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俏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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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俏佳人-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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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走的很快,一晃红芋藤已经爬满整片土地。

太阳就像火炉,炽烈的炙烤着大地。

大伏天后,每逢下雨,生产队就要组织社员到一望无际的红芋地翻红芋秧子。

因为红芋秧子有个特点,碰到土地就会萌发新芽,特别是雨后,如果不及时翻藤,就会生出很多根须,分散营养。

根部的红芋也长不大。

大伏天,地表的温度,尤其是在雨后烈日下,可以达到五六十度,由于地面是湿的,在烈日下还蒸发着阵阵热浪。

社员们,在一望无际的红芋地,顺着垄沟,手拿竹竿,必须花很大的力气才能翻动红芋藤。

好不容易休息的时候,村民们就会跑到东坝子面东的斜坡上,那段坝子有个豁口,坝坡两边都栽着很多又高又大的泡桐树。

泡桐树的叶子不多,但非常大,就像遮阳伞,在坝坡上搭起天然的大凉棚。

喜儿和张逸,还有田诚,三个人轮流提车大水桶给大人送水。

一开始,原本只想给张田两家人送。

但李海鹏和董亮他们干巴巴的看着也不好,到后面带的水越来越多,干脆就每天定点抬几桶水到土坝上。

大家需要,都可以来喝。

只不过张田两家自己一个水桶,里面都是喜儿放出来的泉水,肯定不一样。

但这事儿还是被李海鹏给发现了,到后面就蹭着喜儿帮忙接水。

“为啥你的水这么甜呐?”董亮大嘴巴,口渴的不行,也顾不得拿杯子倒水,抢过李海鹏手中的茶缸子,咕噜噜喝了个底朝天。

气的他吹胡子瞪眼睛。

这可是求了半天,喜儿才给的一缸子,他倒好,捡了个现成的。

“渴了,喝田沟里的水都是甜的。”李海鹏没好气道。

喜儿在一旁偷笑,他们俩相处的模式挺好玩儿的,性格南辕北辙,见面就呛嘴,但偏偏又是玩儿的最好的。

李浩已经离他们越来越远了,除了晚上回来睡觉。

比如现在,干活儿的时候就跟刘爱玲搭档。

一人一头竹竿,配合的还挺默契的。

你倒水来我来喝,时不时夹杂一个眼神交汇~~~

经历过的人都明白,说他们俩之间没点儿啥,谁信啊?

由于淮北的农村不像江南农村农活那么繁忙,除了农忙的收割和播种。

平日里,干活更多的只是为了混个公分,他们出工干活经常是干了一会儿,就吆喝着大家“歇歇了”。

于是社员们就会蹲坐在地头开始唠嗑,田大的很,三五个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而上海知青正好成了他们唠嗑的新鲜话题。

而八卦,无论是左邻右舍的农家妇女,还是田间地头的无聊男人,说起一些荤段子来,总是百无禁忌。

尤其像刘爱玲这种城里姑娘,是男人都会有非分之想,吃不到难道还不许别人说?

而自从传出李浩和她的闲话后,各种版本都出来了。

甚至谁谁谁在哪里看见他们躲在大垛后面亲嘴儿啦,被谁睡撞见衣冠不整什么的,最后越穿越荒诞。

连刘爱玲被搞大肚子的声音都传出来了。

知青们跟村里人往来本身就不密切,这些话即便都在田间地头传遍了,但当事人却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无所知。

戳破这层纸的是申红,不懂什么时候开始,她跟高婉婉竟然凑在一起了。

有事儿没事儿两个人都黏糊在一起嘀嘀咕咕,聚会的地点在知青住所。

白冰虽然对此不屑一顾,但耳朵却始终支棱着。

那天也是李浩的不是,平时大家都是在一起吃饭,男女排时间,两人一天轮着来。

这天刚好到申红和李浩做饭,结果大清早的人就不见了。

猫妞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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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刘爱玲要结婚了

但饭不能不煮啊?

平时都是李浩烧火,申红揉面,配合虽然算不上好,但总比一个人强。

李浩找不着了,大家总不能饿肚子,申红满肚子怨气地熬了一锅糊糊,大家伙儿心里肯定不痛快。

本来每天伙食就很差,现在连肚子都吃不饱,谁愿意呐?

结果到吃饭的时候,李浩回来了。

一句解释的话都木有,拿起碗就准备吃。

申红把碗往桌子上一噔,“我说你眼里除了刘爱玲,就没其它人了么?有本事就别回来啊?”

