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巨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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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巨星系统-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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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没想到这小吃竟然这么好吃,可惜,实在是吃不下了,我发现还有很多好吃的东西还没有尝过呢。”
  李志笑着说道,“没事,下次有时间再过来吃就行了。”
  “也好,好了,出发,回家。”
  看着周讯做出一个小女孩模样,李志笑了笑,然后启动了车子,朝着周讯居住的皇廷酒店开去。
  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车子停在皇廷酒店的门口,周讯拿起自己的包包下车。
  “谢谢你了,李志。”
  “谢我干嘛?”
  “谢谢你今天请我吃这么多好东西啊。”
  “额,不用谢,这个其实是我想吃顺带着请你的,所以不用谢我。”
  李志自顾自的说道,看着周讯已经下车,额头上冒出的一丝黑线,眼里露出的一丝寒光。
  李志顿时就感觉到大事不好,立马开口说道:“好了,你快上去吧,我先走了。”
  说完就启动了车子,朝着家的方向狂奔而去。
  ……
  回到工作室,把车停在门口,李志上楼,打开房门,看到吴起还没睡,坐在电脑面前不知道在干什么。
  李志一边换鞋一边说道:“吴起哥,你这么晚还不睡在哪里看什么?”
  谁知道吴起并没有理会李志言语的调笑之意,而是严肃的说道:“李志,你今天是不是和周讯出去疯了。”
  李志不知道吴起为什么会问这个,但是还是点了点头,“刚才我们出去吃一顿晚饭。”
  吴起叹了一口气,指着电脑说道:“你自己过来看看吧。”
  李志走近电脑,看着电脑上面的一个论坛,是李志的一个自己的论坛。
  聚集粉丝用的,目前一直是吴起在打理,李志有时候有时间的话会进去看看。
  看到上面的一组照片,正是刚才和周讯出去吃饭时候的照片,虽然有墨镜遮着,但是还是被某些细心的人发现了端倪。
  拍摄出了这么一组照片,里面还有一张是周讯和李志坐在车上聊天的照片。
  虽然像素不是很好,但是依稀还是能发现是李志,脸上露出的笑容,让人有些怀疑这是和谁在一起?
  下面还附带着一句话,“今晚和女朋友出去逛小吃街,竟然发现了偶像!感叹啊感叹,有图有真相!”
  这本来是一组炫耀的照片,但是却被某些人利用,开始不再关注李志为什么出现在哪里,而是关注和李志在一起的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会和李志这么亲密。
  有些事情是挡不住一群具有强烈探索欲/望的粉丝的,很快被有心人贴出了旁边女主角的信息。
  周讯,1974年出生,去年金鹰奖最受欢迎女演员获得者……
  然后楼越来越歪,朝着八卦方面席卷而去。
  看完,李志皱起了眉头,这是要有多大的巧合才能被发现啊,而且还有照片为证。
  李志可以想象到明天报纸上会怎么写,“李志和周讯不得不说的故事。”
  “李志是周讯男朋友?”
  “周讯佳人有约,李志如何巧夺佳人的心。”
  ……
  看到李志的表情吴起就知道这件事情大条了,明天肯定又是一条大新闻,那些记者肯定会像是闻到腥味的猫。
  抓住李志就不会放口,一个噱头,足够让他们写很久了,更何况这是两个明星的事。
  观众们最喜欢的便是男女明星之间的那点事了,李志和周讯现在这个时候出现这种绯闻自然是不会被忽略的。
  吴起都已经准备动用关系,打通关卡,然后尽快冷处理了,但是却没有想到李志竟然轻轻笑了笑。
  “吴起哥,随他们去吧,这件事不要处理,还要让他越演越烈。”
  “为何?”
  “你认为我和周讯出去吃饭这件事有谁知道?”
