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作者:酌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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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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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那次之後,陈秋宁愿早点起床、回到学校才吃早餐,也坚持每天走二十分钟的路回校,途中就是会经过这条单车径。

  林春迳自走上单车径,一边缓步,一边抬头,精神彷佛如入梦中似的低语 :「这里就是我小时候、第一次发现『美』的地方。」陈秋走在林春旁边,也跟著他一起抬头,也不禁低叹 :「真的很美。」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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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一回的时候想起塌树事件,所以就让林同学和某秋讨论这件事情了

  《春秋》17 (美攻平凡受)

  …这是17,略有进展吧,算是 (有时我都不肯定了自己是不是真在写BL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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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秋一抬头时,几点刺眼的金光直射入他眼中,使他不适,但眯著眼细看,却见了另一番景致 : 大树的枝条或粗壮或细长,其中那粗壮的成了构图的底部,细长的则蔓延伸上天空中,无数枝条幼细如钢笔描出来的线条,复杂地重叠交叉,彷佛在画布似的天空描上了许许多多凌乱纤美的线段 ; 而那细密如针的叶子於阳光下结成一团团,如画家以墨绿淡雅的水彩所晕染出来的树丛,一时之间,陈秋如走入了一个既不存在於T市、又不存在於任何城市之内的世界。

  「我经常就这样仰著头、由单车径的头走到最尾,百看不厌,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心情之下,能够看出不一样的美态。我个人觉得心情悠閒的时候,能够看到最多的美。」林春持续仰首,脖子好像快要折断了,陈秋觉得颈开始僵硬,遂望回前方,并左右扭一扭脖子,抱怨说 :「颈都酸了,你不累吗? 还看!」

  「累啊。但发现美,是要付出代价的。有一次我心情不太好,傍晚来这里走,足足仰首走了十五分钟,到我想调整回正常姿势时,发现颈已经僵硬到动不了,好似一动便要扭伤,我便扶住後颈,慢动作地让头垂下来,望回前面。」林春仍保持同一个姿势,在树影下慢步。

  陈秋没再望上空,却发现了另一种美 : 阳光穿透叶隙与枝条间的空白位,斑斑驳驳地洒落在林春清瘦的身子上。与对比一旁高壮的细叶榕树对比,林春的身段显得更修长,带有成人的影子,但仍然保留少年的纤韧,他领受十一月中旬、温煦阳光的洗礼,那向後仰的颈项线条纤长,好似一手就能将之折断。

  他突然有点迷惘,走出书本与学校的林春,看起来有另一番味道,也许是树木以其清新的气息,驱去了林春身上陈腐的书本酸气。陈秋想起,有些人一逢转季、遇著阳光灿烂的日子便会晒书,书晒过之後便染上一阵好闻的味道,那是阳光的气息,现下的林春就好像一本晒过之後的古典小说。

  他们不知不觉走到单车径的最尾端,前面是有一巨型的牌,写著「T市公园」,牌的後面就是铁路车站。

  林春想将头垂下来,奈何脖子又僵硬了,这次的情况更严重,他一想移动头部,颈椎便传来一阵又急又猛的痛楚,使他痛得「嘶嘶」低叫出声。

  陈秋既想嘲笑他,又觉得他有点可怜 :「这就是『为艺术而牺牲』了,啊不,是什麽『美的代价』吧? 诺,你先拍一拍後颈,等人觉得松一点之後,再慢慢移动吧。」

  林春痛苦地「嗯」应著陈秋,然後伸手,一掌掌用劲拍下去,看到陈秋几乎跳起来,惊叫 :「不是! 你这粗手粗脚的书呆子!」

  他冲过去,先帮助林春脱下过重的书包,再说 :「等我来帮你一下吧,要不我看你真的拍断自己的颈骨,要我陪你看铁打!」陈秋一手拎著林春的书包,一手贴上林春的後颈,细细地施著阴力揉搓。

  林春这麽一个大男生,皮肤摸起来不但不粗糙,还有种细嫩,也许是因为後颈算是一处私密的地方,平常不会常碰触。林春的发很浓亦很乱,张扬地翘著,再加上林春的眼睛狭长、眼尾下垂,使他经常都是一副刚从被窝起来、头发还未梳好的凌乱样子。可是那刺在陈秋手背上、林春的发,摸起来一点也不油腻,而是清爽乾燥,好似乾草般扎得陈秋的手背一阵微痒。

  陈秋渐渐忘了,他揉著林春的後颈是为了让林春放松、以垂下头,他纯粹觉得这种手感很有趣,手指摸著的肌肤是柔细的,扎著他手背的头发却一根根像刺蝟身上的短刺,痛痛痒痒的,很是新鲜。

