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纵横之草根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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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纵横之草根天王- 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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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犹豫了半天,最终跺了跺脚去吧台,拿给了他一个小瓶装的烧酒,劝道:“小兄弟,我知道你只想喝酒不会闹事,但是还是奉劝你少喝些吧。要是有什么想不开的事,也犯不着借酒消愁,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危害自己的身体,您说是不是?”

林翰接过酒瓶笑道:“放心放心!我有什么想不开的事?没有,一点也没有!就是高兴,高兴……喝点酒总可以吧?”

老板见他实在已经醉的厉害,不敢再纠缠多言,吐了吐舌头,转身走开了。

林翰望着老板的背影哈哈大笑,仿佛要来了酒,终于打了一个大胜仗,很是开心,伸手去拧瓶盖,不想使的力气过大,一个不小心,硬生生把瓶口直接捏碎了。

碎酒瓶一下扎入肉里,林翰的手霎时间鲜血迸流。

老板没走几步听到响声不对,回头看去吓了一跳,随手拿起桌上的纸巾盒急急赶了过来,埋怨道:“你看看,你看看,劝你少喝你不听话吧?开个酒瓶都扎破了手,这可怎么办?快来擦擦。”转头对后厨嚷道:“拿点酒精棉签来!快点的!”

林翰哈哈大笑,随手把扎进肉里的碎玻璃拔了出来,将受伤的大拇指塞入口中吸允,含糊不清的道:“要什么酒精棉签,拿走拿走!这点小伤算什么,大惊下怪的!”

老板看得直发愣,见到林翰把手指吸到口中,嘴角鲜血淋漓,赤红色的眼睛凶光直冒,笑起来的表情残忍无情,禁不住心里面直敲鼓,知道今天是遇见了个“大刺头”,搞不好就要闹出事端来,终于不敢再吱声,转头默默离开,心中不断的计较应对之策。

“喀嚓”“喀嚓”两声巨响,急促的大霹雷响了起来,跟着昏暗的天空闪电飞一般划过,瞬间照射的地面亮如白昼。豆大的雨点终于砸了下来,由疏及密,渐渐地有如瓢泼。

雨势奇急,只一眨眼的工夫,街道上全都湿透,反射出临街网点扭曲多彩的招牌光亮,跟着雷声隆隆,漫天雨帘倾斜不断,马路上很快不能视物,布满了湿蒙蒙的雾水之气。

天威难测,入夏以来,巢平今天算是遇见了第一场大暴雨,很多食客没来得及走掉,聚集在门口望着雨势无奈无聊的交谈,感慨这场雨透着离奇霸道。

林翰还是自顾自的喝酒,老天爷逞威,现在在他眼里,也都不当是个屁,生死面前,又有什么不是过眼云烟?霹雷暴雨,都不及眼前的一杯烧酒入眼。

这场雨果然声势惊人,足足下了两个小时,却一点不见退去的意思,依然疾风骤雨。街道上的积水积蓄太多,有限的排水网络难以承受如此声势浩大的急流。有人不得不横穿马路的时候,众人看到路中间的积水最深处,已然没掉了膝盖。

林翰终于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走到门前就要往外闯。

老板见状过来一把拉住了他,又劝道:“兄弟,你喝了这么多的酒,外面还下着大雨呢,有什么要紧事非得现在走啊?要是不着急,您做下多少休息一会醒醒酒,一会雨小了再走也不迟嘛。”

林翰摆摆手,只说了一句:“饭钱丢在桌子上了,不用管我。”任凭老板再怎么劝,也全然不听,打开大门一头就扎入了瓢泼大雨中来。

第二百七十五章雨中奇袭

林翰横穿马路,身体摇晃的厉害,看得小饭馆里的众人心惊肉跳。好在这时雨势大,来往车辆根本不能视物,全部都在停车避雨。马路上空荡的很,他才得以安然涉水,一路蹒跚走到了街道的另一面。

饭馆老板看的直摇头,嘴里恨恨的道:“作死!这就是作死!这种人这样作法,活不了几天!”殊不知还真被他言中,林翰作死倒是未必,活不过几天却是事实。

急雨瞬息之间就把林翰浇了个透心凉,全身的衣服尽数湿透。他抹了一把满脸的水珠,张开双手向天哈哈狂笑:“好雨啊,好雨!再下得大点吧,老子看看你到底有多大的本事!”声嘶力竭,嚷到最后险些一口气没接上来。

林翰踉跄的转过街角,远远地看见前面的胡同口好像围了三四个人,地下也好像躺着一个人在来回翻滚,屈膝抱头蜷缩在一起,那三四个人拳打脚踢,不停的痛殴倒下的人。其中一个,猛然间自腰间掏出了一把匕首,恰好这时天空一道闪电划过,强光反射在匕首纯钢的刀身上,耀人眼目。

尼玛这得是多大的仇怨啊?下着这么大的雨,三四个人围殴一个手无寸铁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的弱者,不但出手十分重,这还不解恨,还掏出了家伙,难道还想杀人不成?