  “周讯昨天才到,今天和我一起去练舞,今晚刚去吃完饭就被发到了网上,这件事联系起来很简单就想通了吧。”
  吴起不是那种不知道变通的人,稍微想了想就知道李志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的意思是……”
  “没错,定然是db鸟的人,只有他们才会这么未卜先知,这是想要搞点绯闻出来,提高知名度,然后顺便宣传新产品的事。”
  “那既然这样,我们要怎么做。”
  “我们什么也不做,任由他们搞下去,拿了钱自然需要点付出,不过想来他们应该知道一个度的,到时候肯定会有人出来解释的,当然出来的人肯定不是db鸟的人,自然只有我了。”
  “如果他们不知道深浅的话,想要随便欺压我,那我也不会客气!”说到这里,李志的眼里露出一丝寒光。
  看到李志这个样子,吴起点了点头,db鸟想要宣传,八卦记者需要新闻,自己和周讯则是拿钱做事。
  三者的关系很容易搞懂,自成了一个循环,那只能静观其变了。
  想了想,李志摸出电话给周讯打了个电话过去。
  很快周讯接了起来,“喂,李志啊,什么事。”
  周讯此时的声音有些低沉,想来肯定是知道网上的事情,这种事情肯定不会只出现在李志的官方粉丝聚集地里面,周讯的粉丝那里肯定也会有。
  而且应该是接到了经纪人和经纪公司或者是db鸟的人的电话,告诉了她这是一种宣传方式,虽然有些无奈,但是周讯也不得不接受下来。
  这是作为一个艺人的悲哀。
  “周讯,网上的事情你知道了吧。”
  “嗯。”
  “刚才是不是有人给你打电话说了。”
  “额,你怎么知道?”
  “这件事仔细想想就明白了,一点小小的宣传手段而已。”
  “切,你以为你有多么了解啊。”听到李志故作老成的说道,周讯很无奈的回了一句。
  李志一噎,说不出话来,“好吧,我就是问问,不需要担心,随便那些报纸怎么写,我们看看就行了,db鸟的人既然敢玩这一套那自然是有解决办法的,如果没有的话,我不介意把他捅出去的。”
  “这个我自然知道。”
  “好吧,这几天除了练舞尽量不要外出了,等过了这一阵就好了。”
  “嗯,我知道的。”
  ps:嗯,这周从今天开始应该会三更的,让推荐收藏打赏来的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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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福尔摩斯和空姐

  两人聊了一会儿,李志率先挂掉了电话。
  挂掉电话之后,李志也就没有在关注那些新闻了。
  躺在床上很快就睡过去了。
  ……
  第二天一早,吴起出门带回来一份报纸,上面果然报道了李志和周讯的绯闻。
  李志见此见怪不怪,看了两眼上面的内容,一点没有实质内容,都是据猜测,故而李志直接把报纸扔在一旁。
  不再去关注。
  吃完吴起买回来的早餐,李志准备出门去练舞,只有一个星期,要是学不会这爵士舞李志才是会觉得丢脸。
  自己已经夸下海口,一个星期之内学会,到时候一个星期过去,自己还是一问三不知状态,到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看自己的笑话。
  但是在李志出门之前,一个短信突然之间发到了李志的手机上。
  一看,竟然点点的责编三生发过来,一般情况下他不会给自己打电话,就算有很紧急的情况也只是发短信而已。
  这次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打开短信,看着上面的内容,李志有些无语了。
  这不过才一个月不到,竟然开始问自己什么时候开新书了……
  其实点点也是有苦说不出,自从点点来了李志这位大神之后,日平均访问的ip已经牢牢超过其他同类网站。
  可以说李志已经成为了一个招牌,而且李志的粉丝都是很铁的粉丝,出得起钱的。
  并且素质很好,目前为止,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喷人现象,并且前段时间还自发的组织人员慈善捐助山区,更是引起了网上的一大片讨论。
  现在李志的两本书都已经完本出版了,但是新书一直没有消息,点点的ip访问量在日渐减少怎么能让他们不着急。
  有不得打扰作者的协议在,点点的高层也只能是吩咐李志的责编三生发个短信问一下什么时候开新书而已。
  ……
  新书,目前为止李志还没有这个想法,但是有这么一大群粉丝在这里一直等着自己,自己也不能让他们失望。
  这个是责任,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想了想,李志算了一下自己后面好像没有什么大事情,拍完这个广告之后还有一段时间的休息时间。
  距离康熙王朝拍摄结束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到时候去拍摄其他的戏之前也有足够的时间写一本书出来了。
  回复三生“就在最近了,在考虑新书的事情。”
  回复之后李志出门在皇廷酒店门口接了周讯一同朝着舞蹈工作室过去。
  既然知道这是炒作,李志和周讯自然是就要配合一点,不过db鸟的人也知道分寸,不会把详细的事情真相说出来的,而是一点点的勾起观众的兴趣,知道最后才丢出真相。
  真的是吊足胃口,然后一网打尽。
  来到舞蹈工作室里面,郑龙早就等在那里,李志和周讯来了之后立即接受训练开始慢慢协调合作。
  训练又是一整天,今天学了一些稍微复杂的一些动作,又把李志和周讯累得半死。
  傍晚拖着劳累的身体回到住所,李志吃过晚饭之后就精神进入了系统之内。
  询问系统是否有什么好书推荐,这次李志不想写那些快餐类型的书籍,而是想要找一部有内涵的,有深意的。
  “系统,搜索推荐一本长篇小说,要有内涵,深意,具有悬念的。”
  说出自己的要求之后,李志得到了系统的反馈,其中一本吸引的他的注意力。
  《福尔摩斯》20世纪最著名小说,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其中的这个名为福尔摩斯的虚构的人曾被一个王国封爵!
