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甜滋滋的,她打起精神快步跟上阿红嫂。
风吹过树林,响起一片哗哗声,乌黑的不知名的鸟飞来飞去,刘芳心里怕得直打鼓,又不敢出声。突然,腹部传来一阵阵的隐痛,刘芳一下停住脚步弯下了腰,阿红嫂大吃一惊:“芳芳,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啊?”
刘芳抓住阿红嫂的手,微弱地说:“我肚子痛,想上厕所。”阿红嫂环顾四周,摇摇头:“哎呀!这荒山野林的到哪儿找厕所啊?随便找个地就解决了吧,我帮你看着人,哪那么多穷讲究啊?
刘芳不吭声,阿红嫂急得直跺脚:“要不,你再憋一会儿,马上就回村了。”刘芳点点头,被阿红嫂拖着走。忽然,刘芳看见在不远处有一个很小的土墙砌的房子,已经很破旧了,透过点点月光依稀可以看到“男”“女”字样。她一下欢喜得跳了起来:“那有一个,我去那儿上。”
阿红嫂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刘芳已经甩开她的手,冲了上去。阿红嫂顺着她的目光望了过去,不由倒吸了口冷气:“怎么是这个地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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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血手
她拼命想阻止刘芳,可是来不及了,刘芳已经揭开那块陈旧的布帘钻了进去,只听到隐隐的声音传来:“阿红嫂,你就在外面站着陪我,不然我会害怕的。”
阿红嫂站在外面不住地搓手,那年的夜也如今天这般冷这般黑吧。想到这,饶是胆大如她,也不由一阵心慌。突然,她隐约听到一些说话声,但是又听不真切,阿红嫂不由着急得大叫:“芳芳,好了没有?你刚才在和谁说话啊?”
回答她的是死一般的寂静和呼呼的风声,就在她实在忍不住,想冲进去一探究竟的时候,门帘动了,只见刘芳一脸轻松地走了出来。“你!你没事吧?”
刘芳轻轻笑了笑,奇怪地看着阿红嫂:“什么意思啊?我不是好好的呀!现在我精神好了,我们快赶路吧,说不定二雄哥真盼着我呀。”说着拉起阿红嫂大步流星得走起来。阿红嫂被她拉着也不由加快了步伐,暗想自己真是太敏感了,几十年前的陈年旧事还想它干嘛。
走了一会儿,刘芳像想起了什么,低头从怀里掏出一样物品,“给,阿红嫂,剩下没用完的,还你!”阿红嫂借着月光依稀看见是一小卷卫生纸,她诧异得说:“这是干嘛呀?”“哎,今天走得匆忙,忘了带纸,多亏你给我递纸进来。”
阿红嫂猛得停住了脚步,睁大眼睛:“你说什么,我什么时候给你递过纸啊?我一直站在外边就没动过。”刘芳轰得一声脑袋炸开了花,她记得自己蹲下后发现没有纸,急得大叫阿红嫂拿纸来,半天没有回音,就在她刚要起身时,一只手伸到了她面前,给她递上了纸。
当时她还挺纳闷呢,叫阿红嫂也不应声,突然伸出一只手怪吓人的。现在回想起来,的确很蹊跷,那只手通红,刘芳当时还以为是月光的原因呢,分明就是一只血手。想到这,刘芳忍不住心神俱裂,一路狂奔一路怪叫起来。
刘芳疯了,村里的老老少少都为这个才过门的新媳妇感到惋惜,阿红嫂更是愧疚难当。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坚决制止她呢,她什么都不知道,是何其无辜啊!
阿红嫂一夜之间就像老了十岁,她呆呆得一天到晚坐在门前发呆,思绪不断翻飞,飘到了十五年前:那时她也是个天真浪漫的小姑娘,有父母疼,兄长爱,日子过得无忧无虑。
有一年,父亲承包下了那一片地,准备种粮食,哥哥们也大力支持,一家人齐心协力不分日夜得干。终于快到收成的时候了,全家都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哥哥们一直干到天擦黑都舍不得收工,阿红就提起盒子给哥哥们送饭,那天的夜是多么冷多么黑啊,至今想起来阿红嫂还记忆犹新。
哥哥们狼吞虎咽填饱了肚子,嚷嚷着把最后一点粮食收了就回家咯。阿红嫂也兴奋得直叫,根本不知道可怕的事马上就要发生了。哥哥们把胜利果实都装在一个大箩筐里,由年幼的妹妹负责看守,三哥走在最前面一直低头干活,突然,他“啊”得一声惊叫,只见前面赫然出现了一只红色的手,不停得采摘粮食。粮食在它手中连根拔起,胡乱丢在一旁,所有的人都呆住了,愣愣得看着它为所欲为,脑子一片空白。
三哥最先反应过来,几兄弟中数他的性子最急,只见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手中的家伙就向那只手砸了过去。众人只觉得眼前一片红色,点点滴滴得落在脸上,手上,阿红嫂只觉得哥哥打了大胜仗,消灭了那只怪手,欢喜得直跳!
