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嫡女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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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嫡女风华-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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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皇室的人,所谓的试毒也不过是走个过场,否则也不可能有那么多人被害了!

防毒?要怎么防?那可是防不胜防的!

安南俊哀怨的看向了自己的儿子——亲爱的儿子啊,你能不能给你师父解释一下,为父绝对没有虐待过你的,不要再坑爹了好不好?这可是真真的亲爹啊,不是大街上拣的,不要对亲爹这么残忍,行不行啊?!

看到了父亲殷切的眼神,小墨立马默默的转过了头。

他要假装没有看见,绝对不能对父亲心软。毕竟,娘亲以前有跟他说过,自己的能力不足时,就要懂得审时度势,要懂得学会巧妙的借势,借用别人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借用别人的势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小墨的眼里,娘亲是保护自己的力量,师父就是可以借用的势!他要学会用师父的势,来抗衡父亲的霸道和强势,来抢回自己在娘亲身边的位置,来抢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和娘亲的共处的时光!

当然,他也会给父亲留出一点,和娘亲独处的时光!

只不过,这个时间会被无情的压缩,减少到原来的三分之一!

也就是说,他打算自己五天,父亲一天……

安南俊的心在淌血——他真是白疼这个臭小子了!

原来,小墨之前的妥协,不过是因为后台不够!在他没有后台的时候,就只能争宠吃醋,只会在娘亲的面前装可怜,博取娘亲的同情。如今,有了强大的后盾之后,他马上就暴露出腹黑小狐狸的本质了!

唉,谁遇上这样腹黑的儿子,都只能自认倒霉了啊!

儿子太聪慧了,受伤的总是亲爹啊!

第三百五十章帝后接亲!

云婵卿在滇南古镇休息了几日,她像以前一样的陪着师父上山采药,也像以前一样的陪着墨儿和小虎在山中称王称霸。当然,安南俊也没有被排斥在外,而是亦步亦趋的跟在妻子和儿子的身边。

趁着这个机会,所有押送嫁妆的车队,以及陪着云将军前来送嫁的车队,还有薛国公带来的通商贸易的商队,也都在附近的小镇上休整了一番,顺便还轮休的去见识了一下滇南的风土人情。

大约休整了五日,可云婵卿还是没有赶路的打算。

她甚至兴致勃勃的背起了箩筐,装了一些在山上采摘的草药,随着邪医一起去给附近的村民们看病。不管是大爷还是大娘,又或者是黄口小儿,但凡身体有所不适的,都是她悉心救治的对象。

可是,对于安南俊来说,眼看已经快到南疆的领土了,队伍却在和顺的边境停了下来,他真的是非常着急。可是,当他看到云婵卿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看到小墨一天比一天更快乐,终究还是舍不得开口催促。

算了,既然卿卿和小墨都喜欢这里,那就在这里多住几天吧!等真的到了南疆,恐怕就没这么自由了!就算南疆没有大元那么混乱,也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单纯直爽的,要知道,派系的争斗在哪里都少不了……

安南俊不急着去催促,云致远自然就更不会着急了。说起来,卿儿如此放松的笑容,他已经好几年都没有看到过了。特别是一年多以前,卿儿从朝阳寺回来之后,就仿佛背上了沉重的枷锁,再也没有轻松自在的笑过!

云致远难得见到女儿如此惬意,干脆就主动的顺着女儿的心思。让她在滇南多住上一段时间。而他自己则是带着一个小队的侍卫,直接赶赴了南疆的边境,去整顿这边的戍边部队去了。

又过了七天。小墨已经快疯成野孩子了,小虎也已经打败了山上所有的猛兽。真的成为了附近山上的一霸,可是,云婵卿却不得不开口,让押送嫁妆的车队做好准备,再过两天就重新启程。

都说近乡情怯,她虽然不会情怯,但是。却隐隐的有些排斥。

她以前和母亲参加宴会的时候,就听那些夫人们凑在一起闲聊,说女儿一旦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就要开始守别人家的规矩,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自由。而且,一旦做了人家的媳妇,就要担负起伺候婆婆的责任,就要早晚去给婆婆请安。就要在婆婆面前立规矩……

她不知道南疆的规矩是怎样的,但大抵和大元那边差不多!

云婵卿到现在还记得,母亲被祖母为难时的情形。那时候,祖母性情古怪而偏执,故意偏疼着顾姨娘。让一个姨娘在主母的面前不守规矩,甚至故意在顾姨娘的面前下娘亲的面子,让母亲没脸来管这个家。

做为人家的儿媳妇,这种刻意的挑刺和找碴,刘氏根本就无法避开。甚至,只要婆婆派人去“请”她,她就必须马上到场,不能找任何理由推辞。有时候,明知道是故意找麻烦的,可是还不能不去,那种感觉实在憋屈!