  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虚构角色爵位的拥有者,并且,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以为福尔摩斯其实是真的存在的,一点没有认为他是虚构人物而看轻他。
  最关键的是,这本书是侦探类型的小说,现在网络上还没有出现这种类型的书,相对于网络发表,这种书更倾向于实体发布。
  不过也具有一定的网络需求,比如侦探类型的小说设置悬念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网络小说悬念也同样是一个很重要的构成部分,正是由于有这种悬念才能吸引读者看你的书,买你的书。
  支部需要的成绩点确实是有些庞大,整个一部兑换下来竟然要20000点成绩点。
  不过幸好,这个完整的一部是分为几个篇章,这些篇章是可以单独兑换的。
  第一篇名叫《血字的研究》,兑换出来仅仅需要1000点成绩点。
  也就是完整的十万块钱,见此,李志毫不犹豫的兑换出来,至于后面的,等自己写好之后再说吧。
  等待着系统把第一篇全部灌入自己的脑袋里面之后,李志已经把这个短篇记住,但是无可厚非,不管是实体的读者还是网络的读者不能厚此彼薄。
  李志决定《福尔摩斯》出版,而在选择一本适合网络发表的书。
  再次进入系统,这次寻找的速度很快,李志很快就选定了网络风向的一本书。
  同样是开创了一个潮流的书,其中的新颖,爽快自然是不言而喻。
  它的名字叫做《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这本书的字数很短,但是其中的意味很深长,曾在另一个世界被誉为纯爱小说的鼻祖,比起动不动就百万千万的其他网络小说来说字数少了很多。
  但是拥有的粉丝确实只多不少,更加关键的是这本书男女老少通杀!
  但是兑换的价格贵了点,需要3000成绩点,李志开始正好还剩下三十多万,直接兑换出来。
  两本同时更新,慢一点的话应该足够满足一群读者了吧。
  ……
  其实兑换这本书,李志还有这另外一个目的,这本书李志看过之后被里面深深地吸引,超人的眼光让他敏感的感觉到这本书的影视方面同样不会弱!
  兑换出来两本书,李志开始在自己的电脑上面建立了两个文件夹,一个叫做《福尔摩斯之血字的研究》另外一个则是叫做《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ps:第二更了,争取今天第三更,万一更不了的话就从明天开始到周六,反正是五天时间三更。
  ps2:推荐加更照样,现在80票周推荐,求推荐,200加一更。


第一百零九章 谈谈出版【三更】

  虽然有一个月没有码字了,但是李志的速度依然不慢,更何况小说的剧情全部记在李志的脑子里面。
  不用李志再去想情节,到时候就是直接按照脑子里面的情节打出来在键盘上就行了。
  《血字的研究》
  从阿富汗战场受伤退役的华生医生,和一个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年轻人合租了伦敦贝克街221号乙的一套公寓。很快,他发现这位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年轻人具有超越常人的缜密观察力和非凡的推理分析能力,同时,时常有一些神秘的访客出入他们的寓所。直到有一天,他们卷入了一起谋杀案……
  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
  写着写着,李志开始皱起了眉头,这本书好像有些和以前的书籍不一样,里面有些词句有些别扭。
  读起来很不舒服,感觉有种韵味被改变了,失去了原来的那种味道。
  李志发现之后,立即退出码字状态,进入精神空间质问系统,但是得到的回答却是让人膛目结舌。
  “系统,为何《福尔摩斯》读起来有些别扭,里面的有些单词很怪,感觉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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