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浩本来想要敷衍过去,可是既然马小梅都已经抓到他跟闫稑他们说话的现行,他也不能说不认识了。
“很久以前认识其中两个……”说起往事,俞浩的声音低了一些,然后又提起气来,笑着回答,“不是模特啦!都是正经工作的人。”
“我想也是,模特肯定都穿得花枝招展的。”马小梅八卦之心越来越强大,“做什么工作的?介绍认识一下?”
锅炉旁温度就是高,俞浩冒了汗,“呃……科学家,还有律师……”说到这里,俞浩惭愧地发现他根本不知道闫稑具体是做什么的,他只知道闫稑做着他永远不能理解的,只能笼统称之为“科学研究”的工作。
“科学家?!”听到这个只有小学生才会信誓旦旦拿来当做梦想的工作,马小梅兴奋得简直就要跳起来,拉住俞浩的胳膊问,“哪一个?哪一个?”
俞浩极不情愿地冲着闫稑的背影一指,然后飞快地说,“我要炒粉了,你别老拉着我。”
那边的普通老百姓在扯淡,这边的社会精英则在吃老友粉的过程中陷入了奇怪的氛围当中。
单钰博正对着厨师的方位,已经几次发现那个煮面的厨师在偷看他们,又瞥见林珏脸上阴晴不定,不怀好意地笑着问闫稑,“莫不是老情人吧?”
正在喝汤的闫稑差点呛出来,他哭笑不得,“什么啊?”
“是老友……”林珏挑起一根米粉,哂道,“不然怎么来吃老友粉呢?”
单钰博扶着额头肩膀都笑得发抖。
闫稑无语,他在桌子底下握了握林珏的手,用平和的声音说道,“我真不知道他在这里工作,而且不是你自己说要来吃粉的吗?”
林珏眉尾一挑,挣开他的手,筷子一放,“我吃饱了。”
“那我收尾吧,不该浪费粮食。”闫稑几乎是纵容,把他那半碗粉端起来往自己碗里挑。
“啧。”林珏烦不胜烦,硬是把那半碗老友粉给夺了回来,白了他一眼,“渴着呢。”说着拿起汤匙喝起汤来。
这一茬算是就这么过了,四个人还是吃着粉,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距离他们几个人就这么聚在一起,已经是很多年以前,要不是正巧母校一百一十年校庆,他们作为有点儿成就的校友而收到了邀请函,也不会再次在首府聚头。
回到首府哪里有不吃老友粉的道理?可是高中时候出名的粉店要么倒闭要么搬迁,经过打探之后听说牟云笙家附近的这一家在网上点评分数都颇高,所以就这么晃过来了。
本来四个人中只有牟云笙一个人沉着脸没精神,见到了店里的主厨,索性连林珏都不高兴了。
谁愿意见到昔年的情敌呢?虽然林珏自己平心而论都觉得那种情敌实在没什么杀伤力,可是一想到闫稑这么一个干净的人,当年和俞浩混迹在各种肮脏不堪的地方,而且对他百般维护,林珏没理由不心存芥蒂。
可是闫稑毕竟是闫稑,温柔体贴是一面,不纵容无理取闹又是另一个原则。林珏是个男人,也懒得闹那种小媳妇脾气,略微表示了几分钟不快以作提醒就又心平气和了。
“吃不下了。”第二个表示吃不完三两米粉的人是牟云笙,说罢就兀自把剩下那几筷子米粉推到了单钰博面前,懒洋洋地说,“扫尾。”
单钰博拿汤匙的手顿了一下,片刻之后无奈地叹了一声,果真把那点儿剩下的挑到自己碗里。
此举太自然,让闫稑和林珏不由得对视了一眼。
“我看你啊,待会儿还是回去睡一觉吧,跟所里请个假。”单钰博一边吃着一边对牟云笙说。
牟云笙眼底是两抹浅浅的黑色,分明是熬过夜了,眼睛里也布满血丝,闻言冷冷哼了一声,“我倒是想请假呢,儿子的事解决了,老子的事还没找落,下午还要下乡。我就是个受罪的命!”
“‘受’命啊?”单钰博开玩笑。
“别招我啊,小心今晚我爬你房里。”牟云笙抬手往他脑袋上一推。
单钰博也不避开,笑答,“爬呗,我给你留门。反正我家那位人在美国,天高皇帝远的。”
“那我可要拍照取证,发到阳光的官方联系邮箱里,看看他关老爷会不会从纽约扛着大刀回来切了你的命根子。”牟云笙说着就懒散地靠到了单钰博的手边。
“好啦。”单钰博伸手搂了搂他的肩膀,算是安慰似的拍拍,“那是管制刀具,带不上飞机的。”
牟云笙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坐回来。
过了午后,店里的顾客本就不多,四人吃完了这顿简便的午餐,也不急着走,索性问服务生拿了四瓶豆奶,优哉游哉地坐在小店里聊起天来。
牟云笙看了好几次手表,怕错过时间,自己又不想动,等着别人催。
听说了他三更半夜被委托人的秘书夺命连环call叫起来,就为了去派出所保释委托人那个成天闹事的儿子的事,林珏忖度了片刻,忍不住说,“那孩子是不是有人格障碍啊?就是极端渴望被关注的怪癖型变态人格,想要借着闹事引起别人注意什么的。”
“大概吧。”牟云笙说话近乎喟叹,“不就是父母离异吗?多大的事?我爸妈也离婚啊,我还是好好的?闫稑也很正常,不是么?”
