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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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千寻-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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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所以,你就体谅一下,从今天开始搬到地下室的佣人房,和宋嫂挤一挤吧。”不亏是纵横商场的女强人,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让人无懈可击。而季安澜却神色不安,几度欲言又止。千寻不忍见他为难,他到底是母亲爱过的男人,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好,我现在就搬。”她离开餐桌,神情疏离地转身上楼。走到拐角处的时候,千寻收住了脚步,下意识地仰头向上看,和一道寒冽的目光接触了。
裴予陌正站在二楼楼梯口,一言不发,目光一瞬不瞬地停在她的脸上。千寻这才想到,自从刚才和季滟跑上楼后,他就再也没有下过楼,楼下的那场争论也一直没有他的声音。他不是和季滟联合起来欺负她吗?为何此时却一声不响地站在这儿,静静地俯视着她?
他身材本来就高,站在高她12个台阶的楼梯口,更显出一种无形的压力。千寻必须仰头才看得到他。裴予陌直直地望着她,那目光不是她想象的,得意中带着些落井下石的邪恶,而是深邃的、锐利的、研判的,仿佛能够看透人心,让她感到莫名的不安。季滟虽然骄傲跋扈,但心地单纯,没有城府;而裴予陌外表玩世不恭,和一般的纨裤子弟没有区别,但他常常在无人的时候,露出阴郁的神情,谁也不了解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千寻也不了解他,只凭直觉认定他不是一个等闲人物。他们四目相瞩,好长一段时间,谁也不开口。直到楼下传来俞梦瑶的声音:“宋嫂,你去帮她把东西搬下来。”然后,一串脚步声走上楼梯。裴予陌这才猛然惊醒过来,看着千寻,似笑非笑地说:“要不要我帮忙?”“不用了。”千寻说完,不再看他,继续上楼。与此同时,裴予陌漆黑如墨的眸子中,闪过一簇极亮的光芒,只是转瞬即逝。他慢悠悠地下楼,走进大厅。季滟立刻迎上前,用娇甜嗓音说:“陌哥哥,你到哪里去了?怎么这会儿才下楼?”“我刚才上了一趟洗手间。”裴予陌重新坐在餐桌旁,嘴角带笑,眼底闪烁着让人琢磨不透的光,“似乎错过了一场好戏。”那可真是一场好戏,每一个人都有精彩演出。
  
安慰
千寻搬到了佣人房。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自然不能和楼上相比。现在已经进入冬季,大厅里开着空调,暖和舒适;而地下室冷得像冰窟,被子寒冷僵硬,总是潮乎乎的。千寻身子弱,一向怕冷,在被窝里躺了很久仍觉得身子冰凉,双脚近乎麻痹。
这天,千寻正好来例假。她呵了口冷气,拉开棉被,躺进去时意外地感觉一阵温暖。原来,宋嫂偷偷灌了热水袋塞进她的被窝里。宋嫂是个好人,而且真心疼惜她。她时常半夜起床替千寻盖被子,就像一个母亲为自己孩子做的那样。千寻不记得母亲是否替自己盖过被子,母女俩很早就分房而居。唯一的一次是在母亲去世的前两天,她半夜醒来,看见母亲立在她的床前,无限疼爱地打量着她,还隐隐带着一丝悲凉。见她醒了,母亲说:“我来看看你是不是踢被子了。”她的语气很淡,千寻心里却甜丝丝的,她从来没有如此真切地感受过母亲的爱。“睡吧,乖。”母亲说,伸手抚了抚她的额头。千寻果真乖乖地闭上眼睛,很快又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母亲仍是冷冷的态度,让她以为昨晚只是一场梦。现在回想起来,母亲一定预感到了什么,那晚是来和她告别的。深夜,千寻翻身坐起,拉开台灯,从床头柜里拿出那本小册子,继续往下看:“1986年1月10日经老乡介绍,我进了一家生产玩具的工厂。我们这条生产线是做洋娃娃,每天看着那些漂亮精致的洋娃娃,我就不禁想起自己的童年。小时候,每回和父母进城,我都会站在商店的柜台前,盯着制作精美的洋娃娃,不肯挪步。但我知道,父母的钱是用来买米买菜的,还要替母亲抓药,根本没有闲钱给我买玩具。
