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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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有礼-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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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寻头都没回,一跳下马,借机占便宜的混蛋,你喜欢男人,老子也喜欢男人,后来又想想,没冲突啊,两个男人相互喜欢嘛,不对,错就错在,老子是女人,冷哼一声说:“你才疯,你长疯!”

段长风倒不生气了,微笑着说:“我和小兄弟也算是患难之交,以我们的交情,叫长风似乎更合适些。”

沈寻懒得看他一眼,冷笑了一声,到会套近乎,要脸吗?谁跟你有交情,也不理他,自己抬腿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喂!你去哪儿?”段长风在后面喊道。

沈寻头也不回,自顾走自己的,心想去哪儿关你屁事?

☆、016:谁说我叫阿欢?

两人一前一后,在夜色中前行,有马不骑,不知道是不是有毛病。

沈寻停住脚步,转身瞪着段长风说:

“你干嘛跟着我?”

段长风也停了下来,嘿嘿笑了一下:“这附近就这一条路,我还想说,你干嘛停下来看我呢?”

“我看你?”沈寻一跺脚,眼看就要发作。

段长风连忙抬手制止,好脾气地说:“唉,小兄弟别生气,我们俩也算共患难。”又抬头看了一下天色说:“这风高月黑,夜深人静的,结伴同行总比一个人走路强。”

风高月黑,夜深人静,再来个孤男寡女,这怎么听着像有奸情一样。

又看到他走上前又一揖到地,说:“小兄弟你虽然脾气有点大,但秉性纯良,这一路上遇到的人物,只有你急人之难,够的上做我的朋友,我如果有冒犯之处,这厢给你赔罪了。”

一对明如秋月的眸子注视着沈寻,她面上一红,他态度恭谦有礼再加上丰神俊秀,总觉得他别有一种丰仪,令人折服,和之前的懒散嬉笑模样判若两人。

这是出谷之后,产生交集的第一个人,公猪都能忍受,最起码,他比公猪要强那么一点吧。

沈寻神色缓和,但是还是不愿理他,继续前走。

段长风连忙牵马追上:“小兄弟等等我,你这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他这么一问,沈寻立马想到以前看《西游记》的时候,老鼠精的侍女问猪八戒:长老,你从哪里来啊,要到哪里去啊,你叫什么名字啊?接着猪八戒就说了一句“两位奶奶。”

她刚想到这儿,果然就听到段长风说:“敢问小兄弟尊姓大名?”

沈寻拧着秀眉,转过身定定地看着他,硬是把段长风看的愣怔了一下。

“噗!”原谅她破功了:“这位奶奶。”

“奶奶?”段长风更愣住了,这天有这么聊的吗,不在一个节奏上啊。

沈寻的性格有些急躁,有些嚣张,不拘小节,但这都不是优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记仇,所以一笑而过之后,她就把之前对段长风的不愉快都忘了。

这是自黑啊,这样说不是把自己当成猪八戒,把他当成漂亮又精明的妖精了。

段长风仰头十五度,忽然笑了,看着东方发白,他们这是折腾了一夜啊,看看,看看,段爷你污了吧,这词不能瞎用的,什么叫折腾了一夜啊。

“我再郑重的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段长风,一路行来,所见的人物也不少,但只有小兄弟侠骨柔肠;能结交你真是三生有幸啊。”

感情是个爱旅游的富二代啊,他虽然没说自己家有钱,猜也猜到了,不然能带那么多钱在身上,能有时间旅游?

只是不会武功,不带保镖,带那么多钱在身上,炫富啊,也真够sb的。

“阿欢,时候不早了,上马,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段长风似笑非笑,可总觉得眼神别有深意。

阿欢?你哪只眼睛听到,哪只耳朵看到,小爷叫阿欢了。

沈寻错愕地挑了挑眉,他这个笑的确实恰到好处,笑的太开,就成了傻笑,那是地主家的傻儿子,笑的保守成了娇笑,那是女人才有的,亦笑非笑堪称撩妹神奇,看来段长风运用的很是自如,也难怪,经常在外面混的,哪能不学几招勾搭美眉的神器,只是用错了对象,小爷不感冒。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刚刚叫自己什么来着,你,你,你!有病吧!

“谁说我叫阿欢?”沈寻悻悻地问。

段长风眉目舒展,这小兄弟真有意思,没反应过来,他们今晚共同洗澡,又那样亲在一起,小兄弟又那样娇小,任谁看了都会认为她是他段长风养的小欢欢。

段长风看到她的神情,神秘一笑说:“难道不是。”

沈寻要是知道这个阿欢的意思,那指定得把他大卸八块。

☆、017:你当我的保镖。

难道是吗?这名字还可以这样蒙的吗?

