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天麟轻咳一声,朗声道:“阿缘,快送溟儿去休息,看看有无伤着了。”
幸亏他们住手了,若再斗下去,他从南方移来的几株梅花要全遭殃了。
凤天缘无奈地摇摇头,展开狐皮袍强制的包裹住凤司溟削瘦的身子。“溟儿,别赌气。”
垂下眼,敛了恨意,任由凤天缘扶着离开。
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凤天筠弹了弹肩上不知何时落在上面的梅花瓣。
臭小子,要跟他斗?还嫩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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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似乎没有降临到山谷里。
连云山积雪覆顶,山中峡谷里却仍是一片春色。
竹屋前,兰花沈睡了,多了几株桃花,这非时节开的花,更添得山谷妖媚。踩着鹅卵石,接近竹屋,近了,隐约听到屋内有人开怀大笑。
清王倾耳一听,疑惑。习澜屋里有客人?他何时交了除他以外的朋友?
“阿鎏,你躲在屋外做什麽?”竹屋里传来习澜的叫喊声。
清王不再犹豫,撩开竹帘,走了进去。一抬眼,便看到一个熟人,微微惊讶。
“清王殿下,别来无恙。”那人起身,向清王一行礼,神色淡然。
“托百里公子的福。”
可不正是,跟习澜一起喝酒的人,正是百里貘,阿瓦山寨的祭师。
“呵呵,你们不必客套了。貘,你叫他阿鎏即可,别清王清王的,听着头痛。阿鎏,你叫他老貘便是。哼哼,他的岁数,可比我们都年长。”习澜取出杯子,放到清王的面前,给他满上。“我正跟老貘算卦比式呢。我们都算到有友来访,果然,你就来了。”
清王额际隐隐作痛。这两个神棍,三更半夜不睡觉,却在喝酒算卦,透过竹帘看天边,晨光已露,竟已黎明了,看来夜未能寐的人不只他一个。
“来,阿鎏尝尝这个。老貘从阿瓦山寨带来的特产,看似蘑菇,味却似鱼般鲜嫩。”
看着眼前那黑糊糊一团的菜,清王夹了一口,放入口中,慢慢地品尝。味道确实极好,入口即化,鲜嫩似鱼肉。“百里公子好手艺。”
百里貘笑着摆摆手。“在下可不敢居功。”
习澜曲指敲敲桌面,道:“阿鎏难道不知,你每次来喝酒,下酒菜皆出自本人之手麽?”
清王挑眉,审视着习澜那修长白皙如玉的手指。他一直以为平日有人帮习澜打理琐事,想不到习澜一切都是自理的,真是难为他了。
“就不夸几句?”习澜不满的嘟嚷。
百里貘看习澜难得的孩子气,不由地偷笑。习澜佯怒,扑到他身上,夺了他手中的酒杯,百里貘一愣,欲抢回,习澜赖皮地放到自己嘴边,一饮而尽。
“你这人,越活越小人样了。”百里貘无奈,眼里流露出宠溺。
习澜转着白玉酒杯,附在百里貘耳边,细言轻语:“面对你,不能做君子呢。”
百里貘薄脸一红,闪躲了下,却被习澜握住了手,他诧异地看向习澜,触上习澜的醉眼朦胧,心中一动,袖子底下的手,使了点劲,指尖摩挲了几下他的掌心。
两人之间的暧昧,清王岂会看不出来。但他什麽都没有说,自顾自地倒了杯酒,慢慢地喝着。半夜匆匆赶来,心系着密信上所写的事,来找习澜,只想给自己找一个理由。
“阿鎏,你郁结於心,可是有难事?”习澜坐回原位,整了整微乱的银发。
清王动作一顿,放下酒杯,望向习澜。“澜能算到我今夜来,却算不到我为何而来?”
习澜摊手,笑。“我虽是先知,却无探测人心的本事。”
清王抬眼望向百里貘,声音冷了几分。“百里公子贵为祭师,不但能观星象,还能通神灵,医术了得,蛊术精通,这测人心的本事对百里公子而言,轻而易举。”
百里貘哪听不出他的讽刺,一年前的事,两人心知肚明,当初自己使了些不光彩的手段,清王虽不怪罪,可也不会让他太好过。
“唔。”习澜托着下巴,看看清王,又看看百里貘,忽而笑道,“阿鎏莫恼。老貘那样做,并无恶意。”
清王眯着眼,晃了晃杯中酒。“澜,我来,是要你给我算一卦。”
“测国运?”习澜凑近他,说,“年初时,不是刚测过了?凌国今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没有战事。”
放下酒杯,清王道:“测姻缘。”
习澜刚入口的酒当下喷了出来,两眼瞪直,像受了惊吓,不可思议地望着清王。
“阿……阿……鎏……你要……测……姻缘?!”
百里貘捂着嘴,闷咳。想必也是听到清王的话後,被酒呛到了。
凌国的摄政王,要测姻缘!
