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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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罗曼史-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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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陆,”我低头看着脚边匆匆而过的蚂蚁,踟蹰着说:“我在想,殷昭已经掌权这么久,迟迟没有称王,其中大概有什么缘由。他与我有父子情分,我若是冒然攻打,恐怕说出去不好听。”
  陆敬初望着眼前磨刀石上,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你自己决定。我都听你的。”
  我心里既高兴又疑惑,陆敬初可不是这么柔顺的人。很快我发觉他语气里的疏离和冷漠。我走到他身边,蹲下,果然见他脸色很不好看。
  他两手握着钢刀两端,刀刃在磨刀石上发出刺耳单调的声音。过了片刻,他撩起一捧水浇在刀刃上,忽然放弃似的将刀扔到一边。
  “你们陈留国国内的事情,能和平解决最好,否则兵戎相见难免加深怨恨。我是个外人,我不好说什么。”他摊手说道。
  “你不是矫情的人,怎么今天说话阴阳怪气的,”我笑笑:“什么内人外人,你才是我的亲信心腹。你若不愿意和谈,我现在就把士兵拨给你,叫你去找殷昭算账,如何。”
  陆敬初低头想了一会儿,不置可否,然后转移话题,谈到了那伙山贼,据他探听的消息,山贼虽然遍布方圆几百座山上,然而他们却有个老大,诨号叫做“野狐。”来去无踪,为人狡诈奸猾,就因为他才突破了几次围剿,因此众山贼都十分敬服他。
  我俩正商量着要如何抓住这名贼王,外面的侍卫通传,说外面有个年轻的公子要见我。
  经常会有隐居的谋士或者武士来投奔,我一般都令手下好好招待。然而这次的人却不买账,定要见我。我问侍卫是怎样的人。
  “是个样貌极好的青年。”侍卫笨拙地描述:“衣服贵气,说话举止又斯文,像是大家出身。”
  我大概猜出那人是谁了,急忙站起来跑出去,低头看见自己的衣服裙摆有些破旧,讪讪地刹住脚步,转身跑回屋子里翻找衣服。
  陆敬初站在门口,见我翻箱倒柜的找衣服,冷淡地说:“您这是打算接客去?”
  我站在屏风后手忙脚乱地换衣服,辩解道:“他是贵客,不能怠慢。”
  陆敬初哼了一声,自顾自地走了。
  我收拾停当,急急忙忙地跑出去时,府外却空荡荡的,心中陡然一凉,旁边守门的侍卫解释道:“那公子不耐烦等,叫我们给他准备了客房,自己去休息了。”他小心翼翼地说:“我猜测他是陛下的朋友,所以不敢怠慢。”
  “你做得很对。”我高兴地说:“去领赏吧。”
  作者有话要说:  有封面了哦


☆、新的任务

  殷南梧来到军营后,略微看了军队和后勤储备,之后就安心在府里吃饭睡觉赏花,不像别的来投奔的谋士一样,削尖脑袋要谋一份军功立足。
  考虑到他和殷昭的关系以及并没有实际的作战经验,我许他作了军师祭酒的职位,没有什么实权,话语权倒是有。他对此没有什么异议,欣然接受。
  陆敬初得知这件事情,十分高兴,几天之后召集部将在堂内议事,布置了几项军事任务之后,谈到了山中的匪患,他很直接地将剿匪的任务交给了殷南梧,然后很敷衍地说了几句场面话:“殷祭酒是深通韬略,区区几百名毛贼,有些大材小用了。”
  殷南梧一身黑衣,坐在很靠后的位置,微微颔首:“好说。”
  第二天一大早,陆敬初在城外点兵,我披着大衣站在城楼上,此时天色微暗,东方尚白。我是被迫从被窝里爬起来的,大脑昏沉,不时用袖子遮住脸打哈欠。
  陆敬初将几万兵马各自分到部将名下,最后剩下几十名老弱不堪者,依照惯例这些人可以收拾行装回家的。不过陆敬初却另有打算。他吩咐手下给这几名士兵发了新的衣服和铠甲,转身对殷南梧点头,表情很郑重:“殷祭酒,去检阅你的部下吧。”
  殷南梧站在城楼上朝下看了一眼,有些意外:“陆将军竟还为殷某拨了兵卒?”
  “呵呵。”陆敬初冷冰冰地笑:“难道你以为我让你送死吗?”
  “难道不是?”殷南梧微微张着嘴巴看他,表情很天真。
  “不是。”陆敬初斩钉截铁地说:“公事私事我还拎的清。”他抖了一些斗篷,正欲走下城楼,忽又看向我:“陛下,您要说什么?”
