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我。毓水觉得自己鼻子热热的,痒痒的,怂了一下鼻子。顿时大厅里传来一股血腥味。“哎呀,毓水,怎么流鼻血了?”沐水烟慌得站了起来,急忙来到毓水的身边。
毓水脸红的马上摇了摇头,说:“没事,没事。最近辣的东西吃的太多了,似乎上火了。”毓水能说这是因为对面的那个小正太说话的原因吗?弄得自己多不好意思。毓水将脖子抬起来,感觉有血倒流入喉咙里,不能看着那谁,轩辕晨枫。
等血不留的时候,“叫你多吃点水果,你不吃,就知道吃那些辣的东西,看看你。”沐水烟说了毓水几句,毓水撇了撇嘴。这真的不能怪自己。小正太的魅力无法抵挡啊,那个小屁孩。
原定准备去京城逛得,现在好了,也不用去了,虽然毓水觉得这似乎有点太过矫情,在现代社会,即使大姨妈痛不欲生,职场里的妖精照样还是面色红润的吸引眼球。
毓水只好在霁月山庄里面闲逛。其实,外婆家很好,有山有水,比起大观园也差不了多少,但是和霁月山庄比起来,还是有点差劲。第一是因为轩辕家同样是个传承百年的大家族,论起历史长久,只比沐家长,不比沐家短。第二是家族的地位,轩辕家族百年来出现过5位武林盟主,所住的地方就是霁月山庄。因此,可以想象霁月山庄内部的繁华和奢侈。不说其他的,你妹啊,那个占地50亩的水池竟然硬是用人工凿出来的,人工啊!在这个没有挖土机等机器帮助下挖出来的水池,人力、物力、财力,这是北大荒再现啊!那水池里养的鱼,居然是琥珀珍珠、芝麻神仙等难养的观赏鱼,要知道京城的气候可不是那么容易养这种难伺候的鱼的!里面的荷花,什么红白莲、金边莲、重生莲,在现代可是已经绝种了,即使在这个朝代,也不定能见到!不对,不对,重点不在这,重点在于,快要过中秋了,天气不算寒冷也有点小冷,荷花居然还能绽放着如此美丽!
前面的那谁正在带路,虽说是一脸的笑意,可是毓水总觉得对方是皮笑肉不笑。毓水很二,所以胆大。“晨枫哥哥,我有话想和你说。”
轩辕晨枫有点惊讶,一直以来,对这个妹妹就没多大感觉,不,不是没感觉,只是这个感觉是对毓水的反芝感、厌恶。但是,长久以来面具的生活让其他人都感觉不出来。是呀,虽然自己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自己的内心里真的很反抗。倒不是说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而是就是不喜欢被人掌控的感觉,仅此而已。
“有事吗,毓水妹妹?”因此,轩辕晨枫一脸的温暖的笑意望着毓水,似乎在寒冷的冬天里有万道阳光照射着自己。“那个,”毓水突然说不出话了,面对这样的轩辕晨枫,她很迷惑,那种用笑隔绝着他人来保护自己的做法是自己以前常做的事,因为害怕受伤害,因为不想受伤害,所以不能用冷酷的面孔面对世界,那就只能用笑去面对世界。那种笑意,毓水来到这个世上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可是现在,毓水又见到了,是在一个叫轩辕晨枫的少年的脸上。
只是,这个笑意里面似乎是真的又有温暖,因此毓水很迷惑。想了想以后,傻乎乎的笑着说:“晨枫哥哥,你家这么大,你能了如指掌吗?”晨枫皱了皱眉头,没明白对方的意思。“这是我家,我当然知道。”尽管不明白,尽管不喜欢对方,但是还是一脸的笑意回答着对方。“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额,没什么,就是觉得晨枫哥哥你好厉害!这么大地方,你居然从来没有迷路过。话说,你小时候应该有过迷路的历史吧?”毓水的眼睛亮晶晶的。
☆、第十四章居然是腹黑!!!(一)
轩辕晨枫哽了一下,好吧,这位毓水妹妹说的话总是,额,这么的,惹人“唉”。“没有,学武之人的方向感都很好。”额,好吧,这次轮到毓水囧了。学武之人的方向感都很好,同样都是学武之人,可是,毓水的那个方向感,毓水自己都忍不住吐槽自己。幸亏有雪球,想到这里,毓水泪眼汪汪的望着雪球,可是咱们可爱的雪球直接将两只小爪子捂住了自己的两只小眼睛。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为什么我身为堂堂千年雪狐的后代,受万人追捧的千年雪狐后代,会有这么一只蠢笨蠢笨的主人?自己当初脑子是不是吃了不正常的食物,影响了正常的思维,才会一时脑抽和大主人走啊!继续捂眼望天中,我是那45度的明媚的忧伤的分界线。
轩辕晨枫看着眼前不知道神游何处的一人一狐,突然觉得好笑。“嘿,毓水妹妹,在想什么呢?”轩辕晨枫脸上的这个笑容是出自真心的,不得不说,穿越小说经典之一的片段就是:无论是男主还是喜欢女主的配角,无论这些情敌的气质千差万别,最终,都逃不过一个字——“帅”,只是帅的不同而已。因此,对二货来说,看帅哥流口水这件事不是不存在的。此刻的毓水刚刚从对雪球的感动中回过神来,就被那轩辕晨枫真心的笑容给惊到了!小,小,小正太,居,居然笑了!尼玛呀,如此的笑容,真是倾人国啊。
“咳,咳咳。”轩辕晨枫不自然的咳了几声,身边传来几声笑声,让毓水反应过来,自己一不小心将心里话说了出来。“嘿嘿,嘿。”毓水脸刷一下就红了,死死地抱住雪球,雪球瞬间觉得自己的呼吸很困难,嗷嗷叫了几声,见某个二货还是不松手,急了,咬了一口某人的手。毓水觉得手上一疼,松手,雪球瞬间跳到了轩辕晨枫的怀里,埋在对方的怀中,不肯出来了。
“叛徒,给我出来。”毓水急了,对着小狐狸张牙舞爪,可惜,雪球不鸟她。这么多年,对于二货的本质不说看的个十分清楚,也看得个八九分了。唉,雪球其实被毓水养叼了,即使不是同类,也喜欢看帅哥啊!
