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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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津-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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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一部分,应该在我的相机里。

而我妈却一直认为我的灵魂应该跑到小提琴上,就因为那个老师说了一句我拉小提琴很有天赋。天知道那老师是不是对每一个学生的妈妈都这么说。总而言之我根本不觉得我多么有天赋,小提琴更是成了我的噩梦。一年的小提琴课让我以后在紧张的时候左手几根手指总会不自主地抽动,还有我在每一个从噩梦醒来的清晨里总是歪着脑袋夹着脖子。我真的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到底是我的灵魂跑到了小提琴上,还是小提琴的灵魂跑到我的身上。

于是有了每周末的小提琴课,还有这个可怕的小提琴老师。我在这最后一堂的小提琴课上迟到,她为此狠狠地训了我一顿,而我在这个时候还没有注意听,于是难得带来一趟想拍点儿照片留念的相机就此被没收。

相机里的照片我再也无法冲洗出来,那些童年的记忆,我再也找不回来。但仔细想想,那时我并不知道什么是一次性相机,只顾着一张接着一张地,拍了远多于可以冲洗出来的照片,直到不能过片,我还一个劲儿地在同一张底片上按快门,直到那张底片慢慢慢慢完全曝光,冲洗出来其实一片漆黑,看起来一无所有。但这些不能被冲洗成照片的影像,却被冲洗成了我脑中的记忆。在很多年之后,我惊讶地发现,我居然对当时拍的每一张照片奇迹般地记忆清晰。我记得我拍过一只逃窜的壁虎,地板上被踩扁的拧巴口香糖,刚从洗手间出来的小提琴老师挠屁股的背影,戴梦归的傻笑,还有很多很多,在按下快门的那些瞬间,我都全部记得。

我又想起合照里那条不存在的红领巾,它是永恒的。我只能在我的想象里尽情篡改故事的结局,就像梦归只能在多年以后剪去长发,但当年的麻花辫,永远都留在我的记忆中。我们所共同经历过的童年,虽然最终云散风流,但从某个程度上来说,它亦是永恒的。过往就像是一个被封在玻璃瓶里长生不老的小人,无论玻璃瓶随着时光漂向何处,无论是被掩埋,还是被打开,它依然长着稚嫩的容颜。

第二回

我爸说到做到。他在我四年级的时候彻底地独自搬到了南城,临走前最后问了我妈一句,“沈骄阳,你确定要留下来?”她那时正给我系好了红领巾,摸摸我的头,然后看着他最后点了点头。

她辞去了纺织厂的工作,为了有更多的时间照顾我,她做起了保险推销,时间相对比较自由。她说其实保险都是骗人的东西,等到真的出事了,保险公司准保竭尽全力找出漏洞推卸责任,所谓的风险实际上都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她却给我买了一份长期的厚重的保险。

小学毕业之后我们终于搬离了北镇。家具什么的都没有搬,只带上了生活用品,好像只是出一趟远门。那天我帮她笨拙地拖着行李出门,说好了九点上车,我却半路发现有些东西落在了家里,倒回去拿又没找着,结果再出门的时候就错过了班车。第一次到南城,走在路上觉得很累,也不知道是因为行李太重,还是因为路不平坦。我大口地喘气,浑身都湿透了。那时正值仲夏,太阳热辣辣的,我妈放下行李休息,直起身子眯着眼睛说:“今天真是好天气。”

新家在六楼,我们在楼底放下东西,按下门铃。我爸在对讲机里略显意外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到了……”隔着铁门听见楼道里他开门关门迂回下楼的声音,与回声重重叠叠竟然一时间分不清远近,好像一会儿走近了,一会儿又走远了。

我果然有了自己的房间,但这跟我原来设想的大相径庭。我以为天花板是蓝色的,墙壁上有绿草和小花,书桌挨着窗户,床则靠着墙角。结果这个房间天花板和四面墙壁都是毫无特色的苍白,书桌面向墙壁,唯有床是靠着墙角。只有在晚上关掉了灯躺在床上,我才可以把这想象成我理想的房间,一相情愿地在臆想中为它粉刷蓝天绿草小花,把书桌挪到窗户边——然而这一切就像梦境一样,随黑夜的褪去而一一复原,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发现自己躺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房间。

“我的剃须刀呢?”我爸一大早就在浴室里嚷嚷,“你把我剃须刀放哪儿了?”“我连见都没见过,更别提给你放哪了……”我妈说着,便打开镜子附近的柜子翻找,“这,不就在这儿么!”他拿起来,歪着脸一边刮着一边说:“我都不记得我把它放进柜子里了,平时都是放在牙刷边上的……”我看见我妈意犹未尽地看着敞开的柜子,里面的东西整整齐齐地被分类放好,剃须刀就放在靠近柜门的地方。她脸上闪过一瞬间的怪异表情,然后又很快恢复原状并关上柜门,冲我喊了一句,“怎么还不赶快去吃早饭,第一天上学可不要迟到了!”

