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萦相思桥》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梦萦相思桥- 第5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林子里的果实丰富,我从不问有毒没毒,只管好吃还是不好吃。我已经不记得这是几月份了,只知道我已经在盘丝洞里住了四十多天。长时间没有摄入油水,我的身子又瘦下了不少。

我留下了一套好衣服舍不得穿,另外两套一套被我天天穿,皱得不像样子,还有一套在我第一天下石坡时被挂破得到处是口子,就像很多破布拼凑而成,只能勉强起到蔽体的作用。

十分感激秦勇为我留下的匕首,虽然它在我手上并没有发挥冷兵器的作用,却充分发挥了“锄头”和“刨子”的作用,我用它在我的盘丝洞旁移栽下许多花和野菜,还用它割了许多软蔓草晒干后铺在洞里当褥子。

我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找到了条小溪,每天都捡些小石子回家,在家门口铺出了一条十来米长的石子路,万万不想,捡到后来我竟捡出许多小金矿,便奢侈地把小金石撒在我的石子路间,成了一条名副其实的“金光大道”。

我白日里辛勤地劳作,成天在林子里捡榛子,干核桃等硬坚果,用那块包袱布打包带回家,趁着好太阳时晒干,准备将它们存起来过冬。我还挖出了不少红薯,把盘丝洞的一角堆得像座小山,总有四五麻袋那么多。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天气越来越冷,可我没有衣服,而且,我也受不了用冷水洗身子。我捡了许多鸟儿们脱落下的羽毛,妄图用细韧的干藤丝编出件羽毛服或羽毛被之类的,可惜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

我既不是文明的二十世纪人,也不是原始的野蛮人;我被时代抛弃,也被历史遗弃;我不再是妖后,也不像是普通的正常人。

冬天,还是来了。

纷纷扬扬地下起了一场鹅毛雪,将整个瘴气林装点得银妆素裏美不胜收,可惜我却没有欣赏美景的“本钱”,因为我实在是冷得不行,躲在盘丝洞里身上盖着厚厚的枯草,和我的安德烈聊天。

“安德烈,今天是我在这里安家一百天的大好日子,要不咱们庆祝一下,怎么样啊?”

那个白天,我唱了整整一天的歌,唱到嗓子快冒烟才停。而那个夜,我难以成眠,在一百多个孤独的日夜里,我沉淀和整理着自己所有的记忆,所有的情感,所有的心事。

我发现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用水做成的女人,泪水。

我还发现其实自己的内心深处极其矛盾,因为我同时在爱着两个人,傻瓜,不是段素意和皇上,因为他们俩本就是一个人;我说的另一个人,他也是我的丈夫,是我的苍山,他的名字叫沈旭峰。

你有同时爱过两个人吗?不是哪边爱得多,哪边爱得少的问题,而是两个都爱,都是爱情,不可取代的爱情。你或许会觉得我花心,可我真的爱;你或许会觉得我奇怪,可能吧,可我还是爱。

我知道旭峰为什么要离开我,因为他太爱我;你曾在世上见过如此的奇男子吗?也许在你心里,你觉得他甚至不算个正常完整的男人,可在我心里,他是,他是天下最好的男人,他是世上最能让一个女人依靠的“山”,我爱他,就像洱海爱着苍山。即便不能在一起又如何呢?他在我的心里,我的心里有一片海,一座山。

你哭了吗?我猜,你肯定哭了,因为,我也哭了。

不知是几更夜,我还是睡不着,喝了口快结成冰的水,嗓子好了许多,想着想着,我又唱起了我前世阿妈那首古老的歌,歌声回荡在寂静的夜,仿佛来自前生的天涯与海角,又像是要穿越今世的沧海和桑田:

嗬嗬唷哎,嗬嗬唷哎

嗬嗬嗬嗬哎

嗬嗬唷哎哎

在一个,一个遥远的地方

住着位,一位美丽的姑娘

你且细细,细细听嘞

姑娘那动听的歌声

歌声是多么的响亮

咿哟喂哟喂

歌声会让你,让你忘掉所有的忧伤

你且随声,随声寻找她的方向

那美丽的孔雀呀,也随她跳起舞

翠绿的凤尾竹哟,跟她一起歌唱

让我们一起哟喂 一起将美好向往

你且随声,随声寻找她的方向

那动听的歌声哟 让你忘掉所有的忧伤

所有的忧伤

……

 第七十三章 山海坡

对于现在仅穿两件夏日薄衫的我而言,天气极度寒冷。

在一个不确定日期的寒冬腊月,有一片成群的野羚羊竟寻到了瘴气林。开始,我十分担心,怕它们误食毒物,幸好冰冷的天气凝结了瘴气林里含有剧毒的气体,而毒虫们也正在地下全心全意地冬眠,林间还是有一些嫩草可以供野羚羊们食用。

没多久,我就跟它们混得很熟。它们是非常善良“温柔”的动物,眼睛好看极了,睫毛长长的,脾性特别温和。

慢慢地,来到瘴气林临时安家的食草动物群越来越多,有獐子,鹿,我居然还发现了麝!我开心得不行,顾不上寒冷,窜到它们中间玩耍和唱歌,从牧羊曲到赶马歌,唱得林里的动物们越来越多。

