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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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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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八部分

咸阳的这个夏天,酷热为数十年来少有。从身体里汩汩往外冒的,不是汗,而是被烤出的油。裸男当街,抓耳挠腮,逢人便说,“请问,我可以无敌吗?”

然而,依然不肯降雨,一滴也没有。

持续多日的高温,让人情绪烦躁、无法思考。这样的鬼天气,本该呆在家中避暑贪凉,但李斯却不得不出门而去,为挽救韩非作最后一搏。

李斯往见嬴政。嬴政很有耐心地听完李斯的来意,将一个冰块放入口中,斜瞥着李斯,懒懒说道,“廷尉可知,寡人是如何看待韩非的?”

李斯恭声答道,愿闻大王之见。

嬴政道,“近日寡人遍读韩非之书。其抉摘隐微,烨若悬镜,上下数千年,古今事变,上至奸臣世主隐微伏匿,下至委巷穷闾妇女婴儿人情曲折,不啻隔垣而洞五脏,实天下之奇作也。”

嬴政再嚼碎一个冰块,嘎嘣嘎嘣,悠悠又道,“然而,寡人越喜韩非之书,便越恶韩非之人。”

嬴政这后一句话,份量可着实不轻,不轻得足以杀人于无息无声。虽然是盛夏时节,也听得李斯是一身冷汗。

嬴政前后两段话,一褒一贬,转折如此突兀,不作任何铺垫。何以如此?两段话之间又有什么内在的逻辑联系?李斯不能问,也不敢问,问了嬴政也不会答。嬴政只是好整以暇地审视着李斯,那眼神仿佛在说,领悟吧,李斯!

李斯几乎可以说是看着嬴政长大。但随着嬴政年龄的增长,其内心越来越难以被人猜测。李斯也只能试着去领悟,还原嬴政的心路历程。

为什么嬴政越喜欢韩非的书,就越讨厌韩非这人呢?这还得从韩非书的内容说起。韩非之书,后世称为《韩非子》,简单来说,主要阐述了三方面的内容——法、术、势。法者,我们不需多讲。术者,藏于君主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也。势者,君主胜众之资也,君主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在这三者当中,以“术”的篇幅为最多。而在李斯看来,引起嬴政反感和猜忌的,也正是“术”的这部分内容。

嬴政即位十四年来,在政治斗争的的腥风血雨中,他不仅毫发无伤,而且一步步茁壮成长。现在的嬴政,虽然只有二十七岁,却早已在朝中建立起了无人可以挑战的权威。驾驭那些在年龄上堪称他叔伯辈的手下大臣时,他也是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他能取得这样的成功,靠的是什么?靠的正是他天赋而来的权谋心计。而这种驾驭国家和群臣的高明手腕,也就是术,在韩非的书中有着详尽的论述。

因此,嬴政读韩非之书时,反省自己的心机和谋略,无不与韩非之言暗合,几乎像是在对镜而照一般。刚一开始,自然是惊喜,以为知音;再反刍回味,却就该变成惊骇,以为祸害了。所谓的术,乃是他最隐秘的思想,即使对心理医生,也是要守口如瓶,不可泄漏的。可是韩非的书,却如同一面明镜,将他那阴暗而不可告人的内心暴露无遗。而很明显,嬴政不会嫌弃自己内心不堪的形状,却只会怪罪韩非这面镜子太过残酷的写实。

对自恋之人来说,镜子算得上是一个情趣十足的好友。东晋王仲祖仪形甚佳,每揽镜自照,曰:王文开哪生得如馨儿?明朝蔡羽,自号易洞先生,置大镜南面,遇著书得意,辄正衣冠,北面向镜拜誉其影曰:“易洞先生,尔言何妙!吾今拜先生矣!”

对另一些人而言,镜子的诚实则显得极为可恨。所谓:恶影不将灯为伴,怒形常与镜为仇。譬如魏国夏侯惇将军,伤左目破相,心甚恶之,照镜则恚怒不已,辄扑镜于地。

要说韩非,也的确是千古非常人物。他早就知道,他的书如镜子一般,照出了人心深处的自私和阴暗,很容易招致读者的厌恶和反感。所以,他在《韩非子?观行》一篇中特别写到:“镜无见疵之罪。”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韩非已经预先做了免责声明。

无奈碰到嬴政,这免责声明并不能真的免责。所有的规定和法律,都必须遵循一个准则:牴触宪法者无效。对嬴政来说,他的意志就是秦国的宪法,牴触其意志者无效。嬴政既然认为镜子见疵有罪,那么镜子就合该有罪。

更何况,韩非之罪,又何止见疵而已。凡是帝王,无论聪慧还是弱智,都希望制人而不受制于人、测物而不为物所测。而在帝王身边,如果有韩非这么个人,能洞察你的心,熟知你的术,无论你干什么,都逃不脱他的算计,这种感觉无疑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恐怖,仿佛随时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而你却偏偏无法化解。这样的人,就算没有遭到信臣左右的谗言,也必将铲除在帝王的自尊心和自觉性之下。

