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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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事儿-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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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生赶紧上前,用一口带着明显口音的英语问她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态度谦恭。
乔初夏只得硬着头皮说自己潜水去了,随身物品都放在朋友那里,自己不舒服想先回房,但朋友却游远了一时找不到。听了她的解释的大堂经理倒也没难为她,在前台办了手续,反复核对了身份,终于让她进了自己的房间。
将门锁好,又神经质地把窗户全都关上,拉紧窗帘,乔初夏这才飞快上床,将自己裹起来,不住地哆嗦,牙齿疯狂作响。
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她又跳下床,浑身抖着拿起桌上的装饰花瓶,用力往地下一摔,花瓶跌成若干碎片,散乱一地。
慢慢蹲下,白净细长的指头捏起来一片,乔初夏颤巍巍地走进浴室,跨坐在浴缸边缘,伸出手腕,摊平在眼前。
“疼不疼,到底疼不疼……”
她口中嘟囔着,因为紧张而不断地做着吞咽的动作,异常憔悴的脸上,一双杏核眼儿反而亮得出奇诡异,像是夜里蛰伏着的猫儿。
那不规则的锋利棱面就对着纤细的手腕处,如果按照电视里看的,用力割下去,就好了。
乔初夏很清楚,她若是真的杀了程斐,天上地下她都是跑不掉了,与其被程家撒下天罗地网围追堵截,还不如自我了断来得干脆,最起码临死前不受侮辱折磨。
额头上不断地渗出冷汗,滴答滴答地往下落,指间充满了粘腻的汗,滑溜溜的,几乎要脱手了。
用力地割下去,乍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奇怪的感觉,接着就是热热的涨涨的痛感传来,却不明显,只是钝钝的疼,一张婴儿小嘴儿似的宽宽的口子慢慢展现出来,而臆想中的血,尚未出来。
毁灭性的快感,像是不远处的海浪一样,不断拍打着袭遍全身,很快,温热感占了上风,身体忽然不再那么冷了。
拿着碎片的手,终于没了力气,松开来,两条腿一软,乔初夏再也坐不住,跌回浴缸里,她躺在里面不断地喘着,努力瞪大眼睛看着那一股一股的血往外流。
她既是一心想求死,又是再没有第二种办法,叫自己暖和起来。她又想死,又想活,不知道该如何。
这种自残的冲动,在她脑海里萦绕好多年了,却一直不敢真的动手,她想她得感谢程斐,终于逼出了她体内所有不正常的破坏因子!
一刀,再一刀,完全机械化地重复着这一单调的动作。眼看着伤口愈发粗糙,血涌得也愈发多起来。
挣扎着将手腕抬向自己的眼前,那种颜色不是文艺腔的血红血红,而是带着点黯淡的暗红色,而且真的是腥气很重。
她尝试着伸出舌头,舔了一口,胃里很空,没什么食物,顿时被刺激得疯狂地干呕起来,本来还算清醒的意识,也开始跟着模糊了。
她慌了,她不想自杀了,当她意识到有可能死在这里的一瞬间,她开始拼命挣扎想要出来,无奈身体开始发软,眼前阵阵发黑,扑腾了几下,她依旧瘫坐在浴缸里,像是一条上岸多时的鱼。
耳边充斥着类似风声的呼啸,一阵阵地鼓胀着自己的耳膜,隐约听见门铃声,响了又响,还有用力拍打房门的声音。
闭上眼的最后影像,是一张年轻的陌生男人的脸,很模糊,看不清。
和大多数正常人不同,他是个喜欢窥视别人的男人。
或者是身体,或者是内心,总之,看见那些别人看不到的阴暗面,都能令他很兴奋。
那些茂密的热带植物,成了他最好的天然遮挡物,在房间百叶窗的间隙后,他的深邃蓝眼能够看见这个中国女人。
看着她完美地离开,狼狈地归来,打碎花瓶,取了一片碎片消失。
“近看果然比远观更美丽,我的潘多拉姑娘。YouarethebestgiftthatIcaneverreceivefromtheGod。”
他弯着嘴角笑得很嗜血,伸出手指头,慢慢蹲下,在她的伤口处沾了些源源不断的鲜血,均匀地涂抹在她苍白的嘴唇上,好像在给沉睡的新娘上妆一般,最后,他将手指含入自己口中,慢慢咂摸着血的滋味儿。
失重,超重,身体有一种悬浮感。
血液的缺失会叫人寒冷么?不知道,当乔初夏睁开眼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之前在书上看见的一句话——
几乎所有跳楼的人在跳下去的一瞬间就后悔了,可是重力作用使得他们会在几秒或十几秒后再也不能后悔。
她只是想暖和,她没有火柴,只有血。
然后下一秒,她听见有人在她的耳旁噗嗤一笑,语含嘲讽道:“还想死么?”
如此轻佻逼人的陌生气息,就这么毫无准备地扑面而来!
