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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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瞳- 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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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志把清洗干净了的钢锅塞进猛子的背包里,随口答道:“呵呵,庄哥,昆仑山大着呢,一般人都去玉龙喀什河挖玉了,只是那里现在都在用挖掘机采玉,咱们去了也抢不到的,还不如去野牛沟闯一闯呢……”

“野牛沟?”

“对,就是野牛沟,那里出产的白玉、清白玉、青玉,质地细润、品种丰富、块头大,属上等好料,与和田玉基本相同,有不少甚至能达到羊脂白玉的标准,特别是其翠绿色、烟灰、灰紫色品种在和田玉中都极为罕见……”

一旁的铁子接过话来,这次决定去野牛沟,也是他建议的,只是野牛沟的地形很复杂,海拔4500多米,对于采玉人而言,那里是一个充满了致命诱惑和未知危机的地方。

王飞也笑着说道:“在前年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浙江人在野牛沟开矿采玉,一夜发迹,恐怕现在的身家,都要有几亿了。”

王飞的话让铁子等人眼里都冒出了精光,他们不求能遇到矿脉,只要从野牛沟里淘到一些高品质的玉石就满足了。玉王爷收购玉石的价格很公道,每年都有很多人进山之后赚了个几十万,带着钱就回内地买房子结婚了,这也是张大志等人的心愿。

“走吧,去到野牛沟还有两天的路程,今天一定要绕过死亡谷……”

一行五人重新又开始了上路,昆仑山的傍晚并不炎热,微微凉风吹在身上很是舒服,正是赶路的好时间,在天边最后一丝夕阳将整座大山映照的满山红光的时候,众人来到一处山谷之下。

“这……这就是死亡谷?”

已经不需要别人提示,仅凭眼前所见,庄睿也知道现在到了他们所说的死亡谷了。

凭借着天边最后一丝霞辉,庄睿可以清楚的看到,在距离山谷入口处十多米的山谷中,茂密的野草丛生,在草丛四处,布满了狼的皮毛、熊的骨骸、猎人的钢枪及荒丘孤坟。

一具没有骨架的头颅,空着一双眼洞,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凄惨遭遇,天空中不时传来的苍鹰鸣叫。无不在向世人渲染着一种阴森吓人的死亡气息。

“是的,这里也被称为昆仑山的“地狱之门”,千百年来,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尸骨……”

张大志的声音有些低沉,看着那谷中的累累白骨,他眼中闪过一丝惧色。

“庄哥,咱们走吧,这地方牧草繁盛,但是在昆仑山生活的牧羊人,宁愿因没有肥草吃使牛羊饿死在戈壁滩上,也不敢进入这个古老而沉寂的深谷……”

王飞在说话的时候,抓着枪的手,又加了点力气,好像这幽幽深谷里,会有魔鬼出来将他们吞噬一般,正好这时落日的余晖完全消失掉了,王飞的声音回荡在谷中,空洞而深远,令几人都有些毛骨悚然的感觉。

“没有科考队伍对这里进行科考?”

庄睿看了一眼那犹如怪兽大嘴般的谷口,跟上了王飞的脚步,从谷口旁边的一条小路,向上爬去。

这会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队伍里最为熟悉路况的铁子走在最前面,头上戴了个矿工灯,手里拿着把有点像镰刀似地弯刀,将挡在前面的枯草和低矮树枝砍断开路。

“有过一次科考,不过也没完全搞清楚原因……”

离开了那个死亡之谷,张大志的谈性上来了,给庄睿讲了这些年来发生在这谷里的事情。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有一群牧场的马因贪吃谷中的肥草而误入死亡谷,要知道,对于牧民来说,这马可是他们的命根子,一位牧民冒险进入谷地寻马,几天过去后,人没有出现,而马群却出现了。

后来那位牧民的尸体在一座小山上被发现,衣服破碎,光着双脚,怒目圆睁,嘴巴张大,猎枪还握在手中,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让人不解的是,他的身上没有发现任何的伤痕或被袭击的痕迹。

这起惨祸发生不久后,在附近工作的地质队也遭到了死亡谷的袭击。那时也是这个月份,外面正是酷热难当的时候,死亡谷附近却突然下起了暴风雪。一声雷吼伴随着暴风雪突如其来,炊事员当场晕倒过去。

后来根据炊事员回忆,他当时一听到雷响,顿时感到全身麻木,两眼发黑,接着就丧失了意识。第二天队员们出外工作时,惊诧地发现原来的黄土已变成黑土,如同灰烬,动植物已全部被“击毙”。

当时地质队迅速组织起来考察谷地,考察后发现该地区的磁异常极为明显,而且分布范围很广,越深入谷地,磁异常值越高,在电磁效应作用下,云层中的电荷和谷地的磁场作用,导致电荷放电。使这里成为多雷区,而雷往往以奔跑的动物作为袭击的对象。这种推测是对连续发生的几个事件的最好解释。

