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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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门-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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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吃喝到了凌晨两点多,篝火渐渐小了,朱长老喝得多了,搂着于烨说话,睡一分钟醒过来说一句,前后的话居然能接起来,也算是不小的本事。

苗人们开始陆陆续续的回家,树干上没有架设梯子,所有人回家都是攀着垂下来的气根爬上去的,大概是从小爬惯了,不少人醉得都站不稳了,爬得却极为敏捷,竟然没有一个摔下来的。

佘长老睡了一会从地上爬起来,指着最高处的一间木屋说道:“那间是你的新……住处,已经安排好了,嗝……天蛊尊好好休息,明天带……带你去看我们的虫库和蛊库,希望天蛊尊多……多多指点。”

说完话又躺回地上,继续呼呼大睡。

于烨点了点头,吃了这么久,体内的酒精已经代谢了不少,还留有五分醉意,去林子里撒了泡尿,让小青和赤粉蛊自己觅食去,收拾了一下背包,背着也开始爬气根。

最上面的木屋已经有近百米高,爬上去也费了不少的时间,站在木屋门口观察了一下,这间屋子和下面的没什么区别,感觉更新一些,门外插着一枝很小的火把,于烨拿起来推开门走进去,打了个嗝,准备在今晚吸收转化那些灵气。

大概只是把木屋当成睡觉的地方,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就一张床,而床上赫然竟坐着个穿红衣服,却没有脑袋的人。

于烨这一惊非同小可,酒意吓醒了大半,火把掉在地上滚了一圈熄灭了,木屋里顿时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就算是艺高人胆大,这时于烨的脚也有些发软,急忙把神识放出去笼罩着整间屋子,看清了床上的人后才终于松了口气。

床上坐着一个身材瘦小的人,红衣红裤红鞋,正是红杉,并不是没有头,而是脑袋上顶着一块和衣服颜色完全相同的大红绸缎绣花帕子,静静的坐在那里,紧张的绞着手指。

一股寒意从于烨的脚底升起,红衣红裤倒没什么,她似乎很喜欢这种颜色,可那块大红绸缎花帕子……不正是红盖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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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千足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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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木门看到一个没有脑袋的人坐在床上,然后火把掉在地上熄灭,用神识看到那个是顶着红绸缎的红杉,接着又认出那块绣花大红绸缎是红盖头……

没有吓得冲出门跳下去,于烨觉得自己的胆子还是蛮大的。

百余米高的霸王榕树下,地上的篝火已经熄灭,暗红色的光随着微风的吹拂时明时暗,一些醉得厉害的苗人仍睡在地上,修习古武、从小隐居在这种没有污染的地方,让他们的健康状态极好,再加上已经是夏天,躺一晚上也不会有问题。

极粗树干上还亮着几点火光,回屋的人都将火把拿进去了,剩下都是屋里没人的,躺在地上的佘长老睁开一只眼睛,往树干的最上方看了一眼,满意的笑了笑,翻个身又打起了呼。

“这里是你的屋子?”于烨站在原地没动,屋子里同样漆黑,他却能“看”得清清楚楚。

“嗯!”红杉点了点头,红盖头一晃险些掉下来,吓得她连忙扶住。

“那我走了。”于烨转身背起他的背包。

开什么玩笑?要换作个成年人打扮成这样,借着酒意于烨还真说不定会……多逗留一会,一个外表年龄十二岁,心理年龄更小的女孩,过家家也不能挑三更半夜玩呀!

“你……你不要我吗?”红杉声音焦急,。

于烨吸了口气:“你才多大?知道什么要不要的,早点睡吧。”

“我当然知道!”红杉叫了起来:“我十二岁,本来就应该嫁人了,阿妈都教过我的,她十六岁才嫁给阿爸,寨子里都没摆喜酒,说嫁得太晚了,不能庆祝。”

于烨的额头满是黑线,他知道古代人嫁得早,但也没到十二岁这么夸张吧?订亲倒是差不多,但成亲还得过个三五年才对,通常都是十六左右,放到这里十六刚居然就算晚婚了,还晚到了不能庆祝的地步。

可人家千百年来的风俗就是这样,于烨只好说道:“我是林子外面的人,在外面要二十多岁才能嫁人,十二岁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我都已经来月信了,和二十岁有什么区别,小不好吗?我身体还可以长,你喜欢什么样子的都可以。”红杉气嘟嘟的说道。

“呃……”于烨不知道该说什么,昨天下午他就看出来了,红杉只是心理不成熟,但懂的东西确实不少,通过内劲、食物甚至毒物的刺激,确实可以在发育过程中逆型,蛊门对毒的研究透彻,也不至于留下什么后遗症,可一个小女孩说这样的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更何况她的声音还异常稚嫩。

“你一定要娶我,我是蛊王,你不娶我我就不能嫁给别人了,你不能这样对我。”红杉很认真的说道。

“那个……蛊王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我不娶你你就不能嫁给别人?”红杉一哭于烨就慌了手脚,他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样的情况,只好又放下背包,靠着屋门坐下来。

