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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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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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你爷爷在监狱的医院里病逝,法院的判决书下来,被判为反革命,我们家也因此被人抄掉,家里所有的财产都悉数被清卖充公,我被他们赶到一个很小的亭子间里去住。很快,文化大革命就来了,爸爸和学校里的其他同学一起被送往青海乡下,那就是你们历史课本里学过的知青下乡了。”
“也是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你妈妈。”
父亲抬起头,望着书房墙上挂着的一张母亲的黑白半身像,似乎陷入了遥远而眷恋的沉思当中,“那时候你妈妈年纪还很小,刚上初中,瘦骨嶙嶙的一个小女孩,扎着两只小辫子,皮肤很白,眼睛又黑又大,很喜欢笑,即使在农田里干活的时候也总是那样无忧无虑快快乐乐。”
“你妈妈很善良,她见没有人愿意跟我说话,就常常跑过来找我,开始的时候我不理她,她也不在乎,一个人叽叽喳喳也能说上大半天。吃饭的时候怕我吃不饱,总把自己碗里的菜夹给我吃,还推说自己不爱吃。”
“你妈妈特别喜欢跳民族舞,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第一次见到她跳舞时候的样子,那是一个七月份的晚上,我用口琴吹“devorab’s the me”给她听,她便在树下随着音乐跳舞,那天晚上的月亮很美,她在月光下翩翩起舞的样子,漂亮的就像一个仙女。你妈妈那样美好,美好得几乎让我不敢亵渎,而且那时候我的未来一片渺茫,我害怕自己没有办法给她幸福,她对我说她不在乎,可是她越不在乎我就越在乎。最后终于盼到了知青返城,那时候从我们一开始认识已经过了快十年,当年跟我们下乡的同伴很多人都已经结婚,只有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一次。”
“回城后你妈妈带我回去见你外公外婆,可是你外公外婆在知道我的家庭背景后坚决不同意,其实也不能怪他们,虽然那会文革已经结束,但是从五十年代开始的“反右”“四清”再到“十年文化大革命”,把所有的人都逼得如同是惊弓之鸟,谁愿意跟一个脊背上刻着资本家后代的人扯上关系?但是你妈妈执意要跟我在一起,她跟你外公外婆谈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就收拾东西拉着我离开了。”
“我带她回去见你奶奶,你奶奶在多年的劳改生涯中身体已经熬坏,我们回去后,没过两个月就因为积劳成疾去世了。不过你奶奶特别喜欢你妈妈,她临走前对我说‘她是值得你用生命去爱护的妻子’。不久我就跟你妈妈结了婚,后来,全国右派甄别平反时你爷爷受到了平反,政府归还了我们家的一些家产,日子也就渐渐的好了起来。”父亲看着她微笑,“再后来,我的宝贝女儿就出世了。”
父亲说完后,她久久都没有动,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父亲把曾经的故事这样完整的说出来,她觉得心酸,虽然不曾经历过,但可以想象在当年那样艰难的政治环境里成长起来的爱情该是何其不易?可是那样珍贵那样纯净那样难得的爱情,到了最后,竟然还是没有办法完满。
她想起父亲唯一一次打她,是因为小时候她不肯去学民族舞,当时父亲气急了,伸手就在她屁股上狠狠打了两巴掌。而她亦是直到这一刻才清楚的明白,母亲的早逝,在父亲心目中留下了怎样无法估量的遗憾与思念。

(2)
父亲似乎看出了她的想法,用手指擦拭了一下桌上放着母亲照片的玻璃相框,轻声对她说:“晗晗,虽然你妈妈去世的很早,但是她的出现照亮了我的整个生命,更何况,她还给我留下了一件最最珍贵的礼物——那就是你。从这一点上而言,爸爸比其他相守了一辈子的夫妻都要幸福许多。”
她觉得很难过,低声说:“爸爸。”
而父亲只是微笑,“去睡觉吧。”
她点点头,走到门口才忽然想起正事,又走回去,“爸爸,那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见到妈妈时她穿的是什么衣服,或者,那次她在树下跳舞时,穿的是什么衣服?额,再或者说,你想象一下,你觉得妈妈穿什么衣服才是最漂亮的?”
父亲说:“在我心里,不管你妈妈穿什么衣服,都是最漂亮的。”
她气馁,父亲眼睛里的笑意渐渐加深,揶揄道:“原来我的小公主在为第一次约会要穿什么衣服而烦恼。”
她瞠目结舌,父亲哈哈大笑,“你是我的女儿,你心里在想什么爸爸怎么会不知道?”
父亲轻轻拍着她的手说:“如果一个男人是真心的爱你,便不会在乎你的外表,无论你穿什么衣服,梳什么发型,他都会觉得你是最漂亮的。更何况我女儿这么漂亮,不管穿什么都一定比别人好看,赶快去睡觉吧,明天有了黑眼圈可就真的要不漂亮了。”
她搂着父亲的脖子撒娇,“爸爸,那你都不问问我要去跟谁约会?”