闫稑喝着豆奶,只是挑了一下眉。
“诶……”单钰博暧昧不明地打量牟云笙,“说不定那孩子是看上你了啊。”
“发什么神经?”他脱口骂他。
林珏却说,“也有这个可能啊。不然他怎么老整这种需要你出场的事?如果是为了引起家长的注意,不必要让自己进派出所吧?”
这问题不能想,一想牟云笙就头痛,他挥挥手,表示不愿意再谈。
☆、chapter 3
七年,不对,应该是有八年没有见面了。
当年俞浩因为要协助闫稑完成一篇杂志书稿而认识,后来又断断续续有些联系,直到他去美国读书,就再也没有音讯。
刚开始也有想念,但后来就自然而然放弃了,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尽管都是同志,但很明显不在同一个圈子。
更何况从他们认识那时起,闫稑身边就有一个非常好的男朋友,林珏是个勤勉而努力的年轻人,有理想、有抱负,所以有能力、有担当,总之,他们才是同类,俞浩则是在边缘徘徊的人。
杰瑞并不知道他们两个究竟怎么样,只是在一次去那时他打工的店里吃饭时,随口说起,“对了,你还记得闫稑吗?就是那个为了写稿子,体验生活,跟你住了两天的那个中学生。我跟你说,他去美国了!”
到了深夜,那样的快餐连锁店通常没什么人了,俞浩就坐在杰瑞对面,闻言呆了呆,反问,“不是说在北大吗?怎么要去国外了?”
“谁知道啊,我也是听‘Narcissus’的人说的啊。”他说的是一家市里颇有名气的GAY吧,去的都是一些看起来十分得体的人。
俞浩低头看着系在腰上的围裙,抓着边上的荷叶边搓了搓上面的一点番茄渍,耳边又听到杰瑞的感叹声,“反正啊,跟我们不是一路人啦!区别到处都是,别的不说,就是做的时候,人家用的是杜蕾斯,我们用的是计生站免费投放的过期货——通常连那都省了。这就是区别,有没有?”
那块污渍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沾上去的,搓了一阵子,反而搓出了更大更模糊的一片,俞浩更加专心地去搓,听到杰瑞语气式的发问时,点了点头。
其实闫稑习惯用的不是Durex,而是Okamoto,而且是003系列。
也就像是一个秘密,俞浩没有跟任何人说起,他和其他人一样,都认为闫稑纯洁无暇,所以他保有这个秘密,连闫稑都没有告诉。
他从抽屉里拿出那个开封过的安全套盒子,里面还放有九个套子,可是从包装盒上标注的日期来看,已经过期好几年了。
上面的日期在提醒着俞浩,闫稑已经离开很多年了,时间长短与否并没有改变他们之间的距离——他们从未接近过。
也难怪林珏会用那么瞧不起的眼光看他,正常人谁会留着八年前的安全套?俞浩把盒子放回去,把抽屉紧紧关起来。
他坐在床上发呆,直到被手机响亮的铃声给吓一跳,他匆匆拿起电话,是大嫂打来的。
接通电话之前俞浩深吸了两口气,可喊出的第一声“喂”还是发颤的。
大嫂的声音里也带着泣音,开口就说,“弟啊,国春的报告出来……已经确诊了……”
几乎是同步的,俞浩听见自己的脑海中响起了跟她说的一模一样的话——“是白血病。”
“弟,这可怎么办啊,呜呜……怎么办啊……孩子他爸不在了,我怎么跟他交代啊?呜呜……”那头说完就哭起来了。
俞浩听她哭,越听越慌,最后抹了一把脸,稳着呼吸说,“多、多少钱?医生有没有说,多少钱?这个病是可以治的吧?多少钱?”
