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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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仙-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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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心里,江萍儿是一个心气极高的女孩,虽然那时还小,但他已经懂得了什么叫做爱情,可江萍儿虽然对他有意思却总是与他保持着一定距离。可能是过惯了苦日子,一心只想往高处飞吧。

叶临风喜欢主动一点女孩,由此他在心里暗暗下了一个决定:这个女孩我要定了,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她”,这次叶临风拿出了自己的全部勇气。

如今,江萍儿已从叶临风的心中渐渐淡去,不是渐渐忘记,而是必须忘记,经不起考验的东西干脆就别要,现在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另外一个女孩,他必须对这个女孩负责。

不管过去如何,过去的已经过去,最好的总在未来等着你。

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春意萌发的时候,少男少女们怎么能够耐得住寂寞呢。

花正妍,弄花香满衣。情如花期,作为一个男人要的不是坐拥江山独寂寞,怎锁浓浓春意。

叶临风抱着秋月白纤细柔软的腰肢,望着高空之下的连绵山景,浮想联翩,他把自己假象成俯瞰众生的神王,江山美人,都尽揽入自己的怀中。

以后的路必定艰辛。

如果让他在江山与美人之间做一个选择,他会选择美人。

这个美人的意思并不是指美色,而是所心爱之人。

爱江山更爱美人,作为一个男人要的不是坐拥江山独寂寞,而是携仙侣踏破天途。

已经遥遥飞出西界,朝着氓矶大陆的南部进发,秋月白所在的宗门就在邙矶大陆的南岭。

秋月白必须要回到师父剑灵身边,这笔与魔宗的账必须要算,回到师父身边最重要的就是学好本领,这次偷偷下山,师父一定很着急,想到这里,秋月白深深的自责,她懊悔自己不应该瞒着师父下山去往天诏院学习修行,师父的剑术如此高明,跟着师父苦练几年一定大有长进。

不过她又感到庆幸,若不是此次出走,她也不会遇到她的风哥哥。

叶临风将她送到万蛇山下,秋月白所在的洗剑阁就在万蛇山中。

二人依依作别,心中一万个不情愿。

秋月白哭红了眼睛,叶临风凑到她的唇边,轻声安慰着她,让她好生等着自己。

叶临风把她揽在怀里,秋月白听着他的心跳,翘长的睫毛打着弯,眼角还挂着几滴泪珠。

少女妩媚动人的秋波撩动着少年的内心,荡起一阵阵涟漪。

“秋水,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见面,不过等到时机合适我就会来此山下迎娶你,当时候场面一定是热热闹闹的,大大的,你会等我的对吧?对吧?秋水。”

“不对,就不对。”秋月白莹白俏丽的小脸贴着叶临风的胸膛,撒着娇说道。

“秋水,为什么?”叶临风傻乎乎的问道,有些惊慌,生怕这个少女会离开他。

“就不对,我不要大的场面,我只要你能够平安的归来,等上几百年我也愿意,只要你会来娶我,我对你的心意一辈都不会变。”秋月白说着说着泪珠簌簌地落下,好似连成了线。

山风荡荡,有两只蝴蝶在逆风而飞;;;;;;

第四十四章蝉与咸鱼

两人依依惜别,秋月白上了万蛇山,进了洗剑阁,叶临风则是乘着玉梭回到了西界,不过这次却没有去天诏院,天诏院看似是个修行的圣地,实则是个虎穴。

现在他要去取几样东西,然后再去见一个人一只猫,讨几碗酒喝。

猪毛毛送给他的玉梭果然派上了用处,他神出鬼没间就出现在了那出密林中,有几样东西在这,所以他来取,这几样东西很重要,他早已把他们视若自己的命,没了他们,那么他能够活下来的机会也就小了。

密林四周无人,静的只能听到蝉鸣。

叶临风闭着双眸,静静的感知着周围的事物,随着境界的提升他的感知能力也随之提升,但是感知能力毕竟有限,高于他境界的修行者多如牛毛,以他目前的境界与实力很难感知出比他修为高的修行者。