可是下一秒,三哥在他们跟前直直得倒了下去,身上是一片刺目的红。事情太突然了,谁都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那只怪手也不知何时没了踪影。三哥就这么去了,娘气得一病不起,爹马上下令把那块地舍弃,任由野草疯长,没过几年就变成了一块荒地。
这是阿红嫂心中最痛的一块疤,埋在了她心中很多年了。后来又过了些年,新上任的村官见那块地荒废了很可惜,便鼓动大家承包,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村里的人都是土生土长知根知底的,谁都不愿意去,最后不知谁出的主意,修建成了一个厕所。可是村里的人都心知肚明,谁都不会去上,也不会说破,很有默契得共同守着这个秘密。
就在大家对刘芳的发疯和血手议论纷纷的时候,有个人却动起了小九九。此人是村里最爱喝酒闹事的张六娃,平时家里人和村里人都看不起他,令他颇为苦恼。
这几天他听到大家都在议论血手,不禁摇摇头不以为然。突然他灵机一动,觉得改变他命运的时机到了,他张六娃也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大家对他刮目相看了。
晚上,他独自在家喝了很多酒,他在为自己打气,因为他决定了去会一会那只血手,去找出真相!当他摇摇摆摆得蹲在厕所时,他已经醉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一阵风吹来,他的酒也醒了一半。他望望四周,心里有点发毛,但随即又笑了,老子有这个我怕啥,他扬了扬手上的斧头,幸亏我机灵,走了几步还特意回来把家伙抄上。
他蹲了半天,四周风平浪静,难道血手欺软怕恶,专门对付女人?不对,肯定是有什么地方没做到位,突然他想到了个细节,不由高声喊:“忘了带纸,给我递张纸来。”一阵风吹过,血手捏着纸缓缓出现在了张六娃眼前,张六娃屏息静气,一斧头就向血手砍了下去,只听“啊”一声惨叫响彻山林。
第二天,人们发现张六娃的时候,只见他斜斜地倒在了厕所门口,手上那把斧头已经被血染红了。这下整个村都轰动了,人心惶惶的,政府也不得不出面解决,派了大量的警力,包围了那个厕所。
村里的老老少少围得水泄不通,困扰了他们几十年的秘密终于要揭开了。警察把厕所拆开,发现下面有一个山洞,隐隐有一扇门,大家齐心协力都无法推开那扇门。
最后没有办法,只有用炸弹炸开了,只见门后全是森森白骨,断手不计其数。村里的老人依稀记起几十年前,敌军的一次大屠杀,原来尸骨全都埋在这里。后来,村里出面,村民也自发凑了一些钱,安葬了这些亡魂,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巨大的石墓,但愿它们的亡魂能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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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真爱无悔(上)
罗放的话音刚落,林若萱就连忙点头说好听,说她也讲一个爱情故事,绝对很精彩的,真爱无悔!
“一我叫许民,是一家大公司的总经理,表面上的光鲜却掩不住我心底的深深寂寞。
“许总,这是最新的应聘秘书资料,请您看看!”“不必了!交给人力资源部的老刘,人选由他定,我放心”自从李秘书怀孕辞职后,总经理秘书这个职位就一直空着,一切事项均由特别助理林波全权代理。
林波点点头,拿起桌上的应聘资料转身离开了。许民伸了个懒腰,突然,他看见桌子上还有一张应聘资料,“这个马虎鬼”许民随手拿起一看,他的眼睛顿时瞪大了!苏红这个在记忆深处魂牵梦萦的名字跃然纸上,旁边是一张干净得仿若不食人间烟火的脸,这容颜却与记忆中的相差甚远,只是眉眼间我见犹怜的神情颇为相似。
许民腾得站了起来,拨通了林波的电话:“秘书我定了,就要苏红!通知她明天到公司报道。”林波诧异的声音传来:“可是许总,苏红是这批应聘者中学历最低的,你看~”
“别说了,是你选秘书还是我选?明天她不来你也不用来了。”丢下电话,许民深呼了一口气,自从母亲去世后,已经有好些年没有人和事能在他心里激起涟漪了,自己今天真是有些失控了。可是苏红是藏在记忆深处的美好,因为自己的年少无知,永远得失去了她,现在又有一个苏红从天而降,是老天爷听到了他这些年的忏悔,派来拯救他的吗?
第二天,许民很早就来到了公司。在他的翘首期盼中,苏红终于翩翩而至!四目相接中,许民呆住了,仿佛一道火光彻底点燃了他的心,眼前的苏红有着当年苏红一样的神韵,顾盼生辉的眼睛,只是模样要比当年的苏红成熟许多。
不对,自己的记忆还停留在五年前,苏红要是没死,今天的她或许还是有这样一番成熟的风韵的。一时间,许民心里百感交集,浮想联翩。苏红微微侧了侧头,诧异得看着许民,柔柔得说:“许总好!我是苏红!”