第一天上学,我骑着我爸送的自行车。他很少送我礼物,除了生日之外似乎找不到什么恰当的理由,即使是生日礼物,我也想不起来他有哪一次是慷慨地、精心地为他儿子挑选过什么。有些父亲,希望自己的儿子健康地成长,所以会送篮球;有些父亲希望自己的儿子日后成才,所以会送书;而还有些父亲,压根儿不知道自己儿子以后将成为什么,所以每逢生日都封一个红包,里面是当月的零花钱——实际上他除了送了一个启用过的红包信封之外,什么都没有给我。他对我根本没有期待,没有想要我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唯独在我12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糖果,但是糖果仍然不过是属于小孩子的东西,他压根儿就没想到我会长大。那么些年来,我一直觉得,我爸是一个很迷茫的人,不仅对自己如此,还有儿子,所有关于未来的事,他都很迷茫。

但在我还没到13岁生日的时候,在一个毫不特殊的日子里,他送了我一辆自行车。崭新的,不是他曾经用过的,不曾属于别人,从一开始就属于我。他让我骑着它上学放学。我们刚搬到南城,爸妈忙于新的工作,再也无暇接送我往返学校。等到后来我爸有了他自己的小车,我才知道,其实他送我那辆新的自行车,并非考虑到一个儿子想要得到对某种东西专属的独立的拥有感,而是因为他需要用他的车去为工作奔波,而不是接送他的儿子上学放学,他给我自由,只不过是因为他想要自由。

第一天从学校回来的路上,我就遇到了豆芽。豆芽其实不叫豆芽,而是叫曾巧巧,只不过长得瘦瘦小小的,我喊她豆芽,她不服气就要叫我豆苗。

那时她还没有自行车,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穿着干净的校服裙,还有一双洁白的袜子,捧着一瓶汽水跟她的朋友边走边喝。那是我第一次骑车放学,快到校门的时候路上学生很多,其中就有豆芽。她在我驶向她之前刚好喝了一大口汽水,然后鼓着腮帮子瞪大眼睛看着有点儿失控冲她而来的我和我的自行车,完全没有一点儿反应,全然没有要躲开的意思,就是这样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用鼻音哼哼代替了尖叫——她的嘴里还含着那口汽水,在我刹车并单脚落地及时把车停下的时候,她没有受惊过度把汽水全喷在我脸上,现在想想真是走运。我轻轻地说了声对不起。她仍然含着那口汽水,又哼哼了两声,不知是埋怨还是客套话,总之她的朋友过来把她拉走,在她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见了很响亮的吞咽声。那孩子,这时才一口气把那口汽水给咽了下去。后来我问她为什么不躲开,她笑笑说,我也不知道。

有一天早上,我的自行车出了毛病,眼看着上课要迟到了,万不得已让爸爸捎我一段。他一般是不会载我们上课或者上班的,因为那个时间正好是别人也都赶着出门的时间,要是送了我们,就会少载好几个顾客。因为这样的惯例,以至于我一上车他便下意识地按下了计程表。

“你的车怎么了?”他从后视镜里瞄了我一眼又迅速地移开。

“好像是链子掉了。”我坐起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昨天还好好的,今天没走两步就坏了,怎么蹬也不走……”

“我靠!你看着点儿啊!”他摇下车窗,冲着外面抢先过道超车的公车大吼一句,我一听还以为他在说我,“你以为整条马路都是你的么!哪有人这么开车的……刚刚差一点就擦上了……如果这个车是我自己的,我肯定不会这么让着你……”

我爸最想要的,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不仅车,他还恨不得连所有的马路都是他的。我说过,在我爸的世界里,所有的道路都是单行道,这样的他开着出租车穿梭在这个忙碌的城市,根本找不到一条如他所愿的马路。他不能相信红灯时竟然允许车辆右转。他不能接受一个路口的交通灯在变绿的时候不分方向,同时允许双向的车辆向左向右直走一起瓜分这段绿灯时间,把整个路口活生生地变成一个正在搓牌的麻将桌。他不能忍受原本走在右拐车道的汽车突然之间改打左灯然后直直地在他面前转到左拐车道。他会在开车的时候按捺不住长久地按着喇叭,或者直接破口大骂,拍打方向盘。对于驾车时遇到的一切,他永远不会找不到抱怨的内容,而坐在车上的我们,也慢慢从一开始的附和,变得越来越只是倾听甚至充耳不闻。因为我们知道,他越来越少提及的工作上的烦恼,都化作一股怨气一股脑儿地发泄在那些捉弄他的交通灯和抢占他车道的汽车上去了。