在世人眼里,冷情寡欲的清王,竟然想测姻缘,这比更朝换代还让人震惊。
习澜慢慢地坐正身子,神情凝重。
“怎麽?不能测?”
“不是──”习澜与百里貘交换了个眼神,斟酌了一下,他道,“阿鎏不是遇到了麽?”
清王闻言,皱眉。遇到了?不禁想起风逝那张微闭着眼的脸,并不多出众,却能吸引着他。
难道……他便是他的情劫麽?
一年了,繁忙的国事後,一旦闲下来,便莫名的感到清冷。午夜常常莫名奇妙的醒来,辗转反侧,郎心如铁的他,动情之下,心隐隐作疼,有时疼起来,翌日脾气便反复无常。当影魅送来密信时,再多的奏折都堆在一旁,只盯着那密信,几十个字反反复复看一两个时辰不自知。
情丝入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麽?
他自嘲的一笑。
此次的密信,令他坐立不安,他再也不能就这样远远地关注着那人。是以,他压抑不住心中欲望,连夜赶到连云山,只为寻求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见清王神情变幻莫测,百里貘不禁开口道:“殿下,情蛊非蛊,端看两人是否有真情。”
清王锐眼一扫,问:“此话怎讲?”
“……心动,情动,蛊动。”百里貘淡淡地笑。“殿下先动了心,方能种蛊,并非因蛊,才动情。这天下,没有蛊能任意左右人们的情爱。”
心动,情动。
清王敛眉,沈思。
如若他是普通人,他便能一无返顾地追寻他的情。然而,他是清王,是凌国的摄政王。心底的那人,对他更是爱恨情仇,同样拥有了显赫的身份,这份情,他该如何去诠释。
果然是情劫呵。
曦和国的皇帝,凤天麟何等精明。他不怕战败,捏住了对手的软肋,任何时候都可拿捏。可他又如何笃定,凌国的清王,会为私情不顾国家大局,受人摆布?
‘……帝旨:赐凤司溟侍妾……’
粗略几字,看得清王怒气填胸,差点咬碎了牙关。几乎失去了理智,他恨不得率大军,直接攻破曦和国,凌迟凤天麟。
收了心神,清王起身。
“阿鎏?”习澜颇为担忧。
清王揭开竹帘,天早已亮了,他负手而立,望着天际。
“这劫,恐是躲不过了。”
不破不立,为了那小小的侍卫,至公无私的清王,只怕要成为凌国的罪人。
直到清王离开了一个时辰後,习澜和百里貘才从冥思中回神。
“左辅右弼即将再次相会了呢。”百里貘呢喃。
“凡人皆有宿命,而像我们这般跳脱轮回的人,无人能度。”习澜长叹一声,仰躺在薄席上,银丝撒了一地,随意穿着的外袍,胸襟略开,似雪的肌肤若隐若现。
百里貘移了过去,侧卧在他身边,掬一把银丝,缠在指尖,而他那一头墨黑长发几乎覆了整个背,许些缠到了习澜的身上,银和黑的交融,恰似文人的墨水画,写意风流。
第五章
冬雪散去,嫩草破土而出,一阵春雨,洗尽铅华,牧民的歌声缭绕到天际,破开云层,乌金光耀大地,从雪云山上奔来的野马,尽情奔腾在辽阔的草原上。
山丘上,青年迎着晨光,激动地望着脚下的野马群。
如江涛汹涌的磅礴大气,浑身黝黑的野马王脱颖而出,领头跑在最前面,长鬃飞舞如云彩,吸引了山丘上所有围观的人。
“太子殿下,很多人都想征服‘雅丽塔’,却从没有人能驯服它。”站在凤司溟身後的侍从,一脸憧憬地眺望远处的骏马,不由地惊叹。
雅丽塔是曦和国人对野马王的尊称,这雪云山上下来的神马,对於生长在马背上的曦和国人而言,神圣不可侵犯。
“是吗。”闻言,凤司溟专注地看了会野马王,毫无预告地把手中的马鞭扔给侍从,纵身一跃,跳下山丘。
“太子殿下!”侍从惊叫,却只能看着凤司溟身影一闪,片刻不到已奔入野马群。
这太疯狂了。
山丘上的几个侍从一时呆愣,不知所措。
对於突然加进来的人类,野马群没有太排斥,那狂奔中的人,居然能穿梭自如地越过很多野马,更让疯狂的是,在跑了一段时间後,他飞身跳起,足尖在众野马背上一点而过,最後一个弧形长跃,流星般地窜向前。
山丘上的侍从们,几乎快昏倒了。
就是狂野如凤天筠,也不曾长时间在野马群里奔跑,更不用说飞身在马背上飞跃,最叫人震惊的是,凤司溟接近了野马王,并行奔跑了一刻锺後,他翻身上马。那野马王居然没有发狂,驮着背上的青年,跑出很远。
“殿……殿下……他……骑上了……”侍从腿软地瘫坐在地上,不敢置信。
“不愧是王的继承人!”众人欢呼,吹起了口哨。
野马王驮着凤司溟跑了半个时辰後,终於扬蹄一蹬,早就筋疲力尽的凤司溟被利落地甩下马背。凤司溟不敢停滞,纵身侧跃,脱离了野马群。