“……三十万。”大嫂哽咽着,“哪儿来的那么多钱啊?”这话不是疑问,而是实实在在的喟叹。
俞浩感觉自己的脑子就这么被当做洪钟来使,装出沉重又摇晃的响声。
俞浩的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他上头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他排行老幺。家里穷,但是和那个时候大部分农村家庭一样,越是贫穷,越是要生,而且儿子越多越好。
为了让小的读上书,大哥、大姐和二姐很早就去广州打工,大哥还读完了高中,大姐和二姐直接念得就是中专。俞浩和三姐的年纪相差只有两岁,读书这件事一直都被家里面供着,父母都说要让两个小的好好读书。
俞浩初一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了,母亲也在第二年辞世,当家的就变成了大哥。
大姐和二姐出社会得早,嫁人也早,嫁的都是外省人,没多久就有自己的小孩,自然顾不了家里那么多,于是三姐好好读书的计划就这么被放弃了,高中读到一般辍学,去了江浙打工。一开始的时候诸多不情愿,但没隔多久就传来了怀孕的消息,喜酒是在男方家里摆的,根本没有回老家。
只有俞浩,一直读到高中毕业,因为脑袋不那么灵光,基础也差,只考上个高职,大哥也顶着大嫂家里的压力,给他读完了。
大哥是个亦父亦兄的形象,俞浩唯恐自己不能好好报答他。可是社会上就是大学生毕业也很难找到工作,更何况他一个读厨师技校出来的?生活一直都过得拮据,后来好了一些,也谈不上富裕,平平淡淡,没太大的气色。
其实大哥一直都说根本不需要弟弟报答,就让他好好过日子,结婚、生小孩,富人有富人的过法,穷人有穷人的过法,都看自己怎么看。给死去的爸妈生个孙子,也好慰藉他们的在天之灵。
大哥比俞浩大了二十几岁,俞浩上小学的时候大哥就结婚了,可孩子一直没怀上,爸妈到死都没有看到孙子,大哥一直都对他们心怀愧疚。夫妻俩都很努力,医院也去了,药也吃了,就是没动静,渐渐也就放弃,把绵延子孙的希望转移到俞浩身上。
偏偏,俞浩喜欢的是男人,他上高中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就是看着A。V片里女人的胴体也硬不起来。这秘密当然不敢告诉大哥他们,年纪一大连家都不敢回了,就怕被问怎么还不结婚?
可他怎么结婚?时代在发展,人的思想也开放了,结婚之前不上床的事情稀罕得不得了。俞浩不是没有交过女朋友,可关键时刻没有作为,谁愿意跟他处?
好在大哥老来得子,都快奔半百了,大嫂居然怀上了小孩,高龄产妇居然还能顺产,于是就生下了俞国春——连名字都有春回大地的感觉。
就在一切好像都要好起来的时候,老天给了他们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又一个重大打击。
俞浩的大哥在三年前坠楼去世了,只留下孤儿寡妇,孩子才五岁大。出嫁的姐姐们都在省外,自发地跟家里面断了联系,俞浩也知道她们对家里面是有怨念的,作为家里唯一剩下的成年男人,他当然要负责其大嫂和侄子的生活,毕竟他早就对自己续香火的事情不抱希望了,抱着对父母和大哥的歉意和感激,他对俞国春是责无旁贷的。
他知道同性恋不是好事,尤其是他这样的人,别说是完成一段不可能的恋情,甚至连谈一场普通的恋爱都颇具难度。所以,难道是老天对他的惩罚?让国春得了血癌?
大嫂前段时间带孩子来城里看病,当时他也在医生的办公室里,大嫂也没读过什么书,容易人云亦云,所以医生安慰说还没有确诊,先做了骨髓穿刺再说,她居然也暂时安心了。
但俞浩却明白得很,那病的确是能治,不过“能治”二字是针对有钱人的。
三十万……他哪儿来的那么多钱?而且大嫂那边是不可能有存款的,加上大哥在世的时候闹的那些事,导致后来申请政府补助都是难事,简直是没有出路了。
所以为了筹钱,什么想法都有了,自己已经没得救了,可是国春是家里的独苗,总不能让俞家绝后吧?
挂断了电话,俞浩窝在床上恸哭起来,想要找人哭诉,又不知道找谁。
那个存在手机卡里过了八年多的手机号码,早就已经是个空号了,但是名字依旧在那里。盯着那两个字,那个姓氏他刚刚看见时还迷惑了半天,而对方对他露出再温和不过的微笑,说,“嗯,是这个‘闫’字。”
俞浩模模糊糊当中想,三十万对闫稑来说应该不是难事吧?
或许,可以跟他借?如果是他,肯定说也不说就给了,甚至不需要俞浩付出任何代价。但是他站在一片黑暗当中,望着被光环所包围着的年轻人,还有站在他身边的他的伴侣,觉得自己周遭的黑暗越发深刻,直到自己也要成为黑暗中的一部分。
他哭完以后做了一个决定,既然国春已经确诊,那么就是卖身都已经来不及了,怕是只能真的“卖身”了。
国春现在还没动手术,输液、输血、住院费却都统统需要用钱,他那点儿可怜巴巴的存款怕是没两天就被医院给吞没了,更别提还没有着落的三十万。他得赶紧赚钱,而且是不投入成本地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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