确定没有人后,略微平了平心,叶临风转念一想,自己确实多虑了,于是对着一块空地挖了起来。

这几样东西只有一样目前还没有用过,这样东西自然是从苦陀寺偷来的黑石钵盂。

黑石钵盂,铁石一般的黑色钵盂。

玉梭被叶临风寄存于识海之中,目前他的识海已经能够寄存一些东西,但是开辟的空间很小,除了原本就有混元母精以外刚好能够把黑石钵盂与玉梭收进去。至于木箱,只能背着了。

西界水深,藏龙卧虎,修行传承古老,叶临风自然会十分小心,所以他将玉梭收了起来,免得树大招风。‘他目前已经修至道我中境,马上就要破入道我巅峰。

进入道我之境,就有了飞行的资格,但自进入道我之境以后,叶临风还没来得及试一试飞行。

巨大的好奇心充斥着他的大脑,活了十六年,还没有一次真正靠自己的身体飞过,此时他除了激动还是激动。

叶临风渐渐触摸到了阳光,一束束阳光像是一柄柄光剑,穿过树的叶子,直直的刺入林地,洒入光光点点,密林渐渐走出,已近边缘。

一轮炙热的“火轮”烘烤着大地,空气中带着燥热的微风,像一只母狗一样tian着你的脸,汗涔涔的,仿佛要瞬间把西界蒸发掉。

叶临风走出密林,顶着烈日,任由热风在自己的脸上肆意蹂躏。

他停了下来,望着头顶的那一轮烈日,笑而不语。

对着烈日看了好一会儿,好像要把烈日的模样完完整整的烙印在自己的内心。

“我觉得我能够飞行了吗?嗬!应该可以吧。“他终于开口说话,只是这句话说的有些令人匪夷所思,什么叫我能够飞行吗?如果有人听到之后一定会觉得莫名其妙。

但是在叶临风看来,这很正常,自己的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所以他要问一下自己,也必须要问一下自己。

自幼所经历的诸多磨难,如果不是自己的坚强毅力与足够信任自己他不可能活到十六岁,自己的内心已经蠢蠢欲动,飞行是一个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他今天要证明自己,并不是证明给自己看,而是证明给自己看。

他要挑战自己,这个自己比此时的烈日还要强大,所以他对着烈日笑。

他笑,并不是嘲笑,因为他没有资格嘲笑,但他还是要笑,这个笑不是给烈日看,是给自己看。

那一团大火球我都不怕,那我还会怕自己吗?

叶临风发狂着笑着,任汗水打湿他的额前发丝,打湿他的双眉,顺着眉心与双颊滑落,掠过鼻尖与嘴角,最后汇入脖颈。

狂笑的同时,有几滴汗水流进他的嘴角,那味道是苦涩的,咸的,就像叶临风的这十六年。

十六年风风雨雨,十六年死里逃生,叶临风就像一只蝉,慢慢的自土里爬出,慢慢的向着高大粗壮的树爬去,然后等待着时机脱壳而出,生出一对透明的翅膀。

然而这对透明的翅膀能否带着他冲上云霞抑或扇起一股龙卷风,仍然是个未知数。

叶临风要试一试了,他狂笑之后继而沉默。

自胸腹之中吐出一口气,那是经过周身运转的气,是元气,不是生得闷气。

识海渐渐变得念力充盈,一股气充斥着识海,这股气不是先前吐出的元气,而是自精神海所汲取来的。

以气换气,之前自胸腹排出的是周身筋络的废气,之后识海之中的气来自精神海。

不错,进入道我之境,精神海自然就会随之修成。

精神海跟识海相差无几,不过精神海要比识海小上很多,毕竟精神海中的气只是用来为修行者提供飞行的气。

叶临风的双脚渐渐变得轻了许多,识海之中的那股精神元气正把他缓缓的拔向半空。

双脚离地,身子升到了半空,精神海中由念力转化成的元气不停的流转,比之以往身子轻了好多。

叶临风为自己打了打气:大不了掉下去摔死,还能吃口泥,做个饱死鬼。

他又催动了一部分念力,念力自识海流入精神海,精神海中的念力转化成元气,慢慢的叶临风升上了云层。速度虽然很慢,但是对于初次飞行的叶临风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一阵难以言说的激动涌上心头,看着高空之中的云,叶临风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一个不留神,险些从高空中坠落,好在及时祭出了玉梭,不然这次肯定会摔个稀巴烂。

回来陆地之后,叶临风极为用心的将自己乔装打扮了一番,这西界本来藏龙卧虎,自己身上的宝物又多,难免被别人认出自己,还是低调一点最好,要不然还没等到自己强大起来就陨落了。

叶临风又来到了前些日子炼碑的西界海之眼,沿着海岸走着,他要永远记住这个地方,这个新的自己诞生的地方。

湿咸的海风tian着叶临风的嘴唇,他却感觉嘴唇发干。

叶临风tian了tian嘴唇,记起了那一日吃咸鱼干的时光,要不是自己的毅力够坚韧,恐怕现在海滩上晾着的咸鱼干就是他了。

曾经的叶临风就是一只咸鱼,一只永远也翻不了身的咸鱼。

咸鱼翻了身还是咸鱼,注定被海风吹干,被蚊虫叮咬,被烈日烘烤,被蛆虫腐蚀,或者被叶临风吃掉。

极目远望,天际边的海水连成一条线,海水不是蓝色,而是黑色。

整片西界的西海只有一处地方的海水是黑色的,就是叶临风所望之处。

西海无尽的那头,有一片海域,海域中有一片海岛,海岛上有一类特殊的族群,族群有一个特殊的名字叫黑鬼。

黑鬼与那日在极乐仙岛的无名峰蛮族少年王霸所遇到的那个影子同属一类族群——鬼族。

那个影子不知现在正处于何处,鬼族已经几千年没有出世;;;;;;

