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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禁牌、赌、鸦片和清匪,农民协会是博得一般人的同情的。
第十一件废苛捐
全国未统一,帝国主义军阀势力未推翻,农民对政府税捐的繁重负担,质言之,即革命军的军费负担,还是没有法子解除的。但是土豪劣绅把持乡政时加于农民的苛捐如亩捐等,却因农**动的兴起、土豪劣绅的倒塌而取消,至少也减轻了。这也要算是农民协会的功绩之一。
第十二件文化运动
中国历来只是地主有文化,农民没有文化。可是地主的文化是由农民造成的,因为造成地主文化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从农民身上掠取的血汗。中国有百分之九十未受文化教育的人民,这个里面,最大多数是农民。农村里地主势力一倒,农民的文化运动便开始了。试看农民一向痛恶学校,如今却在努力办夜学。“洋学堂”,农民是一向看不惯的。我从前做学生时,回乡看见农民反对“洋学堂”,也和一般“洋学生”、“洋教习”一鼻孔出气,站在洋学堂的利益上面,总觉得农民未免有些不对。民国十四年在乡下住了半年,这时我是一个**员,有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才明白我是错了,农民的道理是对的。乡村小学校的教材,完全说些城里的东西,不合农村的需要。小学教师对待农民的态度又非常之不好,不但不是农民的帮助者,反而变成了农民所讨厌的人。故农民宁欢迎私塾(他们叫“汉学”),不欢迎学校(他们叫“洋学”),宁欢迎私塾老师,不欢迎小学教员。如今他们却大办其夜学,名之曰农民学校。有些已经举办,有些正在筹备,平均每乡有一所。他们非常热心开办这种学校,认为这样的学校才是他们自己的。夜学经费,提取迷信公款、祠堂公款及其他闲公闲产。这些公款,县教育局要提了办国民学校即是那不合农民需要的“洋学堂”,农民要提了办农民学校,争议结果,各得若干,有些地方是农民全得了。农**动发展的结果,农民的文化程度迅速地提高了。不久的时间内,全省当有几万所学校在乡村中涌出来,不若知识阶级和所谓“教育家”者流,空唤“普及教育”,唤来唤去还是一句废话。
第十三件合作社运动
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所需要的。他们买进货物要受商人的剥削,卖出农产要受商人的勒抑,钱米借贷要受重利盘剥者的剥削,他们很迫切地要解决这三个问题。去冬长江打仗,商旅路断,湖南盐贵,农民为盐的需要组织合作社的很多。地主“卡借”,农民因借钱而企图组织“借贷所”的,亦所在多有。大问题,就是详细的正规的组织法没有。各地农民自动组织的,往往不合合作社的原则,因此做农民工作的同志,总是殷勤地问“章程”。假如有适当的指导,合作社运动可以随农会的发展而发展到各地。
第十四件修道路,修塘坝
这也是农会的一件功绩。没有农会以前,乡村的道路非常之坏。无钱不能修路,有钱的人不肯拿出来,只好让它坏。略有修理,也当作慈善事业,从那些“肯积阴功”的人家化募几个,修出些又狭又薄的路。农会起来了,把命令发出去,三尺、五尺、七尺、一丈,按照路径所宜,分等定出宽狭,勒令沿路地主,各修一段。号令一出,谁敢不依?不久时间,许多好走的路都出来了。这却并非慈善事业,乃是出于强迫,但是这一点子强迫实在强迫得还可以。塘坝也是一样。无情的地主总是要从佃农身上取得东西,却不肯花几个大钱修理塘坝,让塘干旱,饿死佃农,他们却只知收租。有了农会,可以不客气地发命令强迫地主修塘坝了。地主不修时,农会却很和气地对地主说道:“好!你们不修,你们出谷吧,斗谷一工!”地主为斗谷一工划不来,赶快自己修。因此,许多不好的塘坝变成了好塘坝。
总上十四件事,都是农民在农会领导之下做出来的。就其基本的精神说来,就其革命意义说来,请读者们想一想,哪一件不好?说这些事不好的,我想,只有土豪劣绅们吧!很奇怪,南昌方面传来消息,说蒋介石、张静江诸位先生的意见,颇不以湖南农民的举动为然。湖南的右派领袖刘岳峙辈,与蒋、张诸公一个意见,都说:“这简直是赤化了!”我想,这一点子赤化若没有时,还成个什么国民革命!嘴里天天说“唤起民众”,民众起来了又害怕得要死,这和叶公好龙有什么两样!