林翰自从张栋和自己都被吴哥的利刃偷袭以后,对刀具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哪个混账王八蛋发明的刀具啊,实在是坑人不浅。血肉之躯被锋利之极的刀刃碰到,无论是扎、捅、割、划,哪样都会惹出无穷后患。

“孙子!把刀放下!”林翰摇摇摆摆的走到了那几个人前几米处,指着手持匕首的男子大咧咧嚷道。

持刀男子穿着牛仔裤,白T恤,几乎齐肩的长发被大雨淋湿成一缕缕散落在脑后,闻听林翰的这一声吼叫,猛的斜着头盯了过来,眼中凶光大现,嘴角处闪过一丝冷笑。

其他的几个人也纷纷停止了动作,用手抹了把水珠,把目光投了过来。一个身体健硕的大汉,一脚踩在了地下躺倒男子的后背上,防止他溜掉,跟着看向林翰,眼睛瞪得溜圆,满口的大金牙光芒闪耀,眼里却全是凶残的煞气。

地下的男子似乎是没有了力气,脑袋无力的扎在泥水中,由于呼吸受阻,又侧头而立,满脸的血水加雨水,面目狰狞,呼吸急促。林翰只瞄了他侧脸一下,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这个人似曾相识,在哪里见过。但是大雨中辩物本就不清,再加上那人是侧脸躺倒,一时之间叫他无从仔细端详。

长发男子狞笑一声,对林翰的突然出现一点也不感到惊讶,高声喊道:“相好的,你要是喝醉了的大酒鬼,爷就当你刚才放屁了,算你捡到了便宜,有多远快你妈滚多远;如果你要是真想管这档子闲事,先报上名号来,免得我捅完了人不知道去哪里给你交医药费。”

林翰酒意弥漫周身,滂沱大雨也未曾浇灭他兴奋的神经,马上就喊了回去:“听好了,爷就是来管这档子闲事的,爷姓草,叫草尼玛!”

长发男子和另外几个人对视了一眼,脸上露出了杀机。不怒反笑道:“好好好,欢迎欢迎!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有几条命,敢管这档子闲事。”紧了紧裤袋,像身边的两个人喏喏嘴,一起慢慢走了过来,成包围状把林翰困在了中间。

这个时候,地下的男子突然声音嘶哑着喊道:“林翰,你快点走吧,这档子浑水你蹚不起,他们的后台硬,不是你能应付得来的……好意我心领了。”

大金牙闻言使劲一脚又跺在了男子后背上,骂道:“死到临头少放狗屁!你还是先想想你自己吧,一会收拾了这小子,跟着就挑断你的脚筋,你不是厉害吗,不是腿上的功夫无人能敌吗?老子让你坐在轮椅上厉害下半辈子!”

那地下的男子受这一脚,声音马上弱了下去,连疼痛喊叫的力气仿佛都没有了,一头彻底埋进泥坑中,没了声息。

林翰大是惊奇,酒意也好像醒了不少。这个人能叫出自己的名字,还高声示警,原来是认识自己的?果然刚才看他面熟,应该是有过一面之缘。可是究竟是谁呢,一时间努力回忆,就是想不起躺倒在地的男子是谁。有心再端详他的面貌,那人整张脸都已扎进泥水中,无从辨认。

大雨依然不歇,漫天雨雾中,长发男子以及另外两个人将林翰团团围住,每个人的眸子里,都散发出了野兽般的凶猛气息。

长发男子把匕首在裤子上抹了抹,抬头道:“小子,铁拳堂莫三,带着哥几个执行家法,帮里的叛徒不听老大的话,做出了背信弃义的勾当,必须得到他应有的惩罚。你要是条汉子,好好报上名字来,过后咱们都能找到正当香主。”

长发男莫三,还是低估了林翰。他按照自己的想法,觉得林翰一定是有些来头的。

寻常的老百姓,小青年,谁见到这大雨中群殴之事,不是避而远之?借给他们几个胆子,也不可能大刺刺的来找茬。敢来大刺刺找茬的主,就一定不是寻常人。

其实莫三的这个理论倒也算行得通,林翰当然不是寻常人,只不过不是他能想象的到那种“寻常人”罢了。因此莫三除了自报家门以外,还抬出“铁拳堂”的名号,以为对方既然也是江湖上混的,就不可能不知道“铁拳堂”的威名,搞清了他们的身份,看看这小子接下来会有什么反应。要说怕,莫三还是没有什么可怕的,他绝对的相信自己帮派的大名,也相信眼下几个弟兄的实力。

对方势单力孤,动起手来的话,这小子肯定占不到便宜。除非他有和躺在地下那位一样的身手,或者哥几个可能不敌,不过这种几率还是几乎不存在的。地下那位,就算拳脚再厉害,不也一样被他们偷偷下了麻药,到现在落到只能任人宰割的份?

林翰想不起地下的男子是谁,就索性不再去想,也是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淡淡的道:“我报过名号了,叫草你妈,难道你们都是聋子,没听到吗?”