  「现在好了一点,你放手,让我试著动一下,陈秋。」林春说著,但陈秋却置若罔闻,继续揉搓他的後颈,他再出声 :「陈秋?」

  「啊!」陈秋如梦初醒,匆匆地「哦哦哦」应了几声,立刻放开林春,双手作贼心虚似的举高,好似犯人投降的姿势。林春一手扶著後脑,一手轻按著後颈,逐分逐寸地移著头部,这样慢动作地试了好一会儿,才回到正常的姿势,林春一向前走,脚步蹒跚差点跌到,陈秋反应快,一手扯著林春的毛衣,使他免於跌倒。

  「不好意思,也许是看阳光看得久了,一时眼前全是青青蓝蓝的光晕,脚步也浮起来。」林春在道歉,陈秋犹拉著他的毛衣,不意从领口的松位望到他骨棱棱的锁骨,和著苍白的肤色,透出一种病态的美感。

  陈秋只看了一眼就放手,林春根本察觉不到陈秋心中的动摇,迳自翻翻衣领,束了束松散的领带——他们学校的冬季制服是长袖白衬衣配深蓝色领带及同色的长裤,女生的校服则由夏天的白色连身长裙,改成灰色连身裙、内衬白衬衣与领带,这时是上学期测验後的两三星期,已经是十一月中了,天气微寒,已入深秋。

  可是陈秋的脸却升起一股微热,直至秋风从旁吹至脸上,他才惊觉原来已经是深秋了,因为迎面而来的风居然那麽冷,他摸摸脸,脸竟然一点也不冷,还有股舒适的微热。林春背起书包,瞄了瞄呆立中的陈秋,说 :「今天的课就到此为止。我觉得自己比你成功,至少我令你发自内心地说过一次『真的很美』。」林春竟然有点骄傲地微笑了。

  他平时的微笑,据陈秋说,要不是淡如开水,就是有种看不起人的意味,但据陈秋後来说,林春那一天的笑是他第一次所见、林春脸上最具人味的笑,这才是人——他们的笑是带有感情与欲望的,欲望并不一定是性欲,可以是想笑的欲望、想得到快乐的欲望,或者是像林春此时的笑般 : 带有自满的笑。

  陈秋平时一定会出言反驳,他是那种失败了还要挽回一城、不肯认输的人,广东话有一句俗语,正好用来形容陈秋这种人 :「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注一)。出奇的是,陈秋这次没有反驳,只是笑著说 :「是你略胜一筹。」

  林春有点惊讶似的微张著口,过後就转过头,往前走著,不愠不火地说 :「现在去你家吗? 在此之前,先到超市买点东西,你身上有钱吗?」

  「有,我要吃茄汁大虾、豉椒炒蚬和马铃薯煮排骨,银包先给你。」

  「哦。」林春接过陈秋给他的银包,有一下没一下的抛掷,他走在陈秋前方,陈秋走在他的後方。

  「……都快五点了,我怕来不及弄三道菜。而且怎麽全都是肉。」

  「谁管你! 现在你花的是大少爷我的钱,我可是你的『米饭班主』,叫你做就做!」陈秋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林春遂以沉默作消极的反抗。

  一直到很久之後,林春才告诉陈秋,那一次陈秋为他揉著後颈时,他感觉到一股麻痒由後颈直传落背脊,好像被人搔痒,但又有种暖热微颤的舒服感,彷佛被人温柔地按摩著,使他颤抖,亦使他惶恐。所以他那时一直走在陈秋前方,直至那种又刺又痒的感觉退减,他才敢重新面对陈秋,因此他当时才没有发觉陈秋那洁白的脸,曾经久久挂著一抹淡红。

  注一 :「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这句话我觉得还是用广东话读起来更过瘾 :「跌左落地仲要拿(音乸)番za沙」,「za」乃音,意义同「堆」,比如说「一za沙」、「一za花瓣」等等,有声无字,或者是我才疏学浅,一时想不出同音字。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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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我忽然想,不知道有没有人猜到,我这篇文是在影射哪一个新市镇呢

  《春秋》18 (美攻平凡受)

  …晚了上来喔,不过买了很多喜欢的东西,超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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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的天气依旧反常,十二月初应该还不是太冷,但这年一踏入十二月,气温就骤降,直下至十度左右,在中国内地或是其他地方,摄氏十度算不上是什麽寒温,但对於天气和暖的香港而言,这已是与洪水猛兽相差不远的低温了。

  林春系上一条围巾,穿上两件毛衣,外罩一件白色中长大衣便出门。林春的学校很奇怪,冬季制服中有一种叫「校褛」的玩意,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大衣而已,长至臀部的一半左右,号称是很能保暖的,可实际上这校褛很薄,十五六度时穿,还可以保暖,但如果是在十二度以下的温度,这校褛形同垃圾,丝毫不能保暖。