“在下沈寻。”沈寻抱了一下拳,沉着脸说。

段长风笑了笑说:“阿寻,我们找个地方休息吧。”

沈寻眉头微拧,那个谁?阿寻二字叫得朗朗上口,你是不是太自来熟了点,听他叫的那么顺口,理所当然的神情,她就来气,可是又不想跟他费口舌。

是挺累的,也该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可那匹枣红马,真的就是临危就乱,每每遇到危险就把主人丢了自己跑,这会儿又不知道去哪里浪去了。

“阿寻,上马吧。”段长风再次邀请,叫得更顺了。

沈寻挠了挠耳朵,难道又要和他共骑一匹马?此马虽是宝马,但却不是彼宝马,彼宝马空间大,可躺可卧,可坐前可坐后,此宝马只能两人挤在一起。

上马就上马,谁占谁便宜还不知道呢。

“段长风,你一个人仗贱走江湖,不带个保镖,不怕有危险吗?”

沈寻坐前,段长风坐后。

“仗剑?”爷有带剑吗?说话怎么一个点都对不上,这么漂亮的丫头,不会傻吧,不然你哪只眼看到爷带剑了。

沈寻忍住笑,终于扳回了一次,也不争辩,反正骂人的目的已达到,谁还给你解释啊。

段长风也不在意,后面的话他听得懂,就说:“游历天下,就是感受造物神秀,风土民情,徜徉于自然之间,带些不相干的人,不但破坏心情,还不能随心所欲,更影响结交秉性相投的朋友。”

后面一句话说的意有所指。

这几句话说的和沈寻的心情一样,她不也是怕人跟着碍事,才把李瑜他们都甩掉的嘛。

无所谓了,等找个地方吃点早餐,休息休息,就分道扬镳吧,你游你的,我回我的京都,这囊中羞涩嘛,也难不了小爷,有了轻功,还怕没钱吗?

说不定一不小心成了盗帅沈寻,那可就不得了了,和楚留香齐名,那不就是最潇洒流氓,最风流的强盗。

“阿寻,你这是要去哪里?”段长风又问。

“京都啊。”沈寻不加思索,擦,这是不是回答太快了。

“哦,真是巧了,我家就住京都。”段长风一夹马肚子,马儿闪电一样地飞了出去。

哥,这怎么和碰瓷一样巧。

找了地方,吃了早餐,又休息了一晚,当然钱都是段长风付的,吃人家嘴短,沈寻也不想,可实在没钱,又听段长风说:“阿寻,你今日充当我的保镖,我理应请你喝一杯。”所以你再推辞,岂不显得小气。

第二天,段长风看出来沈寻实在不想和他同乘一匹马,正准备给她买匹马,那匹不讲义气的枣红马,自己到回来了,小样儿还算有点良心。

沈寻看看天色说:“咱们该分手了,你走的,我走我的。”说出之后,自己听了都有些惋惜之情,又问:“你去哪里?”

段长风扬声一笑说:“真是巧了,我也去京都,正好结伴同行。”

沈寻眼皮跳了跳,这样也行。

又听段长风说:“不如你还做我的保镖,价格你说,一路上有个伴儿也不至于寂寞。”

他知道自己没钱,这是变相的想包吃包住啊,这意思就是一路上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了,这个可以有。

管他是不是保镖,说是给他当保镖,就当给自己找个古人当导游了,看他懒懒散散的,实则贼精着呢,你鸡贼,小爷也不傻,只是我得高傲一点,是你求着我当保镖的,可不是上赶着的。

所以沈寻不理他,倏地上马,刚走出小镇,就听到马蹄声传来,段长风的白马已经跟了上来,催马上前,与她并行,说:“这儿有两条路可以去京都,一条是官道,道路平整可途中噪杂,路途遥远,一条景色宜人,草木幽静,路途又近,你想走那一条?”

沈寻嘟了嘟嘴,人都追来了,索性就当他的保镖吧,也好让他带自己来个古代几日游,于是就说:“你是老板当然你说了算了,我就是一个打工的,怎能指手画脚。”

“老板?打工的?”段长风听的一头雾水。

“地主,长工。”沈寻解释了一句,把他带入更糊涂的地步,她眨眨眼,觉得说保安更合适。

“地主,长工?”段长风挑挑眉十分诚恳地说:“我没让你去种地啊。”

看看看,三岁一代沟,他这个古人都不知道是那个时代的,这都隔了银河系了,沟通障碍啊。

好在这小子反应还算快,“你是说我们是雇佣关系,对吗?”

小伙儿,不傻。

☆、018:一间房?