莫三这次动了真怒,再也不多和林翰废话,欺身而上,一刀就捅向他的小腹,嘴里喝道:“草你妈是吧?我废了你,看你还草谁吗!”

也不知是眼花还是力道没使对,明明扎向对方握刀的手,突然间被林翰斜刺里伸出的手后发先至,一下叼住了手腕,紧跟着向下微微挪蹭,强有力的包住了莫三的整只手。

莫三惊怒交加,刚待欲全力回夺,猛然间剧痛自手上传来,匕首先一步不受把持,“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下。随后清晰的骨裂声不绝于耳,分几段传到了他的耳中。

这次林翰很快的就松开了抓住莫三的手,脸上也明显露出了杀机。莫三在铁拳堂是不折不扣的拼命三郎,大大小小群殴砍人,械斗偷袭不知经历了多少阵仗,少有的狂野彪悍之徒。在他和人动手的时候,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无论是怎么下重手,他都习以为常,当做了家常便饭。有时候把人捅的流出了肠子;冒出了脑浆,他也照样轻松视之,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然而今天,莫三在凝视到了自己的手以后,第一次有了害怕、恐惧的感觉!听到骨裂声那很正常,他经常听到打断别人骨头的声音,即便是自己的,也有这种情况。可是当看到伤处的时候,他的瞳孔瞬间收缩,又瞬间放大,几乎不敢相信眼中所见!

莫三的拳头,在林翰的一捏之下,已经彻底变形。不再是拳头,变成了“肉头”。整只手自腕部以下,完完全全的变成了堆“肉沫”,圆圆的,扁扁的。分不清手心手掌手背手指!就连突出的白骨,也跟着林翰一捏的走势,变成了粉末,溶进了血肉模糊的那团物事中!

“啊!”莫三惊恐的以左手掐住右手手腕,长发盖过了脸庞,发疯般唤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嚎。与其说他是疼痛所致,不如说更多的来自于超出了他底限的悸惧和无法接受眼前事实的惊骇。

林翰整个人没入了无边的雨帘,冷冷的声音像来自地狱:“我要你记得,这辈子都别想再用这只脏手碰刀!”话音未落,人影晃动,两声闷哼传来,分站于左右的另外两个铁拳堂成员先后中招,一个胸口明显瘪了个大坑;另外一个的右肩塌陷,一条右臂软软的垂落。两个人受到的全都是重创,完全丧失了战斗力,颓然倒地不起。

三个人,三个照面,三个重伤!顷刻之间,林翰以子弹时间、无敌右拳小试牛刀,一举完败包围圈以为稳操胜券的三个敌人,游刃有余!

接下来他冷冷的话音再次响起,这次是对着那唯一完好无损并未参战的大金牙发出:“你刚才说要把人挑断脚筋对不对?这么狠毒的事别说做,就是说出来,也足以证明你这人有多么的心黑手辣!我看那张轮椅,就留给你自己坐,最合适不过!”

第二百七十六章落难的拳手

林翰并非是随便说说解恨的,他真的想给这个大金牙一些苦头吃,起码也要废掉他的一条腿。

可是有一件事,让林翰意识到自己还是不能和这些亡命徒并驾齐驱,就是逃跑!打不过的时候,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好汉不能吃眼前亏的时候,这些人就会选择逃跑。

而逃跑的本事,也一样是他们赖以摸爬滚打在腥风血雨的帮派争斗中一种看家的技能。别的什么拳脚刀棍都可以稀松,唯独逃跑不能不全力为之,因为一旦要是逃的不利索,跑的不机灵,很有可能就没有下次机会再练习了。

林翰尽管把注意力放在了大金牙身上,但是说话的当,多少还是放松了些警惕,这给大金牙创造了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他甚至都没有勇气听林翰把话说完,先一步扭头就开溜。急切的雨势,也成功为他的潜逃提供了有利的掩护。

大金牙转身逃跑时候的速度,林翰不用想也知道有多快,要想追上他,可能远比一拳打趴下他困难的多。

无独有偶,林翰顾此失彼,再回头的时候,以莫三为首分别受了不轻的伤那三个家伙,眨眼间也全无影踪。为了叫林翰抉择难定,他们选择了不同的方向,忍住来自伤口的剧痛,玩命、发疯一样奔逃。

在实力相差悬殊,根本就无从反抗的情况下,什么江湖道义,什么帮规法则统统见鬼去吧,小命还是第一位的。这些亡命徒所谓的亡命,不是甘心去送命,原来在疼痛和恐惧面前,他们表现的也没比常人胜出多少。真正敢于去送命的人,那是革命烈士,不是江湖黑帮里的打手。

林翰没想到这场激战,来的快结束的也快,最后是以这样的方式收场。刚才还牛逼闪闪不可一世的莫三以及他的弟兄们,转瞬间就放下豪言壮语,仓皇逃窜,深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之战理。只可惜自己明显没有舒展开筋骨,意犹未尽的还没过瘾。

他双手从额前把头发捋向脑后,雨水滴滴答答滑落,钻进了脖子。抹了把脸,来到地下奄奄一息的男子身前,俯身把他翻转过来,仔细端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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