“毓水妹妹,看样子,你家小白狐还是比较喜欢我啊?”轩辕晨枫调侃着毓水。毓水很郁闷,真是一个叛徒啊。“这只小白狐似乎和我以前见过的有点不太一样。”轩辕晨枫心里已经有了一个答案,“嗯。据我爹说,这是一只千年白狐的后代。”“难怪了,这么有灵性。”毓水囧了,她深深的觉得自己见识太少了,以至于自己一直以为,连阿猫阿狗这种普通生物都具有灵性,更何况一只号称千年白狐具有灵性难道不应该吗?
“呵呵,毓水妹妹…。”“那啥,晨枫哥哥,咱能打个商量不?”毓水有点受不了,总是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个“妹妹”,总让毓水觉得自己有股出来卖的赶脚。
“怎么了?”“你每次喊我的时候,能不能将‘妹妹’这两个字去掉啊?”
“这怎么可以?虽然我们没有血缘的关系,但我一直都将你当我的亲妹妹,我也相信…”“你是唐僧吗?需要你来演大话西游?”毓水心里腹诽着,嘴里却笑着打断轩辕晨枫的话:“晨枫哥哥,我没有说不让你喊我妹妹,就是不把你当哥哥的意思。我只是不习惯有人喊我名字的时候总是在后面加两个字,让我觉得很别扭。”
“这样啊,可是我觉得挺好的啊,你比我小,叫你妹妹,告诉别人,你有一个好哥哥,不好吗?”
天雷滚滚啊,有木有?原以为是个可爱的小正太,其实是个大腹黑啊!毓水风中凌乱了,首先不论轩辕晨枫的自恋程度是多少级,就冲着他刚才讲的那段话,毓水敢拿今后十天的食物来和别人打赌,轩辕晨枫肯定没和别人说过这话。别小看毓水,这么多天一直都待在小房间里,不代表上京前没做过调查。某位伟人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为一名出生在新时代的人,这些话是需要时刻牢记的。事实也证明,伟人说过的话是很有道理的。
从出山谷,正式进入外婆家后,就悄悄建立起了一支队伍。这个队伍里面的人很少,但是很有用。毓水一直坚信,360行,行行出状元。做到每行的状元,那么身边自然会有人愿意围绕着你转。因此,毓水建立这支队伍时,就是经过认真选择,专业对口,每个人一定要有一项拔尖的能力,例如,毓水自己创立的敏字行当铺。里面的老板是一位很有经验的老人,毓水为了这个老人,专门为他培养了大夫、管家等人,就是为了怕这位老人一命呜呼而很多东西无法学到。这样的心思,即使是毓水的父亲,美人舅舅都想不到的。可是,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轩辕晨枫讲出了那些话以后,毓水的世界观瞬间凌乱了。Who来告诉她,被大家所称赞的轩辕晨枫居然是个如此腹黑之人啊!
