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妈妈并不惧怕,你也不用太为我难过。”
他沉默的伸出手,替母亲拢了拢鬓角的碎发。母亲说:“正临,带妈妈回国去吧——这么多年妈妈一直住在美国,本来以为早就习惯了,可是人之将死才知道落叶归根是多么的重要,我想念祖国,想念家乡,更想念你爸爸。”
他努力克制住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把头埋在母亲肩头,仿佛还是在龆年之时,那时候他最喜欢赖在母亲身上,因为母亲的身上总是有一种好闻的清甜香味。他说:“好,我明天打电话去订机票,我们后天就回去。”

第十一章
(1)
周五傍晚的交通,堵的让人连脾气都没办法有,车子几乎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在往前挪,谨纾看着前方密密麻麻犹如虫蚁的车辆在心里打算或者以后周末可以支持一下城市建设,不开车改坐地铁。
只是没想到会在小区门口看到云正临,他低着头斜靠在他那辆银灰色的宾利上抽烟,车子跟人都长得太招眼,路旁的行人都在回头观望。大概是听到了车声,他抬起头,看到是她,隔着车窗玻璃朝她轻轻笑了笑,随手掐灭手里的半截烟丢进旁边的垃圾桶。
她推门下车,“什么时候回来的?”
“下午刚下飞机。”
“你妈妈……”
“她跟我一起回来了,现在在家里倒时差。”
“哦,那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云正临微微笑,“我只是想见见你。”
谨纾没想到他会说出这句话来,有些尴尬,垂下眼帘躲避他的视线,过了好半晌才重新抬起头来,“你饿不饿,要不我请你去吃饭吧?”仿佛是解释般,“这几天中午曹然都帮我送午饭过来。”
他笑了一下,“好啊,我还想喝你上次煮的那种鸡蛋粥。”
她笑,“其实我会煮很多种粥的,你要不要尝点别的——不过家里没有食材,如果煮别的,要去超市买。”
他似乎是想了一下,然后说:“也好,那你先回家停车。”
她实在不想上他那辆宾利,于是说:“还是我来开吧。”
小区后面就有个大型超市,开车过去只要五分钟,但因为是周末,车位竟然全部被停满了。谨纾开着车在地下停车场转了两圈都没看到一个空车位,云正临倒是不着急,悠闲的靠在副驾驶座上,“我这还是第一次坐女人的车。”
最后终于看到有一辆宝蓝色的大众从车位里退出来,谨纾刚想把车停进去,忽然从对面冲过来一辆银色大奔,大有要跟她抢车位的架势。她猛的一甩方向盘,挂倒档,踩半联动,带油门,车子瞬间就唰的一下稳稳当当停在停车位上。那辆大奔车主似乎愣住了,从车窗里可以看到是个很年轻的男孩子,旁边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个留栗色□浪卷长发的漂亮女生。他们大概也是找车位找了很久,男孩子的脸色看起来有些懊恼,那个女生则是一脸怒气狠狠的瞪着男友。
云正临笑起来,“看来你要害人家吵架了。”
谨纾十分不以为然,“哼,谁叫他想跟我抢车位,明明是我先看到的。”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她还有这样孩子气的一面,不由又微笑了一下,说:“不过你的车技真的很不错,刚刚那种倒车速度,除了专业人士和拥有几十年驾龄的老师傅,很少有人能做得到。”
她的脚步忽然停了一下,别过头问他,“你想喝什么粥?”不等他回答,又问,“三鲜粥好不好?”
他慢悠悠的点了点头,“什么都可以?”
先去干货架上找了香菇和干贝,又去冷柜区拿鸡肉,结果最后还被他拖着去买了牛肉、黑木耳、土豆、玉米、挂面、水果……谨纾莫名其妙的看着购物车里的东西越堆越高,“买这些东西干什么?”
云正临弯腰在货架上挑西红柿,一个个鲜红欲滴的圆形果实包裹在塑料膜里,几乎连个头都是相差无几,漂亮的不像是真的。他直起身子扬了扬唇角,“我饿了,不想喝粥,回去做饭吃。”
她抬起头,“你做?”
他反问她,“不然你会吗?”
她的确不会,从底下翻出一包挂面来,“那这个呢?”
他又重新俯下身去挑小青菜,“给你的,这个面有营养,煮起来也方便。”
她没说话,默默把挂面放回购物车里。他已经挑好了一捆小青菜,菜梗绿汪汪的像是轻轻一碰就能掐出水来,一看就很新鲜。
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其实也只有他们两个人,他随便挑了几样拿进厨房,谨纾蹲在冰箱前把剩余的东西一一塞进去,塞到一半他忽然伸出头来指导她,“火龙果、木瓜和草莓不要放在冰箱里,容易坏。”
她咦了一声,只觉得佩服,“你怎么连这种事情都知道?”