好景不长,又过了一些时日,在一个夜间我竟隐约听到了狼的长嗥:“嗷呜--”紧随而来的,是我发现了越来越多羊儿们小鹿们的尸骨,这让我怒不可竭。

一天,我在最里面一层穿上我那套破衣服,第二层穿上我那套皱衣服,经过半天思想斗争,再在最外面一层穿上我一直舍不得穿的,默言为我缝的“白鸟仙子”的新衣服。可还是冷,我只有披散头发,起码这样还能保住些可怜的体温,带好我的匕首,招呼上我“儿子”安德烈,雄纠纠气昂昂地准备找狼群算帐了!

告诉你个秘密,从小到大,没有让我怕过的动物,也从来没有动物主动找过我的麻烦。

打了个吻哨,我命令“哨子兵”安德烈飞往前方带路。

我越走越远,竟发现条干涸的大河床,幸好草鞋编得厚,不然我的脚指头早就冻成硬萝卜了。不久,我看见安德烈在空中盘旋鸣警,意思是就在前方不远处,我握紧武器,撒腿狂奔,冲往狼群屠戮的肇事地点。

狼通常喜欢在夜里对月长嗥,而当它们集体围猎的时候,通常一声不发。

奔上个矮山头朝下坡探望,果然如安德烈所报,我发现总有二三十头狼那么多,分散在下坡四围,堵截住一群猎物的生路。

令我万分紧张的是,那些“猎物”并不是我的食草动物子民,而是四五个“人类”。

不好意思,我因长久没和人打交道,朋友圈子里的“物种”又多,连“儿子”都是头小鹰,现在居然习惯性这样称呼人们了。

清一色的壮年男子,都是十几二十来岁的年纪,头顶剃了发,耳朵上竟垂了个硕大的耳环,身上穿着兽皮袄子,这几人手里明明握有武器,却吓得身体直打哆嗦,我暗叹了声:就这点儿出息哟!居然还敢跑进我的瘴气林附近混。

我正在考虑,需不需要我出手相救呢?若是俊山在,别说区区二三十头狼,就算再来一倍,他一个人就可以搞定了。

恰在此时,安德烈翱翔在人与狼对峙的上空振翅盘旋“秀”了一圈,再一个漂亮的俯冲向下,轻松落在我的肩上,我摸了摸它的头,啐了口:“儿子,给你妈低调点儿!”

待我再回头时,狼群冷冽的目光竟全部转投向我,那五个年轻人也恐惧地向我这边紧张探望,搞得我有些小惶恐。

忽尔,树林中怪石后,土坡上窜出的狼突然越来越多,多到随便一数就有上百来头,吓得连我的腿都在发软。不等我开口对死安德烈咒骂,这小家伙竟撇下我自顾自逃命似的飞了。

就在我措手不及的空档,远处传来声绵长而极具穿透力的狼嗥“嗷喔呜-”,所有狼即刻接受“命令”,分批有序迅速对几个年轻人进行收拢包抄,逐步缩小挤压战斗圈。

在群狼环伺下,那几个人早就收回了投在我身上的视线,五人手持武器背靠背合拢,有个年纪看起来较小的小伙子竟吓得一屁股坐倒在地,要命地凄声尖叫嚎哭起来。

说实话,我也不禁有些害怕,狼太多了!

看样子还有大批不以数计的后续作战部队,狼王都没露头呢,就眼前这一百来只仅仅只算在野狼群冲锋打头阵的 “尖兵”组。

就算我现在冲进群狼封锁的包围圈救人,万一这些狼不买我这“老祖宗”“老毒物”的帐怎么办?我有一百条理由相信它们得对我个人“客客气气”,因为我身上有一股特殊的气味,蛊王的气味,这是令所有食肉动物闻之胃痛的。可那几个人类呢,看着群狼恨不得立马将这些人生吞活剥的架式,难道你叫我去劝它们:同志们,这点儿“食物”太少了,还不够兄弟伙塞牙缝的,权当给我这“老祖宗”一点儿薄面,大家就此散了吧--

我赶紧想,或许现下唯一能让它们“放人”的办法就是我能跟狼王打个商量;情急下,我猛然学狼王扯开嗓门也“嗷呜--”长啸起来,吓得群狼一跳!

于是,我又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这下可好,那个哭泣的少年竟遥遥对我跪拜起来,边行大礼边大声念词,可惜他的语言我一句都听不懂。接而,另外几个人也跪拜起来,连手里的武器都扔到了一边,竟将所有求生希望全押在我身上,我猜他们可能错把我当成了“狼女王”。

狼群开始犹豫,踯躅在原处“进退不定”,就在那令人肉跳的当口,远方又传来声狼王的嗥叫,这次声律极短,我估摸着它可能正在朝我飞奔!

