样,可武魂是一条狗,而且还是一条丑了吧唧的土狗。
    所以在私底下,李翰杰总说他俩是猪狗之辈,不配当王世子。
    冯泰平见主子不悦,小心翼翼的问:“殿下您的意思是?”
    “轰走,直接轰走!他要是敢继续纠缠,乱棍打跑。”
    “属下明白!”他赶紧退了出去。
    营地门口,听完那个用鼻孔对着自己说话之人的话,小侯爷面色一沉,心道李翰宇你可千万别后悔!

第314章 火烧连营
    萧辰给足了太子爷李翰宇面子,可对方竟然将他拒之门外,既然这样,就别怪小爷先礼后兵。
    他在一众侍卫的注视目光中,转身离开,越走越远。
    半个时辰后,大营开拔,继续朝着北方前进,太子坐在舒服的马车里。两名美婢在旁伺候,时不时将细心剥了皮的葡萄送进他口中。
    太子仪仗队走的不快,一上午时间仅仅走了三十里,这点儿路程对于策马奔腾的骑士来说,用不着快马加鞭也只需要半个时辰而已。
    到中午的时候,队伍停下来,几个侍卫在路边为太子爷搭好简易亭子,供他用餐。
    其他人下马席地而坐,酒足饭饱之后继续前行。
    看得出来,这位太子爷心情不错,一路上简直是在游山玩水,走走停停好不快活。
    路过一座县城的时候,队伍未做任何停留,直接从旁边绕到而过,他们没有住县城的打算。
    这不奇怪,倒不是李翰宇为了避免进城之后扰民,而是皇宫里住的太久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实在是不想再住房子。再说了,县城里能有什么好房子,最好的客栈、驿站也比不上皇宫的厕所呢。
    所以,他更喜欢住帐篷。
    太子也的帐篷奢华至极,有美食、美婢和美酒,而且还能落个不扰民的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队伍继续前行一个时辰,进…入一片地形略显复杂的区域,面前是片树林,右边不远处是一条河,而右边却是高地。
    侍卫统领冯泰平抬头看看天,再有一会儿太阳就要落山,他拽了拽缰绳,驻马等待后面的车驾。
    “殿下,时日已晚,不如我们在此地安营扎寨吧?”他建议说。
    美婢掀开侧面的帘子,太子爷探出脑袋,说:“也好,行进一日,大家都累了。冯统领,本太子建议去往右侧高地扎营。”
    “右侧高地?”冯泰平先是一愣,马上摇头说:“不合适,卑职以为在河边扎营比较好,便于取水。”
    见他反驳,李翰宇不高兴了:“河边有什么好的,难道你没有看到,河边有片树林吗,里面极易藏匿刺客。”
    冯泰平再次一愣:“刺客?不可能,我们大楚朝天下太平,不会有刺客的,就算有,他们也休想过大内侍卫这一关。”
    “冯泰平,你懂的多还是本太子懂的多,我可是饱读兵书的人。”李翰宇真的生气了,指着高地说:“那里才是最佳的驻扎场所,居高临下、一览无余,马上执行命令。”
    冯泰平当然知道驻军于高地有好处,这种选择符合兵法的基本要求,可是高地距离小河有两里多地之遥,取水十分不便。
    和平时期,根本没有必要按照兵法里的内容行事,有上千名大内侍卫随行保护,四周围又没有敌人,选择驻扎地当然以生活方便为出发点。
    就算有刺客,无非是小队人马,采取偷偷潜入的方式,驻扎高地和河边没有什么区别。
    他本想继续反驳,但一侧的王高轩使了个眼色,他马上明白了,拱手道:“得令。”
    等他拍马离开,李翰宇跟王高轩说:“这个冯泰平就是个饭桶,居然连最起码的兵法常识都不知道,父皇怎么会选他给我当侍卫统领呢,真是想不明白。”
    王高轩笑着说:“冯统领的脑子是有点儿一根筋,但他对皇家十分忠诚,对太子殿下您更是忠心耿耿。”
    见王高轩给冯泰平说好话,李翰宇有些不高兴,将脑袋缩回车里。
    小侯爷一直跟在后面,眼见仪仗队朝着高地进发,他忍不住乐了:“谁出的馊主意,不把营地安扎在河边,竟然选择两里多地之外的高地,难不成要防止大股敌军来袭吗?”
    不过这样也好,他马上有了对付李翰宇的主意。
    静待天黑,静待子夜的到来。
    夜幕降临,高地上燃起数十堆篝火,火头军们开始埋锅造饭。
    一轮明月挂在当空,萧辰静静待在远处,直至过了子时,他才睁开眼睛,朝着高地进发。
    居高临下的优势在于能够提前发现大股敌军,可是对于掌握了潜行之术的人来说,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一身夜行衣的他宛如敏捷的灵猫,行进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异响。
    太子爷的营帐位于营地中心,里三层外三层一共有六层防御圈,可以说是固若金汤,所以位于最外圈的侍卫不由自主的思想开小差,甚至有人把长戟的尾端杵进土里,以戟杆支撑身体,悄悄的打起了盹儿。
    有人看到同伴如此,纷纷效仿。
    大半个时辰后,萧辰接近到百米远的地方,他把速度放到最慢,身体紧贴地面匍匐着往前爬。
    八十米,七十米……
    最终他在六十五米的距离停下来,指挥火属性的叶子武魂飘过去。
    没人会注意一片叶子,特别是在夜里。
    武魂顺利进…入营地,落在一顶帐篷的下方,随即便冒出火苗,帐篷是用棉布制成,此时正值秋高气爽,极易燃烧。
    叶子马上飞向其他的帐篷,短短几秒钟,就有十几处地方冒出火光,对于那些距离远的帐篷,展开飞针攻击。
    直到最先烧着的地方冒起一人多高的火苗,才被侍卫们发现,他们扯着嗓子大喊:“走水了,快救火啊!”