  “我、我想和南梧一道去剿匪。”我将脸埋在毛绒领子里,睡眼惺忪地说。
  “嗯?”陆敬初挑眉。
  “我要和南梧一起去,就这样,你去安排吧。”我摆手,与殷南梧一起走下了城楼,高兴地说:“咱们是骑马去,还是坐轿?”殷南梧走在我旁边,认真想了一会儿说:“坐马车去吧,就是那种宽敞的软缎马车,里面有桌椅和小酒柜,可以喝酒玩牌,困了还能休息。”
  当天下午,一切准备停当,临走之前,陆敬初将我送上马车,他的脸色很阴沉,绷着脸说:“记得每天写信回来,若是哪天没有收到你的信,我立刻派兵去救你。”然后又瞪了殷南梧一眼:“殷祭酒,好生伺候陛下。”
  殷南梧面无表情地扯下轿帘,对马夫喊了声出发。然后这一支小规模的队伍缓缓前进。
  那二十多名老弱残兵知道此去是死路一条,所以神情呆滞,动作迟缓,木偶似的簇拥在马车前后,兵器和铠甲更是丢散落四,零零散散全没个正经样子。
  我端坐在装饰豪华的马车里,好奇地问道:“爱卿打算用什么计策剿灭土匪呢?”
  “我在想。”殷南梧惜字如金地说。
  “我们可以烧了他们的粮仓。”我机智地提建议。
  “你是不是只会用这招。”他没好气地说,过了一会儿才解释道:“我打算速战速决,烧粮仓这种招式太拖延时间,另外,山中野兽多,即使烧了粮仓,那些山贼只靠打猎也能维持一年半载。”
  我从柜台最低层取出一壶红泥葫芦,拍开封印,闻到一股清冽的酒香。我拿出一个白玉杯子,自斟自饮,不想搭理他了。
  一日之后,就到了山贼聚集的某座山下,这是一个不大的镇,得山贼庇佑,免去了兵患匪患,进入此地界之前,殷南梧就下令让那些士兵脱去铠甲,扮作富商家的佣人。在镇上的小客栈安顿了住处。殷南梧命令那些士兵出去打听那些山贼的情况。
  夜里殷南梧找到我,问我此行带了多少银两。我觉得这个问题有些莫名其妙,反问:“老陆没拨给你饷银吗?”
  “我以为他给你了。”殷南梧俊眉蹙起:“我只带了一点散碎的银两。”
  “你需要多少?”
  “大约两、三千两白银足矣。”
  若是在俪都,这点银两不算什么,可是我没有随身带银钱的习惯。现在一文钱都没有。
  我将手上的戒指和扳指摘下来,又将腰上的玉佩取下放到桌子上,说道:“把这些拿到当铺里兑换,也够使了。”
  殷南梧也不推辞,将东西收了随口说道:“过几天就还你。”他将手搭在我肩膀上,随意地问:“你这通身的打扮也算气派华丽,就是脖子上的绳子太破旧寒酸了,挂的是什么?”
  我下意识地掩住胸口,窘迫道:“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那是什么?”他玩味地盯着我的脸。
  我低垂着头,半晌才低声说:“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涉险

  殷南梧得了几千银两之后,找工匠制作了许多弓箭和长短剑,装了足足五大马车。这些兵器在阳光下熠熠生光,十分耀眼。他命几个士兵,押送马车离开这里,对外宣称自己是北方富商家的公子,家财万贯,欲捐献一批物资给国家,聊表存心。
  街道上的闲汉妇孺们张嘴瞪眼地看着那一车车兵器,称颂不已,又目光灼灼地看向殷南梧,叹息这富家公子谪仙般的风采。
  半日之后,一名负责押运兵器的士兵连滚带爬地跑回来,满脸血污,衣衫破碎,言说那五车兵器被山中强盗悉数抢走。而押运的士兵也死的死,逃的逃,降的降。
  殷南梧安心地在房里吃饭看书下棋。我不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所以并没有贸然去催促他。
  当天傍晚,他又将余下的银两拿去买了一千多坛上好的美酒,结结实实地捆到马车上,又装了五车,令余下的所有士兵都去押送。
  我和殷南梧站在客栈门口,目送他们离开,这些人面容麻木,怀里揣得鼓鼓的,已是带足了行李,大约料定此去是送死,所以早就存了逃跑的心思。
  “我的戒指和玉佩,不让你还了。”我同情地看着他说:“明日起你就装病卧床不起,我写信让老陆派别人去剿匪,一则保全你的颜面……”
  “胡说什么呢!?”殷南梧恨恨地用手指点着我的头:“安心吃饭睡觉,明日咱们有一场恶战。”
  我怀疑地看着他,虽然知道他善用谋略,但是如今连士兵都没有了,难道他打算一个人杀掉几百名穷凶极恶的盗贼?
  “那几个士兵老的老,残的残,留着他们是累赘。不如早点打发掉。”他整理着自己的衣衫,悠然地回屋休息。
  虽然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但其实我对他还是有一丝期待的,我把那封写给陆敬初的求救信撕掉,然后写了一封保平安的信,意识到所有的兵卒都离开了,这封信也送不出去,只好作罢。
  第二天一早,我打开行李,穿上薄而软的银丝盔甲,外面套上水绿色的束腰长衫,灰色翻毛短靴,手里握一口宝剑,精神抖擞地走出房门。
  殷南梧穿着一身黑色劲装,长发高高束起,干净利落,十分帅气。我在心里赞叹了一声,坐在他旁边低头吃饭。他吃了半碗粥就推到一边,起身走出去。外面停了两匹皮毛黑亮的高头大马。
  临行前,我还是有些忐忑和不解:“南梧,其实我、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大本事。”
  “我看出来了。”他翻身上马,在街道上缓缓前行。
  “你带我去山上,可能会拖累你。”
  他忽然转身看我,目光如黑夜的寒星般深邃明亮,淡淡的问:“会杀人吗?”
