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师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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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宝典-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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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你说你是惹了麻烦,被于洪军安排进来避风头的,那你到底干了什么事?”重新坐了下来,那上校收拢了一下散落在桌面上的文件,目光不时在秦歌身上扫过,那眼神里充满了鄙夷。

在他看来,能让于洪军这个手握杀人执照的特勤成员如此大费周章,把人从新兵营转到特种部队,秦歌的背景应该不会简单到那里去,或许是国内某个大家族的公子哥儿也说不定。

对于每一个军人来说,这些公子哥儿大部分就是一群蛀虫,仰仗着父辈的功绩作威作福,这种人最让军人反感厌恶。

“报告长官,我因为看不顺眼别人仗势欺人,所以出手打了一个副团长和他的警卫员,并且抢枪威胁那名齐副团长,于先生怕我被报复,所以让我留在这边。”从这位上校的鄙夷眼神,秦歌猜出对方肯定误以为自己是那些个二代公子,当下便把中午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听到秦歌的回答,这位上校彻底就懵了,他猜测过,秦歌可能是跟别人争风吃醋,或是调戏女生。。。。。总之就是干出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引起军训队伍上下的强烈不满,所以才不得不找上于洪军,来到特种部队避难。

以上各种理由,都是那些纨绔公子常做的事情,他自然也就认为秦歌也会这么做。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猜错了。

秦歌的回答不仅出于他的预料,还差点让他不禁嘴里差点蹦出‘我靠’这两个字。

看到仗势欺人的狗腿子不顺眼就狠揍一顿,被人用枪指着,就把枪抢过来。

这个家伙的回答,简直,简直……太像我的风格了。

“这位长官,不管你怎么看待我,总之,锋刃特种部队的臂章,我是志在必得。”秦歌斩钉截铁地说道,语气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坚定。

“如果你能熬得过来,这臂章我曹光皓亲自给你戴上都可以。”鄙夷之色骤然一收,曹光皓哈哈大笑起来,他并不担心刚才的话,是不是秦歌编撰出来糊弄自己的。这些事既然牵涉到一个副团长,想知道真伪,只需要出去打听打听,根本不难证明。

只要不是白痴,应该都不会撒这种随时可能被捅破的话。

“长官,我想尽快熟悉这里的环境,如果没什么事,我想去其他参加选拨的军人那边。”秦歌倒不在意对方对自己的态度如何,他只需要清楚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就足够了。

为了完成那个六星任务,得到那些丰厚的奖励,未来这段时间,他是一定要在这场选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再不济,也要在选拨中留下了,得到部队的认可。

“很好,年轻人,我开始有点欣赏你了。”曹光皓爽朗地笑了起来,道:“待会我会让人带你过去菜鸟营,顺带提醒你一句,第二轮选拨开始,将分成小队进行考核。”

“分成小队进行考核!”

秦歌眉头一皱,这次所接下的六星任务的任务要求,其中一项就是要完成所有特种部队的考核,如果以小队为单位进行考核,难度无疑会比单人考核,难上许多。

“按照我们锋刃的惯例,你将有一个代号,作为你在小队的称呼,就叫逆刃吧!”

。。。。。

接下来这段的时间里,秦歌彻底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真正的军人,和一帮来自其他部队的士兵,吃住一起,一起进行着各种各样的训练。他在高强度的选拨训练中,快速适应着军队的生活。

锋刃特种部队的选拨,要比王强当初设下训练项目要辛苦许多,不过秦歌并不感觉到辛苦,反而隐隐有些乐在其中。

在选拨的训练中,他最大的收益就是学会了开枪,在没来军营之前,他从来没有玩过枪。但是在这里,他不仅能碰到各种各样的枪支,而且弹药基本上管够,你爱打多少就打多少。

俗话好说,枪法是用子弹喂出来的,秦歌对此深以为然,在付出了大量子弹的消耗以后,他的枪法已经从最开始的新手小白,逐渐变得可以跟小队里其他成员大致持平。

对于秦歌的进步,有两个人最为上心。

作为选拨的主考官,曹光皓对所有参与考核的新人的资料最为知根究底,秦歌的进步他是看在眼里,虽然枪法和一些军事常识方面比较差,但是他的其他各项表现,基本上都是满分。

尤其是格斗这一项,就是真正的锋刃特种部队的成员也比过他。用曹光皓的话来说,这就是天生的军人。

“张酱油,你安排进选拨营的那只小菜鸟到底是什么来历?”

由于秦歌并非军中士兵,曹光皓就起了念头想将秦歌招进来,所以找上了张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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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章191真真假假

“你问他的事干嘛?”