第两百三十八部分

韩非不懂难得糊涂的道理,他只顾沉迷于自己锐利的才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于是犯了嬴政的大忌。术者,只能操于帝王一人之手,而天下莫能知晓。天下莫能知晓,自然更无法言说。因此,对于术,正确的方法应如维特根斯坦所言,“对那些不可言说之物,必须保持缄默。”是以,韩非关于术讲得越对,便错得越多。

韩非也不适合做人臣。人臣的标准是:可以从命,而不可以为命。而韩非在他的书中,却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过足了为命的瘾。这样的韩非,嬴政又怎么敢轻易信任?

李斯这么一领悟下来,便觉出韩非已基本丧失被拯救的可能。就算他不是韩国公子,就算他没有和姚贾反目成仇,就算他没有献那三条弱秦之计,他也是该死、必死。可是,嬴政真下得了这样的狠心吗?毕竟,他对韩非曾是那么热爱,为了他甚至不惜发动战争,现在却要始乱终弃,这合适吗?

嬴政与韩非结缘,开始于韩非的两篇文章——《孤愤》和《五蠹》。一读之下,大为佩服,乃至发出了“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慨。可以说,嬴政和韩非之间,曾有过一段美妙的开始。

然而,随着嬴政对韩非的著作越读越多,越读越深入,当初惊艳的感觉已不复存在,激情燃烧殆尽,狂热变为冷静。于是,他对韩非的认识,从盲目变得客观,再从客观变回主观。

我们知道,电影的预告片,通常都精彩绝伦。可真当你掏钱进了电影院,在黑屋子里看完了整部电影,却发现远不是那么回事,正片反而不如预告片那么吸引人、那么叫人满意。对嬴政来说,《孤愤》、《五蠹》两篇文章,就相当于是韩非思想的预告片。而当看完韩非的全部思想之后,嬴政发现,他并不喜欢整部电影。和普通观众不同的是,他虽然也不能要求退票,但至少他可以把导演关进监牢。

爱情大抵也是如此。在爱情的预告片里,无不是金童玉女、美轮美奂。然而,现实中哪里会有完美?一旦预告片演成正片,两人朝夕同处,于是再无顾忌,缺点什么的全出来了,这才惊呼上当。分手之际,两人相对傻眼,同叹一声:人生若只如初见……

初见之时,若即若离,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意境之美,无过于此。何必非要游过那条河呢?古波斯诗人萨纳伊写过一首诗,讲述了一个渡河的故事,可为世人之劝诫:从前有一个男子,他的情人住在大河的对岸。大河宽阔而波涛汹涌,而他在爱情魔力的驱使之下,每天游过此河,和情人幽会。有一天,他发现情人脸上居然有一颗痣。情人于是告诉他,今晚你不能再泅河回去了,否则一定会被淹死。因为以前爱情之火遮住了你的眼睛,你根本不会注意到这颗痣。而现在你注意到了这颗痣,表示你的爱情已经消失。男子不听,跳入水中,结果真的一命呜呼,葬身于波涛之间。

唉,这事弄的。

李斯为韩非作最后的努力,对嬴政道,“韩非旷世奇才,见识深邃,当使其继续著书,以为典籍之助。才高如此,倘不得其用,也是国家可惜人啊。”

对于这个问题,嬴政并不正面回答,只是忽然问道,迄今为止,韩非之书,共计有多少篇?

李斯默数片刻,回答道,算上前日韩非狱中上书,共得五十五篇。

嬴政笑道,“五十有五,已尽天地之数,何需再多加益?”(注。)

嬴政漫不经心的一句话,便将韩非著书的退路彻底堵死。此时再来回顾韩非最后的命运,其荒谬之处,恍如一出黑色幽默。韩非上《初见秦》一书,目的本是希求存活性命,却偏偏刚好凑足了五十五这一天地之数,也给了嬴政不宽恕他的最佳借口。天地之数已满,无疑让嬴政产生了一种强劲的心理暗示:韩非刚好写满了五十五篇,乃是冥冥中的天意,乃是自取灭亡,自绝人世,须怪旁人不得。

(注:韩非子一书,共五十五篇。天地之数,可参见朱熹《易学启蒙》:阳数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属乎天,所谓“天数五”也。阴数偶,故二四六八十皆属乎地,所谓“地数五”也。……积五奇而为二十五,积五偶而为三十,合是二者,而为五十有五。)

第两百三十八部分

事已至此,李斯不敢再辨,只能顺从嬴政之意,低声道,大王说的是。

嬴政俯视李斯,又道,“虽然如此,韩非之书终不可轻废。其对法的透彻论述,更出商鞅之上。想当年,吕不韦作《吕氏春秋》,妄图立为我大秦治国之经典。在寡人看来,这个位置,应留给韩非之书才对。不知廷尉意下如何?”