他顾着洗菜,没回答她,她把所有东西整理好后进卫生间洗了个手,出来走到厨房门口问他,“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
他正低头切小青菜,谨纾倒真没想到他的动作竟颇为专业,砧板在橱柜台面上发出“咚咚咚”的声响,头也不抬的回答她,“不用。”
谨纾在厨房门口站了会,看着他忙忙碌碌的身影,总觉得此情此景十分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像谁,心里有些乱糟糟的,也不再坚持,便走到客厅去看电视。
电影频道正在放一部美国老片《Gone with the Wind》,上世纪三十年代末的片子,看倾国倾城的年轻费雯?丽眨着一双碧绿的慧黠眼眸鲜活的在荧幕里爱恨娇嗔,如同从未离开,实际上她已逝去将近半个世纪。
然而有些人有些事,不过短短几年,却仿佛已然是上一辈子了。
红尘中,浮华多少个梦?

(2)
他做了三菜一汤,土豆炖牛肉、香菇炒青菜、玉米鸡丁和西红柿鸡蛋汤。谨纾忽然想起上次的花雕,因为看中那个酒坛拿回来后一直没动过,于是从橱柜里拿出来,问他,“要不要喝酒?”
他点点头,接过酒坛给自己斟上满满一杯,却只倒给她小半杯,她不服气,“哎哎哎,不公平啊,为什么只给我喝这么一点点?”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女孩子家,少喝点酒。”
她哼了一声,说:“你这是什么封建思想?”自己替自己斟满,也学他,一仰脖子,整杯酒灌下去,结果喝得太急,那股火热的流质从喉咙一下子滚到胃里去,呛着了,她捂着嘴直咳嗽。云正临替她拍背顺气,“酒量这么差,还逞强。”
她咳的满脸通红,好不容易才止住了,忙夹了一筷子青菜把那股辛辣压下去。有些不好意思的跟他解释,“刚才喝的太急了。”
他放下手,拿过她的杯子,把剩下的半杯酒喝掉,她把杯子抢回来,“干吗抢我的酒喝?”说着还要再斟,被他用手挡住杯口,“不许再喝了。”
她的脾气也上来了,索性重新去拿了一只杯子,又斟上满满的一杯,一口气喝掉。
他似乎是叹了口气,不再管她,自己斟酒,然后靠在椅背上默默的喝掉,像是在想什么心事,又像是什么都没想,只是单纯的喝着酒。
两个人都是沉默,喝下好几杯后,她忽然朝他举起杯子,“我祝福你妈妈。”
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她的两边脸颊被染上一抹□,眼睛却是晶亮,仿佛寒夜里的料峭星子,他也举起杯子,微笑,“谢谢。”
眼前渐渐蒙上一层薄薄的雾气,云正临举高杯子,专注的看着高脚玻璃杯里褐黄色的液体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笑道:“要是被郦顾钦知道你拿高脚杯喝他的花雕,非气死不可。”
她“切”了一声,说:“哪有那么多规矩,非得葡萄美酒夜光杯才好,我还就喜欢用瓷盏喝葡萄酒,用玻璃杯喝花雕。”说着把杯子往前一伸,“再来再来,cheers。”
他哈哈大笑,一仰脖子干掉,酸甜苦辛鲜涩,好几种味道一拥而上,他喝的太急太快,竟也差点被呛住,到最后舌苔上只留下火辣的苦味。
他慢条斯理的舀了一勺玉米鸡丁吃下去,忽然抬头问她,“你刚刚在看什么电视?”
她歪着头笑眯眯的回答他,“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啊。”又朝他举起杯子,“来,祝福费雯?丽。”
他想她一定是已经醉了,于是好笑的告诉她,“费雯?丽都已经死了四十多年了。”
她哦了一声,手却没放下来,“那就祝福郝思嘉。”
他跟她碰杯,“好,祝福郝思嘉。”
她却忽然不喝了,把酒杯重重往桌子上一墩,仿佛是小孩子在闹脾气,“我不喜欢郝思嘉那个笨蛋,活了那么久竟然连自己究竟爱的是谁都搞不清楚,真是超级大笨蛋,白瑞德也是笨蛋,偏偏那么爱她。世界上比他好的人多了去了,干什么总是放不下他,笨蛋!”
他极力安慰她,“好好好,他们都是大笨蛋,就你最聪明,好不好?”