等我将来有了孩子,我一定给他买许许多多的玩具。如果是个女儿,我一定将她打扮成美丽可爱的洋娃娃,给她穿漂亮的衣服,让她无忧无虑地生活。”“1986年2月7日快过年了,我给母亲汇了第一笔钱,一共五百元。春节期间,工厂里只放三天假,火车票又很难买。我决定不回家过年,就寄些钱给母亲置办年货,还可以省下路费。母亲身体仍然不好,是经久不治的心脏病。我要拼命多赚点钱,还清家里的欠款,给她治病。”“1986年2月19日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在外面过年。在异乡的土地上,感觉很孤单,也更加相念家中的母亲。晚上吃除夕饭时,很多没有回家的姐妹都哭了。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我们却不能和家人团聚,迫于生计而漂流在外。”“1986年3月12日夏芸给我寄来了学习资料,她鼓励我自学,参加成人高考。成人高考花费较大,我觉得自学考试更合算些。我报了两门自学考试,一下班就关在房间里啃书本、背单词,把以前高中学的东西都补回来。”“1986年5月1日“五一”劳动节,工厂放一天假。我没有和姐妹们去逛街,在街头散发宣传单。这是我私自揽的活,一天下来也能挣个几块钱,替母亲多买几包药。已是初夏,中午骄阳似火。我站在街心,将手中厚厚一迭资料,一张张发到行人手中。正值节假日,路上车辆很多。我没留神,一辆汽车就驶到了面前。眼看就要撞上来了,我惊惶失措,赶紧往旁边的人行道上躲,手中的宣传单滑落下来,“哗”的一声,全都掉在了地上。
我蹲下身,将它们一张张拾起。拾到最后一张时,我停了下来。因为一双乌黑锃亮的皮鞋踩着了它。我抬起头,看到了一张黝黑的脸,深邃的五官,炯炯有神的眸子。“先生,你能不能把脚移开?”我轻声说。那双眼睛却定定地瞪着我,恍若未闻。我心跳加速,脸上开始发烧。“对不起,你……”我的话还未完,他却如触电般,很快清醒过来,脸上浮起一个温和的笑:“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刚才没有撞伤你吧?”原来他就是那辆汽车的主人。“我没事。”我对他摇摇头,目光再次投向地上那张宣传单,他很快会意,轻轻地把脚挪开。我正要伸手过去,他却已经蹲下来,早我一步拾起了它。
“你……”我不解地抬头,心跳再一次加快。他与我的距离,只有五厘米远。我能清晰地看见他鼻头上的汗珠,和眼底那抹深邃的亮光。他把宣传单递给我,温柔地问:“你真的没有事吗?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在N城半年多,我从未遇到过如此温文可亲的男人,那轻柔的话语,那和煦的笑容,安抚着我那颗孤独而惶恐的心。我再次摇头,说了一句“谢谢”,便退开了。他似乎有些失落,在原地站了很久,才重新上车,开着车子离开。那是一辆黑色的奔弛,我们工厂的老板也开着这样的高级轿车,我认得它的标志。从男人的衣着和气质判断,他绝对是一位金领人士。到了N城,我才知道,人可以划分很多阶层,蓝领、白领和金领。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蓝领,金领对我来说,是那么高不可攀。很奇怪的一个中午,我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男人。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经过详细记录下来,他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在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他不是陌生人,他将成为改变你一生的男人!当然,也改变了我的一生。
千寻长叹一声,再次将小册子阖上。如果这不是母亲的日记,她会以为在看一出老土的言情剧——《灰姑娘街头奇遇王子》,桥段恶俗。只是,在言情剧中,王子拯救了灰姑娘,两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在现实中,灰姑娘依然是灰姑娘,王子拯救不了她,还要将她推入痛苦的深渊……现在,他连自己的女儿都拯救不了。千寻将小册子放进床头柜,抽出一本书。书里面夹着一张白色的纸,展开来是一幅水彩画。画面上,一树繁花似锦,一个素衣少女静坐树下,微仰着头,定定相望。她的周围,桃红粉白,花雨漫飞,飞过她乌黑的长发,飞过她洁白的额头,飞过她微蹙的双眉……在纸的上端,有三个稚拙朴素的大字:“花瓣雨。”这是林熙阳当初送给千寻的画,她一直珍藏着,忧郁的时候,常常拿出来看一看,就能从中找到许多安慰,就不会一直忧伤。
  
风波又起
自从裴予陌升上了高三,每个周末都要补习,很少回季宅。而家里少了陌哥哥,季滟觉得很无聊,连傅盈盈打电话邀她去蹦迪,她都兴趣缺缺,一再拒绝:“算了,我不去了,陌哥哥又不在。”“陌哥哥,陌哥哥,你心里只有那个裴予陌。我承认他是长得很帅……”
“不是很帅,是超级帅!”季滟立即纠正好友的严重错误。“是,他是超级帅,但这世上帅的男生很多,你也找机会认识一下其他人嘛!”
“你又要把那些狐朋狗友介绍给我?拜托,他们不是娘娘腔,就是大白痴,要不就是书呆子,哪一个可以和陌哥哥相比?”“你才拜托!”电话那端,傅盈盈悻悻地说,“我是介绍朋友给你认识,又不是拉你去相亲。你干嘛挑三拣四的?我知道你的陌哥哥俊美无俦、聪明绝顶、天下无双,可以了吧?”
季滟一手拿着话筒,一手翻开桌上的一本台历:“他已经六个星期没有回来了!”
