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言石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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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言石无心-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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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青石~你可回来了~!你不在的时候真是想死我了!”银剑远远地看见青石,便立马加速贴了过来。
  仙人你今天又忘记吃药了么?
  银剑一把握住青石的手,一脸严肃的看着他。青石正凌乱的时候,远远看见银剑身后又飘过来一个——是百花仙子。
  “青石,你一定要救我一救!顺着我说的话说就好!”银剑低声匆匆到。
  哈?
  银剑转过身面向飘过来的百花,一把搂住青石的肩,“仙子,请允许我为你介绍,这位便是青石仙君。”
  百花看向青石的目光立刻不友善了起来,“他比我好看?!”
  “在银剑看来,这天界之中,仙子最美。”银剑微笑。
  仙人,做戏而已,你何必揽的这么紧。
  “那他的仙阶比我高?”
  “仙子说笑了,青石他的仙阶与我相同。怎敢与仙子相提并论。”
  仙人,做戏而已,你何必贴的这么密。
  “他是个男人!”百花刷地抬手指向青石。
  银剑有礼地用掌心轻轻弯回百花的玉指,握住她的手令她放下,仍旧微笑着轻轻摇头道,“与性别无关。……若说到性别……青石本是一块仙石,本就无男女之分,若他愿意,化为女子又有何不可?”
  仙人,做戏而已,你何必看的这么含情脉脉。
  “你这是认定了他?!”
  “我早就认定了他。”
  青石刷地扭头看银剑。
  银剑脉脉含情地望着青石,动用仙音道,“莫要如此吃惊好么?配合一下~演戏而已。”
  青石没说什么,默默地低下了头。
  百花冷笑道,“哟呵,还害羞了?玩断袖都不嫌羞耻,这倒会害羞了?”继而转向银剑到,“我今儿个算是认清了你的真面目——伪君子,哼!你以后最好不要出现在我的视线里!”说罢,化作一道彩光飞走了。
  银剑松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我可从来都是退避三舍,是你来粘着我好么……”然后放开青石笑了笑,“方才真是帮了我大忙~!那个……我知道你不在意这个,哈?”
  青石依旧微垂着头,突然说了句,“我在意。”
  银剑愣了愣,有些不敢相信,“……啊?你、你不是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的么……所以我才……出此下策……”
  银剑似乎觉得青石有些不对劲,微俯下身想看看青石的表情。青石神色闪躲,微微摇摇头,挥开银剑,“我没事,这就回去歇着了。”言罢,便生怕银剑缠着他不放一样化作一道青光飞走了。
  银剑的脸上变幻不定。
  自那一日之后,银剑便觉得青石一直在刻意躲着他。
  一日两日也便罢了,这都十几日了,每次好不容易逮到他,搭不上几句话就被他匆匆走掉,连个问明白的机会都没有,这种情况让银剑心里如长草了般的难受。
  又过了几日,不想青石自行找上门来了。手中竟然还拎着两坛“仙霞酿”。
  银剑两眼放光地接过酒,“今儿这吹的是什么风啊?”
  青石笑笑,随他走进正厅,一同在桌边坐下来,一边拿过两个杯子摆好看着银剑将酒满上,一边说道,“此番下界历劫,所经之事实为虐心。处理完阿狸的事情不禁又想起来……前几日心情欠佳,若是冷落了你,莫要往心里去。”
  银剑哼哼道,“我怎么会。以前你也没少冷落我,我这整天热脸贴冷屁股的,都习惯了。……这酒可真够香的~亏得你能从酒仙那要来。就算看在这酒的份儿上,我也不会与你做计较的。”
  青石轻笑,“那你自便,你也知我不善饮酒,今儿个聊做赔礼,与你少饮几杯。”
  二人轻轻碰杯,银剑仰头一饮而尽,而后径自蓄满杯中酒。
  青石见他仰头饮酒之时,攥紧了手中的杯子,嘴角挑起一丝不明的笑,而后也少饮了一些。他放下酒杯,说道,“我那七世情劫……着实虐心,这些日子独自放在心里实在不好受,很想找个人诉说一番。然则放眼这天界,知心好友唯你而已。”
  银剑显然很受用这句话,“你若愿与我说,最好不过。愿洗耳恭听。”
作者有话要说:  要进入下一卷了~嘿嘿。
  下一卷才是最想写的~希望看文的大大们不要错过

  ☆、七世之一二

  ————————————— 第一世 ————————————
  皇帝年过四十终于得一子,喜极,当即立做太子,取名重烨。
  重烨天资聪颖,性情秉善,令皇帝甚为欣慰。