老毛
一九二七年三月。。。
民国农村土地分配-评毛ZD寻乌调查报
近日东方一直在研究民国农业状况,研读老毛多份农业调查报告,研读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数据触目心惊,令人深思。
为了保证论证客观性、公正性,东方现将老毛的《寻乌调查报告》一些数据拿出来与大家共勉。
下面是东方对老毛调查报告的一些总结。
1、这是老毛报告中所列土地分配数据:
当时寻乌县农村土地分配,40%为公田,30%为个人地主所有,30%为富农、自耕农所有。
对公田部分,祖宗公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二十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六十。
神道方面(神、坛、社、庙、寺、观)公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八,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二十。
公益(政治、学田、路田等)公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十。
2、对生产态度:
大中地主对生产基本漠不关心,而小地主比较节俭,对生产热情非常大。若是对农村进行土地改革,最大困难是如何对神道公田方面,最大困难在个人地主方面,特别是小地主方面、富农方面。
3、从当时农村主要剥削手段来分析,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即地租与高利贷。
地租基本在五五分,不论公田、地主,还是其他,基本上都是五五分成。也就是主要粮食出产,地主与佃农之间,按照对半进行分成。
如此看来,在旧中国,这种剥削方式的确太猛了,如此高的地租,不但眼中剥削了普通百姓,而且让地主除了疯狂买地,很少会考虑其他,如此高的地租,严重阻止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当时地租,有点像现在炒房地产吧,炒房地产,一个人每年尽赚几百万、几千万,而开工厂,不但生意难做,而且还劳神,这种情况下,正如很多资本纷纷投入房地产一样,在民国时期,地租如此高,又有谁愿意将资本投资在发展实业方面?
另一种为高利贷,正如老毛在报告中所说:
钱利三分起码,也是普通利,占百分之七十,加四利占百分之十,加五利占百分之二十。大家想想,三分也就是30%,也就是你借100元钱,一年要收30%的利息,并且利滚利,触目心惊啊。
在报告中,大中地主相对利息较低,而小地主、富农利息非常高。
大家再请想想,干什么实业,每年能保证稳赚30%,但当时向贫农放高利贷,竟然达到30%;40%;50%的利息,如此也太高了。
如此高的利息,正如现在炒房地产一样,谁愿意发展实业呢?
如此看来,在当时农村,最为缺乏的不是土地公平制度,而是金融制度。
4、对如此高的地租、高利贷,普通民众难以偿还,一般通过卖**(也就是将妻儿卖给地主家)、卖儿子(东方注:在八十年代,东方老家就出现一个卖儿子现象,有一家人,死了老公,下面有四个儿子,养不活,就将其中老幺卖到山东。这是东方亲眼所见,被卖的那个叫陈四和,乃东方幼时玩伴之一。看来卖儿卖女,不是民国专利。)、打会完成。
下面是摘录老毛的《寻乌调查》报告
(一)农村人口成分
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百分之零点零四五
中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下二百石以上的)百分之零点四
小地主(收租二百石以下的)百分之三
破落户百分之一
新发户百分之二
富农(有余钱剩米放债的)百分之四
中农(够食不欠债的)百分之一十八点二五五
贫农(不够食欠债的)百分之七十
手工工人(各种工匠,船夫,
专门脚夫)百分之三
游民(无业的)百分之一
雇农(长工及专门做零工的)百分之零点三
(二)旧有田地分配
公田百分之四十
地主百分之三十
农民百分之三十
(三)公共地主
A。祖宗地主
寻乌公田多,成了各区普遍现象。各种公会多得很,祠堂里的公会如什么“公”什么“公”,差不多凡属死人,只要是有“后”的,而他的后又是有钱的,他的所谓后者必定从他们的家产中各家抽出一份替他立个公。这种凑份子立公的办法是什么姓都普遍采用的。凑成的份子一概是田地,不用现钱。再则那什么公还在时,他自己就留出田产立起公来,这一种比前一种更多。公田一经成立,就年年收租。
租除祭祖用费外,大概总是有多余的,便把它积蓄起来。积蓄的方式不是拿谷积蓄,而是拿钱积蓄,就是每年把多余的谷子粜给贫民,把钱积起来。积得若干年成一笔大款,便购买田地。如此下去,这一公的田地就渐渐地增多起来。
但这积蓄增多的在全部款子中只占去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由他的子孙均分了去。多半是子孙穷苦的多才主张分的,子孙富足的多呢,那便不主张分了。
分是在什么时候呢?又是怎样一种分法呢?就是当那过年过节时候从祠堂里分谷分肉。
男子都有分,女子没有分(有些族上寡妇有分),每人分得几斗谷、几斤肉。这种谷叫“红丁谷”。
肉有四个项目:
一是“胙肉”,从前是秀才、举人有功名的人分的,后头加上“毕业生”。
二是“房股肉”,每房一份。
三是“老人肉”,七十以上的人每人一份。
四是“丁肉”,每个男子一份。
分的次序:先分胙肉,次老人肉,因为这两种人是可贵重的,每人大概分一斤。次房股肉,每股十斤八斤的有,十多二十斤的也有,整的分出去,再零分与房众。
为什么要分房股肉呢?这是一种斗争,房下人少的要分房股肉,房下人多的反对分房股肉,主张分丁肉。但结果各地多半是照了人数少的房份的意见分了房股肉。
为什么少数对多数胜利呢?因为这种公的产业,原是各房都有平均的权利的。次分丁肉,不是每个公都有分,多数公是没有丁肉分的,这是因为公款不多,或是人太多了的原故。有少数公堂谷肉不是平分而是轮分,名义叫做“轮收”,又叫“管头”,轮流替祖宗收租的意思。租收了,每年开支一小部分在祖宗的祭祀上,大部分落在管头的荷包里,这并不算“吃油饼”,因为这样做正是公堂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为什么呢?