张宪民从外面执行任务回来,刚回到营地就大队长曹光皓堵住,一开口就把自己的糗名给喊出来,他的脸色登时就拉了下来。。。:

“老张啊!你也知道自从王强和肖楠他们几个退伍以后,队里格斗和突击方面几乎没有拿得出手的人才,上次还被虎牙那帮杂碎给完爆了。”

见张宪民黑着一张脸,曹光皓连忙改口,一副商量的口吻,客客气气地道:“这回好不容易遇上一个潜质有望超过他们几个的好苗子,要不你去和于洪军说说,这人就留在咱们队里得了。”

身为锋刃特种部队的大队长,有关人员调度方面的问题,曹光皓本人就能决定。但问题秦歌是张宪民安排进来的,还是受了于洪军的委托,这就让他不得不顾忌三分。

毕竟,于洪军背后代表着特勤局这个超然的存在,即便曹光皓比起他官大不止一级,也不好太过得罪,更别说光明正大地从他手里抢人。

“大队长,这不合适吧!”张宪民不是那种软耳朵的人,并没有被三言两语说动。

曹光皓有些不太乐意:“反正秦歌符合服兵役的年龄,部队里给个特招,不是就能解决了,有什么不合适的。”

“问题就算于洪军那边肯放人,秦歌那边也未必肯答应,人家怎么说也是大学生,哪里会稀罕来当兵。”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张宪民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

你说得倒轻巧。张宪民满心诽腹着这位曹大队长,如果真有那么容易。你就用不着站在这里堵我了。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说出来的,要不然以曹光皓的作风,指不定哪天给自己安排个九死一生的任务,那乐子可就大咯。

曹光皓愕然了一下,然后很快恢复了正常,摆了摆手,一脸轻松地道:“大学生又怎么样了。这年头当兵的大学生还少么?”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人家读的又不是那些二三流的野鸡大学。”张宪民可没有曹光皓那么乐观,苦笑着道:“我看过秦歌的档案,他是靠高考考上岭南大学那样的重点大学,你认为他会愿意为了当兵,放弃学业吗?”

眉头微微一皱,曹光皓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想得太过理想化了。

这年头虽说大学生满街走,在军中也不乏一些大学生,随随便便都能找出好一些来。只不过,同样是大学生,专科本科出来的大学生,根本几乎没法跟重点大学出来的大学生相提并论。

“事在人为。没试过又怎么知道呢?要不你去问问他愿不愿意留在这里。”曹光皓还是不愿意这么就放弃。

“过几天就要进行选拨考核任务前最后一次问辩,到时候你去探探口风,不就知道了。”

因为新人选拨的缘故,锋刃特种部队人手显得有些不足,这段时间接到的任务。几乎都是由张宪民所属的小队负责,他可没有那么多空闲的功夫去关心秦歌事情。自然不知道他的表现,所以搞不清楚曹光皓这个大队长为什么那么想把秦歌留下来。

不过于洪军已经发话,等选拨考核过后,找时机就会把秦歌引进特勤局。一边是自己的上司,一边是自己的朋友,张宪民不想夹在中间两头不讨好,也就把皮球踢给回给曹光皓,让他去问话。

“也好,到时候再问问。”曹光皓点了点头,尽管明知道秦歌答应的机会很小,不过他心中还有一丝期望,就是希望秦歌能被军队的氛围所感染,继而答应留下来。

几天的时间很快过去。

“进来。。。。”

锋刃特种部队选拨营地一座迷彩帐篷里,传出了一道沉稳的声音。

帐篷外,一身迷彩军服的秦歌整了整妆容,然后从容地走了进去,向着坐在面前的三位考核官中规中矩地行了一个军礼。

这些天在特种兵选拔营的训练,给他带来不小的改变,眉宇间多出了几分军人的英挺,眼神也比以前锐利了许多。

“坐!”

曹光皓一脸笑容,客气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秦歌也没客气,直接就坐了下来。

“你是锋刃特种部队建立以来,第一个非军队人员参加选拨的,也是年纪最小的参选人员。”笑容慢慢收敛,曹光皓严肃地道:“你的表现却完全出乎我的预估,现在我有几个问题,希望你能好好回答。”

“请问吧!”秦歌也习惯了这种严肃的气氛,倒没有什么怯场。

“在你眼中,特种部队是一个怎么样的存在。”曹光皓问道。

“一群疯子。”秦歌很直接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的确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特种部队这四个字在秦歌的眼中,就是一群疯子。