父亲的笑容如涓涓暖流,“爸爸相信你的眼光,只要你是真心爱他,他也是真心爱你,不管是谁,爸爸都会支持。等你觉得你们的时机成熟了,就把他带回来给爸爸看看。晗晗,你只要记住一件事,爸爸这一辈子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你可以幸福。”
第二天早上她醒来的很早,躺在床上发了很久的呆才去卫生间洗漱,然后换好衣服下楼吃早餐。
父亲不在,他每个周末早晨都有去打球的习惯,赵阿姨在一楼拖地,看见她下来,立马去厨房帮她端了份早餐出来,又问她,“晗晗,今天还出不出去找工作?”
她一边把土司撕碎了扔到白粥里,一边说:“不去了,不过我等会要出去,午饭不回来吃了。”
十点半的时候他过来接她,带她去吃一家新开的韩国料理。
上了他的车,她忽然想起两个人都还没互通姓名,于是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趁着等红灯的机会,他伸手拿过她手里的手机,把自己的名字输给她看。
“亓越臣。”她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然后对他说,“我叫叶致晗。”
他看了她一眼,说:“我知道,你那天把电话输到我手机里的时候也输了名字。”
她吐了吐舌头,说:“哦,我忘记了。”
那家韩国料理的菜非常好吃,泡菜滋味很地道,烤牛里脊更是鲜嫩,她吃得津津有味,亓越臣却仿佛不是很有胃口的样子。她问:“你怎么不吃?我请客哎,不用替我省钱。”
他笑了一笑,终于低头吃起来,过了一会忽然抬头问她,“你下午有没有事?”
她啊了一声,下意识的就摇头,他又问:“那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玩的地方?”
她终于明白过来,其实她刚刚回国,寒暑假的时候又基本都在外面旅游,压根就不知道这几年这座城市里多了哪些游乐场所,更何况八月江南的午后,太阳繁密而热辣,在外面多呆一会,抹再好的防晒霜恐怕也得被晒得蜕掉一层皮,哪里还有什么地方好去?
她想了想,带点恶作剧的说:“我想去玩打电动。”
他怔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其实她根本不会玩,亓越臣却是样样精通,什么城市英雄、开赛车、射击、架子鼓、篮球,每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过关。尤其是玩赛车,屏幕里的银色小赛车飞快的开在望不到头的崎岖山路上,模拟方向盘握在他手里,不管路途如何的歪歪扭扭,他也能把方向控制得恰到好处,让车子稳稳妥妥的到达终点。
她看了一局,立刻佩服得五体投地,“太棒了,你怎么可以玩得这么好啊?”
他伸头望了望她屏幕上大大的Game over两个英文字,问她,“你输了多少了?”
其实他的本意是想问她还要不要再去买点游戏币,没想到立刻被她伶牙俐齿的反驳,“看你玩得这么好,就知道你肯定常常不务正业,平常尽顾着玩电动。”
他不由失笑,后来在一起后,每次说起这件事他总要愤愤的指责她一番,“果然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就是那样在一起了吧,其实见面的时候并不算多,他要上班,而她也很快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开始在一家建筑设计研究院上班。
他忙,她亦不空。
所以一般只在周末的时候两个人才会约在一起吃饭,然后去看电影瞎逛,或者索性呆在他的房子里,他做饭给她吃。两个人都好静,呆在家里看旧影碟看书,也可以开开心心的过上一整天。
亓越臣在市中心租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她本来以为单身男人的屋子一定很乱,却没想到竟然那样整洁,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得井井有条,而他做的菜更是令她大跌眼镜。
她一边吃一边赞叹,“太厉害了,这手艺,跟我爸有得一拼。”
他闻言抬头问了一句,“你爸爸也会做菜?”
她答:“那当然,当年他们知青下乡,在乡下呆了足足有十年呢,要换了我我也什么都学会了,不过我爸他现在不常下厨就是了。”
他咀嚼着饭菜慢条斯理的说:“要换了你,估计在乡下连十天都呆不了。”
她气鼓鼓的瞪他,“我哪里有这么娇气了?”
他只是笑而不语。

(3)
吃完饭她抢着洗碗,把他赶到外面去,结果他刚走到客厅的沙发边,屁股还没坐稳,就听见厨房传来的“哐当”声。他起身走进去,她正手忙脚乱的蹲在地上捡碎瓷片,抬头看到他,还理直气壮的挥手让他走开,“没事,不过就是出了一点小小的状况,我搞的定。”
他哭笑不得,走过去把她拉起来,“拿扫帚扫一下就好了,小心扎到手。”一句话没说完,已经听到她“啊”的失声叫了出来。她的右手食指上被碎瓷片扎出一道小小的口子,鲜红的血珠子不停的冒出来。
亓越臣忙拽着她受伤的手指往龙头上冲,然后拿纸巾替她把伤口摁住了,拉着她到客厅,找了个创口贴出来替她把伤口裹住,又教训她,“叫你别弄还逞能。”
她不服气,“只不过是意外嘛。”说着挽住他的胳膊,说,“以后我学煲汤给你喝好不好?”