李浩莫名其妙,性格本就不善言辞他,除了涨红的脸,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还是李海鹏手肘拐了他一下,“今天到你做饭。”

李浩这才反应过来,终于从碗里把头抬起来,说了声抱歉,中午不会忘记。

明显敷衍的态度彻底惹怒了她,更何况她本来对刘爱玲就有意见,凭什么所有人都两个人一个房间。

她一个人一个房间不说,还住在那样好的房子里。

女人的心眼小,申红更是比针眼还小。

从第一天来,和李海鹏他们争房间的大小就感受到了。

“有本事就把人家给娶了,背后亲亲我我,搞来搞去的,伤风败俗,这是要挂破鞋受批判的,你不知道么?”申红碗一摔,好在结实,咕噜噜滚了两圈没碎。

“你胡说些什么?”李浩这次怒了。

不点名也知道说的是刘爱玲,这在他心中是绝对的逆鳞,谁都碰不得的。

即便是李海鹏和董亮,同吃同住好几月的兄弟,上次聊到这事儿都差点儿闹掰了。

后面,他们俩再也没对这事儿发表任何看法,这次申红简直是在他心头剜了块肉啊!

平时恨不得捧着的女人,竟然成了别人口中的破鞋,是个男人都受不住。

一向都是动口不动手的李浩都破例了,一巴掌呼过去,申红的脸立马肿起来半边。

嗷~~这一下动了狼窝了。

申红长得身强力壮,一开始是没料到对方会动手。

反应过来后,连抓带挠地,李浩身上抓出好几道血楞子。

这顿饭看来是吃不下去了,但也不能让他们俩继续打下去啊~~

“你有本事搞,就没本事承认么?谁不懂她就一破鞋啊?就你还宝贝的很。”论骂街,屋里的四个大男人加起来都不是她一个人的对手。

“你个泼妇,嘴巴怎么这么脏啊?”李浩气得脸红脖子粗,冲上来就要揍她。

“我脏?她很干净是吧?也是,都舔了无数遍了,能不干净么?”

天哪!!

申红到底啥出生啊?这口才简直了,一般的大妈都不是对手。

“你,你~~”李浩说不出来,拼了命的要抽她。

“打我?你个火柴棍儿的身材,还想打我?老娘一个屁股墩子都能坐死你。”说着也要冲上去,白冰个子娇小,根本拦不住。

王强,史耀华想上手,又碍于男女授受不清,就这样李浩被申红狠狠踢了一脚,差点儿命中关键部位。

在场的男人猛地倒吸一口气,这娘们儿太狠了,这是要断人家子孙吗?

“泼妇,泼妇,这辈子谁娶了你倒了八辈子霉了。”

李浩被李海鹏,董亮架出了门外,黄晓毅在两拨人中间,挡这个拦那个,反而被气爆了的当事人踹了好几脚。

申红不懂被李浩哪个字眼刺激到,一把挣脱两男一女的禁锢,直直朝李浩撞去。

“老娘嫁不出去,要你操尿的心啊?你以为毛长齐了就能找女人了么?我看你还是再多练练吧?”从上到下的鄙视了李浩一番,最后停留在关键部位。

一帮老爷们实在骚得慌,将李浩推出门,集体将申红拦在屋里。

桌子不懂被谁踢翻了,看来这顿早饭是不用吃了,带会儿就要下地干活。

摸摸空囊囊的肚子,看着骂咧咧的申红,大家第一次正式认识的她的战斗力。

李浩鹏和董亮互递了个眼神儿,门一锁就朝喜儿家奔去,估计还能捡点儿剩饭什么的。

也懒得理李浩了,这人已经吃了秤砣,打死都拉不回来了。

也不是三岁小孩儿,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举止负责人,谁愿意替人操心啊?

何况别人还不领情。

就在大家议论啥时候吃李浩和刘爱玲的喜酒时,苗铜银回来了。

紧接着,苗家就传出喜讯,刘爱玲和苗银铜要结婚了。

就在下个月的十五号,甚至高石庄的所有知青都收到了邀请,吃喜酒。

这个消息,就像李浩给申红的那记耳光,扇的那叫一个响亮。

从那天吵架以后,李浩就再也没在知青点说一个字。

每天除了回来睡觉,白天肯定是找不到人的。

从刘爱玲和田通银结婚的消息传来,李浩就像阳光下离了泥巴的庄稼,迅速的枯萎下去。

好几次李浩鹏都像张口说点儿啥,却一次都没成功。

董浩倒是没心没肺,但李浩好像神游了,别说是话了,就是人站在他面前,都不一定看得见。

除了申红时不时幸灾乐祸的刺激两句,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些同情。

每天在地头,他们俩眼神的互动不是假的,而且李浩总是最快做完自己的那份,然后去帮她。

谁都不懂中间发生了什么。

更别说李浩自己了,苗铜银回来后,刘爱玲就再也不见自己了。

即便在地里遇见,要么是苗家娘子跟她说说笑笑,或者薛蛮子故意见给两人离得远远的。

再也没了眼神交流的机会。

这天下工,刘爱玲因为想上厕所,提前从地里回来。

没想走到半路,被李浩拦住了。

原来他一直都关注着她的一言一行,就为了问一句“为什么?”