还记得刚来选拨营的那天晚上,那批负责训练的教官,在他们睡到半夜的时候,就往帐篷里扔闪光震撼弹,差点把他吓出心脏病来。

不就是新人选拨么?至于来那么大阵仗,怎么不扔催泪瓦斯。

不过很快秦歌才发现,扔闪光震撼弹还是轻的。

到了第二天晚上,他喵的那群王八蛋还变本加厉,直接在帐篷旁边引爆手雷,说什么让他们适应一下炸弹的声音,结果天天晚上几乎都要来一回,搞得不少人快患上神经衰弱。

之后的选拨更是十八般武艺尽出,不光躲避训练用上实弹,在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这帮黑心教官还准备了一大袋蛇招呼他们。。。简直没一个是正常的,用疯子来形容他们实在再贴切不过。

“这答案很对,我们的确就是一群疯子。”曹光皓微微一笑。似乎对秦歌的答案颇为满意:“任何胆敢与国家,与人民为敌的罪犯。对待他们,我们就想要疯子,就要像来自地狱的魔鬼一般,把他们彻底消灭。”

这样也行。。。很好,很强大!秦歌暗自无语,心说我不就借着机会发发牢骚,你还能把我的话这么解释,上升到国家和人民的成名。冠以堂堂正正的大义之名,真是厉害!

“下一个问题。”曹光皓继续问道:“如果在执行一项极为重要任务中,你受了伤,并且你们队伍的行踪也已经被敌方所侦查发现,一队数倍于你们的优势兵力正在向你们所在的位置展开包围,情况十分危急,你会怎么做?”

“我会脱离队伍。尽快离开现场。”秦歌脸不红气不喘,好像逃走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

“你会选择当逃兵。”曹光皓的脸色有点不太好看,旁边的两位考官也是神色不善。

面对这种事情,一般的军人,尤其是特种兵,应该会选择队友共存亡。而不是逃离现场。尽管在那种危机重重的情况下,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是无可厚非,可是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特种兵,都不会放弃自己的队友,独自离开。

注意到帐篷内三位上级的表情变化。从他们的眼神中,秦歌可以读出其中的鄙夷。对此他倒没有什么不满。只是略微摇了摇头,淡淡地道:“当然不是。”

“那你的意思是。。。。。?”曹光皓怔了一怔,然后看向秦歌,他猜出秦歌应该还有下文才对。

“依照主考官您一开始给出的设定,我和我的队友既然在执行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那也就意味着不容有失。”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秦歌慢慢地道:“既然任务不能轻易放弃,如果带着我这么一个伤员,很可能会拖累队友,导致任务失败,这样一来,我离开队伍,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在撤退的时候,我还可以制造出一些假象,迷惑那些敌人,让他们以为我方所有人都撤退了,为队友的行动创造时机。”

“嗯!”听完秦歌的解释,曹光皓微微颔首,这种做法既能避免伤员拖累队伍行动,也可以增大行动成功的可能,倒不失为两全其美的办法。

“任你巧舌如簧,说穿了还不是自己怕死。”旁边一名教官冷冷地嘲讽,他是很看不惯秦歌这样走后门进入选拨营的人,因此这段时间他也没少给秦歌找麻烦。

“你说得没错,我的确很怕死。”秦歌落落大方地点点头承认,道:“只不过我倒想向教官问问,难道你就不怕死。”

那名教官大义凛然地道:“军人的天职就是保家卫国,能死在战场上,为国捐躯,这对一个军人来说,也是一荣誉。”

“长官,你的观点我并不赞同,军人保家卫国,为国捐躯是没错。”对于这个总是找自己茬的教官,秦歌可没什么好脾气:“死也要有价值才行,明明有机会可以活下去,就为了所谓的荣誉,就一时冲动在重军团围的情况下,主动跟敌人拼命,那样做不仅会让自己没命,还会牵连其他队友,根本得不偿失。”

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秦歌这番言辞有些犀利,在变着相讽刺对方为逞一时之勇,白白葬送小命还不止,更加拖累了队友。

“你。。。。”嗖地一下子从位子上站了起来,这位两杠两星的教官沉着脸,在军队混了那么久,见过那么多兵,也算见多识广,如何听不出秦歌话中的揶揄,脸色马上变得很了不好看。

“少说两句,我也觉得他的说法很有道理。”手指轻轻地捅了一下那名中校的后腰,曹光皓给了他一记眼神,似乎在提醒他,这里谁才是老大。

得了!看到曹光皓的眼神暗示,那名中校憋着气地坐了下来。没办法,大队长都发话赞同了,他一个中队长能有什么意见。

“保存有用之身,并且为队友创造条件,这种做法不失为很好的应变方法,你没有见识过真正的战斗,能想到这样的法子已经很不简单了。”曹光皓毫不吝啬自己的赞赏,认真地看着秦歌。道:“我知道你并不是正规的部队军人,但是我看你很有当特种兵的潜质。等过完考核,有没有兴趣留在特种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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