不过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这里的磁场值超高,地质队却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而发生了这几件事情之后,附近的牧民却是再也不敢靠近死亡之谷一步了,幸好今天这个队伍之中没有维族人,否则的话,打死他们也不敢从死亡之谷的边缘绕路的。

听完张大志的讲诉,庄睿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那已经看不到了的谷口,后背直冒冷汗,估计是这里人迹罕至的原因,要不然的话,恐怕也会和百慕大那些地方齐名了。

几人乘着夜色,一直翻越了两个山峦才停下脚步,这里距离死亡之谷足足有三四十里了,也是一个大峡谷,铁子对这里很熟悉,借着头上矿工灯,直接在靠近岩壁的地方,找到一个很是隐蔽的山洞。

“铁子哥,你记忆真好,咱们好像前年走过这里一趟,你居然还记得。”

张大志从地上捡了一个石头,用力的扔到了山洞里,他是怕有什么动物藏在里面,要知道,在昆仑山中,野狼和棕熊可是很常见的,每年都会传出有牧民被袭击的事件来。

等了一会,洞中没有传出声响,几人才走了进去,山洞并不深,只有十来米的样子,布满了灰尘,几人这一路赶下来,早已是疲惫不堪了,也懒得去管脏不脏。直接就在略带潮湿的地方坐了下来。

“庄哥,咱们在山里宿营,晚上睡觉要有人值夜的,你就排在第一个吧,到12点钟喊我,猛子第三个,王飞第四个,铁子哥比较辛苦,今天就不安排你值夜了。”

猛子坐下之后就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了五个折叠起来的睡袋,一一递给了众人,而张大志开始分配各人的值夜时间来。

安排庄睿第一个,实际上是照顾他了,守到12点就能一觉睡到天亮,远比半夜爬起来两三个小时再睡下去强多了,至于铁子负责开路,体力消耗比较大,所以张大志才不安排他的。

众人对张大志的安排都没有异议,王飞大致的给庄睿讲解了一下手中散弹枪的使用方法,就钻进睡袋里去了,多一点休息的时间,明天才能多一分精神。

还好,这一夜除了远处传来几声狼嚎之外,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安然度过了。

第二天天刚擦亮,众人都开始上路了,昆仑山中早晚的温差比较大,清凉的早晨赶路最是舒服,到中午炎热的时候,可以多休息一会。

到了第三天上午十点多的时候,,一行五人才赶到了野牛沟,在这里已经是海拔四千五百米的高度了,虽然每个人的脸上都显露出兴奋的神色,不过张大志还是找了一块地方,让众人先休息半天,等到下午再去沟底寻找玉石。

“轰!”

就在几人刚坐下,远处突然传来一阵爆炸声,庄睿感觉屁股下面的地面都震动了起来,连忙站起身来,向传来爆炸的方向看去。

“庄哥,别看了,那是浙江人的玉石矿,他们都采了一年多了。”

张大志对这样的情况早就习以为常了,在昆仑山中,只要有玉矿的地方,几乎整天都能听到爆破声的。

只是在几人脸上,都显露出了羡慕的神色,对于他们而言,只要能发现玉石矿脉,即使没有钱开采,把消息卖出去都能大赚一笔的。

不过这矿脉一般都深藏地下,没有探测的工具,几乎是不可能被他们发现的。

……

野牛沟已经是深入昆仑山脉,由于生长着大批的野牛群而得名,当然,那是指的数十年以前,现在早就难见野牛的踪迹了,这里虽然称之为沟,其实纵深达二十多公里,里面青草肥美,很适宜动物生存。

在野牛沟的两侧,都是山顶终年积雪不化的雪山,但是每到夏季,半山腰处的雪水融化之后,就会带着山石冲入到野牛沟中,千万年下来,在野牛沟内,形成了一条不算很宽,但两边却堆满了山石的河道。

铁子等人的目的地,就是这条河道,由于这里海拔已经高达四千多米,并且大型机械很难运进来,加上一般体质不佳的人,是很难在这里采玉的,是以这条河道并没有像玉龙喀什河那样,被从上流截流,然后大肆挖掘,基本上还保留着天然状态。

不过也有不少人已经盯在了这里,在庄睿他们到达野牛沟之后没多久,一个三人的小队和他们碰面了,虽然并不熟识,大家还是打了个招呼。

由于河边的玉石都是从山上冲下来的,所以在河道山脚入口的地方,相对好的玉石会多一点,庄睿他们是先到的,所以那几个人很自觉的向下游走去,

在众人休息的时候,铁子给庄睿讲了一下他多年来采玉的技巧,不过庄睿在归类之后发现,这采玉与赌石有着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想采到好玉,那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运气的好坏。

就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来自温州的一个大老板,雇用了几十台挖掘推土机和大量的人手,在玉龙喀什河截流的七八公里长的一段河道,大肆开采了起来。

