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妖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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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妖医-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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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了这区区十八层塔楼所封印的数十头妖魔精怪的力量。它们都是数千年前人与魔大战期间,由当时人类最强的高手封印住的最可怕的妖魔精怪。随便放一头最弱的出来,也绝对比龙语之墟的妖魔精怪强个十倍百倍的。

第三卷、混乱时代

第二十六章、觐见国王(上)

第二十六章、觐见国王(上)

这座城市上空,还有这个世界人类唯一的一支空中军队:狂翼兽部队。

狂翼兽,是一种飞行兽类。原本属于妖兽,不过被人类驯服,与人类极为亲近。一些力量强横的人类,其力量得到狂翼兽承认之后,就会与其签定永世不得相互背叛的灵魂契约,成为狂翼兽骑士。这支部队也是空桑王国最王牌的军队。若是与同样数量的一支妖魔精怪军队相战,绝对不会逊色半分。

狂翼兽部队承担的是空中巡逻、警戒、防御、侦察等任务。合共有三千余名成员。算是一支强悍的军队。至于地面和地底的防御、警戒,则是锤甲龙部队和钻地兽部队的事情了。锤甲龙部队,共计有八千多士兵。钻地兽部队,五千多士兵。这两支部队的士兵的单兵战斗力虽然无法与狂翼兽部队相比,却也差不到哪里去。三支部队与镇灵塔防御阵法,构成三位一体的防御体系,保证了空桑王国的绝对安全。

总体来说,空桑国都可说是最安全的一座城市。没有任何妖魔精怪可以进入国都进行骚扰活动。

空桑王国采用大延历纪年。

大延历三百九十七年,空桑王国与龙语之墟大战之后,残余的一万四千人的军队,缓缓开回国都,接受国王的封赏。任建文随着这支部队,第一次来到空桑国都。在这里,他的传奇人生将会书写出新的篇章!

王宫之中,金碧辉煌的勤事殿内,空桑王国的国王,金立九世高高地盘坐在王座上,接受着群臣的朝贺。

“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所有臣子们都躬下身来,左手放在胸前,恭敬地行礼。

任建文跟随在秦文龙身后,也学着那些臣子们的模样行礼。还好,这个国家的人见国王不流行跪礼。不然叫我给一个普通人下跪,还真是一件为难的事情!他想。

在此次会战之中,由于秦文龙高超的指挥才能,人类终于罕见地将妖军击溃。虽然折损了三万多名士兵的性命,不过这个战果却还是令秦文龙满意至极。要知道,从前的每年例行战争,都是以空桑王国军队几乎全军尽墨收场。

不过能取得这样辉煌的战果,也与任建文有莫大的关系。任建文神奇的医术,救下无数士兵的性命。也让士兵们克服了对死亡的恐惧,因此爆发出了超过从前几十倍的勇气。

所以今天觐见国王金立九世,他特意带上任建文,为其表功。

任建文望着这明显不是原始人所能够建造的宫殿,心里万分感叹。空桑王国的历史只有短暂的三百年。而这座城市已经修建了至少有两千年。可见数千年前,这座大陆一定还存在着,高度发达的文明!

空桑王国已经开始使用一种紫色植物的皮来制作衣服。虽然粗糙,却还是比普通百姓层次高多了。至少,能够将身体大部分遮掩住,有个衣服的样儿了。国王头顶上,戴着一个做工很不错的王冠。上面点缀着许多五颜六色的宝石。手里握着一柄权杖。据说,这柄权杖同时也是一件非常厉害的武器,可以爆发出强悍无比的力量。

这位国王陛下,任建文看到后的第一印象,根本就是一头绿色的肥猪盘踞在王座上面。做国王的,肯定后宫有无数美女吧。不知道这位肥猪国王,能不能与那些美女们“办事”呢?说不定,那些美丽的妃嫔们,有不少都耐不住寂寞,跟他麾下这些大臣们有一腿吧。任建文十分恶毒地想着。

一见到这位金立九世国王陛下之后,任建文就感觉到自己收在贮物法器混元戒指内的寻宝铃,在戒指里头不安地律动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这还是寻宝铃第一次,发出异响。通过与寻宝铃之间的联系他了解到,国王手里的权杖,是一件宝贝,真正的宝贝!目光又落到国王的权杖上。他忽然想到,自己这个贼仙门的掌门人,似乎还从未下手偷过一样东西呢。

“国王陛下。”防务大臣出列禀道,“秦将军率领五万大军,在与龙语之墟的作战之中,英勇无比,击溃五万妖军,还保留住了一万四千人的部队。这样的战果,是前所未有的。希望国王陛下能够赏赐秦将军。”

“恩,不错,不错。”国王开口道,“的确应该赏赐。笔记官!”