许民一下回过神来,惊觉自己的失态,“喔~你好!欢迎你成为公司的一员。”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许民很快就和苏红陷入了热恋中。整个公司传得沸沸扬扬,许民心知肚明,他觉得无所谓,以前的岁月都在做着身不由己的事,现在该是为自己活的时候了!
林波是他最信任的人,也旁敲侧击地提出过质疑,但都被许民驳了回去。自苏红死后,已经再没有女人让他有爱的冲动了!许民深知自己对不起苏红,让她年纪轻轻就失去了性命,这个苏红的出现一定是上天给他的赎罪机会。
情人节很快就到了,许民精心安排了很多节目,他想给苏红惊喜,让她开心。结果苏红只要求陪她去看一场爱情电影,影片由她选。晚上八点,他们来到了全市最豪华的影院,苏红蹦蹦跳跳得像个小女生,拉起许民就往放映厅走。
原来她昨天就买好票了‘,看最经典的老片《泰坦尼克号》,许民心里一个咯噔,太巧了吧,当年和苏红第一次过情人节,也是看的这部片子。放映厅里已经坐满了人,苏红轻声对许民说:“走!我们的座位在前面,三排十六号和十七号。”轰得一声许民脑袋里炸开了花,自己当年看的时候也是这个座位号,因为三月十六是苏红的生日,这个巧合还让苏红兴奋了好几天。
许民觉得大脑已经一片空白了,冥冥中一切就像早已注定一般,连自己最后是怎么回的家都不知道了。第二天,再度和苏红见面时,苏红对昨晚的事只字不提,更没有责怪他的失态,这让许民感激不已。
今天的苏红特别漂亮,头发挽了一个很高的髻,用一个浅黄色的木质发夹固定,衬得她的气质更加出众。苏红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轻轻拍拍许民的头,撒娇得说:“看什么呢!讨厌!你看我这个发夹是不是非常别致啊?”说着,把发夹取了下来,顿时瀑布般的长发披散在肩头,更是增添了无尽的妩媚。
许民呵呵笑着,往手上的发夹一看,呼吸一下就急促起来,他一把抢过来细细端详,只见发夹的背面还刻着两个很小的字:苏红。许民激动得一把抓住苏红的肩膀,不停得晃动:“快说,这个发夹从哪儿来的?”
苏红已经被吓傻了,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你怎么了?这个发夹是几年前我捡到的,我看见很别致,后面又刻着我的名字,觉得和我很有缘,就一直留在身边。”许民松开了手,背过脸去,声音嘶哑得说:“对不起!你先出去,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许民觉得头痛极了,思绪一下回到了多年前,和苏红相恋不久,自己当时还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在苏红生日的时候,跑遍了城里的商店,终于为苏红精心挑选了这个独特的发夹,让苏红欣喜无比,就在当晚他们还奉献出了自己的初吻。事后,苏红还郑重其事地在发夹背面刻了自己的名字,笑称这是爱情的信物,要一辈子珍藏呢。
想到这,许民把林波叫了过来,现在的事情已经荒诞到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必须要找个信任的人帮他分析。林波静静得站在许民面前,听他断断续续得讲述了当年和苏红的爱情故事以及为了利益逼死了苏红的前尘往事,眼前这个来历不明的苏红着实令人费解。
突然,许民灵光一闪,他想到了一个人一种解释得通的可能:眼前这个苏红是当年苏红的妹妹苏原,惊闻姐姐的死讯,苏原母子俩千里迢迢从农村老家赶来,哭得死去活来。苏原当年只有十三岁,可眼神已经犀利得令许民不敢直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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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真爱无悔 (中)
苏原带走了姐姐的日记本和随身物品,这么多年来她一定发现了些蛛丝马迹,说不定一直处心积虑得想为姐姐报仇。自己当年的选择实属无奈:苏红怀孕了,又不肯放弃这个孩子,正在为难之际,自己的身世也浮出水面。
原来妈妈年轻的时候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一次疯狂后意外有了他,正当妈妈憧憬婚姻时,却意外得知男人早已有了妻子。于是倔强的妈妈毅然带着他不辞而别,远走天涯。后来妈妈为了他终身未嫁,含辛茹苦把他抚养长大。他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和苏红的相知相恋让他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可是在毕业典礼上,他遇上了那个给了他生命的男人,从此他们几个人的命运通通被改写了。妈妈从遥远的小镇一路颠簸到了他的学校,风尘仆仆却掩饰不了内心的喜悦,儿子要毕业了,这么多年的付出总算没有白费。妈妈穿着平时都舍不得穿的新衣服,端端正正得坐在台下,仰头望着台上的学校领导讲话,赞助学校的企业家讲话,翘首期盼儿子的出现。
突然,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了,虽然事隔多年,相隔了千山万水,可是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彼此。妈妈的心颤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