傅盈盈忍不住笑了起来:“季滟,你不是在思春吧?”她的笑声透过电话线传过来,变得尖细刺耳,季滟听得心里发毛:“你才思春呢!笑得这么骚包。”“季滟,看来你是真的坠入情网了。”傅盈盈收住笑,难得正经地说,“不过,话说回来,都怪裴予陌太完美了,不但人帅得掉渣,气质优雅,还有一个聪明的脑袋,考北大清华不成问题。季滟,以你现在的学习成绩,想要和他双宿双飞,可要加油哦!”最后一句话正好说中了季滟的心事,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陌哥哥说他不参加国内的高考,他想去美国,正在准备考托福。”“那你更加望尘莫及了!”傅盈盈趁机奚落她。“谁说的?凭我家的财力和关系,送我出国读个三流大学不成问题。”“可是,他马上就要毕业出国,而你还在念高一,等你两年后追到美国,他说不定早被别人抢走了。”“我叫我妈妈现在就给我联系学校,到美国去念高中,这总行了吧?”“季滟,你这叫什么?陪读??”傅盈盈话中的讽刺意味更深,“你认得几个英语单词,就想去做ABC?”“为了陌哥哥,我会拼命学英语,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叫我做什么都行。”
傅盈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开口:“滟滟,你真的这么喜欢他?”“当然。这个世上除了陌哥哥,我谁都不爱!”“可是他呢?他是不是也喜欢你?”“当然。”季滟再次肯定地说,“他10岁就到了我家,我们一起长大,感情很深。而且,他一直关心我、爱护我,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其他女孩子。”这倒是真的。裴予陌打小就是个“万人迷”,小学四年级就有女孩向他示爱,到了中学更是迷倒一大片MM,每天都会收到很多玫瑰花和情书。但他却统统婉言拒绝,唯独对季滟言听计从、呵护有加,让那些明恋暗恋他的少女们又恨又妒。这其中也包括两人的好朋友傅盈盈,她承认自己是吃不到葡萄的狐狸,酸溜溜地说:“那他有没有正式向你告白,说他喜欢你?”“这倒没有。”季滟迟疑了一下,马上又说,“哦,对了!他对妈妈说过,没完成学业以前坚决不谈恋爱。”“借口,这完全是借口!”傅盈盈故作老成地说,“当一个男人不是真心爱你时,他会找出种种借口拒绝你;一旦他遇到了真爱,就什么都不管不顾,学业、年龄、条件都可以抛在一边。”
“哼,谁相信你的胡言乱语?说得自己好像恋爱专家一样!”季滟说完,就迫不及待将电话挂了。这个傅盈盈,真是个乌鸦嘴,发誓以后再也不理她了。季滟从沙发上站起来,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无聊,无聊透顶!“宋嫂!宋嫂!家里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她扯开嗓子冲厨房嚷嚷,没人回应。
“奇怪,这会儿人到哪里去了?”季滟看了看腕表,下午三点,会不会还在房间里睡午觉?宋嫂有午睡的习惯,年龄大了,精力更不济。季滟想起宋嫂平时对千寻的维护,心里窝了一肚子火:真是老糊涂,她也不搞清楚谁才是这个家里真正的小主人!哪天叫母亲把她给辞了,换个年轻识相的佣人。季滟转到地下室,佣人房的门大开。“宋嫂!”她高声唤道,“都几点了,还睡觉?”里面静悄无声。季滟实在无聊,便走了进去。这是她第一次进佣人房,比她想象的还要窄小简陋,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季滟往宋嫂的床上看了一眼,没有人。她顺便看了另一张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旁边的床头柜上,也收拾得干净整洁,不像她的卧房,衣服、书本扔得到处都是,乱得像垃圾堆。
哼,有什么了不起?收拾得再整齐,也是个乡巴佬!成天装可怜、扮清纯来博取别人的同情,说不定骨子里风骚得不得了!季滟想到这儿,便开始翻箱倒柜,试图找出什么东西来证明千寻的风骚。果然让她找到了——枕头下面压着一本书,居然是《格林童话》。她多大了,还看童话书?幼稚可笑!她以为自己是白雪公主还是灰姑娘啊?季滟不屑地撇撇嘴,顺手扔到床上,一张纸轻悠悠地飘落下来。她以为是情书,赶紧捡起来,却是一幅技巧拙劣的水彩画。满纸红红绿绿的,俗气,真俗气!季滟有些失望,正要把画塞进书里,无意中瞥见右下角写了几个小字:“林熙阳赠孟千寻。”
林熙阳,一看便知是男孩子的名字。哼哼,孟千寻,你终于栽在我的手里了!等下要你好看……
宋嫂四点多钟才回来。千寻有习惯性痛经,自12岁初潮开始,每逢月事定要痛个两三天,连课都不能上。宋嫂陪她上了一趟医院,医生说痛经没办法根治,等她将来结婚生子便不必受这番痛楚,只开了些止痛药。回到季宅,宋嫂给千寻煮了一碗红糖水,她喝下以后,便昏昏沉沉睡着了。季滟抱怨宋嫂回来得太晚,要她早点准备晚饭。宋嫂进了厨房后,季滟却接到母亲的电话,说晚上有应酬,不回来吃饭。季安澜去了香港,家里只剩下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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