红杉简略的说了一下,于烨终于弄懂了蛊王的意思。

蛊王并不是蛊术最厉害的人,毕竟各人的资质不同,像大哞那种适合修习古武的人同样受人重视,滇苗蛊门中的蛊王,只是一个身份、一个头衔、一个众人的保护对象,王是应对尊字的,蛊王是专为天蛊尊准备的妻子。

天蛊尊只是传说,在十六刚时如果没有出现,蛊王就会被剥去身份,和寨子里的某个人结婚生子,所幸的是这几年是待嫁天蛊尊,和红杉母亲的“晚婚”不一样,还能小小的庆祝一番,而当天寨子里会重新选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作为蛊王,照顾着养大,继续等待天蛊尊出现。

于烨这才知道天蛊尊在蛊门中的地位竟然是如此重要,只是这个传统也太过诡异了,幸好到十六岁还能嫁人,否则莫须有的天蛊尊得耽搁多少大闺女呀。

“这就好办了。”于烨灵机一动:“你信不是认定我是天蛊尊吗?那天蛊尊总可以给蛊门订规矩吧?我现在就规定,取消蛊王的存在,以后你可以随意嫁人。”

自鸣得意的一笑,却见红杉楞了一下,接着身体都颤抖起来,啜泣着说道:“我……你为了不娶我,竟然把蛊王都废除了!我真有那么差吗?你说我哪里不好,我以后改行不行?”

“呃……”于烨再次哑口无言,他确实是为了不娶她而废除蛊王,但和她说的这些无关,只好改口:“好吧,不废除蛊王,但以后改一下,蛊门的人到十六……十八岁才可以嫁娶,三十六岁才算晚婚,蛊王到二十岁以后可以自行嫁人。”

红杉扶着红盖头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破涕为笑:“天蛊尊都出现啦,我就是最后一个蛊王,以后就没有啦。”

于烨叹了口气,不成熟却又懂得很多东西的小女孩真心伤不起啊,幸好自己急中生智,争取了六年的时间,这段时间不短,可以发生太多的事。

随后又想到自己每次和女性单独相处似乎都会招来霉运,和许晴安相处后惹上了安生帮;和冬藏相处后惹上了苍雨门;和白灵薇相处后被佣兵小组伏击,虽然和她关系不大,但日后肯定会与张泽源发生纠葛;现在和红杉这样的小女孩聊了会天,居然连婚姻大事都扯出来了。刚来到这个世界时还有过走桃花运的想法,现在看来,这条桃花大道真可谓是步步惊心呀。

看于烨没有再推阻,娃娃心性的红杉自然也不会想太多,高高兴兴的把红盖头拉下来折起收好,躺在床上开始休息。

于烨连忙背着背包出来,下到地面呆了一宿,黑五焚的灵气顺利转化为真气,离练气五层只有一步之遥。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佘长老醒过来见于烨坐在不远处打坐,大背包就放在身旁,惊讶得合不拢嘴,急忙爬上气根敲响了到了最高处那间屋门。

闭目打坐的于烨,露出了一个会心的微笑。

早上宣布了嫁娶年龄的新规定,改变了千百年来的传统,却没有遭到任何质疑,于烨过了一把独裁者的瘾,心里暗爽。

下午先参观了蛊库,于烨见识到了苗人的蛊,养得中规中矩,基本都是斗出来的,天极大陆的蛊需要灵草去养,而控蛊的方法又涉及到神识,他也提供不了太多的意见,毕竟这边的养蛊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变革。

到了虫库后,于烨就舍不得离开了。

几百几千种各式毒物琳琅满目,华夏的仅占了一小部分,大多数都是来自澳洲、东南亚、非洲和南美洲的毒物,种类以蛇最多,蜘蛛其次,蝎子第三,蜈蚣第四,蟾蜍相对较少。

不含毒的虫类也有,都是巨大为主,如巴拉望巨扁、亚克提恩大兜虫、巨大花潜金龟、泰坦甲虫等,其中最大的一只是巨大犀金龟,托在手上可以把整个手掌包括手腕都遮住,只是战斗力不如巴拉望巨扁,那对可怕的巨颚能让人望而生畏。

“我们每年都会有人出去收集这些虫子,能养成蛊的就养,养不成的就让它们杂交,就是成功率太低了,天蛊尊想要什么尽管拿,你要有特殊需要也可以说,下次出门的时候让族人给你带回来,不过得等明年了,今年出去的娃子还没回来。”佘长老自豪的向于烨说道。

“叫我于烨就行了,我要这个。”于烨指着一个玻璃缸中几条呈淡黄色,身体很细的虫子说道。

“当然没问题,不过这**陆没有毒的,就脚多,连名字都不知道,我们去米国剩飞机回华夏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就带回来了,纯粹是觉得稀罕。”佘长老伸手去够那条最粗最长的。

