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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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 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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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嘛,我也是经过‘大水大浪’的,虽然我们俩**着躺在床上做着龌龊的事,但聊的,却是这个世界上99%的人都不知道的事。

老板娘可以在一定距离内感应到我的踪迹,这个范围有多大她没说,但至少要比襄阳市区与青云山庄之间的距离远。

当时我在擂台上陷入韦双燕‘领域’时,老板娘就感觉到了不妙,立即往青云山庄赶来。可惜,神话境的强者并不是神,襄阳市距离青云山庄有三十多里地,她不可能划破空间直接来个瞬移。

当她赶来时,正看见悟空背着我往深山中走去。

我昏迷后,老板娘简单的查看了下伤势,虽然身体虚弱到了极点,但还有一丝生机。于是,她便带着我和悟空回到金城,在她的‘老窝’包子店里静心疗养起来。

除了眼睛外,身体最大的伤损就是强行动用元气导致了经脉破裂,整个体内机能崩溃,元气涣散。

这是老板娘的说法,她还不知道我的经脉早已化虚,擂台上强行动用元气,只是将蛊神累趴下了而已。

无论是**,还是灵魂,都是以元气作为基础的。在我看来,将元气称之为生命力也很恰当。元气涣散后,我本来当场就会死去,幸亏老板娘及时赶到,动用她的‘领域’强行给我输送了一点元气,才让我能坚持到金城。

于是,才有了现在这般情形,她需要我勃起,然后通过爱爱的方式,传来一些元气,帮助我恢复对元气的控制。这样,我就可以自行吞噬元气,慢慢恢复了。

可是,我们能不能换一种方式?

难道老板娘只能通过爱爱来做事?

我百思不得其解。

正文第三十章灵魂共享

天蓝云白,风吹林动,寂静幽清的深山老林莎莎作响,偶尔透过层层密叶的一缕阳光也欢快无比,似乎以照亮昏沉的黑暗为荣。:有一两只野兔跑过,会在林道中央迟钝一下,然后开心的甩着尾巴逃走。

迟钝是因为它正在被我吞噬中、而开心,则是因为我仅仅吞噬了很少一部分元气,甚至,不会影响到它的正常活动。

这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是相通的。

我跟老板娘并肩走在林间小道,欣赏着幕山景色,款款而谈。聊一些江湖趣事,说一说人间冷暖,倒也融融其乐。

悟空磨磨蹭蹭的跟在我们身后,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般努着猴嘴,将怒气全使在了林道间的小石块上。只见他随意踢飞的小石子,却像是流星一般,化为一道虚影,洞穿一棵参天古树粗壮的腰肢后,消失在深不见底的幽林中。

悟空自从领悟第三箭后,不但摒弃了弓箭的限制,并且**也强化了不少。我用蛊神种子探查过他的身体构造,虽然强壮的有些过分,但也符合生物学的理论,我想不通他那惊天的力量从何而来。

只有用内力进入后,才能感觉到那种浩淼的空寂。他的身体内部就像是大海一样,不经意间,就将如小溪流一般孱弱的内力容纳,甚至溅不起几朵水花。

老板娘昨天说,现在的悟空就连她也要刻意提防几分。绝杀的箭术,以及灵敏的身体,构成了一个绝世的暗夜杀手。

可笑的是,虽然悟空的身体、还是灵魂都与人类无异,但他的性观念,却还处在猴子的立场上。

我记得那日在青云山庄,悟空说过,他想尝试一下爱爱。

我身体稍微恢复些后,就给他找来了一群女人,要他挑。

结果他挑来挑去,总是不满意。

说实话,那群小姐真的不错,有两个,其风骚程度连我都差点动心了,可悟空就是看不上。

我很奇怪,追问之下,悟空才吞吞吐吐的说他想在山林中找。。。。。。

山林中有什么?

只有野兽。

悟空竟然好这一口?人兽?

我恼怒之下,将他骂个猴头喷血,并且苦口婆心的从人伦、道德、卫生、安全等等方面让他知晓人兽乱交的坏处。

可惜,悟空心底里,就没把自己当成人。

他跟着我,看惯了人间的炎凉世态,再加上猴子的本性,让他完全把自己当成了野兽。

如果是在以前,我会坚决的抵制这种堕落思想,但是现在,我不。

我情愿自己也变成一只野兽,在山林之间逍遥快活,也不愿意去人世间,尝遍人情冷暖。

于是,我们来到了山林中,为悟空寻找适合的‘性伴侣’。

在老板娘刻意‘关照’下,我终于恢复了对身体的控制。

她用爱爱的方式,给我传来一些元气,我没有用这些微薄的元气去召唤蛊神,而是在菜市场买点鸡鸭猪狗来吞噬。等元气比较充足时,才召唤蛊神,慢慢伸出枝桠,重新控制了身体。

不过我惊疑的发现,我的意识,已经完全对身体没有了作用,必须通过蛊神,才能完成某一动作。

这个发现,让我又爱又怕。

爱的是身体经过蛊神枝桠的滋补,更加强壮矫健了,我只要将心念传达给蛊神,它就会非常坚定的执行这一命令,像个机器人一样,准确、效率。比如说奔跑,它会用最合适的元气去支持双腿加快速度,并且根据地形,选择出每一步最佳的落脚点,即能省下力气,又能完美的支持下一步的迈出。

