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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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宠-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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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头跑。男人吓了一跳,慌忙跳下来跟了过去,小声叫道:“阿奴,回来!”
    冬奴跑到墙根上停住,悄悄露出头往里头看,结果看到七八个人在院子那头,领头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那少年长的那么美貌,比花朵还要娇艳,冬奴那么自负的一个人,看了也觉得惊艳触动。海棠花拂到他光滑的脖颈上,仿佛也染红了他雪色的领口,润泽鲜艳的嘴唇微微张启,笼罩在夕阳里头,颜色有些朦胧的艳丽。他趴在墙头上,呆呆地说:“好美啊。姐夫你说是不是?”
    他说着扭头去看身边的姐夫,却发现男人并没有看着前头,而是在呆呆地看着他,对上的他的眼睛,这才反应了过来,仿佛大梦初醒,扭头往前头看了一眼。冬奴脸一红,小声问:“是不是很美?”
    男人点点头:“美是美,只是没有灵气,这一点比不上你。”
    冬奴红了脸,眼睛依旧痴痴地瞅着前面说:“你撒谎,我才没他好看呢。”
    眼前的那个少年,如果不看他的穿着打扮,真的会误以为是个曼妙的美人儿,娥眉雪肤,艳如桃李,美貌比永宁还要胜上一筹,看了就让人觉得炫目。虽然同样是美貌少年,却是与冬奴截然不同的长相。冬奴身材秀长,相貌中带着一种富贵风流的味道,明亮温柔,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笑起来唇角带着流光,像醇香的酒一样能够醉人。这样的容貌不是美的耀眼,也不是清秀的一尘不染,狡黠中带着世家公子的优雅,清秀中带着缠绵的味道,笑起来融融的温柔,温顺而明亮,与其说是美,不如说是漂亮更恰当一些。平心而论,没遇见过美色的男人,大都第一眼会喜欢上院子里那个美貌少年,只因为他确实美艳高雅,可是见过世面有些阅历的男人,则会对冬奴更感兴趣,这就是冬奴与那少年的区别,也是冬奴的好处。只是冬奴是不懂得这些,趴在墙头上只觉得羡慕,低声说:“唉,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要是能跟他认识认识就好了,哪怕只说一句话也好。”
    男人轻笑着问:“他又不是女孩子,你怎么对他这么感兴趣?”
    冬奴斜着眼角看了男人一眼:“我只是想跟他做个朋友……”他话说到一半,突然“呀”地叫了一声,因为他突然想起来,男人是喜欢“这一口”的,他慌忙伸手捂住男人的眼睛,着急地说:“你不准看,你不准看!”
    男人笑着握住他的手,离得他那样近,唇齿间气息灼热,噙着笑说:“要是以前我见了他,可能还有点兴趣,可是我现在眼里有了更出色人,看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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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海棠 (1545字)

冬奴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怦怦直跳,前头有人发现了动静,朝他们看了过来。冬奴心里一惊,急忙低下头悄声说:“糟糕了,有人来了。”
    他说着就要逃,却被男人一把抓住说:“躲不过去了,站起来吧。”
    男人说着就站了起来,他长得那样高,矮墙只到他胸膛还要低一点。冬奴“呀”了一声,那群人就涌了过来,首先上来的是两个侍卫模样的人,“刷刷”就拔出剑来。冬奴慌忙躲到男人身后头,大声喊道:“别动刀别动刀,我们不是坏人!”
    他凑过头悄悄露出眼来,现在离得更近,那少年的容貌他也看的更清楚,真是个美貌的少年,只是呆呆的不怎么可爱,还真像男人说的那样少了点灵气,像个木头美人。那少年也看见了他,有些惊恐地问:“你们是什么人,怎么跑到我们这里来了?”
    “我看到这院子里头的海棠花开得好,就翻墙进来看看,没什么别的想法。”冬奴扯着男人的手指说:“我们家什么都有,不会来你们家偷东西的。”
    男人笑着捏了捏他的手背,冬奴满心的希望,单等着他来拯救大局呢,没想到男人竟然说了一句叫他目瞪口呆的话,沉声说:“这是我家主子,燕府小少爷燕来。”
    对方一听燕府的小公子,果然吃了一惊。冬奴被男人揭了底儿,不好再畏首畏尾地给他们燕府丢人,只好站了出来,红着一张脸站在一旁。那少年也有些惊讶,看了看冬奴,又看了一眼男人,忽然红了脸,对身旁的人说:“放他们走吧,老爷知道了要生气。”
    男人忽然上前走了两步,低头看着那个少年说:“多谢。”
    那少年的反应更加奇怪,往后退了两步,连冬奴都瞧出他的窘迫了:“不用谢,你们家少爷要是喜欢这的海棠花,就折一些带走吧。”
    冬奴更觉得惊讶,还有些得意,以为是他燕府公子的名号吓到了那些人,抱着花出来笑嘻嘻地说:“没想到我的头衔这么好使,给了我这么多花。”
    男人笑着跟在他后头,问:“不过是给了你几枝花儿,就这么高兴?”