当然,云婵卿倒不是害怕婆婆,她只是厌烦这种勾心斗角。而且,婆婆毕竟是安南俊的亲生母亲,是小墨的亲奶奶;看在安南俊的面子上,她也不想做的太过。若是婆婆一直针对她,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气吞声。

隐忍,会被人当作好欺负;反抗,则会被说成不敬长辈。做人儿媳妇的就是这样,不论怎么选择,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正确。毕竟,身份摆在这里,关系摆在这里,需要考虑的顾忌太多,根本就不可能真正的放手施为。

缩手缩脚的与人争斗,永远也没有胜利的时候!

因为不愿意那么早的去面对婆婆,也不愿意那么早就被束缚住,所以,云婵卿在这里又拖了三天。从送嫁的车队到达滇南开始,她已经在这里停留了近半个月,实在找不出理由来继续拖延,所以,她只能收拾东西准备启程。

所谓,伸着脖子是一刀,缩着脖子也是一刀!真到了这种不得不面对的时候,云婵卿反而很快就平静了下来。早死早超生嘛,既然迟早是要碰面的,还不如痛痛快快的去面对,大不了到时候再想办法就是!

于是,当天下午,收拾好东西以后,最后一次上山。

墨儿骑着小虎满山遍野的巡视,仿佛帝王在巡察自己的领地,当然,还要顺便折腾一下山里的子民。安南俊没有跟过来,倒是云婵卿陪着儿子一起。不过,她没有去挖那些草药,而是挽着袖子在河边捉鱼,打算晚上给小墨做鱼汤。

小墨喜欢喝鱼汤,特别是这条河里的鲫鱼……

其实,小墨不一定是真的喜欢喝鱼汤,他只是听说要离开这里了,心里有所不舍,所以才找个借口再上山一次。他喜欢这座大山,他想在临走之前,再看看那些被他揪过尾巴的山鸡,被他吓的乱窜的松鼠,还有被他拔过毛的兔子。

他要和山里的小动物们道个别,不然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说起来,小墨是在滇南出生的,所以,他对这里的归属感特别强烈。他总觉得这里才是他的家,这座大山就是他家的后花园,他觉得自己就应该是属于这里的,所以,他一点也不想离开滇南。

可惜,娘亲已经和父亲说好了,明天就继续赶路,而且,这一路上将不再多做停留,直接赶到南疆的京城。小墨知道,父亲急着和娘亲举行婚礼,所以,他就算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老老实实的认命。

他还小,这种事情他做不了主!

小墨骑着小虎跑到了山顶,小虎站在山顶长啸了几声,然后又飞快的驮着他往山脚下跑去。小虎大概也知道,这是它最后一次巡视自己的领土了,所以,显得格外的振奋,奔跑起来简直脚下生风。

疯狂的奔跑了几圈之后,小墨大概也觉得有些累了,便翻身从小虎的背上下来,一边往娘亲捉鱼的那条小河边走去,一边踢着路上的小石子解闷。

“噗!”石子带着泥土飞起,砸在了一个奇怪的女人身上。

“叽里咕噜,乌鲁瓦拉……”这个奇装异服的中年女人,嘴里说着一连串奇怪的话,一下子就蹿到了小墨的面前。

“嗷吼!”小虎立马伏低了身子,冲着这个女人怒吼了一声,又猛的向前踏了一步,英勇的挡在了小主人的身前。当然,它还不忘伸出了自己锋利的爪子,利爪紧紧的扣住地面,仿佛准备随时发动攻击。

“乌鲁瓦拉……”那个女人指着自己,一脸的兴奋和激动。

在这个古怪的女人身后,还有一个看上去有些发胖的中年男人,正不忍直视的捂着自己的眼睛,还把努力的把自己的头偏向一边,假装自己是在看风景。他此时此刻的动作和表现,就差在脸上写着——我不认识她了!

这是得有多嫌弃,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

“大娘,墨儿根本就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啊!能不能冒昧的问一句,您能不能说正常一点的人话?”这个女人叽里咕噜的说了半天,可是小墨一句也没听懂,所以,他只好淡定的翻了个白眼。

好吧,小墨是料定对方听不懂自己说什么,所以,他刚才这两句话就说的比较随意。他在说话的时候压根就没想过,万一对方不小心听懂了,会不会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和歧视,会不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大娘,您头上围的那一圈麻布是什么?哦不,这个大约可以猜的出来,大概是帽子一类的东西吧?不过,这么大热的天,您围那么一圈帽子不热吗?就算不热,可是帽子上挂着一排银坠子,您的脖子难道就不累么?”

说实话,小墨一开始都没注意到对方的长相。

毕竟,对方的打扮实在太奇葩了!

他就看到了许多银子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大娘的头上是一大圈的银坠子,脖子上挂着一个巨大的银色月牙,月牙上挂着好多银制的拳头大的圆片和花朵,手腕上也挂着许多银镯子。

不说别的,就这浑身上下的银子,加起来至少也有上百两了!要是没有个健康的身体,光是这些银子就能把人给压垮了!还要带着这么一堆银子移动,这绝对不是个轻松的活计啊!

