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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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门- 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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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身走回井口,问道:“你……你胡说,为什么说是我害的?”

听到马良变相的承认了自己要被关在这里一辈子的事,于烨反而没有刚才那么恼火了,但依旧咬牙切齿的说道:“本来我跟你们就无仇无恨的,是为了恢复成修真者才打听址村的位置,而且还连址村的位置都不知道,弄清楚这件事后,你们完全没有必要为难我,结果你昨天很白痴的跟我说了那些关于你们门派的事,现在你师父不让我走了,我特么不怪你怪谁?”

马良没有说话,直接默认了,本来放于烨离开确实没什么问题,直接再弄晕了往锦城一扔就完事,结果他自作主张的说出了址村的秘密,让于烨不能离开了。

“我……大不了我以后多给你弄一些好吃的。”沉默了好一会,马良无奈的说道。

“别!一两个馒头我还能消化干净,你要是喂我些好的,一个月后我就得在自己的大便里睡觉,你还是弄死我得了,来吧,把压井盖的那块石头扔下来,把我砸成肉酱,免得你们还要养我。”

马良没有动,不知道是在考虑什么,于烨装出不耐烦的样子,又说道:“靠!老子给你们省粮食你还不乐意?不想自己动手杀我是吧?那行,你扔把刀子下来,我自己解决问题,免得被自己的大小便淹死,说出去太丢人!”

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把自杀这件事说得如此理直气壮,马良楞了一会,转头走了。

……

第二六三章夺“笔”(下)

抬头就可以看到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彩,中午能晒一两个小时的太阳,有人供住供住,还每天有人陪聊……这样的日子应该会有不少人羡慕。

但如果抬头只能看到天空和云彩,中午再热都要被太阳晒得半死,吃住都和自己的排泄物在一起,必须仰着脑袋才能和人聊天,每天脖子都像落枕一样的难受……这样的日子应该没太多人喜欢。

于烨现在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大概是因为害得于烨要在这里呆一辈子,内心感到了愧疚,马良送给了于烨一件礼物,正是井底多出来的一个木桶,也就是于烨的便桶,虽然要过两三天才会被提上去清理一次、虽然在清理之前井中还是会有味道,但于烨至少不会被自己的排泄物淹死。

伙食也改善了不少,有饭有菜有肉还有酒,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和馒头相比已经好太多了。

生活条件变得极好,于烨却越来越憔悴,他的双眼通红,头发乱得像鸟窝,衣服变得又脏又破,马良经常发现送下去的饭颗粒未动,大概是渴起来太难受,所以毛巾里的水倒是会被喝掉一些,但还是远远不够多,于烨的嘴唇长时间呈龟裂状态,嗓子越来越嘶哑,偶尔一说话就会撕开嘴唇,流出血来。

“这不是我要的生活……我知道你因为内疚,不愿意杀我,怕以后有心障。我不怪你……真的,我只想要一把刀自杀,钝的快的都行……你给我一把刀吧。”于烨似乎已经无力靠在井壁上了。每次马良来看他,他都是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有气无力的重复着这类话。

相反,马良的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只是趴在井边呆呆的看着于烨,于烨应该不是他杀死的第一个人,却是他害死的第一个人。正如于烨猜测的那样,如果他把于烨杀了,那种内疚就会在脑中盘踞一辈子。或许能用《寂灭大乘》越过这种障碍,但当黑丹破裂后,越过的心障的那一部分境界就会迅速跌下来,永远也不可能真正的突破。

这是最严重的心障。因为于烨已经死了。不可能再有挽回的机会,所以马良绝对不会去杀于烨,但他已经被于烨的凄惨模样弄得有些心烦意乱——这同样要怪在他头上。

于烨说出了不会再怪他,提出了自杀请求,听起来像是在胡言乱语,对马良来说也确实是胡言乱语。

“活着不是很好吗?说不定以后你能找到机会逃出来的。”马良皱着眉头看着井底那个呈大字型躺在地上的人。

他的声音很小,像是在询问,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只是上窄下宽的水井像是个最原始的扩音器,把他的话语送到了于烨的耳中。

“活着?”于烨微微眯着的眼睛猛的睁开来。嘲着上方吼道:“你特么愿意这样活着?如果换作是你,你愿意做一只短命、但是能飞起来的青腰,还是愿意当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长命王八?”

马良没有说话,他试图用不知道什么是青腰来说服自己,可惜的青腰的样子很清晰的在脑海中显现出来了,这里是小龙村,一个村子里长大的孩子,怎么可能不认识青腰?