    “花本身没什么,重要的是这是美人给我的啊。”冬奴兴冲冲地把马背上的披风拿下来,将海棠花放在里头,抬起头说:“他们家也是大户人家吧?”
    男人点了点头,说:“养得起这样的美少年,非富即贵。”
    冬奴这才吁了口气,警告说:“那你可不准对他抱着幻想,他们家是大官,你惹不起的,别仗着是我们燕府的女婿为非作歹!”
    石坚无奈地笑了出来,说:“我不是说过了么,我没看上他。”
    冬奴用鼻子“哼”了一声,那么美的少年,连他看了都觉得惊艳,他才不相信男人看了就一点感觉也没有。这样美的男孩,就算没有那方面的嗜好,也会有些心动的吧,真的很像一个女孩子呀。
    男人牵着马说:“那少年一看就是这家的娈宠,看着弱不禁风,也是个性淫的人。”
    冬奴把花包好绑在马鞍上,红着脸说:“你自己变态,他哪性淫了?”
    男人唇角噙着笑看过来:“他看我的眼神,那么烫,你就没看出来?”
    冬奴也觉得那人看他姐夫的目光有些怪怪的,可是他又不懂什么淫不淫的,男人接着说:“一看就是经常被喂药的,见了强壮点的男人就有了淫心。”
    冬奴听着这话越来越不正经,牵着马就往前头走;“天不早了,我还要听那逍遥生讲书呢。”
    男人跟在他身后,呵呵笑了两声,紧走了两步跟上他。那么漂亮的冬奴,牵着白马,白马上是红色斗篷,包着粉白色的海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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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真心 (3690字)

男人跟在他身后,呵呵笑了两声,紧走了两步跟上他。冬奴牵着白马,马上是红色斗篷,包着粉白色的海棠花。
    “我不过是说了实话,反而惹得你不高兴了。”
    “谁不高兴了,我是怕去晚了,说书的就要散场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我一定要听。”
    冬奴说着便牵着马跑了起来,边跑边得意地回头去看,果然不出他所料,男人一大把年纪,果然还是拉不下脸来跟着他一块跑。可是他千算万算,还是算错了一步,男人竟然卑鄙地跨上马追了上来。他跑的气喘吁吁,到底还是比不过四条腿的畜生,男人不一会就追了上来,伸出手说:“你马背上绑着海棠花,舍不得骑马,到姐夫马上来吧。”
    “我不。”冬奴喘着气说:“我要练练腿脚。”
    “可是你看那边……”男人指了指西边的天空:“再这么磨蹭下去,等咱们赶到那儿的时候,可就真的要散场了,还是上来吧,我又不会吃了你,就这么怕我?”
    冬奴不想落了个怕他的名声,只好伸出手来:“谁说我怕你了。”
    他刚说完,男人就一弯身子将他捞了起来抱在怀里头,两个人坐的那么紧,冬奴刚才又拼了命地跑了一段儿,现下背上汗津津的,仿佛热得要流出汗来,他的马没人牵着,就自个儿屁颠屁颠地跟在后头跑着。他觉得热得难受,就扯开了衣领,谁知刚扯开了一点儿,男人忽然凑到他的脖颈上深深吸了一口气,贴着他的耳朵问:“你身上怎么这么香?”