一名左手里拿着块甲板,右手拿着柄黑色石刀的官员凑到国王身边。

“你将我的话记下来,通传全国。就说,本王加封秦将军为空桑大元帅,可调动除狂翼兽部队、锤甲龙部队、钻地兽部队这三支军队之外的任何一支部队。”

那笔记官飞快地用刀子在甲板上刻画着。

原来空桑王国已经有自己的文字了啊。

秦文龙欢喜万分,上前接受封赏。群臣纷纷相贺。几名卫兵取来大元帅盔甲和代表大元帅身份,调动军队所用的权杖。穿上盔甲,手握权杖,秦文龙满脸的喜气洋洋。

他又对国王行礼道:“国王陛下,此次大战获胜,臣不敢独据全功。除了士兵们奋勇作战之外,还多赖这位任建文先生出手相助。”将手指向任建文。

任建文急忙行礼说一声“国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然后道,“臣下乃是龙语之墟另一侧,汶、火两个部落共同推举的首领。这次远行,全因为龙语之墟的妖魔精怪曾在我的两个部落之内捣乱,造成大量死伤,因此寻找对付它们的法子。却没想到遇上空桑王国对龙语之墟用兵。对付这些可恶的妖魔精怪,只要是人类便应该如此,实在不算有功。”

第三卷、混乱时代

第二十六章、觐见国王(中)

“说得好!”国王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对付妖魔精怪,的确是所有人都应该做的事情。想我空桑王国,本也是泱泱大国。却在每年对龙语之墟的用兵之中耗损巨大,国力亏损。若是全天下所有种族的人都如你一般的想法,平原人能够助我们一臂之力,区区一个龙语之墟,早就灰飞烟灭。”

又道:“汶火两个部落,中间有龙语之墟相隔,不知道任先生是如何过来的?并非本王怀疑先生,实在是有些好奇。”

任建文微微一笑,运起妖力,刹那之间妖气冲天。这群臣之中,不乏巫力高深之辈。感应到他的妖气,惊讶无比,纷纷露出戒备之色,暗暗蓄积功力随时准备出手。

任建文哈哈一笑,收起妖力,道:“臣下这个法门,可以将法术力量转化为妖力,所以一路蒙混过关。幸好没有一头妖魔精怪将臣下看破。”

所有人都惊呆了。这种能够任意地将体内力量转化为妖力的法术,绝对是任建文独一无二的!

任建文的表现赢得了金立九世的尊敬。汶火两个部落那点势力,他根本就没看在眼里。不过任建文的实力,却让他极是感兴趣。所以,他赐封任建文为护国大法师。也顺势承认了汶、火两个部落的,空桑王国国民的地位。

接下来的几天,任建文就在空桑王国的势力范围内四处走动,权当是旅游观光。不过他心里却老是想着,再混到龙语之墟里去。因为,那次遭遇身穿牛仔衣裤的女妖的事情,让他知道,这个空间里,并非只有自己一人和地球有关系!

也许是由于天宝感觉到任建文对于地球生活很失望的缘故。这一次来到异空间,呆的时间特别长。

一梦醒来,望着墙壁上的挂钟正指向八时十五分。卧室内的电脑电视,任建文分外地感觉不适应。由原始时代到信息时代迅速转变,那种巨大的落差,寻常人的确很难忍受。

生活在钢筋水泥构成的冷冰冰的“森林”内,他感到说不出的厌倦。基本上,现在他已经将地球,当作了自己在异空间所拥有的部落的,后勤供应基地。是的,仅仅如此而已。虽然从表面上看来,地球的生活因为科技的高速发展而特别丰富多彩。可是物质的丰富却不能弥补精神上的极大空虚。

也许,自己应该寻找一个能够让自己狂热的爱好呢!

诊所外面已经开始有病人陆续前来就诊。刘老中医与几个助手、护士忙得不亦乐乎。今天是最后一天住在诊所里了。现在任建文手里头钞票大大的有,因此已经在城郊购买了一座小楼。楼内的装修已经完全完工。之所以如此之快,是因为这座楼房本已有人买下并基本上把装修搞得差不多。但那家人现在突然决定移民到澳大利亚。所以将房子处理出来。

任建文正好是个十分怕麻烦的人。因此索性将这座楼房买下来。不需要那么麻烦去操心装修。虽然楼房内的装修格局不十十分合他的意,但是整体来说,装修得还不错。所用的材料,都是极豪华的。只是有点暴发户的感觉。前几天他请了一家装修队,将一些局部地方改动了一下。

接下来数日,生活平淡得很。任建文每日都做好了,夜里睡梦中飘到异空间的准备。但天宝却似乎忘记了似的。自从那一夜之后,柳柔柔就从任建文的生活里彻底走了出去。就像一滴微不足道的水,滴落在他的生活里,连轻微的涟漪都没有,便就此消失。