我不禁猜想,如此大规模的狼群,它们的狼王长得会是什么样子呢?会不会是一身雪白的雪狼?或者毛色光亮的银狼?赤狼?大灰狼?总而言之,能在狼群中脱颖而出,冠绝群雄又能统帅三军的必当是非同反响的“卓绝人物”。

那一刻,我竟忘记了来时对狼的仇恨,从憧憬与狼王进行会晤磋商,到莫名地极其渴望与狼王“敖包相会”。

不知不觉中,我急切地对它再次呼唤:“嗷呜--”

终于,我终于看见了它!它的速度快到如同一团瞬息移动的龙卷风,又像一束破怒而指的厉电,正对着我风驰电掣狂奔而来!

我急不可耐!我竟心喜如狂!

那一刻,它就像我前世的眷偶,又或者是让我们彼此苦苦追寻了千百年的情人,我频频朝它挥起手,热切地渴望与它“拥抱”!你说奇不奇,你说巧不巧!

那惊雷怒电的一瞬,从淡淡的似曾相识,到强烈的同生共死,再到难分难舍的血脉相连,以零点零一秒的时速刹那传遍我身体的每一处血管,每一道细小神经脉冲!

就在我们还差零点零零零一秒的极速瞬间,我竟脱口而出了一个名字,紧随着划破长空的一声大喊:“风--”它直接将我扑倒在地。

不过,它并不是要咬我,而是喜得发狂地亲我,舔拭我,似乎不知要怎么“折腾”我才好。我骤然明白过来,它真的是我的“情人”,只有“情人”之间才会有这种感觉,才会有这种“冲动”。

我们一起滚倒在地忘情“缠绵”,早将众人和群狼抛诸脑后,我细细地抚着它的头,跟我跌在魔障里看到它时差不多,又像是变了些。它不是什么“帅气”狼,还是一只毛色丑陋斑驳的灰狼,我惊奇地在它肚子上发现了一道深裂的伤口,上面还有被“缝过针”的痕印,再一想,可不就是我在魔障里为它缝的吗?天哪!这到底是哪儿跟哪儿?我掰开它的嘴巴,牙又长齐了,还锐利无比,像两排钢锋列成的“绞肉机”。

我和它耳鬓厮磨的时候,想通了一件事。

在我十五岁刚刚和旭峰结拜那年,有个冬夜我悄悄起来上茅房,竟看见旭峰躲在院子里洗凉水澡,我冲过去怪他,怪他家里明明有大澡盆干嘛还三更半夜起来洗这么冷的水?他当时看我的样子,是愣呆了的,我惊恐地发现,他裸露的腹部有一道和我眼前这位狼王,一模一样的,陈年性伤口,二十多厘米,有缝过针的印记。一模一样啊!既然说,我的地觉是白凰,素意和赵受益的地觉是仙鹤,那它呢,它莫非就是旭峰的地觉么?峰,风,为什么就这么巧,我给旭峰两次取的名字,旭峰,迎风,都是风呢?

我搂着它的脖子,躺在它身边:“风,你怎么会在这里?”

它深情地舔起我的脸,痒得我直想笑。

我们的“相爱”引起了狼群里某些成员的不满,几头狼不耐烦地冲我们 “哄鼻”。将“风”缠“吻”我的大嘴巴从我脸上推开,可它还想“要”,又舔了上来。

回神想起了那几个被困的年轻人,“风,让你的子民把那几个人放了行吗?求你了,他们都是我的同类。”

风能听懂我的话,我刚说完它就长嗥了两声,狼群收到指令后立即给那几人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我站起身对那几个年轻人挥了挥手,意思是“拜拜”。我和他们大约相距三百米呈45度的斜角距离,结果他们误会了我,竟对我再拜拜,拜了再拜!我忙摆手,意思是不用拜。这次他们总算看懂了,感激涕零地对我频频回首,然后撒腿狂奔。

“风”陪我回了盘丝洞。在洞中,它对安德烈表示出强烈的不满,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便把对我“恋恋不舍”的小安德烈哄了出去。然后,盘丝洞变成了我和它的爱巢,你们别想歪了,它有许多“嫔妃”,它对那些妃子和对我的感情完全不一样。我和它之间很自然,又很奇怪,仿佛彼此之间没有丝毫密秘,像是最好的朋友,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的亲人,更象是,它是我的“山”,我的保护神。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它只肯答应尽量将狼群的战场拉得离盘丝洞远一些。表面上看,它像是在哄我讨好我,实际上,我估计这也是它的战术之一:兔子不吃窝边草。

有一次,它陪我出去散步,走到我和它“敖包相会”的半山坡。我心想,既然从今以后,我要和它在此地相依相伴“恩爱”到老,怎么说也得给我们的伊甸园取个像样的名字吧,叫什么呢?想来又想去,也没想到什么经典词目。旭峰是苍山,我是洱海,既如此,干脆这里就叫“山海坡”。

 第七十四章 葛狄卡

多次狼口救人后,我成了居住在当地极少数一支西羌游牧人民心中的女神。

我的“府第”盘丝洞,普通人是没办法穿越瘴气林到达的,他们进献给我的许多衣物和生活用品,便整整齐齐地搁在了山海坡。

我成了神密女神,或者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