他说:“这样吧,你找个修理摊把它修修……”他一边说着一边拐弯,我看着窗外旋转的风景没有答话。“……钱不够?”他在离学校门口还有几十米的地方停下车,给了我一点儿钱,然后跟我道别。我看着计程表上计的数目,揣着他给我的钱,突然觉得好笑。我现在这个样子特别荒唐,就像坐了一趟倒贴钱的出租车。我想起以前小时候我爸用自行车载我上学,一路上肆意地聊天说笑,因为一前一后的位置加上迎着风,我们说话必须扯着嗓子,至于说过些什么我都已经忘了,那些话语就像被迎面而来的风吹散了一样,而不是像刚刚那样,被困在车厢里,憋得发闷。
那天放学我打算一路走回家,反正也不远,我也并不急着回家,因为这个时候家里肯定没人。我也没有可以一块儿骑车回家的伙伴,我们班的男生像往常一样,在学校门口蹬着车歪歪扭扭走远了。我一个人走了没多久,听见车铃丁零零地响,豆芽骑着车追上我,“喂,豆苗,载你一程怎么样?”

我就笑了。

豆芽自诩自己骑车骑得比我好,开学后不久她就买了这辆小粉红自行车,并且不再穿着裙子上学,不知是不是因为担心走光,但至少我知道她非常关心这小粉红自行车会不会被偷。她有一根粗壮的锁链,但是学校车棚里靠柱子或栏杆的位置总是最早被抢占的,所以她常常要求把她的小粉红跟我的小黑锁在一起。“我的车又不会被偷,再说,锁上后轮就够了啊。”我觉得,把我的车跟一辆小粉红锁在一起像什么,简直是一件丢人现眼的事。“不行,我的车太轻了,一扛就能扛走的。”我没理她,她就天天对着我拨响她的车铃,那辆小粉红,看着这么娇小,铃铛倒是很响亮,像足了女人。到后来,我们班的男生骑车经过的时候都笑话我:“余栋,你是不是欠人家钱了?赶紧还了吧!……还是你吃人家豆腐了?这种东西没法还了,你赶紧娶了她吧哈哈哈!”豆芽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用车铃触碰我的忍耐力底线,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只好答应让她的车跟我的锁在一起。

“诶,我说,你能不能不把车停在这么显眼的位置……还有,你的大锁链,能不能挑个颜色不那么鲜艳的……”

而现在,豆芽穿着运动裤蹬着这么个小粉红自行车在路上拨着车铃丁零零地把我拦截下来,装得酷酷地说:“喂,豆苗,载你一程怎么样?”

当然,我不会让一个瘦小的女生用一台小粉红自行车把我载回家,这比把我的车和她的锁在一起更为丢人,因为我不是女人,我不需要八抬大轿或者骑着白马的王子把我风风光光地载回家。我是个男人,所以我应该抬着八抬大轿或者骑着白马去把公主娶回家。

而在我能抬得动轿子或者骑得好白马之前,我只能极不灵活地骑着豆芽的小粉红自行车载着这个不是公主的女生回到我家门口,然后再把车还给她跟她道别。

这辆小粉红自行车对于我来说有点儿矮小,蹬起来的时候腿不能自在地舒展。豆芽倒是不重,我尤其庆幸坐在后面的是她不是我,光是这样骑着都觉得这车矮,要是坐在后面那脚还不得贴着地面被拖着走?

“豆苗啊,你有没有坐过别人的自行车?”百无聊赖中,她突然这么问我。

“有啊。”

“谁的车?”她说,“那你干吗不肯坐我的车?”

“我爸的,他的车很高,我坐在后面腿都离地面有那么高。”我说着才突然发现我没法比画,只好腾出一只手胡乱摆了摆。方向有点儿不受控制,我把手收回来,使了点儿劲儿把它扭正。我又补了一句,“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还没长这么高。”那时我们还没搬家,我爸也还没卖掉那辆自行车。

“这不就是嘛,”她有点儿得意地摇晃着两条腿,“我以前也坐过我奶奶的车,但那时坐得可不安稳了,我有次想在车停稳之前跳下来,在碰到地面的一瞬间我以为我完美着陆了,谁知道惯性太大,我一下没站稳扑倒了,整个人跪在地上。那天我还穿着裙子,结果两个膝盖都磕破了皮,太狼狈了。噢,还有,我还有一次不小心把脚踝伸进奶奶自行车的后轮里被卡住了,我一着急就整个人失去平衡从车上摔了下来——脚踝还在后轮里呢。最倒霉的是,倒下的时候,我也是穿着裙子。”

“哈,怎么你倒霉的时候都穿着裙子?”

“是啊,那次被你差点儿撞到也是,我那天也穿着裙子。天知道为什么我一穿裙子就倒霉。”

“因为上帝觉得你该是个男人……”

“余栋你怎么不去死!”她叫嚣着就拿手挠我的胳肢窝,我夹着手臂忍不住抽搐。

“别,别挠了……喂,你再挠,你再挠我们就一车两命同归于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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