    王高轩的睡眠质量一直都很差,特别是睡在帐篷这种简陋的环境里,他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后半夜睡着的。
    喊声响起的时候,他刚刚感觉到困意,所以是第一个冲出帐篷的,眼看火势正朝着太子爷的大帐蔓延,他高声喊:“快保护太子殿下,快救火!”
    由于只在此地驻扎一晚,明天天亮了就离开,所以营地里并未准备用于救火的水,而距离最近的水源就是那条小河,远在两里多地之外,一来一回至少得十分钟的时间。
    衣衫不整的李翰宇奔出帐篷,跟在他身后的是两个同样衣衫不整的美婢,她们除了负责太子爷的日常生活之外,暖床也是很重要的内容之一。
    “怎么回事?”太子爷喝问。
    王高轩连滚带爬的跑过来:“不好了殿下,营地突然多处起火,为了您的安全,赶紧离开这里吧。”
    “怎么会着火呢,是谁的疏忽,这么多人看着,火是怎么烧起来的?”李翰宇的眼睛瞪的滚圆。
    王高轩苦笑一下:“殿下,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您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快跟下官离开这里。”
    不由分说,他拽起太子爷就跑。
    没有谁,侍卫们只能用兵器、被褥等物扑火,情况逐渐有所好转,可是一阵小风吹来,火借风势烧的更旺。
    萧辰藏在原地,一个拎着水桶的侍卫狂奔至此,他的机会来了。

第315章 趁火打劫
    嘭……
    拎着桶的侍卫被绊倒在地,摔了个结结实实的狗啃屎,还没等爬起来,萧辰就扑了上去,双手扳住他的脖子朝旁边一扭。
    咔……
    随着脆响声音,侍卫的颈骨被扭断,然后咽气。
    换上他的衣甲,小侯爷捡起水桶将其注满,说起来还真有点儿奢侈,这可是不老古泉的水呢。
    接着,他快步奔向营区。
    营地里早就乱成一片了,冯泰平站在没有火的地方指手画脚:“你们几个是白痴吗,还站着那里发愣,快救火!你傻啊,用兵器能救火吗,没看到人家用的是水吗。”
    他一把扯住萧辰的胳膊,小侯爷心里咯噔一下,不会这么快就被发现了吧,一千多个侍卫呢,这位统领竟然全认识吗?
    就在他准备一刀捅过去的时候,冯泰平指着他手里的水桶,对着其他人喊:“都看到了吧,这才是救火的正确方法,快去拿桶取水!”
    接着,他不忘夸奖萧辰:“干的不错,你是第一个打水过来的人,等扑灭了火势,本统领一定好好儿赏你。”
    “多谢统领大人。”小侯爷的一颗心放进肚子里,他建议说:“打水不容易,卑职建议先灭太子营帐附近的火,其他的暂时可以不管。”
    “有道理,快去吧!”冯泰平拍拍他的肩膀。
    “得令!”
    看着拎着水桶快步往里冲的“小兵”背影,冯泰平感觉到一丝欣慰,手底下总算是有几个聪明人,不全都是白痴。
    跑到两里多地之外的小河取水,然后在一路奔回来,那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有人想到骑马会快一些,刚要跟冯统领建议,剧烈的骏马嘶鸣声响起。
    原来马棚那边也着火了,受惊的马儿挣断缰绳,四散逃窜,将正在救火的一队人冲散。更多的马朝着高地下面冲去,根本不受控制。
    小侯爷人影一闪离开马棚,深藏功与名。
    李翰宇被王高轩前脚拉出来,他后脚就进了太子营帐,看着琳琅满目的宝物、书籍和兵器,就算是小小一个烛台,都是通体黄金打造,而且还镶嵌满了玉石。
    他啧啧自语:“这要是全烧了多可惜,既然你不稀罕,那就让小爷帮你保管吧。”
    手一挥,大帐变得空空如也。
    接着,他从旁边的帐篷找到陨石,刚刚站在旁边,圆洞变发出红色的光芒,这是火球要飞出的前兆。
    真是太给面子了,三片叶子同时出击,同时击中刚刚冒头的火球。
    火球重新缩进陨石,既然被堵进老窝了,那还客气什么,三片叶子同时释放飞针,噗噗噗的声音不绝于耳。
    而且小侯爷感应到水属性叶子的存在,心中不由狂喜起来。
    外面,王高轩拉着李翰宇一路狂奔,终于来到营地之外,他弯下腰开始大喘气,这种剧烈的运动对于他这个病秧子来说,怎就一个刺激能形容。
    抬起头,他慌了神儿,太子爷此刻的形象实在是太惨了,满脸的焦黑,头发被烧焦不少,像个乱蓬蓬的鸡窝,浑身衣衫不整,而且还跑丢了一只鞋。
    在他的印象里,太子永远都是锦衣华服,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现在比街上的乞丐强不到哪里去。
    李翰宇早就吓傻了,娇生惯养长这么大,还从没遇到过如此惊险的场面。
    随着风不断地吹,营地中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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