“没有什么为什么?他合适,我就嫁了。”刘爱玲本来就憋了很久,还被他拦住问这么无聊的问题。

“他合适?那我呢?”李浩睁着血红的眼睛,沙哑地嘶吼。

他好几个晚上没睡了,一闭眼睛,就全是她的一颦一笑,控制不住的思念,就像瘾君子犯了瘾一样。

身体已经完全不受控制。

一把将她揽进怀里,揉进身体里,轻声细语

“这些日子,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我的心意,也接受了我的心意。可这到底是怎么了?”

李浩痛苦地将刘爱玲紧紧箍进自己的怀里,眼泪终于忍不住一滴一滴地落在刘爱玲的肩上。

猫妞儿说

非常感谢奇迹一生123,ange柠檬的打赏,猫儿都一笔笔记着呢。

第九十八章 失恋

刘爱玲简直都快不能呼吸,“你放开我。”

“不放,我不放,我怕放了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听不到你的声音,也见不到你的笑容……”李浩此时就像个固执的小孩儿,深怕心爱的玩具被人抢走。

“放开!”李浩直接被拳头掀翻在地,刘爱玲也因为控制不住力道差点儿滚到地上。

在落地的前一刻,掉进一具硬朗的怀里。

“你是谁?凭什么打人?”李浩吐出一口血水,捂着受伤的下颚。

“苗铜银,刘爱玲的未婚夫,够格吗?”田通银常年做木工,一米八的身高,站在李浩的面前,就像一堵墙。

“她没说嫁给你。”李浩声嘶力竭地怒吼。

“我答应了,时间就定在下个月十五号,欢迎你来喝喜酒。”刘爱玲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李浩,说完这句话就走了。

苗铜银甚至看都没看,所有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刚才搂着刘爱玲的手上了。

女人的身子好软啊~~

昨天夜里那股热烫,好像又开始在一点聚集。

自从年三十那天尝到甜头后,苗铜银一发不可收拾,就像打开潘多拉魔盒,只要一点开刘爱玲这个按键,整个人立马沸腾。

这次回来是苗娘子带话给儿子的,刘爱玲和李浩的风言风语听了不少。

再三考虑,觉得以其花大价钱在镇上找个媳妇儿,还不如娶个知青呢。

天高皇帝远,娘家人又顾不上,这不就一心一意在夫家过日子了么?

女人跟男人不同,有了孩子就有了牵绊,再想走犹如心尖尖儿上割肉,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回去跟男人一合计,第二天苗银铜就匆匆赶回来了。

看来,并没有因为时间过去,心思就淡了,反而有越演愈烈的趋势!

刘爱玲的想法更简单,哪方利益最大就选谁。

这是多年生存的经验,情爱是什么?

母亲不是对自己那从未谋面的便宜爹一往情深么?

结果怎样?

苗银铜回来的当天就跟她表白了,苗娘子也很痛快,以后两个人有了小家,就过自己的。

把这个院子一分为二,另外再给他们盖套房子,围成小院儿。

这样,将来有孩子,他们能帮忙带一把,但是又不会干扰到年轻人的生活。

家,其实一直都是刘爱玲最向往,也最恐惧的名词。

家对于所有正常人来说,意味着温暖,有爱,安全感等等最美好的名词。

但对于她来说,全都是噩梦!

因为都不是她自己的家,除了天桥下的桥洞,是靠她自己用刀片拼出来的,也是她记忆中唯一让她想起来,会笑出来的地方。

有小哥,还有那么多的小伙伴。

虽然那个家里最多的味道就是垃圾,但仅有的几次烤地瓜的香味却已深入骨髓。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吃过烤地瓜,因为再也没有那个愿意为她偷地瓜的小哥了。

刘爱玲听完苗家母女的话后,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想了一个晚上。

天亮时,除了想到小哥,心里的一角会隐隐作痛,所有的情绪都被她收拾的干干净净。

接下来的一天都被苗银铜的眼神追逐,内心仅有的那抹隐痛也被深埋了。

看着苗娘子询问的神情,微微点头。

咣当,手上喂鸡食的瓢被人扔在地上,直接踩碎了。

葫芦老了,晒干后锯开的产物,苗娘子一阵心疼。

今年又要少吃一个葫芦了,这败家的小子,但脸上依旧笑盈盈。

刘爱玲表明态度后,躲回屋里去了,苗娘子不禁点头。

这娇羞的模样,才是正经家的女子,不像那个申红,简直比已婚妇女骂起人来还泼辣。

如今本就物资缺乏,办起婚礼来也是一切从简。

三天后,苗娘子拿了个银镯子给刘爱玲,就当时订婚的信物。

这在农村,已经是非常重的礼了。

接着苗娘子和男人去村里的干部那儿撒了一圈糖,就当昭告村里人,这是我家的未婚媳妇儿。

她即便想走,没有村里开的证明,也寸步难行。

一听说刘爱玲家里没人了,就一个老母亲,已经改嫁,苗家人就更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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