她唔了一声,似乎对他的夸奖十分满意,拿起杯子招呼他,“来来来,再喝再喝。”
又是一杯酒喝下去,她忽然笑起来,整个人拱到他胸前,凑在他耳朵边,呵气如兰一样,“告诉你一个秘密哦……”话还没有说完,她就那样一歪头,脑袋靠在他怀里,睡着了。
他整个人都僵掉,过了好久才慢慢的伸出手去,环住她。她睡着的时候像个洋娃娃,乌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和红扑扑的脸蛋,还有那样长的睫毛。兴许真的是喝了太多的酒,他觉得喉咙口有火辣辣的干燥窜上来,脑子里也是迷迷糊糊的。他敲了敲自己两边的太阳穴,努力想把那一阵混沌敲下去,终于还是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弯下腰,小心翼翼的把她抱起来。幸而脚步还是稳的。
他第一次抱她,才发觉她真的是很瘦,身上几乎全是骨头,但身躯还是温温软软的,温热轻悄的呼吸带着浓郁的酒香喷在他胸前,隔着薄薄的一层衣衫,仿佛可以一直暖到他的胸腔里去。
他把她抱进卧室,放到床上,把空调打开,又扯过床上一条薄薄的凉被替她盖好。
有几丝凌乱的发丝落在她的脸侧,他坐在床沿,慢慢的伸出手去,把她的头发拢到耳朵后边。她的脸红红的像是苹果,隔了一会,他终究是忍不住,用手背去轻轻的摩挲她的脸庞。她大概是怕痒,脑袋往被子里缩了缩躲开他的碰触,仿佛一只机灵的小猫咪。
他不由得微笑,枕头很软,几乎能把她的头都埋进去,头发散在枕畔,愈发显得她一张脸尖尖小小的,他张开手掌平置在她脸颊正上方,比了一比,原来真的还不满他的巴掌大。
比完后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幼稚可笑,又笑了笑。
她睡得很香,鼻息里发出规律的细细呼吸声,他伸手把灯关了,眼前顿时一片漆黑,他仍旧坐在那里没有动,静静的听着耳边传来她均匀的一呼一吸声,竟觉得着迷。
不知道是不是黑夜的缘故,他觉得有一股热火在血管里慢慢燃起,越来越灼热,像是要把他烧成灰烬。连自己都没明白自己在想什么的时候,他已经低下头去吻住她。

(3)
他抱着她,心底生出一种隐隐的焦躁,他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渴望,明知道不能够,但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停止。身下的人也仿佛是有感觉般,伸出手环住他的脖子,有柔软的触感贴到他身上。他箍着她,手臂越收越紧,她的唇上散发着浓浓的酒香,他没办法思考,只是本能般的循着那股幽香绵软辗转反侧。
他离开她的唇往她滑软的脖颈上吻去,她动了动,低低的咕哝了一句什么。
眼睛早已适应黑暗,她的面部轮廓在暗夜里很清晰。酒气还在不停的上涌,热而辣,直冲脑门,但他几乎是瞬间就清醒过来,仿佛是受到了某种触心的冲击,只是粗重的喘着气。他强撑着床头柜才能够站起来,手臂还在微微发抖。
他帮她把被子重新盖好,然后走出去,轻轻关上卧室门。客厅里的灯光太耀眼,仍旧是头晕目眩,这种感觉就像是在雪地里呆久了,到最后眼前都成了白茫茫的一片,因为雪盲。
酒坛里的酒已经所剩无几,他索性连杯子也不用,拎起坛子把剩余的酒一口气全部灌进胃里,有一些从嘴角流出来,冰凉冰凉的滴在手臂上,倒像是谁的眼泪。
餐桌上狼籍一片,刚刚他们只顾着喝酒,他做的那几个菜基本没怎么动,他把它们统统倒进垃圾桶,然后把碗碟一只一只洗干净,最后还没忘记用抹布把餐桌也擦的光洁如新。
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女人下厨。
走到楼下,夜风一吹,头脑清醒了许多,其实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真正喝醉,如果醉了,他怎么还能那么清楚的听到她在梦中微乎其微的呓语?
亓越臣。
谨纾第二天是被闹铃声惊醒的,她设置了每日提醒,而昨天忘记关掉了。昨晚实在是喝了太多的酒,早上醒过来还是头昏脑胀。她把闹铃摁掉,揉着太阳穴,用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才把昨天的事情理顺,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还好好的穿着昨天的衣服,不由得松了口气,安安心心的重新躺下去。
等再一次醒来已经是下午一点多,她起床走到客厅去,看到收拾的干干净净的餐桌和厨房不禁愣了一下。甚至于那个酒坛也已经被洗得很干净,闻不到一点酒味,安安静静的放在桌子中央,如同一尊精美的古花瓶,她用指尖轻轻的触拂过凹凸的瓶身,专注的看着上面的序文。
耳边响起悦耳的琵琶声,《春江花月夜》,声音有些遥远,她并没有在意,一直响了很久才忽然醒悟过来,那是她自己的手机铃声。
谨纾仔细辨别了一下声音方位,等最后从躺在沙发角落的手袋里找到手机时,铃声已经停止。并不是存在手机电话簿里的号码,但是很面熟,大概是醉酒后遗症,她努力的想了很久,还是没想起来,于是回拨过去。
是年轻女人的声音,谨纾在对方说出“你好”的那一刹那,就已经想起是谁。她莫名就觉得烦躁,因为实在不明白那位俞小姐三番四次的给她打电话到底是什么用意,但不知为何,当对方提出想见她一面时,她竟然还是答应了下来。

第十二章
(1)
约在医院附近的一个咖啡厅见面,谨纾到的时候那俞小姐已经等在那里了,很是客气的朝她温和一笑,“你好,我叫俞庭亦。”又说,“很抱歉让你跑这么远,其实我刚调到这个城市来不久,对这里的一切都不是太熟悉,最近因为常跑医院,正好看到这家咖啡厅的环境还不错,所以很冒昧的把你约到这里来。”
谨纾淡淡的说:“没关系,我家离这里并不算远。”
午后的咖啡厅里,客人寥寥无几,只在离她们不远的一个角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