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秦暮楚(美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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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秦暮楚(美攻)-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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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形同一只死在墙上、尸体和著血液黏在墙上的蚊子。
他心下滋长不满 : 既是秦招邀他上床睡,又占了一半张床的位置,结果又是一夜无梦,倒不如一开始就伏著书桌睡,说不定就能断断续续睡上两三小时。楚暮心想,就算这张床本来是秦招的,但秦招既然请他上来睡,他自然有资格占上一半位置。为了宣示自己对半张床的拥有权,楚暮逼自己做个无耻的人,特地用力翻身,形成脸孔向著床外,却迎入秦招那双熠耀的大眼,顿时心里炸开一个雷,紧紧合上眼睛装睡,脸上热辣辣的——在深夜与一个男人对上眼睛,则莫论对方的眼睛多有神,也使楚暮吓得一阵心跳。
半晌又悄悄地张开眼,眯著,不断眨动,从上下睫毛间的缝隙察看秦招是否合上了眼。确定秦招又合上眼,楚暮才舒一口气,可他的舒气声又使秦招受惊,猛然张开眼,这下子两个人四只眼,呆呆地看著对方。一种笑的欲望自怪异的对视生出来,楚暮闷笑著别开眼,秦招说 :「我睡不著。」
「我也是。」楚暮背对著秦招,两个大男生面对面、相隔不够十五公分地聊天,委实过於亲密。
也许是看不见对方的脸孔,楚暮显得自在,也自然打开话题匣子 :「想不到你还记得我。我们升上不同中学,差不多七年没联络过了。」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我人生还只碰过一个,想忘记也难。」秦招看著楚暮的发脚贴服地伏於他的颈背,想他多年来也没变过 : 总是理著规矩安份的短发,没有军装平头的爽朗,又非文艺青年的长发,更不是日韩台奶油小生的张扬乱发,而是永远贴贴服服的短发。头发却是一根根又粗壮又润泽,月光映在他的发上,一根根像浸润露水似的,几乎数得出来。
「我也是。以为这种小肠小肚的事你都忘了,就没有刻意提。我们都是九月六号出生的。那时每到这个日子,才不过是刚刚开学,与班上同学不熟,年年都没人记得自己的生日。有一年……小学二年级? 我一开学就跟你成了邻座,刚巧在填写学生手册的资料,填到出生年月日时,我八卦看了看你的手册,才发现我们同一天生日。就那年开始我们一起过生日了。」楚暮忆述当年事,竟比这几年发生的事还清晰。
「是的。你还记得第一年交换了什麽生日礼物吗?」秦招看著楚暮颈背底那块微凸的骨,因楚暮从家里带来的T恤洗得发黄又宽身,套上身像穿了块烂布。不似秦招惯穿的那种,洗上一两年还未变旧,只是他渐渐不爱穿旧衫,即使是二三百元一件的T恤,穿够一季就丢掉。到他丢弃一件衫时,看看衣服上的图案,会惊觉自己连这件衣服的图案都记不住。过後习惯了,若某天他丢弃某件衫或某条裤时,能记清上面的图案或商标,才叫他惊讶。不断拥有,不断抛弃,不断接触,不断经过。头也不回。
「第一年不算有交换,只是从学校小食部买东西,交换来吃。」
「交换了什麽?」
「你还记得吗?」
「我请你吃了香肠,你请我吃鸡翼,比我给你买的香肠还贵一元。」
「真的? 我怎麽就吃亏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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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秦暮楚》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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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你的。那麽久的事,谁还记得。」秦招想,他这半年来跟什麽人睡过、赚过几多钱,自己也记不清,更何况是小学二年级的事。他说服自己人应该忘记。抛开一些东西,身体变轻了,才能跑。在跑的时候有些什麽东西掉入自己的背包,变得太重,又要停下来,靠住树木坐下,执拾背包,把多馀的东西都丢去——没有一丝不舍。
会不会有人能够一直背著现有的东西,跑、跑、跑,而从来不抛弃? 也许有的,但前提是那些人背包里的东西永不能增加,而那是不可能的。开电视,每天有新产品上市,广告里的孩子男人女人都散发著莫名的吸引力,使那件平平无奇的商品彷佛也镀上无限光华,必须被人买回家,放上神台供奉。上网,有数不尽的广告网页弹出来 ; 上facebook,你有时发现自己被add入一些宣传消费品的page,里面一张张图片都在秀著最新的产品与跳楼折扣。