他抬头望了她一眼,问:“为什么?”
她说:“哎呀,人家不是都说,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首先要抓住他的胃嘛。”
他似乎十分认真的考虑了一下,最后说:“还是不要了,就冲你刚刚这潜质,恐怕希望不大。”
她气得拿拳头捶他,他伸手一捞就把她搂进怀里,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忽然低下头轻轻的吻住她。
她一下子就僵住了,因为那是他第一次吻她,也是她的初吻。她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都不能想,天地间也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周遭一片寂静,连电视机里午间新闻女主播甜美的声音都自动消失不见,她只听得到自己“扑通扑通”慌乱的心跳声。他的唇齿间带着淡淡的烟草味,她一直不喜欢闻烟味,在家里都明令禁止父亲吸烟,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嘴里带着的那种烟味仿佛特别好闻,几乎让她感觉是甜的。
其实那时候的一切都是甜的,她也以为这一辈子,她的生活都会如那个吻一样永远甜甜蜜蜜,永不言殇。
她一直都没有问过亓越臣是做什么工作的,直到有一个礼拜五他给她打电话的时候,跟她说起他们部门和人事部周末一起组织员工去爬西山兼烧烤,每人允许携带一名家属。
第二天一大早亓越臣开车过来接她去公司门口坐大巴车,到了他公司那里,她目瞪口呆,过了好半晌才喃喃的问他,“你就在这里上班?”
他一边盯着雷达屏幕倒车一边答:“是啊,怎么了?”
她问:“你在哪个部门?”
“财务部。”他转过头看到她脸色不对,便又问了一遍,“怎么了?”
她似乎正在思考着什么,过了一会抬起头来,脸上的那种迷茫已经不见,反而笑眯眯的冲他眨眨眼,说:“没什么,以后你就知道了。”
他似乎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但并没有说什么。
大巴车等在公司大门口,两个部门的人已经到的七七八八,都是年轻人居多,看到亓越臣牵着她的手上车,都乐得起哄。
“怪不得市场部的郁文君一天到晚冲他放电,他连正眼都不瞧人家,原来女朋友这么漂亮。”
“介绍一下介绍一下。”
她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叶致晗。”
很多人都带着自己的另一半,大家年纪又都相差得不大,在大巴士车上嘻嘻哈哈了一阵很快就混熟了。
到了西山后,两个部门的领导组织情侣档进行爬山比赛,连礼物都准备好了,冠军的奖品是一对白金情侣尾戒,指环上雕出精美的镂空心形,两个戒指合在一起便是一箭穿心的图案。
她一下子就被那对尾戒吸引住了,誓要夺回第一名,便义正言辞的警告亓越臣,“等会抓紧爬,不许拖我后腿!”
他看着她气势十足的模样不由好笑,扬扬眉毛,也不跟她做口舌之争。
财务部和人事部的部门规模都不大,但结婚的没结婚的全部加起来,竟也一共来了十六对,浩浩荡荡的三十二个人争先恐后的冲上山路,那阵仗倒像是以前在学校里开运动会时候的场面。
叶致晗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而亓越臣手里拿着两瓶水紧跟在她身后,天气很好,初秋的太阳光影潋滟如同葡萄美酒,和着暖暖的秋风毫无拘束的洒落下来,高而远的天空中浮着几朵姿态优雅的浅淡白云。
亓越臣没想到叶致晗的体力倒是真的不错,爬了一个多小时都没喊累,其他人早已经被他们远远甩在后面,山顶与胜利都是遥遥在望。
她回过头来,笑容明亮如盛放的樱花,伸手指山顶给他看,“加油加油,就快到了。”
亓越臣有一刹那的失神,彼时她穿一身奶黄色的运动服,在明丽的阳光底下,像是一只朝气蓬勃的小鹿,轻盈而快乐。
冠军是毫无悬念,最后从领导手里接过尾戒的时候,晗晗开心的像个孩子,他替她戴上,结果她的手指太纤细,戒指戴在小拇指上嫌大,套在无名指上却是正好。
她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是大大方方的伸出右手让他帮她戴上,说:“这个戴在右手上,左手要留着以后戴。”
亓越臣握着戒指的手不易察觉的顿了一下,但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轻轻替她把戒指戴好。
山那样高,而他站在山顶之巅远眺,仿佛天地万物都被踏于脚下,天宽地阔,气势恢弘,万里长河尽收眼底。远处缥缈如被迷雾笼罩下的水天一色宏伟磅礴的让人产生不真实感,他几乎要以为自己看到了海市蜃楼,但是是真的,因为这里并不是他第一次来,所以他知道,是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
晗晗站在他身边,兴奋的说:“太漂亮了,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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