青腰的背是红的,和此时于烨的嘴很像,刚才那一番吼叫让他的嘴裂开了十多个口子,鲜血将他的嘴唇染得无比刺眼,一部分流进了嘴里,另一部分顺着嘴角向两边流去,而于烨连擦都懒得擦一下,浓浓的鲜血流了几滴在他的耳廓里,随后就干了,因为严重缺水,他的血液早已浓缩,十分粘稠。

“饿死渴死太痛苦了……给我把刀……给我个痛快……”吼了一嗓子后,于烨看起来十分疲倦,闭起了眼睛,声音细若蚊鸣。

深井同样将于烨的声音忠实的传了上去,马良微微叹了口气,放在井口的两个拳头都紧紧的捏了起来。

往常像这样的时候,他都会立即走开,但今天不同,他在井口趴了很长时间,看着于烨看了很长时间,这才再叹一口气,转身离去,而就在转身的时候,他的手肘不小心将一个物体碰进了井口里。

那是一根黑色的条状物,一头尖一头圆,像是一根笔帽套在了尾部的钢笔,东西落下后,尖端朝下,对准了于烨的脑袋,眼看钉进他的脑门里。

于烨闭着的眼睛猛然睁开,眼瞳急剧缩小,偏头想要避开,却因为实施了一个星期的苦肉计,让他的反应终究还是慢了一步。

当然不是真的想要自杀,于烨不是个勇猛的斗士,他是个顽强的生存者,生存者最擅长的就是在逆境中翻身,又怎么可能生出绝望、要自杀的念头?弄得这么凄惨颓废,只不过是想要得到一把工具而已。

工具来了,只是于烨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方式来,像笔又像锥子一样的东西直直往脑门插下来,偏生他又没有力气躲。

这支“笔”看起来很重,下坠的速度很快,幸好有“奇迹”发生,在离于烨的脑门还有两米远时,“笔”像太空梭一样偏转了方向,最终插在了于烨的脑袋左侧。

这确实是奇迹,来自于“神仙”的奇迹,神仙自然是马良,这支笔就是他的飞剑,或许是想让于烨死得真有“价值”一些,他没有去厨房里随意的找一把刀,而是将自己的飞剑扔下来了。

体内没有太多的水份能变成汗珠,于烨被这一下惊得心脏狂跳,咚咚咚的冲击着耳膜。

“我要吃饭……水……我需要力气。”马良没走出多远,便听到了井里传来的叫声,他微微停顿了一下,转身往厨房走去。

自杀需要勇气,也需要力气,否则就是自虐,马良佩服于烨的勇气,所以他把自己的飞剑扔下去了,要收回也比较方便。

于烨仍躺着没有动弹,只是把头转过去看了看插在旁边的飞剑,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把剑打得也太像笔了,马良真的有一支笔,也不知道当初他在客栈里开玩笑时,马良听到后心里有怎样的震惊,或许正是因为于烨的那个玩笑,他最后才用这支“笔”较秃的那一面撞晕了于烨。

……

……

大口的啃着鸡腿,嘴角的血迹很快就被厚厚的油覆盖住,面前的大篮子里盛着满满的食物和叠得很高的棉布,有的吸饱了酒,有的则是甘甜的水,对忍耐了好几天的于烨来说,此时任何水都是甘甜无比的。

那支笔仍插在地上,于烨连摸都没有去摸,他知道自己在接触到那支笔的时候,马良必定会有感应,因此不到最后一刻,他绝不会去碰。

马良显然没有把自己将飞剑“借”给于烨的事告诉别人,因此那只烧鸡、那几块酱牛肉和大馒头仍是放在柳枝篮子里吊下来的,盛酒盛水的仍是毛巾,没有换成更方便饮用的容器,于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吃得很快,但嚼得很细,这样更容易吸收消化,能让他尽快恢复力气。

吃完了东西,他又躺回到地上,抬头看着蓝天,安静的等待着。

果然,篮子收上去后没多久,马良的脑袋又探出来了。

“多谢,等晚上再吃一顿饭我就有力气了,把你的飞剑借给我一个晚上,等明天你就见不到……不对,是我就见不到你了。”于烨微笑着对马良说道。

马良没有说话,点了点头就离开了,于烨要借飞剑一个晚上,他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担心,只要于烨拿起飞剑他就能感觉到,无论于烨是用来挖地还是凿墙,都不可能在他做出反应之前从井里逃脱。

这是马良想出来的比较可行的计划,一是容易收回,用神识就能让飞剑飞回手中;二是对于烨做出的赔偿,对一个修真者来说,死于飞剑之下要远远好过死于菜刀之下;三是以防万一,于烨无论想做什么都瞒不过他。

