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宝宝:迷糊妈咪酷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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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宝宝:迷糊妈咪酷爹地-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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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地方?
他跟着她走上前,才发现是一台大头贴机。
她从口袋里掏出几个硬币投了进去,然后抓着他往屏幕前站。
牧思远不太喜欢拍照,站着不动:“不想照。”
“来吧!”她恳求他,“我都投钱了。”
他真想说那我十倍赔给你,想一想,他还是没有说,而是站到了她身边。
屏幕上,立即出现两张脸,她是笑着的,他却是皱眉的。
“笑一下嘛,”她转头看着他,一只手握着控制杆,“思远哥哥,你长得这么帅,就要多照相啊!”
她说什么,他没有在意,他的目光从她转头开始,就停留在了她嫣红的唇上。
忽地,他低头重重的吻住她,一只手则握住她抓遥控杆的手一动。
“喀嚓”一声,屏幕定格为他们接吻的瞬间。
接着“嘶嘶”的声音响起,这张照片已经印出来了。
“哎呀!”她拿过来看,这一张居然洗了六张出来,不由懊恼的叫道:“思远哥哥,你按了什么键啊?我投了好几个硬币,都变成了这一张!”
哦,他可能顺便按了数字键吧。
“一张就一张呗!”他不以为然的说,“照相关键是镜头要找好,数量不是问题。”
“你……”没想到他还挺会说风凉话!
她将照片撕下一张递给他:“这是你取的好镜头,你自己收起来吧。”
他不接,“我不要,没地方放。”
什么?她不由气结,“放钱夹里。”
“不要!”谁知他更加斩钉截铁的拒绝。
“为什么?”
“因为钱夹里已经放了照片。”
她一愣,明知道不该问的,还是忍不住:“是谁的?”
他看着她,不答。
她垂下目光,看着大头贴上唇瓣相贴的两人,有些想哭。
当然不会是她的,她干嘛问这些。
将大头贴卷起来,她往牛仔裤口袋里一塞,脸上挤出笑意:“好了,我们走吧。”
无论如何,她不要自己的坏心情破坏这一个美好的夜晚。
然而,刚走出两步,她的胳膊便被他一拉,身材娇小的她立即落入他的怀抱。
只见他的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钱夹,在她面前甩开。
他的钱夹里果然有一张照片,是他跟欢欢乐乐,还有……她。
这是他们上次在游乐园拍的合照。
她呆呆的愣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微微一笑:“现在知道了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至于刚才那一张……”
他从她的牛仔裤口袋里掏出来,撕去了粘纸,他将它贴在了钱夹的另一角,“就让它来提醒我,自己是有老婆的人,以后在女人面前就要收敛一下自己的魅力!”
他这是什么话?顾宝宝又感动又好笑,“懒得理你!”
说完,她抡拳在他肩头上捶了一下,又快速跑开了。
“宝宝,你站住!”
他追上去,终于在街角抱住了她,“宝宝,”他亲着她的面颊,一边问:“你到底考虑好了没有?我要你的答案。”
她故意吐舌头,“这么短的时间啊?人家说买东西还要货比三家,你总得让我好好考虑一下嘛。”
“那你还要多久?”
他紧搂住她,“我可以给你时间,但你不准货比三家。我是最好的,听到没有?”
闻言,顾宝宝忍不住噗嗤一笑,“思远哥哥,还真没见过谁像你这么厚脸皮的。”
“说我厚脸皮?”
他抓着她的肩头一把将她转过来,薄唇准确的找到了她的唇,毫不犹豫、毫不留情的开始肆虐。
一直吻,吻到了她的内心深处。
“宝宝,”他的声音渐渐嘶哑,唇瓣开始往她的颈游移,“跟我回别墅。”
她睁开迷蒙的双眼,忽然笑着推开他,“思远哥哥,我不去别墅。”
怀抱陡空,像是心被撕落了一块,他不禁皱眉,“快过来。”
她不过来,依旧后退,一边说:“思远哥哥,你真的想要娶我吗?”
“废话!”
“那你必须去跟我阿爸阿妈说,他们同意了,我才能答应你。”
这是正经话,牧思远没有再上前,站在原地问:“他们同意了,你就一定答应吗?”
她不答,只道:“那你先去问我阿爸阿妈吧。”
阿爸阿妈最操心的就是她的终身大事,她真的不能擅自做主答应了他。
而且,按照风俗,他也应该去见她的阿爸阿妈不是吗?
如果他不愿意,她嫁给他又有什么意义?
牧思远一笑,“那好,我现在送你回去。明天我跟老头子一起到你家里来。”
她一愣。他刚才说什么?他是真的答应了吗?
她呆呆的看着他,也许到了这一刻,她才相信,他是真的想要娶她!