怕的是,我不知道蛊神会不会拥有自我意识,从而与我谈判,共享这具**、甚至直接毁灭我,将躯体占为己有。

这个情景,就像是当初老孙要侵占悟空身体一样,只不过老孙没有成功,而蛊神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还好,目前为止蛊神还没有表现出一丝的自我意识,它完全服从我的控制。

眼睛是彻底瞎了。

这是老板娘的原话,既然她都可以这么肯定,那么就是瞎透了。

虽然元气探知可以代替眼睛,但少了几分色彩,总是有点美中不足的缺憾。

我现在所感应到的世界,清晰无比,却没有颜色。人是人、物是物,比肉眼所看到的要清晰好几倍。但是,所感应到的一切都是没有颜色的,或者说它的颜色需要我去想象。我觉得它应该是红色,它的形体就会变成红色出现在脑海中。

这是个缺陷,无法弥补的缺陷。

当初,我因为自己瞎了,而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但是现在,我恢复了自由之后,却又不想死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就算是变成了瞎子,还是想活下去。

以前看过一则冷笑话,说是保险公司有一条规定,自杀不予赔偿,但如果投保者可以坚持两年自杀的念头而不变,那么,他就可以获得正常的意外投保赔偿。

这也就是说,某个人现在不想活了,想自杀,而且还想留下一笔钱给亲人。那么,他可以去投保,投一份意外保险。只要两年后,他还能鼓起勇气自杀,那么保险公司会就承认这个意外赔偿有效。

这个笑话很冷,我当初没有想明白其中隐射的是什么,但现在明白了。

活下去,并不是想法,而是本能,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没有人会去死的。我害怕自己变成瞎子,害怕自己失去眼剑,可现在我却惊喜的发现,所失去的,都是以另一种方式还了回来。

上帝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一扇窗,我的眼睛瞎了,眼剑却神奇的保留了下来。

以前,我认为眼剑是靠着目光来发射元气的,但眼球被打裂,我昏迷清醒后,才发现眼剑竟然还可以用。老板娘在我昏迷的那几天,就发现了这个异状,在我刚醒来时,她才嘱咐我不要睁开眼。

现在的眼剑,已经变成了一个恐怖的存在。它不受我控制,但只要睁开眼睛,元气就会从眼中疾射而出,其速度以及攻击力,都比以前强大了许多倍,到达了一种无法想象的地步。甚至在第一次证实这个结论时,我就怀疑现在的眼剑,也许能伤到神话境的强者。

当然,最多也只是能伤到。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个进化版的眼剑应该就是后福,但是我不知道用一双眼睛去换这样一个天赋,值还是不值。

死过一次后才会知道珍惜,这次,我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关键时刻被老板娘拉了回来。真正经历了死亡的恐怖后,我比以前更加珍惜,珍惜一切美好的、讨厌一切邪恶的。

因为,那些邪恶的味道,与死亡很相近。

我对老板娘好了许多,蛊神和身体化虚的事情也向她坦白了。不过出乎我的意料,老板娘只是很惊讶,并没有对蛊神和化虚产生多大的垂涎。

我对悟空也好多了,有求必应。换在以前,我是不会在自己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之下,忍着痛陪他来深山寻偶的。

我对所吞噬的小动物们也好多了,尽量少吞噬些元气,给它们多留下些元气用以自保。不再像以前那般,仅仅留下些能吃能跑的元气,甚至直接彻底吞噬。

这种感觉很奇妙,我似乎只是想让自己做些改变,但无意中,老板娘也不是那么冷冰冰了;悟空也恢复了些许调皮,不再像以前那般死气沉沉;甚至蓝天白云,风声雨落,都变得有趣了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心境问题,还是所有的事物都秉持着给予、回馈的美德。

不管怎样,我很受用,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嗨,臭猴子,走快些。”我回头,开心的招呼悟空说。