☆、第十五章 居然是腹黑(二)
资料上显示,轩辕晨枫是个圆滑的人,对所有人都是同一个不痛不痒的态度,毓水用她那有限的大脑分析出来,这样的人油水不近,将来定是个难缠的角色。因此和这种人搞好关系十分重要,只要被对方认可,将会是个十分护短的。
毓水吞了吞口水,深吸一口气。“晨枫哥哥,我们,额,继续走吧。”毓水总算完整的在被雷到以后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
轩辕晨枫嘴角露出了一个不太明显的笑容,这个女孩,似乎不仅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讨厌,甚至让自己有点开心呢。
一行人继续在山庄中逛着,前方有一个很大的湖泊,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毓水瞬间就被吸引了注意力。“走,晨枫哥哥。我们去游湖。”毓水兴致勃勃的拉着轩辕晨枫走向停泊在湖边的小舟和竹排。明显,这是专门给来游玩的人准备的。
毓水毫不犹豫的选择竹排,竹排中间有四个凳子,竹排尾站着一个船夫。毓水看到这个船夫就穿着一件单薄的青色衬衫,脚上的木屐鞋因为站在竹排上的时间久了已经有点湿了,可是对方似乎一点都不在乎,在北方的秋季已经开始有点寒冷的时候,学武之人是不会在乎这点冷意的。但是,毓水还是忍不住对着执掌竹排的人说:“大叔,晚上回去以后,还是用热水泡泡脚的好,然后喝点姜汤,驱驱寒。”其实毓水还想加一句,不要自己以为没事就真的没事了。可是毓水不敢讲,因为毓水才认识到,霁月山庄和杨家将似乎一样,即使是个不足轻重的下人,武功也是杠杠的。
在毓水冷到了一群人以后,轩辕晨枫很淡定的拎着毓水脖领处的衣裳走到了竹排上。毓水很是欲哭无泪,你们懂吗?如果有一个人,他和你不是很熟,甚至在初次见面时有点讨厌你,可现在居然做着稍许有点亲密的动作,你会怎么做?对于有个性人来说:“靠,我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别人怎么做和我无关。”对于自恋的人来说:“对方肯定是发现了我的美,真是讨厌,做这样亲密的动作,人家会害羞的啦!”而对于二货来说:“那个,晨枫哥哥,你介不介意先将手放下,然后我们在来聊聊?”
轩辕晨枫将手放了下来。柔声问道:“怎么了,毓水妹妹?你想和我聊什么?”
“那啥,毓水哥哥,我以为我俩还不是很熟。”毓水小心翼翼斟酌用词的说道。
“我以为你在我们家待了这么多天,我俩已经很熟了。”轩辕晨枫心情很好的回答。
“啊,我在你家是待了很多天,可是我们似乎都没怎么见过。我俩很熟的事,那个,我怎么不知道呢?”毓水很郁闷的回答。
“毓水妹妹,你这是在抱怨哥哥这么多天对你的冷淡吗?你放心,从今天开始,我都会陪在你身边,带你好好在京城玩一玩。”
纳尼!“晨枫哥哥,我没有抱怨啊。不是,就算抱怨也不能证明咱俩…。”“我明白,你想说我们不熟。但事实是你来我们家已经半个月了,对不对?”毓水点了点头,自己确实已经来京半个月了,“你看,这半个月来我们只是见了几次面,对不对?”毓水再次点头,一只手掌就能数过来自己和轩辕晨枫见面的次数。“一般来说,有客人到访,主人都会陪着,更何况有好友在自己家待了很长时间,那应该经常见面的,对不对?”“嗯。”“可实际上,你来我家这么长时间,我俩见面的次数这么短,是不是和其他人家有点不一样?”“咦,好像对,又好像不对。以前自己去好朋友家,待个好几天,和朋友是能经常见面的。”毓水心里想着,再次点了点头。“那好,毓水妹妹,既然如此,姑且不论其他,只站在正常待客之道上来说,你说这么多天我对你是不是有点冷淡了?”“你这么一讲,似乎是的。”毓水皱了皱眉头,说道。“好,既然你也承认了我对你这些天有点冷淡,那我是不是应该补偿你?”“额,不需要,哪有…?”“毓水妹妹,话不能这么说。我刚才说过,不论其他,只从待客之道上来说,你知道的,我身为武林盟主之子,学的东西和你自然有所不同,在待人接物上是不是要面面俱到,方能让世人不以歧视的眼光看我,说我不仅仅是利用父母的身份背靠大树好乘凉?”别看话说的如此冠冕弹簧,其实轩辕晨枫自己心里却想着:“这小妮子今天似乎不犯傻了,居然还没有被我绕晕。”
此刻的毓水却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但是毓水心里却忽然觉得对面的人一下高大了许多,身为武林盟主之子,有很多特权,可是对方并没有因为身份高贵而盛气凌人,反而想着自己做错的事就要负责,毓水的两眼都是星星,这样的官二代不多了啊。毓水两手捏拳说道:“不错,晨枫哥哥你说的很对,那你想怎么补偿我?”
“呵呵,既然如此,那我是不是应该陪你熟悉一下京城?”
“嗯,好,那你有空就陪我吧。”毓水很欢快的回答。
“毓水妹妹,你看,既然我都陪你逛京城了,说明我俩是不是很熟了?毕竟谁会没事陪一个陌生人逛京城呢,对不对?”轩辕晨枫一脸的和煦,丝毫不觉得自己拐骗某人是件很不好意思的事。
毓水点了点头:“晨枫哥哥,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们的小毓水就这样在被轩辕晨枫拐骗的路上欢快的迈着两条腿跑啊跑,跑啊跑。这也奠定了在以后的岁月里,毓水“可悲”的家庭地位。也不得不说,轩辕晨枫,日后定是个成大器的人,在刚对毓水有点感觉,尚不清楚未来会怎样,先将毓水弄到手再说。尽管毓水后来死不承认,只是因为和对方很熟就说明自己已经是轩辕晨枫的人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