强忍住晕眩和无力,乔初夏略略转过眼来,可也不过是眼神的迁移,整个身子像是不属于自己似的,无法移动半分。
强烈的炫目灯光一簇一簇地映在男人的瞳仁儿上,泛着诡异的淡蓝色水光。
她一怔,这样的眼睛,深如古潭,即使投下一枚石子,怕也要好久才能听见一丝回音吧。
努力动了动唇,却是嗫嚅无声,她确实曾经有一瞬间想死,多说无益,便不想解释。
尤其,还是面对个陌生人。
奇怪,他是怎么救活自己的,明明,明明流了那么多的血,怕是送到医院也回天乏术了吧。
乔初夏眨了眨眼,看向受伤的手腕处,已经被包扎好,而且那包扎的手艺看上去还不赖,不像生手。
上次是被刀不小心划伤,这次是蓄意自残,都是同一只手,还真是对不住它。
蓝眼睛男人顺着她的眼神也跟着看那包扎处,摇头似惋惜道:“伤口很难看,估计你以后要么去美容整形要么戴块表遮挡下。我真奇怪,天底下的女孩儿大多都是追求美,偏就有些傻姑娘一心求死,在你们眼里,美的对立面难道是死么?”
这男人完全是在偷换概念混淆视听,可乍一听起来却有那么一股子变态的黑色幽默。
躺着的乔初夏不禁在嘴边挤出一丝笑涡来,艰难地吞咽了几下,憋出一句“谢谢”来。
“不用客气,其实你主要是疼晕过去了。不过我刚给你注射的杜冷丁可是高纯度的,价格可不便宜,你记得把钱给我就好。”
说完,男人站起身来,走到面前的一方藤制的茶几前,弯腰拿起一只注射器,转身在乔初夏眼前摇了两摇。
口干舌燥起来,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更加苍白可怖。
从他的语气和手里的东西来看,为了止痛,那他只可能给自己注射一种东西!
“混蛋,谁让你给我毒品的?!”
脑子里轻飘飘的,嘴巴发干,隐隐的恶心想吐,一开始她只是以为这是失血过多后的正常症状,现在看来,完全是杜冷丁的副作用!
男人一点儿也没有反驳她或是为自己辩解的意思,一摊手,满脸无所谓道:“你怕什么,一两次又不会上瘾。再说这事药物,不算毒品,弄清常识。”
乔初夏用一种阴狠的眼神死死地瞪着蓝眼睛,丝毫没有之前的感恩之情。
毒品,如果可能的话,她一辈子也不想沾上这个东西!
因为,这世上她最瞧不起的人之一,乐辉就是靠这个起家的。
当然,一开始像他这样的小角色根本就是给老大们顶死的,干几年才有可能亲自碰上“货”,也无非是寄存和转移之类的任务。
乐辉直到三十五六岁时,才真正成了一方的毒品大户,垄断了从西南到京津沪地区的货物供应。
没有想到,如今她二十几岁了,一条命还是这样捡回来的!
蓝眼睛像是没看见她的杀人眼神似的,要知道,把她从浴室里弄出来,弄干净,这一趟活可是很累很麻烦,他早已经浑身是汗满是黏腻了。
“你干什么?”
眼看着蓝眼睛开始脱衣服,乔初夏大惊,粗着嗓子就吼了出来,喊完眼前直冒金星,阵阵晕眩。
“洗澡啊,不脱衣服怎么洗。”
蓝眼睛镇定自若,在陌生女人面前宽衣解带毫无不适应,不过他还有最后一丝廉耻,知道转过去背对着她,只留给她一个充满无限想象空间的后背轮廓。
咬紧牙关,乔初夏没再说话,男人不穿衣服的时候很危险,约等于禽兽,她觉得此刻还是闭嘴比较好。
而且,她不认为自己现在有什么能令这男人着迷失控的,眼圈赤红,头发散乱如疯婆子,半面脸颊高高肿起,衣服上还溅着半干的血渍,透着浓重的腥气,实在叫人毫无胃口。
蓝眼睛脱完了,往卫生间走,似乎心情挺好的,很快,他随着那哗哗的水流声,开始哼起《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乔初夏垂下头,刚要合眼,眼皮突地一跳,那个纹身?!
她绝对不会看错,在蓝眼睛背脊上那个简单而特别的图案,和自己身上某处位置上的一模一样!