    冬奴一把就将男人的脸推了出去:“香也不是叫你闻的。”
    男人又凑上去闻了闻,觉得不像是香料的味道,倒像是女孩子身上常有的处子香味,心里想着冬奴的豆蔻将开的年纪,不由的心猿意马,心想难道这样的香味,男孩子也会有么?冬奴的皮肤很娇嫩,耳朵也白嫩嫩的,如今却浮上了一层粉红色,仿佛受不住他不小心喷上去的灼热气息,惹得他心里痒痒的,不由加大了拥抱的力道,已经快到街口,冬奴心里有点不乐意,可是也不敢声张,怕别人都知道他有一个怪怪的总喜欢贴着他喘气的姐夫。
    那些听书的人果然还在,只是说书的人却不是逍遥生,而是他的一个徒弟,四十来岁的年纪,白皙短须,看着也像一点样子。冬奴把马栓到一旁的洋槐树上,悄悄地走到了人群后头。亭子周围已经没有了位子,他扶着一旁的柱子靠着,悄悄朝他姐夫挥了挥手。
    石坚笑了笑,便也跟着他靠了过来,只是有些不自在,似乎只是为了陪他。冬奴却听的入神,那说书先生讲的是个有些神话色彩的故事,冬奴没有从头开始听,听了好一会才算弄清了大致的脉络。故事讲得是忘川那一带,有一个情人湖,那湖旁住了一家小姐,姓王,长得花容月貌,非常漂亮,有一次外出认识了一个叫钟远的书生,两个人一见钟情,可是王小姐的父亲嫌贫爱富,说钟远要娶他家的女儿也可以,但是有一个条件,说是“欲为佳婿,必待乘龙”。钟远只好答应了王老爷的要求,惜别王小姐只身入京考试。可是那书生的命不好,王老爷之所以看不上他,也是因为他偷偷找人帮钟远算了一卦,卦上说他命中没有富贵之相,不是当官的命。王小姐知道了这件事,就诚心向上天祷告,忘川飞禽走兽许多,结果有一天晚上,有一只九尾狐狸跑到了她的闺房里,说它有一个法子可以帮她实现她的愿望,叫钟远名上金榜。可是山中的精怪,哪有随便帮人的呢,那狐妖帮她的条件,就是要一颗人心。
    王小姐怎么肯呢,人没了心,就如同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那狐妖就退而求其次,说它想要一颗甘愿献出来的人心,也不过是想幻化成人,尝一尝做人的滋味。如果王小姐不肯将心给它,那就和它互换三年的身体,它尝了三年的人间烟火,她替它做三年狐妖,三年之后,它便将肉身给她,从此护她和钟远一世恩爱缠绵。
    那王小姐心想,钟远是做不了官的,她家中又只有她这一个女儿,她也不能一走了之,让年迈的父母伤心,这样她与钟远怎么能在一起呢。少女怀春,那意念也是很邪的,她咬牙一想,就答应了那狐妖的条件。
    那一年那书生果然中了状元,回家娶了娇妻,洞房花烛一夜春梦,说不尽的风流旖旎,王小姐则化身狐妖,潜入忘川山林里头,三年中几经生死,尝尽了山间灵兽的凄苦,总算等到了三年之期。换回身体的那一晚,狐妖竟然是极其不情愿的,哭了老长的时间,说它与书生朝夕相处,早已经有了感情,十分贪恋这样的红尘。可是三年之期已到,最后还是跟王小姐换了过来。王小姐苦守了三年,终于和自己的情郎在一块,心里极是喜悦,与钟远在一块的时间越长,她心里就越爱慕自己的夫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琴瑟相合的日子没过几天,她就发现了钟远对她生疏了起来,原来那三年的朝夕相处,钟远已经爱上了那个身体里住着狐妖的王小姐,而不是真正的她,或者说,他爱上的本就只是那个狐妖,与她一见钟情,相见不过几面,再深亦不过是喜欢而已。
    世间的事,反复无常就是如此,她屈身为兽三年,等来的却是这样的一个结局,怎么能不辛酸。可是任凭她怎么贤德仁惠,钟远心中念念不忘的,只有那一个狐妖而已,她学不了它的媚,它的风流活泼,也学不了它的聪慧与狡黠。王小姐原是一个很贞烈的女子,只好只身入山,找到了那只狐妖。
    那只狐妖不堪相思之苦,已经奄奄一息了,人与畜,却也是真情一片。王小姐就对那只狐妖说:“你不是想要一颗人心么,我可以给你。”
    那只狐妖也是有情义的,就问她:“人没了心,就跟行尸走肉一样,你也愿意给我么?”
    王小姐就说:“现在我终日陪着他,他心里念念不忘的却是你,我这样活着,又跟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他对我有愧却没有爱,这样的感情我不如不要,倒不如成全了你们,也教他一生快活。”
    这世间的爱,竟然能到这种境界,可以将一颗真心奉献出来,只为了那个背弃了自己的人得到幸福。那狐妖得到了她的心,幻化成了人形,几经周折,终于和钟远相守到了一起,虽然她不再是以王小姐的容貌,这钟远爱的,原不就仅仅是因为她的容貌,而且她幻化成人形之后的模样更美,风流袅娜,男人见了就要酥软,钟远便更加爱她了。他们夫妻两个感念王小姐的成全,便将已经形同木头人的王小姐接到了府里面,照顾她直到终老。
    这本来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讲的就是狐灵精怪的故事,狐妖与钟生恩爱到老,是远近闻名的一对璧人,这样的结果到最后,也算让人欣慰,只是那说书人明显有自己的见解,在最后又说,钟生得到了狐妖,夫妻恩爱一生,只是不知道那位王小姐,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心情,钟生念的她的好,却未必能感受她的真情,他们夫妻二人即便感念她的恩德,可是到底还是你情我浓的时候多,恩爱快活,心里大多时候想必都忘记了受苦的王小姐,何况那样的恩德,对于一个女子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世间的情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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