小墨不由的深深的崇拜起了面前的大娘——这是多么伟大和敬业的精神啊,这是要把自己变成摇钱树的节奏吗?!

好奇特的审美习惯,好奇特的衣着打扮,好奇特的风俗人情啊!说句毫不夸张的话,他刚才真的光看这些银子了,哪还能注意到对方的长相?哪怕是对方长的像朵花儿,也会在一堆银子的辉映下,失去自己的色彩吧!

不过,这位大娘仔细看上去……似乎有些眼熟哦!

。。

ps:

【安南俊父母的出场,那个,,,,略奇葩了些……】

【不过,俺是要打造这种南疆土著的感角。】

【高大上的异国公主,才能大放光彩嗷!】

第三百五十一章土着婆婆来袭!

小墨疑惑的歪了歪头:咦?这位大娘是真的好眼熟哦。

“大娘,墨儿以前有见过你吗?你看上去好像很眼熟的样子哦。可是,墨儿觉得很奇怪,你这么有特色,如果真的见过,墨儿应该不会忘记的。”

小墨的表情很天真,也很无邪,丝毫都没有做作的痕迹。

中年女子的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忽然觉得,自己当初穷极无聊,跟着儿子学了大元话,绝对是一种不可挽回的错误。她如果听不懂孙子说了什么,是不是就不用这么受打击了?

她的小心肝啊,瞬间就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当然,她并没有因此生小墨气,也没有恼羞成怒的斥责小墨。毕竟,一岁的小孩子是不会故意说谎的,小墨觉得她穿的衣服很有特色,那是发自内心的感觉,所以,这真不能怪孩子没有礼貌。

说来说去,这一切全都是她的错!

她忘记了小孙子是在大元长大的,忘记了小孙子根本就不了解南疆的风土人情,她把这些银光闪闪的东西挂在身上,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儿媳和小孙子的重视,要知道,这可是南疆皇族在祭祀时才穿的“华服”。

她如此的郑重其事,结果却把自己给坑进去了!

“诺儿啊,我是黎主母啊!”中年女人伸出手来指着自己,用不太顺当的大元话,异常激动的自我介绍。

翻译成人话,这句应该是——“墨儿,我是你祖母啊!”

好吧,她刚才“叽里咕噜,乌鲁瓦拉……”的那一通,以及此刻含含糊糊的这一句,总结起来就是一个意思——墨儿。我是你的亲祖母啊!祖母实在是太想你了,所以亲自过来看你来了!

“好吧,您还是继续说鸟语吧……”小墨淡定的翻了个白眼。

他这位祖母的大元话。说的可是够有水平的!

以一般人的智商水准,根本就猜不到她说的是什么!这还不如直接用南疆话来交流呢!至少。小墨和他父亲学了那么一点点,日常的交流还不成问题。

咦?既然小墨能听懂,那他刚才的表现,可就值得推敲了。

他明明知道面前的人是自己的祖母,不仅不马上就和祖母相认,还故意的调侃祖母的服饰,这胆子也实在是太大了吧!还有。他如此不尊重自己的祖母,讽刺祖母说的是鸟语,这样似乎也有些过分了吧?

做为一个晚辈,他难道就不怕祖母不喜欢他吗?

“叽里哇啦……叽里哇啦……”某祖母果然很听话。马上就改回了鸟语。而且,她不仅一点都没有生气,还万分激动的夸奖自己的小孙子——墨儿可真聪明啊,墨儿也会说南疆话呢!

“叽里哇啦……叽里哇啦……”

这句说的是——“墨儿真漂亮啊,比俊儿小时候还漂亮呢!”

可是。亲爱的祖母大人啊,您哪只眼睛看到小墨比他父亲好看的?您这审美观真的没什么问题吗?安南俊那么妖孽的长相,那么倾国倾城的美貌,是小墨这种继承了云家刚毅特色的人能对比的吗?

这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美感,好不好?!

只有眼睛瞎了的人。才会觉得墨儿比他父亲好看吧?!

可惜,隔辈亲总是没道理的,真心会让人失去判断力啊!

在小墨祖母的眼睛里,小墨绝对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孩子!谁也没有她的墨儿聪明,谁也没有她的墨儿漂亮,谁也没有她的墨儿可爱!就连她自家的妖孽儿子,不论是智商还是长相,也都要老老实实的靠边站!

“来,墨儿,快让祖母抱抱!”赛婓儿兴奋的伸出手来。

小墨盯着她胸前的那串银器看了看,又扫了一眼自己的小胳膊和小腿儿,果断的摇了摇头。他还是更喜欢娘亲的怀抱,软软的,香香的,只有几层薄薄的绸缎隔着,抱起来最舒服了!祖母身上挂的东西太多,抱起来肯定硌的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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