以前,我跟悟空交流有些死板,我本能的认为他是一个猴子,而不愿意多说什么。就算心中没有什么特殊的歧视,也觉得悟空的思维、以及话语,根本无法与我交流。

现在,我却直接称呼他为臭猴子了。

我觉得,这样才能表达我的心态。我在乎他,愿意把他看做是兄弟,而不是以前那个保镖、宠物、或者仅仅是一个分身。

悟空的反应也很激烈,他非常不愿意我这么叫他,而且会用努嘴、生气、撒赖的表情抗议。

悟空虽然表面很不情愿,但我知道,内心是很欢喜的。

因为,我们之间,灵魂共享。

这才是灵魂共享的真正涵义。

正文第三十一章小金

我们从官山旅游区入山,一路上在游山玩水,行进的速度有些慢。;不过毕竟有着一身修为,不到一日时间,也赶到了封步山的地域范围。

这里人迹罕至,毒虫遍地可见,在元气探知的感应下,我清清楚楚的发现了几只在俗世很少见的毒蜘。当然,在发现的那一刻,我已经顺手将它吞噬了。

在内陆找不到大量的动物,我忍了几次,才忍住直接去金城的动物园吞噬个痛快的想法。

越走越近,当封步山陡峭的山壁铺洒起皎洁的月光时,我们已经来到了封步山下。

封步山,以前是我的家,但是现在,我却觉得有点陌生起来。

不是近乡情怯,而是怕看见李别情。

因为我无法面对她。

我不知道看见那个永远也是一副轻欲寡求的仙子,知道了我跟她母亲的孽情后,会怎么想。

纠结、纠结、不停的纠结!

我似乎一直活在纠结之中,就像是深山中的野兽,初入人间,不懂人情世故,处处不合时宜,胡乱冲撞一番,等伤痕累累回到大山时,才能获得一丝心灵上的慰藉。

我本就是兽族,也许真的不合适人间的生活。

我这样想着。

“你不上山吗?”突然,老板娘开口问道,她手中捻着一朵不知名的小红花,艳红艳红的,揉捏几下,甚至会将红印染在她白皙的手指上。

“。。。。你是明知故问。”我故意转过头去,不敢看她。

在元气探知下,我现在的一举一动,与常人无疑。如果走在马路上,再戴上一副墨镜的话,谁也看不出我眼睛的特殊之处。

“你还是太年轻,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过眼云烟,不要看得太重了。”老板娘似乎在开导我。

“我放不下。”我长叹一声,无奈的说。我确实放不下,哪怕与老板娘的孽情是被迫的,但我心里还是有深重的罪恶感,无法说服自己。

女人,永远都是男人的克星,老板娘是、李别情更是,在她们前面,我永远属于弱者。

这段时间跟老板娘耳鬓相磨,竟然让我产生了一些情愫,在我眼中,她已经不再单单是李别情的母亲,同时也是一个女人。

当然,我承认自己是很幼稚,睡几天也能睡出感情来,这如果让别人知道,肯定会笑话我。

但是,我依旧执着的坚持着这个想法,哪怕老板娘只是想吸取元气、哪怕她会在我失去利用价值后痛下杀手,我还是将她看做是一个女人。

我知道,这种想法很贱,也很突兀,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或者是一个兽,无所谓人伦道德、无所谓善恶慈悲,只要她对我好,我就会对她好。

我不是律师,无法分清善恶,只能以自身作为评判的标准。

对我好的人,自然是善人;而对于我不好的,则是恶人。

“无所谓了,时间会消磨掉所有的情感,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保住命活下去。”老板娘又说道。

我紧闭着眼,极力的用元气探知去感应她的表情,当确认她不是在开玩笑后,才严肃的问道:“飞升成仙真的那么重要吗?”

“也许吧,总要追求点什么。”

“你难道就不能追求点爱情,或者是亲情什么的?”

“那些东西会随着时间而消失,结局太伤人。我已经体验过太多太多的生死离别,不想再去尝试了。”老板娘玩弄着手中的小红花,笑着说:“现在,我只要永恒的东西。”

“可是你所要的,会伤害到别人。”我这样说道。说完后,我不禁哑然一笑,伤害别人这种话,是我应该说的吗?我本身就伤害了很多人,现在有资格去指责她吗?

“也许吧,但是责任不在于我。天上的那些神仙们,不想让别人去跟他们争夺信仰力,才设置一系列的障碍,阻挠我们进入九天之上。可是,我们这些人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上。如果要怪,只能怪人性的贪婪,就算神仙们,也甩不脱这个束缚。”很难得,老板娘竟然对我说了这么多话,而且字字珠玑,直接道出了这个世界的本质。

“我明白这个道理,但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给别人留下些公平。比如我们俩的事,我无所谓,但对于李别情来说,并不公平。”我坦言说道,在她面前,我不想隐瞒,也隐瞒不了。

“公平?难道我们这些人,活够百年就应该去死?这样的话,对我公平吗?”老板娘反问道。

“我不知道,但总归会有一条比较和谐的道路吧?将飞升之道,弄成一条勾心斗角,血流满地的道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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