气喘吁吁地躺在草地上,大汗淋漓。
当把灵魂融入到大自然後,心神一片清明,野马的奔腾激昂如潮,他却心无旁蒂,消耗着内力,只为了骑上雅丽塔,驾驭这草原的神马。
累得连指头都不想动,他怔怔地望着蓝天白云。
一年半的草原生活,他融入了这片土地。曾经的战场上,他对曦和国人深恶痛绝,可是在接触到这些平凡朴实的百姓,他迷惘了。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两国之争,很多人和他一样,失去了亲人。曦和国皇室,多少皇子死在他国,对其他国家来说,他们是毒蛇猛兽,可是对曦和国的百姓而言,他们是英雄,是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的英雄。百姓对皇室极其崇敬,故而,凤天筠虽战败,却受到了百姓虔诚的膜拜。
他甚至失了恨清王的理由。派人暗杀他的家人,清王只是做了凌国当权者该做的事。他也恨不得曦和国,背负着整个国家的命运,皇室在与天斗的同时,不得不去与人争。
他迷茫。自小在凌国长大,如今成了曦和国的皇太子,他仅是一个普通人,夹缝之中,他能做什麽?在两国之间,他又将扮演着何等角色?跟曦和国其他皇子一样,以掠夺他国物资为己任,亦或是……放弃曦和国的一切,回去凌国,当一名小小的侍卫,守着清王,待他卸下摄政王的那一天,手刃杀之,以报家仇呢?
坐起身,微仰头,任散乱的褐发随风飘扬。草原嫩草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恢复精力,起身漫步在草地上,初开的野花,坚韧地在风中摇曳,看得人心都柔软了。
此处离山丘极远,他没有回头找侍从,而是向前面不远处的毡包走去。
曦和国的城镇并不多,很多百姓住在毡包之中,养着牛羊,过着迁移的生活。
走近了,看到许多人围成一圈,其间杂夹着一些咒骂声。
凤司溟不禁好奇,挤到人群中,看到一个粗壮的男人正在打骂一个柔弱的女子。男人的相貌一看便知是典型的曦和国人,但是那女人黑发黑眸,身子瘦弱娇小,竟是凌国女子。
这是为何?
凤司溟询问身边的人,他无法赞同一个大男人动作打女人,而围观的人们却一副看好戏的模样。不过他也不能冒然去阻止,毕竟对於外来者,曦和国的人极其敏感排斥,一旦惹怒,整个部落都会视之为敌。
那人打量了下凤司溟,看他相貌堂堂,双眼微眯,气质温和,衣着样式普通,但料子都是极好的,衣服领子和袖边的皮毛,竟是上好的貂毛。想必是城里来的贵人,如是想着,那人便恭敬地道:“回贵人的话,她是阿达塔一年前从人贩手中买来做老婆的凌国女子,初时两人日子过得不错,生了一个孩子,可是最近,这女子说是收到家人的信,便想回凌国,阿达塔不许,便争吵起来。”
“那也不该动手打人。”凤司溟皱眉。
“唉,阿达塔性子急,可是这女子虽柔弱,脾气强得狠,这不,两人都不肯低头。”那人摇摇头。
“……部落娶凌国女子的,多不多?”凤司溟问。
“自然是不多的。凌国女人很多适应不了草原的生活,要麽病死,要麽自寻短见,还有像这样隔个几年便偷跑的。”
打骂声还在继续,凤司溟却已按捺不住了,他走了过去,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抓住了男人的手,阻止他野蛮的行为。
“你是谁?!”阿达塔大声喝道。
低头看看缩成一团的可怜女子,凤司溟神色冰冷,双眸一瞪,锐利如刀。阿达塔对上凤司溟的眼睛,当下傻了。
金眸,皇储的象征。
人们骇然,毕恭敬地跪拜於地,不敢再出声。
“大男人打一个弱女子,呈何英雄?何况她还是你的发妻!”凤司溟厉声问。
阿达塔手腕被扣得死紧,却不敢呼痛,跪在地上,一时不知该如何辩解。
“大人请过放他吧。”女子虚弱的声音自底下传来。
凤司溟略惊,松开手,看女子跪坐起身子,朝他一拜。
“他打你,你却为他求情,你不恨他吗?”凤司溟用凌国话,对女子道。
女子一惊,泪眼朦胧,激动地忘了礼仪。“您……您会凌国话?”
凤司溟淡笑着点头。“你有什麽冤情,都可以向我诉说,我定会为你讨个公道。”
女子悲喜交加,看看狐疑的众人,又看看神情温和的贵人,不禁道:“一年前,小女子流落到此处,阿达塔虽将妾身买去,却是宠爱有加,妾身孤苦一人,便安身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