当他那个祖宗还没有死,把家产分拆给儿子们的时候,为了怕他的子孙日后把分得的一点田产变卖了弄得没有饭吃,就从田产中挖出一部分不分,作为公田,永不变卖。
一面有了他死后的祭费,一面呢,他的穷困的子孙便得了周济了,这叫做“留出后路”。他的子孙也很赞成这种办法,因为这就是为自己留出后路。
凡那祖宗生前没有立起会的,祖宗死后,子孙们只要稍为富裕也必定为他立会,出名叫做祀祖,其实是为了自己。所以轮流收租名则是轮流替祖宗收租,实则是轮流替自己收租。
在这个意义之下,那些贫苦子孙往往闹着要分公田,同时富裕部分的子孙却反对分公田,成为一种氏族内部的阶级斗争。那些穷苦人闹着要分公田也不是要分了田去耕种,他们是要分了田去变卖,得钱还高利债或买明天的早饭米。在这种情形上面,看得出贫农群众因为他们苦得没有米煮,便把什么“祭扫”呀、“慎终追远”呀等等封建思想逐渐地不要了,他们的生活迫着他们要不了这些宝贝了。
总计祖宗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二十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六十。
B。神道地主
神道地主即神、坛、社、庙、寺、观六种。“神”是指的各种各色的神,许多都有会,如赵公会、观音会、关爷会、大神会、真君会、婆太会、赖爷会、公王会、伯公会、文昌会等等,都是没有庙的。还有一种醮会,祈神之用,也属这一类。在上述的各种神内有一部分是立了“坛”的。坛是立起一块石头,有的几块石头垒成一个小屋,那里面藏着好灵验的神呀,因此叫做坛。
不论神、坛,凡有会都有公田,出钱弄这种神会的通通是富农地主。神会的产业百分之九十五是田地,百分之五是谷子和钱。这种田、谷、钱,叫做“会底”。
目的:一是为神,因为神能保佑他们人畜清泰,财丁兴旺;
二是吃东西,神诞那一天吃一顿,过年过节还有肉分,但要斗了份子的才有吃有分。斗过份子后来穷了的,有顶退份子的办法,譬如每份是五块钱会底,人家就出五块钱给他“顶”了去,他就算是“退”出了会。“社”是与“神坛”有别的一种“社坛”,每个村子有一个,即使那个村子只有三家人,也有个社坛。为什么要社坛?
保佑禾苗没有虫子食、牛猪六畜不至于遭瘟,保佑人们得到康健。每个社都有会,二月起,十月止,每月都开会,会期普通是初二,有些地方是十六。开会那天,同社的人每家来一个,不分贫富,一概有份,杀猪买酒,大吃一顿。吃过之后,开堂议事,作陂开圳呀,禁六畜伤害禾苗呀,禁胡乱砍伐山林竹木呀,条规不一,议论纷纷,也没有什么主席,也不要什么记录。虽然乱讲一顿,却有一种自然的秩序。
就是当那所谓“老前辈”或所谓“更懂事的”讲得“更公道”的时候,大家都说他的话“讲得好”,就是这样子成了决议。这种社是群众的,虽然也信神,却与地主富农的神坛完全两样。这种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