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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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武林- 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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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冯敬不知,他自己的事情,就压根没有想过让哥哥去解决。他长大了,是一派高手,已经可以独立了。

砰砰砰。

冯敬怒火攻心,拳脚狂风暴雨般地向莫逍城打出,太过生猛,估计只有到了莫威城的那个境界才能够完全接得下来,莫逍城现在还不能,他被打得步步暴退,完全是被压着打的局面。

莫逍城心中也有些恼火,他出道到现在,还是很少有人能够把他逼到这个地步的。但是,他同样也是窃喜,冯敬越是愤怒,失去冷静,就对他越有利。

如今时机还不到,因为他知道冯敬并没有愤怒到失去冷静的地步,所以他还要忍。

哧啦。

冯敬一个不小心,被莫逍城一把扯掉一块衣服,露出胸膛,让他顿时火冒三丈,再也保持不住冷静,发了疯得向莫逍城打来。

“好机会!”

莫逍城目光一闪,全身爆发出一种不下于冯敬的威势,拳脚大开,不退反进地向着冯敬打去。

进步搬拦捶。

马步进拳,一捶打出!

这一捶,打得漂亮,很是惊艳,打中冯敬的胳膊,虽然是被卸去了不少劲,但也是让冯敬一阵好受了。

莫逍城有一机会,马上就拉会上风来,整个人气息一变,从刚才一个畏畏缩缩的小子变成了万无所惧的大人,敢与虎狼一拼。

冯敬也不退,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猛,刚劲勃发,拳拳如炮弹那样连续打来,想再次拉回上风,可惜,莫逍城不会给他这个机会。莫逍城这时候也是破釜沉,不死不休,他不能退一步,不是冯敬死,那就是他死。

他不能死,所以就只能把冯敬打死。

这一次他打死了冯敬,武功将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峰,打破封印已久的瓶颈。

飞沙走石,狂风暴雨,两人的打斗到了白热化,都使出了全部的实力,都想打死对方。

此时,以两人为一个圆的范围,打出了无数个深壑的脚印,泥土翻滚,尘土飞扬,一战之下,把这一片山头折腾得不轻。

两人都想着争上风,寻破绽,拳脚越来越急,到了一种身体的极致,肉眼根本就看不过来,只能看到是一团黑影,在发出拳脚相交声音。

八极有六开八式。

六开即是,顶、抱、掸、提、跨、缠。

八式则是,撑锤、撑掌、降龙、伏虎、怀抱拳、虎抱掌、探马掌、劈山掌。

冯敬此向前一顶,打出个伏虎一式。

莫逍城眼睛眯成一条线,他无惊无喜,想都不想,面临冯敬的这一招,来了个霸王开弓!

这一招是面对对方主动攻击,而发的招式。

莫逍城速穿左掌,外格冯敬左臂,并顺势翻腕捋扣之,向之左上侧捋带,然后双拳如箭矢击出,动作太快,用上了他的老力。冯敬不敌,立刻就被打中两肋,人如稻草般飞了出去!

冯敬,败了。

第二百六十四章夜半回家

“你败了。”

莫逍城居高临下,走到冯敬的面前,俯视望着他,眼里尽是冷漠。

冯敬被莫逍城打得连续几拳在胸口两肋,筋脉尽断,胸口被打得塌陷下去,大口大口的鲜血从他的嘴里呕出来。他目光涣散,再是之前的炯炯有神,任谁都看得出他现在是奄奄一息,如同是即将被点燃完毕的烛火,气若游丝。

然而此时的莫逍城亦不好受,他全身衣衫褴褛,本来好好的一件衣服变得破烂不堪,而且他头上污垢不少,脏兮兮一片,是染上了尘土,好像一个邋遢的青年。

他的鞋子早就被踏破,被他踢走,如今他是赤脚。

全身上下,除了他那还有神的双眼外,其他都邋邋遢遢。整天形象那就是,一个赤着脚,衣服破烂,脸上很脏,裤子都破了好几个洞,皱褶难看的一个青年人。要是此时的他在街上捧着一个破碗,还真可能有人把他当乞丐,然后给他施舍小钱。

但是,比起冯敬来说他好太多了,虽然是中了不轻的内伤,但也好过就要丧命。

“我败了。”

良久,冯敬才苦涩的发出一声。

“败了,我居然败了,老子居然败了!啊啊啊啊啊啊!”

冯敬忽然仰天长吼,紧接着猛地又喷出一团黑血,咳咳地咳嗽起来。

莫逍城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看着抓狂的冯敬,眼神里,并没有令冯敬讨厌的同情与怜悯,更没有讥讽,有的,只是冷漠。

“我冯敬,十岁随师傅习武,四十岁就到了化劲,再过一年,就到了神变,是少见的武学天才,我出道以来,从未败过,没想到今天却败在莫逍城你这个年仅二十五岁,一个神变不到的小子手上!”冯敬咆哮着:“我不服!老子不服!”

呕!