李斯拜倒在地,道,“大王圣明。夫言贵于用,韩非能得大王如此眷宠,可谓死而无憾。”

此时的李斯,已经彻底放弃了挽救韩非的最后一丝幻想,因此才会代替韩非说出“死而无憾”的话来。嬴政既然有意将《韩非子》一书奉为秦国的治国圣经,以他的性格,他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凌驾于他之上的理论权威?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点,我们有必要请出伟大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先生和他的不朽巨著《卡拉马佐夫兄弟》。

关于《卡拉马佐夫兄弟》,弗洛伊德曾动情地称颂道:“这是迄今为止最壮丽的长篇小说,小说里关于宗教大法官的描写是世界文学中的高峰之一,其价值之高是难以估量的。”宗教大法官,见于《卡拉马佐夫兄弟》第二部卷二第五节,是一个可独立成章的故事,兹简述如下:

十六世纪的西班牙,正处于宗教裁判制度最为可怕的时代。这时,离圣经启示录作出上帝将降临人间的预言,已过去了十五个漫长的世纪。某一天,上帝终于降临人间,他显示为人形,出现在烈火熊熊的广场之上(就在昨天,这个广场刚刚活活烧死了上百名异教徒)。上帝虽然是悄悄地出现,但是大家一下子全认出了他。人们争先恐后地拥到他的面前,围住他,聚集在他身边,跟着他走。人们哭着,吻着他走过的土地。孩子们把花朵扔到他面前,唱着歌。大家反复地说,“这一定就是他,除了他,不会是别人。”

将近九十岁的红衣主教、宗教大法官本人恰好也走过广场。他同样认出了上帝,但他却吩咐卫队把他抓住。卫队把犯人关进了宗教法庭的古老大厦中一间带圆顶的狭窄而阴沉的监狱。

在监狱里,宗教大法官和上帝进行了一番谈话。其实,应该说是宗教大法官一个人在说话才对,因为上帝从头到尾一言未发。

宗教大法官如是告诉上帝,“我完全知道你要说的话。就算是你本人,你也没有权利在你以前说过的话之外再添加些什么,你为什么到这里来妨碍我们?……你既然已经把一切都交给了教皇,那就一切都已在教皇的手里,你现在根本不必来,至少目前你不该来碍事……”

故事的最后,宗教大法官走到门边,打开牢门,对上帝说:“你走吧,再也别来了……千万别来了……永远,永远!”

于是上帝离开了,他满足了他的仆人——宗教大法官的要求。(注。)

第两百三十八部分

我们看到,宗教大法官以仆人的身份,居然驱逐了他侍奉的上帝。他必须让上帝离开,以便继续保持自己的无上权威,继续维护自己对人民的统治。再回到嬴政和韩非的关系上来。韩非的书已经完成,并且被定为秦国的治国经典,那么,便不能再增加一个字,也不能再减少一个字,即使是韩非也不可以,而且,其唯一的解释权只能掌握在嬴政手里,任何人不得染指。如果韩非倚仗着作者的身份,认为自己比嬴政更有资格解释,而别人也信了他,那他嬴政还混什么?

因此,只能让韩非保持沉默,永远保持沉默。

李斯于是试探道,该如何处置韩非?

嬴政将手从冰水中取出,慢慢擦干手上的湿润,道,寡人也正在考虑当中。

关于韩非的问题,也不能总是拖着。韩非在狱中受尽酷刑,却牙关紧咬,从未招供认罪。按照今日的法律,一个人只能被扣押四十八小时,四十八小时之内没有查出问题,便必须放人。那时的秦国虽然并没有此一法律,但韩非一直拒不认罪,总不能永远把他关着吧。况且,韩非终究还是韩国的使节,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也不能胡乱将他定罪论刑。是的,必须尽快想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来。

果然,嬴政又道,韩非终究是韩国公子,在秦沦为阶下之囚,罹刑受辱,寡人心实不忍。最好有个法子,可使韩非不再受辱。

李斯闻言心中一凉,道,大王的意思是……

嬴政笑道,廷尉主掌刑辟,韩非是你的犯人。寡人也不便多说,相信廷尉自有主张。

表面上,嬴政是把皮球踢给了李斯,让李斯看着办。可李斯岂会不懂嬴政笑容中所蕴含的深意。嬴政是要让他作恶人,让他作杀害韩非的凶手。

一时之间,李斯百感交集。他不仅救不了韩非,现在更要亲手杀死韩非。他何尝不知道,他这是在替嬴政背黑锅,可是,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李斯望着日渐威武的嬴政,忽然想起了两人第一次会面时的情形。从看到嬴政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嬴政是他将一生追随的王者,也只有追随嬴政,他才能展示他所有的才华,实现他所有的梦想。他的功绩,将彪炳史册,他的名字,将永垂汗青。李斯闭上眼睛,捏紧拳头,终于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不要问秦王能为你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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