几乎是一张开眼,便被逼吸入新资讯,不够一天背包里的信息量就饱和。睡完一觉醒来,前一天吸入的信息已混成一团,或流失於梦中,或藏於记忆深处,或像水龙头里流出的清水般,未及被人以容器盛下,就汇入洗手盘底中央的洞口,流入一般人未能见到的渠道中心。
秦招很习惯这种吸收—忘记的本能,渐渐发展出一种技能 : 吸收—拒绝记忆。铺天盖地的信息与记忆像一幅幅水帘,他裸著身体穿过每一幅水帘,水打在他的身体,顺皮肤滑落到脚边,铺成一条水路。那些是供人践踏的信息,还没人让人遗忘的资格,因为人甚至无法记著它们。
「升了小学三年级,我们交换了什麽生日礼物?」秦招问。
「好似是生日卡。小学四年级是信件,都是手写的。你每个月总花光零用钱,我家又没给我零用钱,每天只有五元、十元左右,都是穷光蛋——但现在我们去餐厅吃个饭,都要花上廿几三十元了。」
「五年级时呢?」
「好像是食物……或手制的东西。我说过我喜欢收到食物,没什麽比食物更实在了。吃进肚里,摸摸微胀起来的肚子,轻轻一压下去,能感到食物停留在腹中。手制的卡片或信件也实在,过许多年後还在,能时时翻看。然而物件往往脆弱 : 像手机,花三四千元买一部新手机,用不够两三年就摔坏了,拿去tray,只换来二三百元,还不及当初价钱的十分一。愈昂贵的产品,愈容易贬值,几乎是从第一天得手开始,它的价值就在下降。然而手制的东西不同,它们第一天诞生,就没所谓价格,放到任何地方去都不会有人想买下,只能送给一个特定的对象——就是你在制作那东西时所思念著的人。到十年、廿年後,那东西还不会降价,因为它本身就无价,却在赠与者跟收礼者的心里有特殊的地位。」
「你太认真。」秦招乾笑几声,也转过身来,背对著楚暮。然而,又生起一股冲动想看楚暮现在的表情,却怕一旦对视,对话便会终止。还是见不到更好。那些人去教堂告解,也是见不了神父的颜面,因此才能畅所欲言。
「好多人都这样说。」楚暮的声音平稳而低沉。
「六年级呢?」秦招转了转身子,改而平伏在床上,侧著半边脸压於枕头上,胸腹至脸受到压力,人成了躺在罐头底的一尾扁平的沙丁鱼,却有种说不出的安心感,不用担心枕边人下一秒会扑过来,用散发体臭或肥胖的身体覆上自己的背——那是危机,又是刺激。
「你都忘得一乾二净,我胡吹个答案出来,你也不知。」
「系呀。你不记得,就乱说个答案打发我。」
「我不讲大话。」
「这句我记得,你小时候讲过。你就是老老实实,没听过『忠忠直直,终须乞食』吗?」
「然而做个乞丐,得閒在这面墙写几个大字,得閒又去这条行人天桥拉个二胡,求人施舍我几块钱,自由自在,不好吗? 也不用交税。」楚暮一到了夜里,心也诚实,得到宛如告解的自由,将平日清醒时无法说出口的傻话都讲出来。
「可吃不饱喔?」
「去垃圾桶找,大概。」
「你吃得下?」
「吃不下,大概。未试过做的事,我说不清自己做不做得来。」
「那六年级时,你送了什麽礼物给我? 我送你什麽? 我的比你的贵吗? 你的比我的贵吗?」
「我在想……」
翌日,那个占了楚暮的床的男生跟楚暮道谢,随後悄悄跟别人换了房。於是接下来两天,楚暮与秦招没再睡同一张床,睡觉前也没有像那晚般聊天。直至迎新营完结,楚暮在归途中用手机看新闻,接到秦招的短讯,回覆後,就跟秦招约好今年生日出来交换礼物。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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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秦暮楚》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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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I
印象中,秦招未试过在图书馆里逗留多过两小时。小学时每逢夏天,他就趁小息时间跟楚暮溜入图书馆凉冷气,只记得里面窗明几净,几排矮书架的高度只去到他们的脖子处,面向一大排落地玻璃窗,盛夏的阳光经玻璃折射後进入室内,在白色的地板打出如波浪浮动的浅金光。关於书的记忆只有一个 : 那是一本科幻小说,还是楚暮拿上手的。
楚暮看了第一个故事,说看不下去,塞给秦招,秦招看了起来,是说一个饥渴的科学家用一堆废料,创造出一个尤物,并与「她」做爱 : 机器骨架外包了报纸,卷成丰满双乳,顶端各有一颗饱满的紫葡萄——秦招还想看下去,楚暮夺过书,沉著脸说 :「别看了。」那时他们读小六,对性好奇又兴奋,也试过勃起,不知楚暮为何对性有排斥。那时,楚暮说 :「这玩意太恶心。人怎可能跟一堆报纸、一堆垃圾亲吻? 那不是人。」
「但这些废料组合出美丽的外表。看起来美就行。」
「不行,它们、它们……」楚暮急得耳垂通红,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却像一部失效的播碟机,窒在同一个位置而无法播放,终於他泄气 :「不是这样。我们是人,不能够随随便便地跟一堆看起来是人、而实际上又不是人的东西亲吻。」