“宝宝,你干嘛老是发呆?”他走上前,抚着她的脸,“难道我今天晚上说了很多让你震惊的话吗?”
震惊?“不是的,思远哥哥,”她的笑带了莫名的苦涩,“你知道的呀,一直喝粥的人,如果突然告诉他,以后每天都可以吃满汉全席,他的反应也一定跟我一样。”
看着她眼底的苦涩,他的心真的痛了。
“宝宝,”他抱紧她,“以后我每天都让你吃满汉全席。”
真的吗?那样她会不会肥成一个大胖子?
她笑着,眼角偷偷滑出了泪水。
思远哥哥,我不需要什么满汉全席。
其实,我每一天,只要能看到你,拥有你的笑容,我就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137。公孙烨(这一节是公孙烨的番外)
我叫公孙烨。
公孙这个姓很少见,所以很多时候,当我报出姓名时,很多人都会猜到我是谁,而对我恭敬有加。
唯独她。
自从那次在医院偶遇,她闹出一个大笑话之后,我对这个穿着时髦,妆容精致的女人并没有留下多少印象。
因为这样的女人在我的生活中实在太多了。
我没有时间去记住她们。
第二次跟她见面,她则是以牧思远的秘书身份出现。
那是在一个舞会上,容颜俏丽,打扮精致的她,自然获得了很多公子哥的关注。
但是我发现,她并不跟任何男人跳舞,除了她的老板——牧思远。
我真的很好奇,她就这样站在一旁,看着牧思远跟很多女宾跳完一支又一支的舞曲。
每当一支舞曲结束,她的脸上都会出现期待又兴奋的神情,但是,牧思远却从来没有来到她身边邀请她跳舞。
所以,每当舞曲再次响起,她都是失望之极。
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有点意思,至少勾起了我的——征服欲。
于是,我走到她面前,非常诚恳的邀请她:“小姐,很荣幸请你跳支舞?”
旁边的女宾们都冲她投来羡慕的目光,因为我很少在这些舞会上主动邀请女人跳舞。
或许明天,她甚至会登上小报上的头条。
哪个女人不想飞上枝头?
特别像她这种,没有名媛身份,还在努力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
然而,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她拒绝了我。
还像躲瘟疫一般的立即走开了。
我没有追上去,什么样的女人我没见过?说不定这是她欲擒故纵的办法?!
对这些,我并没有太在意,当然我更没有想过,我的人生会跟她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交集。
第三次见面是我意想不到的。
那天我从邻市回来,车子开过沿海公路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女人赤脚在公路一旁走着。
二月的天气还那么冷,她却只穿了单薄的工作衬衣,短裙和丝袜,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去。
第一眼我没有认出她,直到车开过了,我无意识的看了一下后视镜,才发现这个女人我认识。
看她一脸的伤心与落寞,走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模样,我还是将车倒了回去,叫住了她。
“上车吗?”我问她。
她用很陌生的眼光看我,显然时间相隔太久,她根本不记得我了。
“滚开!”那时候的她骂起人来真的很厉害,“我不是妓。女,你找错人了。”
她不是妓。女;难道我看上去像一个嫖。客吗?
既然她不需要帮忙,我便不再说什么,发动车子走了。
然而,还没开出一百米,后视镜里的她,忽然晕了过去。
在这样的地方,就算她是假装,我也不能就这样丢下一个女人而去,于是我把她抱上了车。
到了医院后,我才知道她根本不是假装。
医生说她已经二天没有任何进食,而且徒步走了两天,磨出了满脚的血泡。
一个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漂亮能干,能够独立生活,有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为什么会让自己受到这样的折磨?
我除了好奇,还是好奇。
昏睡了一天一夜后,她醒了。
看到病床边的我,她的情绪不再激动,而是对我说了声谢谢。
她猜到了是我把她从沿海公路上救了回来。
我不好问别的什么,只道:“要不要通知你的上司?”
孰料她听了,立即猛烈的摇头,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
大概是看出了我眼底的讶异,她又给自己解释:“我的上司很忙的,他没有时间理会我们这些小事的。”
小事?很忙?
我一个借口也不相信,因为出了医院之后,我立即看到了一份报纸。
报纸上说前晚在海上举行的一场盛大酒会上,牧思远带来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女朋友郑心悠。
两人非常般配,犹如金童玉女,相信不久之后商界就会传来好消息。
前一晚?!
我大约猜到了什么,而晚上我再去医院,果然看到她也抓着这张报纸。
虽然她已经睡着,但满脸的泪痕却未曾消却。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这个女人跟我以前见到的那些不同。
至少,她在知道自己所爱的人有了心中所属之后,没有不择手段的去争取,而是默默退出了那一场舞会。
就算是为了他将自己伤到这样的地步,也不愿让他知道。
这个看似跟其他女人一样的外表之下,有着怎样的一个灵魂?