虽然有几次,偶尔会在路上遇见,但两个人却形同陌路一般。这数日,任建文也彻底地与羽裳断绝了联系。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他并没有,将她从别的男人怀抱里再夺回的打算。那部手机,自然也被他扔掉,新换了一部最新款的诺基亚。

暑假也放了。换了新居的任建文,整天做的事情,就是在家看电视或者盯着天花板发呆。至于生意……有幽明鬼妖和它的一帮手下操心,他其实连问都不必问,每日的收入就自动打到了帐上。但是此时的他还并不知道,一场极其恐怖的事件,将会把他拉入新的旋涡里……

天空中堆积着乌黑的阴云,下午突然吹起了风,因此小城气温骤降,给这个炎热的夏季带来难得的凉爽。这原本应该是一个非常平静而平凡的夜晚。但这个夜晚却将注定无法平凡。因为,就在这座小城之中,一个普通寻常的小人物,将会因为一个小小意外,而开始他一生的传奇!

人们对于即将来临的暴雨天气心怀戒心,因此大多数人都选择了蜷缩在自己的小窝内,无聊地或看电视或上网游戏或打麻将,聊以打发时间。而那些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内,却男来女往喧嚣依旧——不知多少精虫上脑的雄性动物,正四处勾引发情期的雌性上床,谋划自己入夜后的性福。譬如说贼真人与林文化,正是其中最急切的雄性动物。

林家是一个大家族,据说两千多年还曾是一个道士家族,只是现在已经衰落到,连最基础的道家功法都没有了。只是族中之人,历经两千年的岁月,却还是没有遗失自己对仙道的向往。可惜的是,这个家伙似乎天生便不是修道成仙的角色。他身材勉强还算得上高大,要论起英俊潇洒来,勉强还是粘得了一点边儿的。只是他浑身的流氓气,让人只需要扫一眼,就知道绝对是那种下三滥中最下流无耻的角色。

第三卷、混乱时代

第二十六章、觐见国王(下)

而且他也从来也不掩饰自己的流氓气质。诚如他自己所说:“男人不坏,有点变态;男人不骚,是个草包。男人不花心,绝对有神经;男人不流氓,发育不正常。”这样惫懒的人物,如果真要能成得了仙,恐怕老天都会不满意,直接打雷将他一顿“劈里啪拉”轰死。

林文化本人,似乎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神成仙什么的。他最伟大的梦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做个一等一的流氓,让谁看了自己都害怕。

如果他的父母知道自己宝贝儿子居然有如此低级无耻下三滥的梦想,恐怕会立即被气个半死。不过也没关系,他的父母其实在林文化还很小的时候就先后去世了。至于他们的死,与这个流氓儿子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可就不得而知了。

其实林文化做流氓也做得十分不得意。那些真正混黑社会的流氓没几个将他放在眼里。不过没关系,林文化在经过无数的挫折之后修正了自己的梦想:做一个有文化的流氓。谁说做流氓就非得跟人打打杀杀?而且对于“流氓”这个词语,现代人的定义是什么?由那些漂亮的小姑娘在被林文化摸了一把后经常说的一句话可以理解:“非礼啊!有人耍流氓啦!”由此可知,做流氓最大的本事,其实就是调戏那些漂亮的小姑娘。

对于这一点,身为一个标准雄性动物的林文化是做得非常彻底的:十岁开始掀女生裙子摸大腿;十一岁有了女朋友;截止到十三岁生日时他的女朋友已经换了十三任;十七岁就有了跟女生上床的经验。到现在,二十七岁的林文化已经记不清楚自己究竟曾有过多少女人了。

经过长时间的经验积累,林文化终于修正了自己的梦想,立誓要做一个有文化的流氓。做有文化的流氓多好啊!扯起文化的大旗,哼哼几句歪诗,谈几句风花雪月,就能吸引得那些纯情的少女心旌摇荡投怀送抱。

后来聪明的林文化又发现,如今最流行的网络小说非常吸引时尚少女。根据他的不完全统计,这一年里跟他有过亲密接触的三十多个小美女,就有二十一个非常崇拜那些网络写手。远得不说,就是昨晚那小美女,也是一个网络小说迷。于是我们的文化流氓林文化,又果断地抛弃了自己的“诗人”身份,摇身一变成为了名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网络写手。

素材么?多得是。他的家族不是据说曾修过仙道么?族内关于修道者的传说太多了。随便抓一段儿也是一部大部头小说。而且由于我们这位文化流氓,所定下的读者群是十七到二十五岁左右的美丽女人,所以他充分发挥自己做“诗人”时的本事,将部小说写得风花雪月如梦似幻,连他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老子还真他妈是做网络写手的料!

这一招还真是灵。自小说发表之后不过两个月,虽然点击率不太高,他的QQ群里女读者却多了无数。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多数都是外地。而定好今天晚上所要约见的这位女读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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