只听段长风又说:“这个不好,我比你年长几岁,我觉得称你为寻弟更合适。”

呦呦呦!你弟弟不见了啊,还寻弟,你怎么不寻爹呢,不就是想占伦家便宜,想让伦家叫你一声疯哥哥吗?这个不可以有,怕他没被叫疯,自己先恶心疯了。

沈寻斜瞅了他一眼说:“你还是叫我阿寻吧。”这个听了还顺耳一些。

后来还是听了段长风的提议,走大路,官道安全一些。

段长风谈笑风生,天文地理词章武事,奇门遁甲竟似无一不知,沈寻听得津津有味,渐渐忘了戒备,心想这小子,除了不会功夫之外,到是什么都懂。

一路行来,不觉天色已暮,段长风扬鞭一指说:“阿寻,前面有个小镇,我们该投宿了。”

两人快马疾驰,片刻就到了小镇,找了一家客栈。

段长风连忙上前说:“掌柜的,麻烦给我们一间靠南边的大房间。”

什么?一间,沈寻急忙上前说:“掌柜的,两间靠南边的房间。”

掌柜的挠挠头问:“二位爷,到底是一间还是两间?”

沈寻急急的说:“两间,两间!”

掌柜的看了一眼段长风,段长风微微一笑说:“两间。”

掌柜的又问:“就你们两位?”

段长风点点头说:“对,就我们两位。”

掌柜的心想,这俩小哥有意思,反正他能多租出一间房,对他有利,也就不再多问什么,叫住从楼上下来的小二哥,吩咐他带客人去看房。

小二哥为难地说:“楼上只剩下一间房了。”

“什么?一间房?”

沈寻急问,那意思就是她和段长风要住一间房,这个不行,不行,绝对不行,虽然她是新新人类,可也没开放到,随便就和男人去开房的地步。

“是的,爷,这方圆五十里就只此一家客栈,所以房间很紧张,二位爷,我带你们上去看看。”小二哥十分恭敬地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心里还在纳闷儿,两个大男人住一间房,这个可以有啊!

沈寻太阳穴欢快地跳了几下,你大爷,小二哥的话已经把所有的事都交代清楚了,方圆五十里只有一家客栈,也就是说这一间房,说不定马上也没了,你要是不住就只能露宿街头。

这时店门口又进了几个人,段长风扫了沈寻一眼,伸手拉住她,忙说:“小二哥,那你就带我们去房间吧。”

几乎同一时间,门口的客人高呼:“掌柜的,来两间上好的客房。”

又听掌柜的很抱歉的说:“几位爷,对不住了,小店的客房已经住满了。”

沈寻松了一口气,可内心却是十分的蛋疼,这这这,赶潮流啊,认识两天就约炮,哎呦喂,我滴妈呀!

又一想,反正段长风不会武功,这两天相处下来,发现他虽然有点贱,也不是坏人。

但素,不是有句话吗,人不可貌相,这越闷骚的男人,看起来越正经,越是神经病的人,看起来越正常,晚上的时候只能小心谨慎了,大不了点他的穴。

房间还算雅致,床也很宽大,睡两个人绰绰有余。

“多谢小二哥,就这间了,几两碎银不成敬意。”段长风掏出几两银子,递给小二哥。

小二哥笑逐颜开,接过连忙道谢。

沈寻扯了一下嘴角,差距,这就是差距,我这边身无分文,还为生计而发愁的时候,看人家随随便便给人家几两银子作小费。

想到晚上两人要住一间房,沈寻的神情是冷冷的,小二哥看着她是怕怕的,反观大公子让人暖暖的。

也就是说,这简单的几个眼神交流,段长风的形象是高大光辉的,沈寻是任性拒人千里的。

小二哥自去制备酒菜,段长风放下手里的行李说:“阿寻,其实一间房正合我意,我们可以抵足彻夜长谈,岂不更好。”

好你大爷,她心里连骂几遍,才开口说:“你不知道,我自幼就不喜欢与人同住,我睡不着的。”

“这样啊,那晚上你睡床,我睡地上。”段长风漫不经心地说。

“还是我睡地上,你睡床吧。”

吃瓜子的看官们,沈寻真的只是随便假意客气一下的,是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客气一下吧,那段长风不应该说:还是我睡地上吧。

本指望两人推辞一番,最后她再来个盛情难劝,只好说:那就多谢了。

谁知道段长风像抢答一样,沈寻话刚落音,他就说:“那好吧!”

能不能抽他,能不能抽他……,沈寻心里默念三遍,才把这口气给压下去,淡淡地说:“嗯!”

☆、019:共处一室。

不多时小二哥送来饭菜,跟着老板混,伙食当然不会太差,可她怎么滴就食不知味呢。

不过站在段长风的角度来说,肯定的,他是老板,你一个员工肯定得让老板睡床上,老板甜的时候不一定会想到你,但是有难的时候,你一定得顶在前面,就像现在,你就得睡地上。

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员工,你就得想老板所想,急老板所急,处处为老板着想。

再说,老板是文弱书生,你一个会功夫的保安,主动让老板睡床,充分证明你尊重上司,再延伸一下,你公众责任心强,尊老爱幼,关心老弱病残,这样想着就平衡多了。

看着面前的美味佳肴,精神大振,睡不睡床上已经不是问题了。

一路上舟车劳顿,吃了晚餐,随便洗漱了一下,又让小二哥送来几床被子,沈寻就在离床最远的地方打起了地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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