第①卷: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七男人女人的最适宜关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2)
“这算是你上次帮我‘含’出来的报酬,乔初夏。”
手机里传来程斐自得的笑声,以及嘈杂的背景音,周日的晚上,他这样的人自然有丰富的夜生活。
坊间关于程家的少爷曾有诸多猜测,但程斐的父亲程宜诺却是个很聪明的政客,独生子刚刚成年就被他送往国外读书,而程斐的母亲也移居法国多年,在太太圈子里并不算是高调的一位,母子二人都不会令他的仕途有半分影响。
所以他才会坐得那样高,那样稳,几乎算是滴水不漏,所以程斐才处处忌惮,在对待梁逸这件事上他只敢私下动作,算不上放开手脚。
乔初夏用完好无损的那只手握着手机,不等反应过来,程斐已经快一步挂断电话,最后传来的是麻将机“哗啦哗啦”洗牌的声音。
好人不常在,祸害遗千年,这话果真不假。
程斐若是那么容易就死掉,他早该死上千八百回了,当天他不过是被乔初夏砸中,加上失血才昏迷的。
据说他对这件事讳莫如深,谁问起来都一言不发,包括父亲程宜诺。程父愤怒又心疼,程斐出院后,一周不许他出门,罚他一遍遍抄写《孝经》原文。不想,程斐一口应承下来,没一句求饶,七天后程家书房里果然到处散着写满蝇头小楷的宣纸。
若是有人真的以为程斐这样的人是不学无术,那就真的错看了他,到底出身不同,家中又有文化熏陶,程宜诺自己就写得一手好字,莫怪乎一下地方视察工作便常常给予题字。程斐四岁不到便开始提笔习字,十岁以前就跟着北大教授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成年后又在英国著名的国王学院读书,专业是电子工程,如今已经拿到了硕士学位。这样一看,这位少爷也算是学贯中西,算不上太过纨绔。
乔初夏回国时一度惴惴不安,亦不敢将其中原委告诉同行的廖顶顶,登机安检时她的心差点儿跃出胸腔,生怕自己成了正在通缉的杀人犯。可直到现在,过去十天了,她还活得好好的。
“初夏,他妈/的到底怎么了?你好好的想自杀?!”
廖顶顶回来时同样一身狼狈,之前身上的礼服早就不见踪影,穿了件明显是男人的衬衫,踩着一双人字拖回来。等她发现乔初夏面色不对,一掀被子,果然看到她试图藏匿起来的受伤的手。
“别他妈告诉我是为了哪个男人!”
她气得抓抓乱蓬蓬的发,打开冰箱取过两罐啤酒,本想给乔初夏一罐,忽然想起她不能喝,烦躁地拉开拉环,猛灌了一大口,呛得咳出来。
“顶顶,这是个……意外……”
乔初夏低下头,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
廖顶顶是个聪明的女人,就像她同样没法跟乔初夏解释自己和沈澈的关系,她只好闷声坐在床沿上,一口接一口喝啤酒。末了,她蜷缩着身体靠在乔初夏身边,喃喃道:“睡吧,等天亮了我们就老老实实滚回北京去。”
这座城市每分每秒都会涌来大批大批的外地人,或是求学或是求职或是短暂停留,却不想有人拼命想要逃离,兜兜转转却又只能再次回去,生活在这个四方形的巨大牢笼里,几乎喘不过气来。
于是,日子照常继续,乔初夏每隔几天去一次家附近的医院,换药、打吊瓶消炎,一晃就过去了半个多月。
没想到,在今晚接到了程斐的电话。她回来后就知道他没死,否则以他的身份,若是出殡,北京城里那天的地恐怕都要抖三抖。
不过,没几分钟,乔初夏就明白了这所谓的“报酬”是什么——
学校人事处的处长平素眼高于顶,如今隔着话筒乔初夏都能听出他的谄媚。
“就这么说好了,小乔老师,你就明天过来,手续什么的我都给你办好了,直接过来就行。课表我也调整过了,清早的课全都挪到上午,不影响你睡眠,晚自习也不用你看着,下午没课就随时可以回家休息嘛!”
满腹疑惑地挂了电话,乔初夏睡不着了,爬起来去书房备课,一个多月没上讲台了,她都害怕自己生分了。
摸摸手腕上和手心里的疤痕,她咬唇不语,心说明早一定要记得戴块手表遮挡一下,她倒是不在乎美丑,可毕竟为人师表,被学生知道她曾割腕,实在会有太过消极的负面影响。
临睡前,她再一次想起在马尔代夫邂逅的那个古怪男人,她在他洗澡时敌不过困意沉沉睡去,等醒来时他已不见。此后她曾多次试探酒店的服务生,却没人表示见过这个符合她详细描述的男性客人。
此后在家中,很多个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夜晚,乔初夏都会回忆起那一双蓝得如爱琴海海水般的眼睛,以及他身上那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文身。
但她却并不急于去找到他,她很清楚,早晚有一天,他会先沉不住气。她已经等了太多年,不在乎三两天。
第二天上午,乔初夏准时走进教室,这一堂课是讲上一次考试的卷纸,应付起来得心应手,四十分钟下来,不管是讲解还是带着学生练习,她倒也没生疏。
进了办公室,和同事笑着打了招呼,乔初夏端起杯子去接水,正弯着腰在饮水机前等着接满,冷不防另外两个刚下课的女老师往办公室里走,边走边说话。
“也不知道什么背景,你是没看见早上她刚来时咱主任那样子!”
“是啊,咱们这可是重点中学,一没学历二没经验,不知道靠什么……”
“靠什么?靠脸蛋呗,你没看见那小腰儿……”
乔初夏弯着身子,听见这对话浑身一僵,握着杯子的手也颤了颤。饮水机在办公室门后面的一个角落,两个人自然没瞧见她,一路讲着八卦,直到办公室其他老师猛递眼神,她们才住口。
乔初夏直起身子,端着水杯一脸如常地走回到自己位置上,感觉到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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