又是一团鲜血吐出。

冯敬已经是命入膏肓,大罗神仙下凡都无法救得了他。说笑话,莫逍城下的是重手,全力一击,打中了胸口,化劲巅峰都要被打死,冯敬是绝无生还的可能,他之所以还没死,是因为他武之人,身体体质好,生命力也比常人强上许多。就比如说,除非他中的是死穴,不然的话短时间内他都没有那么快死去。

莫逍城还是简单的那一句,“你败了。”

出奇的,本来暴怒中的冯敬平静下来,眼里的愤怒消失,转而的是一种深深的不舍与不甘。

“是啊,我败了,败了……”

“冯敬,你既然敢不远万里从中国到美国来追杀我,就应该想到了被打死的可能。”莫逍城蹲下来,淡淡道:“我们练武之人,胜败乃兵家常事,在平时切磋,输了还有机会再来,但是生死之搏,输了,就是死。你说出道以来从未一败,我信。”

“我十五岁随我哥哥练武,他手把手教了几个月,就被师傅叫回去了,接下来的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练,我能成就一番成就,靠的是我的悟性,靠的是我的勤奋。”

“出道几年,也未尝一败,但是,你二师兄高业先来了,他当时是化劲高手,霸绝无双,而我只还是个暗劲巅峰高手,差了他整整一个境界。他向我出手了,很正常地,我被他打进了医院,腰骨都险些打碎。但是我命大,挺过来了。我就发誓,一定要打死这个高业先,不然的话我心里就是有了魔障,进得了化劲都进不了丹道。”

“我成功了,我梦寐以求地突破到了化劲,在擂台上光明正大地打死高业先,报了人生一个大仇,从此,我心里一片坦荡荡,几个月来,我就到了如此境界。”

“今天与你生死一战,我感悟良多,不出多久,我就能突破神变,到时候……哈哈哈哈哈!我莫逍城,迟早要成为一代武神,叱咤天下!”

莫逍城说到这,长啸连连,豪情好种。

冯敬冷冷地望着他,心中极度不快。

忽然,他手了,两指如剑,点向莫逍城的腰间。

快如闪电!

然而,莫逍城迅速同样两指刺去,稳稳夹住了冯敬偷袭的两指。

“我就知道你贼心不死,要对我来偷袭!”莫逍城冷冷道。

咔嚓。

莫逍城折断了冯敬的两指。

冯敬闷声一哼,也不叫痛,冷道:“哼,是你命大,要杀要刮,尽管动手,少在这里奚落我,算什么汉子!”

“难道你偷袭我就是汉子行为?”莫逍城报以不屑冷笑。

“你!”

又是咔嚓一声。

原来竟是莫逍城一脚就踩碎了冯敬的咽喉,毙了他的命。

“呼……”

莫逍城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此时也是累极了,浑身都虚脱一般,喉咙干得如火,好想喝些冰凉的水。

侧头望了望死去的冯敬,莫逍也是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没想到这冯敬刚开始是隐藏了实力,故意把自己引到这荒山野岭来,企图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掉自己。

要不是冯敬的心性不够稳,被自己激怒,失了冷静,没发挥出自己巅峰的实力,现在躺在地上那具尸体就不是冯敬,而是自己了。

休息了一会,恢复了些体力,他连续呼吸几口,但不敢深呼吸,而是比平时更重一些,只因他此时受了内伤,如果呼吸重了,就会加深伤害。

顺了口气,莫逍城随手就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挖了坑埋了冯敬,拍拍身上的灰尘,就下山了。

“唉,糟了,手机刚才弄丢了。”他抬头看了看夜色,又喃喃道:“看天象,现在都十二点多了吧,没想到出来一趟散步,却遇上了这样的事情,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霉运。”

他走下山,四处张望,不知道这是什么方,刚才他和冯敬一阵追逐,跑了百多里都不止,现在都不知道是置身什么地方了。

再望望自己这一身烂不拉基的行头,莫逍城就不由苦笑一声,“没想到我还有如此落魄迷茫的一天。”

随后,他走到了一条小河边,喝了水,润了喉,肚子已经咕噜咕噜地叫起来。

刚才一番打斗,把他的体力几乎是一泄而光,离晚饭后也有好几个小时,肚子早就空荡起来,饿得能够把一头牛都吞下去。

终于,一路跋涉,他出了偏僻的林区,出来了公路。这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他身上没有一分钱,想打个电话回武馆报个平安给人都没辙。

忽然,前方一道明亮的光束照来,莫逍城半眯着眼睛,从路边跳出来,拼命地摇手。

他想起电视上那些男女主角搭顺风车的桥段,也学着招手,看看能不能遇上好心人,搭个顺风车。然而,他失望了,这辆汽车停都没停一下,从他身旁呼啸而去。

接着又经过几辆车,都没有理会他的求救,扬尘呼啸而去。

“这就奇了怪了,难道我的人品就那么差,人家连搭都不敢搭我一下?”莫逍城摸摸鼻子,不无苦笑。

其实他自己也想到了,可能是自己的衣衫褴褛,不像好人,人家才不敢搭顺风车的。因为自己现在的这个样子,让人看容易想到一种人,越狱的逃犯。

又一道明亮的车灯光束从身后照来,莫逍城懒得去招手了,直接缓步向前走着,前面不远就是一个转弯口,他心里想着可能那里一转就是居住区了,到时候接个电话打一打,让武馆的人来接自己就是。