  因此,每当气温低於十二度,或者天文台发出「寒冷天气警告」,学生就可以穿一般的大衣回校,但颜色必须是黑色、白色或深蓝色,而且必须是净色大衣,不得有任何花款。

  林春记得,在中五时,陈秋穿过一件颇为夸张的大衣回校,大衣倒是净黑色的,不过系了一顶帽,帽缘镶了金银混杂的一圈柔毛,在阳光底下会发光,就像金羊毛一般闪亮。

  为此,训导主任曾警告过陈秋,陈秋那时一脸不屑地以谦卑而讽刺的口吻回答 :「阿sir,你之前常说我校服发饰违规,小人我这一次仔仔细细看过校规的每一行字,才敢穿这大衣回来的。校规上面只是说『学生须穿净色大衣回校』,但没有说不能穿连帽子的大衣回来,更加没有说帽边不能够有羊毛。你不要『屈我』(注一),阿sir,我一向是守校规的好学生!」

  陈秋总有本事令老师表现出一副为之气结的样子,想起那个平常「英明神武」的训导主任,当天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林春就想笑。一扯动脸皮,便感到脸一阵乾硬,唇上也好像凝结了一层硬皮,他才想起刚才赶著出门,忘了先涂些润肤膏和润唇膏,幸好润唇膏他是长期放进书包。一到冬天,林春的皮肤就会变得非常乾,所以不得不涂点滋润的东西,只是他绝不会在同学面前涂,总觉得男生涂唇膏有点古怪,然而他又切实地需要润唇膏。

  上到课室,陈秋还未回来,戴志大刺刺的坐在林春的位子,跟一堆男生閒聊。那些男生见林春回来,便作鸟兽散,他们都有点怕这个不苟言笑、成绩骄人的书呆子,唯独是戴志免疫,仍旧霸著林春的位,跟他夸张地挥手说嗨。

  「哦。」林春朝他点点头,静静放下书包,先坐在陈秋的位子。戴志好像每一天都过得很快活,这天也一脸阳光笑容地跟林春说无聊话,可他突然收起笑容,出其不意地伸手摸了摸林春的脸,语带惊异地说 :「书kai子,你搞什麽? 你是蛇吗? 脸上脱皮脱得很严重! 鼻头乾得结了一层层皮,两边脸就冷得通红一片,看起来很糟糕!」

  「没办法,我忘了先涂点东西才回来,之前连唇皮都冻硬了。」其实不用戴志说,林春也感觉到整张脸都不舒服,一牵动脸上的皮肉就一阵紧绷,摸起来粗糙得像沙纸。戴志一脸凝重地想了想,又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一下,然後回自己的位子拿了一个小瓶,便拉林春出走廊、直入厕所。

  「诺,不要说我不关照兄弟! 这瓶鬼东西是我老妈子前天买回来,硬塞给我的。她说我天气冷、皮肤就乾燥,说什麽也要逼我用这女人货,不过我偷偷用了几次,发现效果还不错的。这里人少,你就往脸上抹一些才出去吧。动作快点! 不然被其他男的进来,见到我们用女人货,那我一世英名就丧於你手中!」戴志彷佛对林春晓以大义般的,一脸正经又压低声音。

  「谢了,戴志伟。」林春心中挺欣赏戴志的。他既可以和班上的男生打成一片,但面对著他和陈秋这类边缘人,又不会以轻视或嘲笑的态度对待他们,总是拿出一片诚心,知道他们有麻烦的时候又常挺身而出,过後也不会想到报酬。但这个性落在社会上,注定是要吃亏的。

  林春一边想著,一边扭开瓶盖,挖了一坨白色的润肤霜往脸上涂。难怪女人总是将护肤品奉若神明,林春在脸上薄薄涂了一层,原来脱皮脱得「一脸风霜」的他,立时「回春」,那些小块的白皮消去,加上林春两边脸给冻得通红,涂了乳霜之後,脸色比平常还要好。

  戴志坚持将那一小瓶乳霜送给林春,说 :「这东西我家里超多的! 我老妈子用,妹子又用,老头子常骂我妈和我妹,说她俩把他辛苦赚来的血汗钱都进贡给那吸血鬼化妆品牌,我老妈子总是当他说的话是耳边风啦。」

  林春这才知道戴志原来有个妹子,不过他也没有深究下去,只是大方地接受了戴志的礼物,袋在裤袋,和戴志走回课室。一入课室就见到陈秋,他还是穿那件连帽子的黑大衣,帽缘金银夹杂的羊毛依然耀眼得很。

  「你们怎麽一起进来的? 真少有,戴志伟,你跟书kai子的感情变好了啊。」陈秋半开玩笑的说,他只有在跟林春单独并处时,才会叫林春做「莲蓉月」,就是不想让戴志知道「莲蓉月」这有趣的花名。

  「没有啦,是去办一些事而已,咳咳咳。」戴志含糊地答,造作地乾咳几声,又用力往林春的背拍几下,暗示叫他不要将乳霜的事说出来。林春本人是觉得没所谓,但戴志似乎十分的不愿意被人知道他用过所谓的「女人货」。所以林春也默不作声地坐下来,稍侧过头回避陈秋好奇的目光。

  「办什麽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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