第四十五章坑货

叶临风并不知道鬼族是一个什么样的族群,他也没见过西界无名峰山下那个失踪的影子,他更不知道目光所及的那片黑色海域为何黑的像东原古味斋的墨汁一般,至于鬼王谷与慧海之间的联系就更不得而知了。

他只是好奇,好奇那片黑色的海域为何要这般黑。

他缓缓的在海滩上踱着步子,看着脚下的细沙,看着被海风吹干的贝壳,看着他一切可以看到的事物。

“春归这术法已经基本上掌握了三成,簪花剑雨由于很少操练已经忘个差不多了,那招一剑鱼龙舞还没有找到施用的方法,天道神符诀也没发挥到纯熟的地步,现在所依靠的只有那两柄剑与木箱里的几件东西。”叶临风在心中暗自忖道。

“要是能够把体内的古碑烙印更好的运用起来,本身的战力肯定会提升一大截,看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尽快提升自己的修为,至少要想尽一切办法在这个月的月末冲到道我巅峰之境。”

“如果想要尽快破境有一种方法就是吃些世间罕见的神药,西界是个崇尚佛道的圣地,神药一定不会少的,问题是怎么才能找到这些神药呢?”

叶临风边走边想,不知不觉已经快走到了守垠和尚开的小酒馆。

“对了,守垠和尚是西界土生土长的人,他对西界一定非常熟悉,或许他对神药有所了解。”

距离叶临风几百丈以外,一家并不起眼的小酒馆隐于街巷之中,酒幌在微风的“教唆”下轻轻摆动,吃货居三个大字格外醒目。

叶临风还未走近,一股浓醇的酒香扑鼻而来,伴随的是酱牛肉与烤肉的香味。

这家小酒馆虽然不大,来这里吃食的人却很多,看来来这家小酒馆吃食的人并不在乎“吃货”这个称号。

叶临风渐渐走近这家小酒馆,守垠和尚这次并没有站在门外或者大堂里打理,小酒馆里生意太忙,这个猥琐和尚一定是忙着烧菜,只有他这个吃货亲自掌勺做出的饭菜才能够招揽顾客。

“看来这厮的生意不错啊,这次一定要好好的大吃一番,这段时间也够累的,吃咸鱼干实在是吃腻了。”叶临风在心中想着,许多美味在他的脑中浮现。

此时他装作的是一名富家公子,手摇画扇,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大堂,冲着店小二就大喊:“小二,雅间。”

“好嘞,这位公子请。”店小二的一双贼亮亮的眼睛在一瞬间之前极快的把叶临风从头到脚打量一番,看着面前这位英俊潇洒、非富即贵的公子,店小二赶紧将他请进了楼上的雅间。

“来,赏你的。”叶临风笑着对店小二说着,从怀里拿出一锭银子,扔给了店小二。

这并不是叶临风在炫耀自己的财力,而是为了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叶临风走进了楼上的雅间,画扇一展,锦衫轻舞,端端正正的坐在木椅上,装的有模有样,很是气派。

“公子,请问您想要点些什么菜呢?”店小二丢下所有的客人,凑到叶临风跟前。

守垠和尚的小酒馆刚刚开了几个月的时间,规模尚小,人手有些不够。

“来个脆皮烤鸡,一碟酱牛肉,一盘醋溜土豆丝,蒜蓉鱼片,三坛上等的烧酒;;;;;;”叶临风此时并不缺少银子,作为一个修行者搞到银子自然很容易,猪毛毛攒了大半辈子的财产分给了叶临风一部分。

守垠和尚的这家小酒馆的菜都是一些家常菜,名副其实的吃货居,招牌菜自然是开胃的的粗菜或者可口的点心。

“掌柜的,有位公子点了我们店里所有的招牌菜,出手很阔绰,应该出身不凡,咱们要不要向前献个殷勤,好好的搞一搞关系。”店小二手拿毛巾,一双贼亮亮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向着在炉旁卖命颠勺的守垠和尚说道。

“我说董明明啊!咱店里也就你最懂我的心意,说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一点也不过分,还看着干嘛,快去招呼客人,给我好好招待好那位公子,待会儿我去会会他。”守垠和尚的大眼噌的一下亮了,一只大手熟练的操着手中的铁锅说道。

“好嘞!”店小二的名字与他的人一样,十分精明,是个做生意的好手。

叶临风很是气派,坐在靠窗的椅子上,轻轻摇动手中的画扇,望着酒馆二层楼以下的街道,街道上小贩的叫卖声不绝,来往的行人熙熙攘攘,叶临风看着看着,不知怎的,心中好像轻松了许多。

“公子,酒菜来喽!公子,请慢用,有什么招待不周的招呼一声,小的我定会满足公子的心意。”董明明的嘴笑成了瓢子,两只眼睛笑成了月牙,一边说着一边为叶临风倒着烧酒。

“去,把你们掌柜的叫来,我有事要问他。”叶临风左手拿扇,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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