这一次,我不再仅仅是好奇,而是非常的想要弄清楚。
所以她出院时,我找她要号码,我是她的救命恩人,她当然非常爽快的将号码给了我。
我本来想着有了她的号码之后,有时间可以经常约她出来。
但是,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多余的,因为上天早已把我跟她联系在了一起,就算不打电话,也能见面。
不久之后,我去公司开在南郊的度假村去视察。
车子刚进去,我就看到她穿着一身职业装,一丝不苟的站在游泳池旁边。
助手告诉我,牧思远来了,而这个女人就是牧思远的秘书。
我再一看,果然瞧见牧思远正在游泳池里。
我忽然来了兴致,便换了泳装带着墨镜,也来到泳池边。
这时候泳池的人还不多,我看见牧思远已经上岸睡在了躺椅上,而她正站在躺椅边,就在她身后的那躺椅上坐下了。
他们对话声就这样传了过来。
“牧总,从市区到这里,需要四个小时!”她的声音里透着为难。
牧思远冷声道:“顾秘书,是你不想去安排,还是路程太远?”
她没有再说什么,只道:“我马上去安排。”说完,她离开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竟然在其中看到了心痛。
这时,我发现牧思远正盯着我看,那目光,像是在恼怒我侵占了他的什么东西。
我淡淡一笑,撇开了目光。
晚上,因为有客人在度假村举办婚礼,我在篝火宴会那儿又见到了她和牧思远,只是这一次,牧思远身边多了一个女人。
我认得,那就是报纸上说他的青梅竹马的女朋友郑心悠。
那么今天他让她去安排的,一定就是接这个女人过来吧。
只见她在他们身边站了一会儿,就独自走开了。
我悄悄的跟上前去,看着她走到餐桌边拿起了一杯酒,不知道她突然又想起了什么,放下酒杯,她改拿了一瓶酒,然后往度假村的海边走去。
我跟她来到海边,她脱去了高跟鞋,将长裙挽起来打了个结束在了大。腿处。
然后她开始喝酒,大口大口的往嘴里灌,片刻,一瓶酒就喝完了。
我看着觉得好笑,便走上前去,“顾小姐真是好酒兴!要不要我再给你来一瓶?”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带醉的双眼半睁,面色已经一片酡红,看上去可爱极了。
我在她身边坐下来,问道:“你喝醉了吗?”
她摇摇头,却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
我不由地笑出了声,却引来她的恼怒:“公孙烨,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说着,她还不自觉的冲我挥了挥拳头。
我更觉得好笑,难道这个女人是要打我吗?真是不自量力!
不料我的笑声真的激怒了她,她猛地就扑过来了。
我犹防不及,赶紧抓过她的双手将她一扯,她就这样被我压在了沙滩上。
如此的近距离,不但她被吓住了,我自己也愣了一下。
但是,当我看到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像星星般闪烁着明丽的光芒,我的心像是被什么撞了一下。
有点麻,有点慌。
“你放开我,色。狼!”
她还没完全醉倒,鼓起一阵蛮劲推开了我,然后爬起来往前跑。
“你去哪儿?”
她踉跄的步伐让我很担心,她却回过头来,狠狠的瞪着我:“别跟着我,不然我马上报警!”
话刚说完,她的脚步便崴了一下,整个人立即跌倒在沙滩,正好一阵细浪涌过来,将她浑身都扑湿了。
“你没事吧?”我跑过去扶起她,她的酒劲上涌,已经分不清我是谁。
或许她还想起了什么伤心地事情,开始抱着我大哭起来。
那一刻,我的心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有一种疼惜,已经在我心底生根蔓延。
我把她抱回了我的房间,让两个女服务生给她换了衣服。
这是第一次我看到她完全卸妆的模样,那样娇小的脸,挺立却小巧的鼻子,完全不似平常看上去那么霸气和凶狠,反而,显得那样的楚楚可怜。
爱情,或许就是一种直觉。
那晚我一直守在她身旁,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了她。
醒来的第二天,她却已经走了,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谢谢你,正人君子——。
我哑然失笑,却又非常宝贝的将这张纸条收好,保存至今。
从那以后,我经常给她打电话,找了很多理由找她出来。
现在想想自己都觉得好笑,自己当时怎么就能想出那么多的理由?
而她更加好笑对吗?那样的烂理由都能将她骗出来。
她不是好笑,反而她很单纯,很善良,我被她的优点深深吸引,忘记了她的缺点——太过执着。
她对牧思远,永远有着无法磨灭的情感,一般人三年、五年,或者更短的时间里,就会因为得不到一份感情而放弃。
但她不同,她会给自己催眠,让自己一直坚持下去。
所以,她将我的表白当成了一句玩笑话,那样没心没肺的,不知是真的还是假装,我能感受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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