“不,我要那条两厘米左右的,对,就是它,这东西还没有中文名。”于烨才刚从他的通讯器上浏览过这种千足虫,英文名叫illacme-plenipes,是世界上脚最多的动物,有六百多对足,甚至有七百五十对足的记录,于烨看中的这条有六百八十对。

看到时就已经心动了,因为这种虫是制作储物戒指的极佳材料,他的设想是找一只长身体的虫,制成僵蛊后圈起身子裹住工穴石,然后镶嵌在戒指座上,再利用真气连接、打通各种关节。

没想到能够在这里见到了一只,立即要来,拿着就跑,像是生怕佘长老后悔似的,借用的红杉的屋子,让人不要来打扰,于烨开始制作蝇腹蛊。

蝇腹只是形容词,并不是真的要用到苍蝇,否则到吞鲸那一级就非得把人给压死了。蝇腹只是说明了这是最低等的储物戒指,里面的存储空间大约在三立方米左右,携带东西是极为方便的,而且是单独存在的空间,把天龙须放进去也能和外界隔离,遗憾的是不能存储活物,包括活蛊。

制作的过程虽然复杂,但并不耗费时间,于烨不需要千足虫带毒,无须喂养,利用真气制成僵蛊就行,花了十多个小时,一枚很漂亮戒指终于戴在了手上。

中心是半颗打磨光滑的工穴石,旁边环绕着淡黄色近乎透明的千足虫,原本柔软的虫身已经十分坚硬,将工穴石与戒指底座连接起来,三者已经合为一体。

于烨将这枚戒指命名为千足抱月,不过工穴石是黑色的,就当它是月蚀时的月好了。

第七十六章扑朔迷离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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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过得比较平静,转眼已经到了七月份,于烨将重心放在了培养新蛊物上面。

除了已经成为蝇腹蛊一部分的illacme-plenipes外,他又要了一对澳洲的漏斗网蜘蛛和一对长毛蜘蛛鹰。

漏斗网蜘蛛多年以前就已闻名于世,因其织出来的像漏斗一样的管状蛛网得名,它的毒液对灵长类动物极为致命,对其它哺乳动物却没有太大的威胁,对兔子则完全无效,受到威胁时会有较强的进攻性,咬住猎物后就会注射全部毒液,不过在从兔子身是提炼的抗毒血清出现之后,它就再也没有杀人记录,当然,血清对于于烨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他药出来的蛊都是有复合型毒素的。

长毛蜘蛛鹰又叫长毛蜘蛛杀手,是一种体型较大、捕食狼蛛的蜂类,非常凶猛,它的叮咬在斯密特叮咬疼痛指数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子弹蚁,于烨准备将这种胡蜂培养成不致命,但一次叮咬就能让人疼得无法动弹的威慑型活蛊,毕竟有的时候留下活口还是很重要的,就像苍雨门的董正平一样。

红杉自从那天晚上之后就没跟于烨说过几句话,但在见到他时总是一副羞羞答答的模样,仿佛新进门的小媳妇一样,弄得于烨很不舒服。

大哞等人倒是见到时也恭恭敬敬的,但是看向于烨时眼神总是带着一丝敌意,总会聚在一起开小会,但迟迟没有动手,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喵来倒是一直没有见到。

其余的族人在见面时倒是十分客气,就是客气得过头了,因此“天蛊尊”又颁布了他的第二条命令——以后见面时就叫于烨,不许叫天蛊尊。

原本还打算住到七月底再离开的,然而许晴安发来的一条信息却让于烨不得不提前离开:“速回,白灵薇。”

信息只有五个字,并没有说情况有多紧急,但只有五个字也说明了很多问题,通讯器除了不能发送信号外,和智能手机没有区别,就连号码都是普通的手机号码,别人发的短信或彩信都能收到,只是打电话只会显示号码,而对方听到的则是“拨叫用户已关机”的信息。

白灵薇和许晴安等人这几天都会不时的发点信息,或传一两张照片过来,可昨天今天除了同一个区号为丽江地区的陌生号码和五个字的短信外,他什么都没收到,白灵薇去哪了?其他人的手机呢?为什么许晴安不多打几个字?

种种疑问在催促着于烨,东西都已经收进了蝇腹蛊里,带上新老蛊虫以及这几天采到的一些灵草、毒菇后正准备离开,红杉却主动上门了。

“你把小小红带走吧,它是我的本命蛊。”红杉将她的红叶修递了过来。

“本命蛊?什么东西?”住了这么多天后,他终于听到了一个陌生的词汇。

“本命蛊是我们用特殊方法养出来的蛊物,人养蛊、蛊养人,它就是我的第二条命,它死了我会受重伤,我死了的话它还可以让我复活一段时间。”红杉疑惑的向于烨解释道,天蛊尊居然不知道这个。

于烨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本命蛊这回事,思考了一会又问:“和湘西的赶尸术一样吗?”

红杉骄傲的说道:“赶尸术哪里比得上本命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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