晚饭更加丰盛,有鸡有牛肉有豆腐有青菜有馒头,大概是想给于烨增加一些勇气,棉布叠得更高,而且吸的都是酒。

天黑以后,井盖照例盖上了,马良坐在井边,始终等不到于烨把他的飞剑拿起来,心中有些不满,想着要是于烨这一晚上都不动手,明天就把飞剑收回来,免得老是担心。

寅时,凌晨三点,漆黑的井里突然出现了亮光,于烨遮着眼睛摇亮了点烟用剩的火褶子,适应了一会再睁开眼睛,坐到了马良的飞剑前,将右手伸了向飞剑。

手在飞剑前停顿下来,于烨深呼吸几口,右手闪电般的一把握住了飞剑,全力施展出天漩功。

飞剑只有一把,和修真者之间的联系比世间的任何东西都要密切,这就像是一个小小的生命,只不过体内的不是血肉,而是真气。

马良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在于烨握住飞剑的同时他就醒了,有些紧张,因为于烨终于鼓起勇气要动手了。

紧接着,他突然喷出一口鲜血,又重新躺回了床上,只不过这一次不是睡着,而是陷入了昏迷。

……

第二六四章襁褓

庆都迎来了一波又一波的人群,一部分在庆都有亲戚的人都住到了亲戚家里;一部分人则停留在庆都城外,大概是野外比大城市更能让他们舒服自在些;还有一部分则选择进城,这些人基本都是很有钱的,能承担得起庆都飞涨的物价,很多甚至是在小城市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如今也和他们曾经看不起的人一样,露宿街头。

庆都很乱,乱成了一锅粥,无论大街小巷都能看到无数坐在街边的人,但乱归乱,治安却是出奇的好,因为这些人都知道,南边那些“神仙”要来了,或许已经来了,无论在老家有什么样的地位,胆敢在这里做什么出格的事,都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诡异、凄惨的死去。

南边的神仙自然不会这么早来,但北边却来了两个神仙,很低调的驾着一辆黑色的马车,马车由一只健壮的黑马拉着,太久没有梳洗,黑马的身上很脏,鬃毛都结成了一溜一溜的。

马车缓缓行驶在庆都宽阔的轻石路上,夸张的黑袍和诡异的帘笠将赶着马车的人遮得严严实实,黑马黑车黑衣人,让这辆马车在街上太过显眼。

走进城里没有多久,马车停在了街道中央,黑袍翻起,一只白皙漂亮的手伸了出来,朝着街边一个拖着长鼻涕的小孩招了招。

人们这才知道,原来赶车的是个女子,从她伸出来的那只手可以看出来,这个女子应该很年轻。

小孩看起来很紧张。咕咚咽了口口水,用力一吸把黑黑长长的鼻涕吸进鼻腔里,犹犹豫豫的走了过来。

“莫非是神仙来了。看中了毛家小子?”路边有四个人小声的议论起来。

“唉哟!真是这样的话毛家可走了狗……走了好运喽!他家还欠着我几贯大钱,也不知会不会翻倍还我。”另一个人兴奋的想叫,却用力的压低了声音,憋得十分难受。

“出息!毛家小子真能当神仙,你就只会掂记那几贯大钱?难怪人家神仙看不上你。”另一个人挖苦道。

“别瞎猜了,人家明明是问路的,你看毛家小子不是正在指路么?他指的那个方向……嗯。是将军府。”最后一人不屑的说道。

果然,马车又继续上路了,毛家小子拿着一小块碎银子。呆滞的看着马车远去,直到那抹黑色消失在视里中,这才留意到几个街访正在夸张的向自己招手。

“小毛子,那神仙是在跟你问路?”毛家小债主低头向毛家小子问道。眼睛都没去看小孩手里的碎银。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把那块碎银拿过来。

“是神仙?”小毛子大吃一惊,猛的回头往马车消失的方向看去,重新流出来的那条鼻涕被远远的甩了出去,“趴”的一声落在街面上。

……

……

大概是为了迎接“神仙”们的到来,庆都焕然一新,朱漆大门红得刺眼,漆味都还没有完全散去。铜制的门丁则被漆成了暗金色,因为如果太亮的话。会抢去门头上那块牌匾的风头。

牌匾上是龙飞凤舞、金光灿灿的“将军府”三个大字,左下角的落款是年朝年号,以及前朝皇帝的印章,印章也用朱漆重新描过,描得一丝不苟,可以想象在描这个印章时,匠人的心情有多么忐忑。

天极大陆的列国皇帝和地球古代的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头上压着一些活神仙,不过神仙一般是不会来为难皇帝的,说好听点是对皇帝这个职业的尊重,说难听点是皇帝根本不放在他们眼中,修真者通常都活得比较简单,有很大一部分甚至终生不成家,欲念越多,对修真造成的影响就越大,心魔也越厉害。

皇宫里养着修真者,因为皇帝能够提供的修真资源往往能比门派里的还多,所以极有实力的修真者也愿意呆在皇宫里清修,甚至还会为了国师之类的职位大打出手。

皇帝有这样的待遇,名震天下的大将军也有,但必须是在战场上,没有战事的时候皇帝可不会轻易拿出灵物,没有灵物修真者就不会上门。

基于这个原因,在冬藏拍响了门环,将军府的朱漆大门打开一条缝,应门的人看到了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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