到了中学,只有在交阅读报告的前一天,秦招才会去图书馆借书。愈薄愈好,愈肤浅愈好,只要能应付过去就行。他每看完一本无聊的故事书,便在想 : 自己何以要为了交功课而去浪费生命,做这些既不享受又无意义的东西? 秦招是独生子,父母忙於事业,家里又没有请工人,平日秦招的生活费都是靠手里一张银行卡转出来。他从来不会用那些钱买书。他听过有人说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他便会大笑说 :「若是那样,那我自出生以来就未食过一顿饱饭。」
大学的图书馆比中学更多,秦招跟楚暮读的这间大学就有四间图书馆。这大学依山而建,由山脚到山顶都是校舍,这几年收生人数多了,又多收了内地生跟国际生以吸金,校舍向山顶内部一直扩建,到处都做工程,成了一处处烂地盘。一放午饭,大堆灰头土脸,肤色犁黑的地盘工人便去就近的饭堂食饭,这工程做多久,就吃多久,日日食同一个饭堂里的碟头饭。
秦招素来不光顾大学饭堂。都是搭地铁去沙田新城市广场,随便挑一间安静的餐厅食饭。价钱不是问题,应该说秦招时常找机会花钱,消磨户口里那个金额,可是每过了周末,总有新的金钱填补户口的金额。这几年,有增无减,父母从不知秦招的银行户口有几多钱。可是,秦招还是开了张信用卡,极少用,只贪图以大学生身份申请的信用卡上特有的设计——卡面是学生所读的大学。然而信用卡一到手,秦招两指夹著那张硬胶卡,又不觉这卡有什麽值得稀罕,往抽屉随手一丢就算了。
这天是九月五日,刚开学一周,教授还未入正题,秦招也不觉得这学系有什麽意思,只图入来再玩个三年。毕业後就不再陪客人——思及此,秦招没有半点感情。他从不觉得自己可怜,陪客人是为了消磨时间,而非出於贫困。他只是在玩一个有少许风险的游戏——或许选错客人,便落得入医院或身首异处的下场,但他也不会为自己的死亡感到畏惧,因为人迟早要死。死之前要玩尽、享受尽最美好最珍贵的东西。游戏的奖品——应说是副产品——就是那转到他手里的钞票。数一下,存入银行,这过程像一个工人从无数人手里接过砖块,砌一堵墙,砌好了围住自己的四幅墙,便堆高、堆高,直至墙成了围著自己的天井,他在井底看著顶端一片或蓝或灰或黑或白或红的天空,渐渐忘记天原来是怎麽样的、风原来是怎麽样的。
同时很多人也在建这样的一个天井。比如身在旺角或湾仔时,秦招迷失於纵横错接的大小马路间,抬头并在原地转一圈,大小不一的招牌合成一个方块迷阵,即使将脸仰得多上,还是越不过层层大厦,看不见那些骨牌背後有何风景。於是,他慢慢认同天是有局限,他变得只相信他所能见到的一片四方形的天空。
秦招坐在图书馆玩手机游戏,甚至没有探索图书馆的好奇心,只觉得这里飘著一种淡淡的霉臭,或许是书的酸腐。他在等 : 等到够钟就搭铁路去尖沙咀陪客人,那时他是Steve,客人叫原先生,听说是做高级会计师的,月入六七万元,出手阔绰,年纪四十有六,背影远看还算高瘦,可脱下了衣服,皮肤已缺乏弹性。原先生在秦招身上驰骋时,秦招每每盯著对方甩动的肚腩,想起袋鼠。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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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秦暮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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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十五分钟就七点。原先生约了他七点半在尖沙咀,秦招就特地迟到十五分钟,叫原先生等他。过往有客人接受不了秦招迟到,破口大骂,秦招也冷笑著哼一声,转身离场。替他找客人的中间人向他抱怨,秦招冷静地说 :「我赔你一万,你当无事发生过。」
自此秦招在圈子里红起来。大家知道有那麽一个漂亮的小东西出来卖身,又有那个本钱挑客人,说发脾气就发脾气,说不接客就不接客,那些客人倒视秦招为红牌,一旦获秦招青睐,脸上有光。
手机电量只剩不足三十巴仙。秦招不玩了,就在图书馆游荡一下。这间图书馆有四层,他身处三楼。书架多得数不清,直抵天花板,他在其中经过许多前人的灵魂——作者把自己的生命放入文字里书写到或白或黄的纸上——图书馆是一座没有时间观念的建筑物。这里有太多时空 : 尼采後面是创世纪的研究,创世纪研究的对面是美索不达米亚文明。鲁迅下面有余光中,郁达夫後面再後面的书架住了李杜和苏子。
有本书叫《液态之爱》,包曼的作品,不知是什麽人。秦招的手自动从书架上拿了那本书出来,书页中间夹著王家卫的书签,那一页写著 : 「欲望与爱。本为手足。」粗看一下,大概是说人以为自己爱上一件东西时,便对它有欲望,可是欲望是一种侵略行为,满足後,那件东西成为垃圾,人对它不再有兴趣,再去寻找新的欲望对象。但爱不同。爱一件东西,是要将自己的生命分给那所爱的东西,爱上愈多的东西,就是将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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