  重烨年十五,随皇帝狩猎,救下一金毛红狐,取名“阿狸”,豢于宫中好生饲养,后将此狐放归山林。然此狐并未离去,时常潜入宫中寻太子玩耍。
  是年,皇帝又得一子,名百德。
  百德年六岁,过目不忘,善于布人。重烨劝皇帝另立太子,言明己志淡泊致远。皇帝亦觉以百德之能更适合皇位,遂颔首。
  皇帝岁六十有三,薨。重烨告别皇弟,收拾行囊离宫远行。金毛红狐一路相随。
  重烨寻至绿萝山,见澜云观,拜入观中,潜心修道。
  金毛红狐伴其一世。
  重烨岁六十有七,死。
  ————————————— 第二世 ————————————
  顾汉文是杭州顾家二公子。
  大哥顾汉庭继承了父亲衣钵,操持家业。他这个弟弟则对经商之道全不感兴趣,也不肯苦读圣书去考取功名,整日只喜欢看些志怪话本或是谈经论道的书籍。
  顾汉文是顾老爷的老来子,相貌生得好为人又乖巧。顾老爷在世的时候便千百般宠着,待到顾老爷去了,都说长兄如父,况且他大哥顾汉庭从年纪上来看也是可以做顾汉文的爹了,所以依旧对他千百般依着——他顾家家大业大,养这个宝贝弟弟一世也完全不是问题。
  可就是这么一个如兔子般乖巧可爱又懂事的弟弟,在全家上下刚给他过完加冠礼的第二天,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修书一封离家出走了。
  至于顾家如何闹得鸡飞狗跳此乃他话,此处略去不提。且说顾汉文一路走走停停倒也未遇上什么倒霉的事儿,还听别人说绿萝山上有一处澜云观乃是个修仙的好去处——实乃正中下怀,所以顾汉文便直奔着绿萝山去了。
  他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出门之时除了知道带够盘缠,连匹马都没有骑——虽然说他也不会骑。从杭州穿过三个城镇,顾汉文终于望着面前茂密的山林一时有些不知何去何从。
  正踟蹰,突然蹦出几个蒙着面巾的彪形大汉,“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顾少爷毫不迟疑地把钱袋递上去了,问道,“几位可知如何穿越这山林?”
  接过钱袋的人打开钱袋一看立马亮瞎了眼,“奶奶的,是个有钱的主儿啊!带回去,通知家里人来赎人!”于是立马有两个大汉一左一右地架起顾汉文便走。
  “喂!喂喂!你们这是做什么?钱我已经给你们了啊?就算礼尚往来,你们也该告诉我如何穿越这山林,怎么还捉我!”顾少爷急道。
  “噗。这位公子,你可真有趣。”树干后突然闪出一个人,一看就特别有武林中人所说的少侠范儿。然后按照预定流程三两下打跑山贼后,少侠拾起钱袋走到顾少爷面前,“给你。”
  “多谢少侠救命之恩,不知少侠高姓大名?”顾少爷接过钱袋,拱手相问。
  “在下凌少秋。”凌少秋作揖回礼。
  “哦,凌少侠。不知小生何以为报?”
  其实顾少爷也就是客气一下,毕竟他听说所谓的少侠都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想这凌少侠却饶有兴味地上上下下地打量他,一脸“要点什么做回报好呢”的表情。最后竟笑道,“不如公子以身相许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七世之二

  凌少秋笑道,“不如公子以身相许如何?”
  顾汉文囧了一囧,“这……小生可与少侠都是男子……”
  “那如若你是女子便肯了?”
  “……啊?!”
  “或者我是女子?”
  “……哈?!”
  凌少秋豪爽地笑了笑,“公子实乃有趣之人。”
  顾汉文抹了下额头冷汗,敷衍地“呵呵”几声,心想“少侠你实乃无聊透顶。”
  “哦,还不知公子姓名,只身一人,欲往何处啊?”凌少秋正色道。
  “小生顾汉文,欲前往那绿萝山澜云观,入道修仙。”
  “啧,修仙有何好,枉顾七情六欲。看公子年纪应尚未娶妻,还未尝过这人间情爱,怎的就要修道呢?”
  “红尘万丈于我如过眼云烟,然则道法精妙,若是得了机缘能够成仙,从此降妖除魔守护这一方百姓,也算功德无量。”
  凌少侠拄着剑想了想,“我也是独自一人外出云游,并没有什么目的地。不如就与你结伴而行吧。我识得路,又会武功,沿途可以保护你。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顾汉文欣然点头,“甚好。”
  凌少秋一脸奸计得逞的笑容,上前大大咧咧又十分熟络的拦住顾少爷的肩,“那咱们这便走吧。”
  一路上,凌少秋怂恿过顾少爷去接别人家小姐抛的绣球,带他参加过比武招亲,还领他逛了围栏,可惜顾少爷对女色无动于衷,最后都是二人被打出来的下场。
  于是凌少秋改变路线诳着顾少爷去溜小倌馆。二人都对小倌没兴趣,然而对二人有兴趣的倒是不少,最后都是凌少秋带着顾少爷一路打出来的下场。
  如此折腾了一些年,顾少爷已经可以被称为顾老爷了。
  某一夜,二人在野外围在篝火边烤兔肉吃的时候,凌少秋侧躺在草地上,头枕着手肘说,“汉文,那绿萝山仙踪难觅,一人一个说法,你我寻了这许多年也未曾找到。……你也离家许多年了,要不就此放弃回家看看?”