  我迟疑了一下,说:“会。”
  “那就够了。”
  出了小镇行走约半个小时,我们进入了土匪们的势力范围。原本明媚灿烂的阳光忽然变得昏暗粘稠,一只黑色的乌鸦扑棱着翅膀,从我们前面凄厉地鸣叫着飞过去。
  地面上长满青苔,某些地方还残留着深褐色的液体,我在战场上见过,那是半凝固的人血。这些青苔大概是得此滋润,长得十分茂盛。
  旁边的山坡上忽然传出一声尖利的狐鸣,
  殷南梧骤然勒住马绳,停在我旁边,低声说:“此后无论发生什么,必须跟着我。”
  我已经紧张地说不出话了,急忙点头。
  就在这当口,从山上刮起一阵普天盖地的烟尘,挟着马蹄声呼喊声和怪叫声。那些烟尘翻卷到我们四周站定。然后我才看清,那是一群披头散发,衣服怪异的男子,有老又少,身体偏瘦,体格彪悍,面露凶光。
  一群人唧唧呱呱地说了一堆话,大约的当地的方言,过了一会儿从人群里闪出一个留着山羊胡须,手握纸扇的中年男人,操着流利的官话道:“两位小少爷,从哪里来?”一双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们,大约在估算我们的家世,以及绑票后能索到的数额。
  殷南梧打马上前,嘲讽地说:“你不认得我,难道还认不得我那几车军备和美酒吗?”
  山羊胡脸色一变,眼睛生出凶光,嘴上带着笑意:“难道公子是来寻仇的?”他的目光扫了我一眼,嘲笑道:“这只漂亮的小鸟是您的保镖吗?”
  “比起我的家产,那些东西根本算不得什么,白给你们也无妨。”殷南梧含笑道:“可是我今日来,是给你们带来一桩生意。”
  “哈哈哈。”一群土匪哄笑,高声回答:“俺们只做人命生意。”
  “我在家中,有十万两黄金。”
  四周响起了很清晰的抽气声,然后是一片静默。
  殷南梧神色不变地叙述:“我打算将这些银两送往京城老家,担心沿路的兵匪,所以要找一支足够悍勇的队伍护送。之前被你们劫去的那些,就当是定金。”
  那些土匪面面相觑,山羊胡收敛了笑容,目光如钢刀似的一寸寸刮过殷南梧,冷冷地说:“十万两黄金?找一群打家劫舍的土匪护送?你是来消遣我们的?”
  “是有些不可思议。”殷南梧一字一顿地说:“不过我要说的是,我姓殷。”他停顿了一会儿,盯着那些土匪的脸说:“这就是我坐拥金山,并且敢雇佣土匪做镖师的原因。陈留国境内,姓殷的人家并不多。”
  众土匪沉默,一个小喽啰一溜烟爬上山。其他人并不言语,只立在原地,一炷香的功夫,那小喽啰跑下来高声喊道:“大哥请殷公子上山做客。”
  四周是一阵收剑入鞘的声音,我发现他们已经全都配上了殷南梧买的兵器。
  我和殷南梧被这群土匪簇拥着上山,山路陡峭,路上见荒野处横七竖八地扔了些锄头、铁锨之类的农具。心想这些人难道在平日还种菜耕田吗?我悄悄对殷南梧说了这个疑问,他对我做了噤声的手势,用眼神示意着那些土匪腰间的砍刀。我这才醒悟,那些锄头是土匪们的兵器,这些人多是农户出身,武器匮乏简陋。昨日截获一批新兵器,自然迫不及待了换了装备。
  走到山顶的寨营前,就见一群黑脸汉子簇拥着一个身穿粉红绣袍的高挑青年,面若傅粉,眼梢含情,唇若含朱,身段宛如杨柳般妖娆。
  我受到了强烈的打击,殷南梧的感受和我一样。这妖精似的男人就是那名来去无踪、行踪诡异、土匪界传奇人物“野狐”?
  “殷公子,久仰大名。”粉红青年手握香帕,移步上前,嘤嘤呖呖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一夜惊险

  红衣青年率领众土匪进了议事堂,分宾主坐下,然后才俏生生地说道:“我家大哥外出公干,已经许多天没有回来了,特令我主持山里的事务,殷公子之前说的买卖甚好,不妨在此多留几日,我等也好尽地主之谊。”话这样说着,一双眼睛滴溜溜地在殷南梧身上盘桓。
  一个山贼还说什么公干?我心里不屑地想,同时又极郁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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