用现代化机械找玉,是近几年的一大发展。推土机把河道里的土石推到一边,等在一旁的民工拥上来用铁锨翻找土里的玉石。

不过历经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耗资达到上千万,玉石倒是采到不少,但都是一些普通的玉料,根本无法抵消他庞大的开支,无奈之下,那个商人只能结束了这次采玉行动,以亏本告终。

只是那温州商人心有不甘,收工之后又跑到开采现场,却看到有一个当地的维族民工,抽完烟后站起身来,很随意的把脚下的一块石头给踢开,却从底下捡到一个拳头大的玉料来,经过鉴定,为上品羊脂玉,价值上千万,这让那温州商人气的差点吐血,连夜离开了新疆。

这道理就和花费千万赌到一块狗屎地的翡翠一样,光有钱是不行的,还要有运道,很显然那位温州商人的运气不怎么样。

在休息了三个多小时之后,庄睿等人也开始了采玉,猛子从背包里面拿出四个扁扁的折叠在一起的筐篓来,这是用很坚韧的丝线编织的,折叠处是用的合金钢条,后面缝制了背带,展开之后可以背到身上,将采到的玉扔在里面。

几人都背了这么一个筐篓,走向了那被阳光照射的有些刺眼的河道,张大志等人的脸上全都充满了冀望的神色,对于他们而言,一块好的玉石,就有可能改变他们的一生。

所谓采玉,就要在这河道两旁数以千万计的大小石头里,找出玉来,说是大浪淘沙也不为过,在中国古代的时候,采玉是在河道两旁拉上大网,从里面筛选玉石,但有时候往往一天下来,都找不到一丁儿的玉料来。

经过千百年雪山水的冲刷,河道两旁大大小小的石头,都变的很光滑,众人干脆脱了鞋子,赤着脚走在那被阳光晒的有些发烫的鹅暖石上,耳边传来潺潺流水声,倒也别有一番韵味。

这里虽然身处大山深处,不过千百年来,也有成年上万的采玉人来到过这里,想从河道边捡到玉料,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几人顺着河道走出四五百米之后,都是一无所获。

庄睿本来还想试着自己分辨一下河边的石头,只是没过三五分钟,那密密麻麻遍布整个河道两旁的鹅暖石,就让庄睿变得头晕眼花了。

从表面上看,根本就无法分辨出这些石头有什么不同,不管是大小、形状还有颜色,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如果不俯下身体去仔细察看,是很难辨认出来的,可能你刚看了一块,转过头再来看,就会找不到刚才所看的石头了。

抬头看向铁子他们,庄睿发现,这几人几乎都是蹲在地上,一步一步的向前挪动的,就连猛子那么高的个子,也是如此,庄睿试着向他们那样在地上蹲了一会,不过还没有十分钟,腰腿的酸痛就让他受不了了,只能站起身来。

庄睿现在手持着田伯所送的登山杖站在河道上,多少显得有点那么突兀。

“大志,你说玉王爷会不会骗咱们啊?这人大模大样的站在那里采玉,能辨认的出来嘛?”铁子和张大志靠的不远,小声的在交谈着,倒不是他不信田伯的话,只是庄睿的表现实在是不怎么靠谱。

“别瞎说,玉王爷什么时候看走眼过啊,庄哥对于采玉不熟悉,但是能辨玉呀,也省的咱们带一些垃圾回去了。”

大志是从机场把庄睿和古老爷子接回去的,知道玉王爷对于他们的看重,自然也是高看庄睿一眼了,再加上玉王爷的交代,这一路上对庄睿都是照顾有加。

庄睿距离他们有三四十米远,自然是听不到大志等人的谈话,他现在正用眼中灵气,如同用犁头锄地一般,一点点的向前筛选着。

由于白天光线很亮,加上这些石头近半都是在水里,到处都反射着刺眼的光芒,庄睿也第一次使用灵气遇到了问题,有好几次看到石头里颜色,但是用登山杖将之抓起来之后,却发现不过是太阳的反光罢了。

“有了,我捡到一块玉,铁子哥,快来帮我看看……”

就在庄睿有些头疼的时候,在他身后的猛子喊了起来,庄睿回头一看,这小子扑到了河水里,身上的衣服全部都湿透了,双手抱着一块石头,正往河道上面爬呢。

六月正是雪山上的坚冰逐渐融化的时候,这条河道虽然不是很宽,但是水流特别急,猛子即使抱着块大石头,身体还是在河水中被冲向下游七八米远,正好冲到庄睿不远的地方。

庄睿看到猛子还是死死的将那块石头抱在怀里,根本就空不出手往岸上爬,连忙出言说道:“猛子,怎么掉水里去了,把石头石头扔掉,你快爬上来。”

猛子没有回话,很困难的在水里站直了身体,双手用力把那块石头抛在河道上,正好落在庄睿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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