  顾汉文用树枝捅着篝火,跳跃的火苗映在他的瞳中看不出什么情绪。他只是淡淡的说,“爹很疼我,可是他走得早。我现在已经记不起他的模样了。大哥宠我,可是偌大的家业压在他身上,陪我的时间也极少。……我对家里,并无过深眷恋。”
  气氛就这样静默下来。
  良久,凌少秋说,“汉文,你虽外表看着温润,可骨子里,却真是个凉薄之人。”
  顾汉文瞧了凌少秋一眼,微微一笑,没说什么。
  后来顾汉文打算睡觉的时候,忽然听见他以为已经睡着的凌少秋说,“若是我对你好一世,可能暖了你的性情?”
  半晌,顾汉文轻轻说了一句,“这些年,你对我已足够好了。”
  在凌少秋的引路下,顾汉文直到最后也未曾到达绿萝山。
  许是多年的长途跋涉积劳成疾,而他本身又是个羸弱的公子哥儿,岁数大了,便一病不起了。同是老叟的凌少秋却还精神矍铄,于是床头床尾的伺候着。
  那一日,许是顾汉文感到自己时日无多了,拉着凌少秋的手说要说说话。
  “少秋,这些年,你于我,如父如兄,汉文心中,感激不尽。”
  凌少秋笑笑,“说什么感激。这辈子我只许你一件事,却不曾做到。”
  顾汉文也笑笑,摇摇头,“我知你是故意的。”
  “……”
  “你于我,就像是一团谜。旁的,我都不在意,唯有一事,你若坦然告诉我,我便也能了无牵挂的去了。”
  “……你说。”
  “这许多年,你留在我身边,图的,是个什么?”
  “林边初见,惊为天人。……仅此而已。”
  “呵呵,你又骗我。……那日你说,‘若是我对你好一世,可能暖了你的性情?’……只此一句,心暖至今。”
  “……!”
  “真有来世,若还能再见,便好了。”
  凌少秋沉默了良久,双手扣住顾汉文的手,郑重道,“如你所愿。”
  “……呵,你又骗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七世之三(1)

  ————————————— 第三世 ————————————
  刺骨的寒风从各个刁钻的角落袭进这残破的庙宇。那一小堆的篝火摇曳了一下似要灭了。
  李玉赶紧探身拨弄了一下火堆,又将四周仅残的还未燃尽的木头往中间拢了拢。
  许是因他探身的姿势压到了头枕在他腿上的人,那人发出一声难耐的呻1吟。
  “公子?!”李玉赶紧轻声呼唤到。
  怀里的人没有反应,只是紧蹙眉头。他面色苍白,嘴唇发青——也难怪,他流血过多,又在这冰天雪地之中,只怕是熬不过今夜了。
  李玉脱得仅剩了里衫,然后将自己的衣服盖在了公子身上,便对着火堆发起了呆。
  公子是远通镖局的大当家白明启的儿子,白陌笙。白陌笙是练武奇才,又通读诗书,长得也是一表人才,京城许多大户小姐都排着队希望白公子来迎娶。可是白公子已经二十六了,却仍无立室之意。他给他爹的理由便是,“爹,咱们过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怎好坑了人家姑娘。”白陌笙的娘当年便是被白当家的仇人所杀害,所以白当家闻言也就不说什么了。
  李玉是远通镖局的厨子李大勺的儿子,本名叫做李狗蛋。后来白公子指名道姓要他做自己的小厮,又给他起了个登得上台面的名字——李玉,还告诉他,玉乃石之珍者。
  白公子待李玉极好。自己有什么便给李玉什么,李玉想要的,他千方百计也会弄到手送给他。
  小时候的李玉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有一天李大勺拎着他的脖子去给大当家谢罪,颤颤巍巍地捧起白夫人留下来的玉佩交还给了大当家,并严肃地告诉他主仆有别,不许随便拿公子给的东西。
  等到十六七岁的时候,李大勺又郑重地叫过李玉,要切记主仆有别,公子说的话万万不可全当真,要与公子保持适当的距离。
  李玉不明所以,然而爹的话他还是谨记心中的。
  白公子十八岁的时候开始走镖,李玉自然是陪着的。不光是李大勺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诉他宁可死也要护主周全,李玉自己也是肯的。但是有好几次,都是公子在危急关头救了他,还为他受了伤。李玉觉得自己很没用,但是他又高兴地觉得公子看得起他,将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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