嘀嘀嘀……

然而这个世界往往就是那么地充满戏剧性,前面几部车,莫逍城主动去招手求救,都没人理他。现在这一部车,他理都没理一下,却主动肯搭他。

这是一辆红色的跑车,兰博基尼。

车窗缓缓降下,显示出一张东西方结合,混血美女的脸。

“先生,我看你这么晚了都在公路徘徊,你是要搭顺风车吗?”这个混血美女戴着眼睛,眼睛明亮,另有一番知性的味道。

莫逍城笑道:“小姐,我是想搭顺风车,难道你看到我的这副样子,就敢让我上你的车了?”

混血美女一笑,“我觉得先生你不像是坏人,是遇到了抢劫犯吧?好了,上车吧先生。夜了,我还要回家睡个好觉呢。”她说完歪头一笑,帮莫逍城打开了车门。

既然对方都放心自己,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直接就钻进了车内。一进车,就闻到一阵好闻的女子香味,扑鼻而来,让人精神一震。

他坐的是副驾驶,混血美女道:“小姐,你真是个好人,我刚才在路边拦了好几部车,他们都不肯搭我,呵呵,可能是看我衣冠不整,不像好人吧。”

混血美女噗哧一笑,莫逍城哪里是什么衣冠不整,他是连衣冠都没剩多少了。此时的莫逍城扔掉了外套,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裤子破烂,干脆就被他撕了一截,只剩下膝盖上一段,从长裤变成了短裤。

“呵呵,先生你挺风趣的。”

莫逍城淡淡一笑。

“对了,还没请问小姐芳名,今天要不是遇到小姐你,我估计要走路回家了。”

“我叫Amanda(阿曼达)。”混血美女一笑。

莫逍城嘴里轻轻念了两遍,才笑道:“呵呵,阿曼达小姐,我叫莫逍城,我记住你的名字了。今晚真是多谢你了。”

第二百六十五章阿曼达

“莫逍城莫逍城。”阿曼达嘴里也在轻轻地呢喃着莫逍城的名字,“你是姓城?我应该叫你城先生吧。”

莫逍城微微一怔,敢这个混血美女阿曼达是以为自己也和她们美国人一样,是先名后姓的,把自己的名字读作是城莫了。

“呵呵,阿曼达小姐,我想你搞错了,我姓莫,叫逍城,你可以叫我莫先生。”

“抱歉,是我搞错了,我们美国人都是先名后姓的。”阿曼达并没有尴尬,只是微微一笑,谈吐很有素养,是大家闺秀。而且看她的这部跑车,是世界名车兰博基尼,价值不菲,起码都要上百万美金。她的家室不用说都是有钱人。

“莫先生,你是日本人吧?还是韩国人?”

莫逍城心中微微不喜,难道自己就长得这么像日本人,或者是韩国人?他对这两个国家都没有太多的好感,半个愤青,听到阿曼达连续以为他是这两个国家的人,难免有些不喜。不过他马上就释然,在美国来说,的确是日本人和韩国人居多一些。而且中国也是这几年才发展起来,一般的美国人对中国的认识停留在十几年前,没想到他是中国人也是正常。

“阿曼达小姐,我来自中国,是一名中国人,不是日本人,也不是韩国人,请你记住了。”莫逍城脸上微微正色道。

阿曼达明显一怔,她不明白莫逍城为什么对自己说错他是什么国家的人而这么注重。她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轻轻一笑,“莫先生你好,再重新介绍一下,我叫阿曼达,是个日美混血儿,我父亲是美国人,我母亲是日本人。”

莫逍城与她握手,也回之微笑:“阿曼达小姐你好,我叫莫逍城,是一个中国人,纯正的中国人,我父亲是中国人,我母亲也是中国人,呵呵,很高兴认识你。”

车很快就转了个弯,原来刚才莫逍城猜错了,这并不是一个居住区,而是一个工业区,要不是阿曼达肯搭他的话,他还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

两人都是较为善谈的人,一路上倒也没有怎么冷场,两人之间时不时地挑话题,很客气地聊着天。

“对了莫先生,你住在哪里,现在很夜了,估计没有公车搭,要是不远的话,我顺便送你回去吧。”阿曼达笑道。

莫逍城说了武馆的区名,阿曼达立刻就惊道:“我的天,这么说这里离你家有一百多公里呀,莫先生你是开车过来的吧?要是这么远的话,那我就没办法送你回去了。”

随便找了个借口,莫逍城说是和朋友过来游玩,没有想到朋友先回去,阿曼达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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