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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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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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两个各自心肠,这些念头不过电转而过,刘畅拿定主意笑道:“那真要恭喜阿仲,什么时候成亲?要不就在这里,皇叔被你主婚如何?”
“不行。”刘仲和阿奴异口同声。
刘畅笑起来:“可见是有情人,连说话都一样,难道九皇叔不够资格做你的主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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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节 索玛报复
刘仲与阿奴两人张口结舌,现在他们就是人家砧板上的肉,刘畅爱怎么切就怎么切,剁碎了都行,不要说主婚,命都在他手里。阿奴连忙示意阿宝去找沈青娘等人,手上恼恨的狠狠拧着刘仲腰上的肉,刘仲吃痛又不敢叫出来,脸上表情瞬息万变。
刘畅误会了。当年他也不确定是否能够成事,有心向沈家之类的世家大族示好,所以放沈谦与刘仲离开。现在与刘鹏对峙数年,钱粮兵士消耗巨大,双方都开始力不从心。他隐隐约约感觉到刘鹏锲而不舍追杀刘仲的原因绝对与早逝的皇帝有关,如果能够破解谜团,应该可以给他致命一击,尽快结束这种‘绞肉机’式的对峙。如果破解不出,有刘仲站在他的阵营里现身说法,刘鹏杀妻灭子残害师尊的行为证据确凿,也将为世人唾弃,扭转自己因为乌蛮叛变而不利的舆论局面。最近几日试探刘仲,他说话虽然恭敬,言语间却推三堵四不肯归附自己。本来他就对沈家滑不留手阳奉阴违的态度很恼火,现在见刘仲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又想起最初最初沈谦那句‘不敢附逆’,心中恶念横生。他明是勤王暗是造反,这种人的心理一向是做了婊子还要立个牌坊,最忌别人说这些。当下阴着脸问道:“在你心里,九叔就这么不堪,连给你主婚都不配?”
“不是。”见他脸上杀气隐隐,刘仲急得额头冒汗,现在谁敢对这个手握重兵的土皇帝有意见。
沈青娘在门外说道:“郡王爷,阿仲憨傻,有什么说错的地方,你别往心里去。”沈家几个人都走进来,后面跟着阿宝,阿奴松口气。
刘畅冷哼一声,脸色缓下来,口气却不容置疑:“准备一下,过几日就成亲吧,阿仲也十六岁了。”
沈青娘的脸色比他更难看;“郡王爷,你把阿仲当成什么了,虽说梁王不慈,但是阿仲的世子身份还在,哪一个宗室子弟能这样草率成亲?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些仪式,哪里是区区几日就可以做完的?况且还要上告宗庙,请司天监选定吉日。”那就远了,宗庙在长安。
刘畅语塞,他一开始只是存了恶作剧的心理,还真没想过阿仲的身份,不由得有些歉然。
气氛一时僵住,沈青娘又胡诌道:“阿奴是吐蕃山南王的侄孙女,身份贵重,吐蕃王族嫁女规矩多如牛毛,这般草率,将致阿奴与何地?难道让她做妾不成?让山南王知道我们如此薄待阿奴,只怕会找我们算忘恩负义的帐。”
刘畅奇道:“你们是被山南王收留的?”
“不是,是他的哥哥。”沈青娘把阿波扯进来,既然刘畅与山南王存在合作关系,看在这个份上他大概会对阿奴客气些,不计较当年的事情。反正阿波也是货真价实的山南王表哥,看那支吐蕃商队对他毕恭毕敬,也不怕戳穿。
刘畅迟疑,沈青娘只好又在刘畅耳边嘀咕了几句,刘畅奇怪的瞄了一眼阿奴的身材,这时候一个侍女来报,索玛王妃来了。刘畅借驴下坡,连忙走了。
“青姨,你比我还能胡诌。”阿奴好笑,青姨也学坏了。她好奇问道:“你最后跟他说什么?”
沈青娘吞吞吐吐:“不过。不过是你月信没来,大汉婚律,女子月信未至不可成婚。”
一句话说的阿奴脸如红霞,这种事情被说出来公然议论,她脸皮再厚也吃不消,顾不得螃蟹,一溜烟走了,差点和闻讯赶来的云丹撞个满怀。
身后沈谦叹道:“那已经是老黄历了,不过是太祖当年看见幼女成婚生子往往夭折,一尸两命的事情常有发生,才规定女子未满十六岁,月信未至不可成婚,但是十六岁的女子大都来了月信,所以现在也没人注意这个,难为你想出来敷衍那刘畅。”
沈青娘道:“哪里是我敷衍,真是如此。”
接下来几天,阿奴不好意思出房门,连螃蟹也是沈青娘与阿宝送进来给她,不过大闸蟹可能长途跋涉太过劳累,她吃起来总觉得不如记忆里的美味,啃了两只也就算了。
索玛一进来就皱了皱眉头,一屋子螃蟹味,阿奴见到她扑上来搂着她的脖子高兴的大叫,还朝她呼了口气,熏的她跳出门外:“你们怎么都爱吃这种腥臊难闻的东西。”
阿奴乐得‘咯咯’直笑,欺负不了刘畅,作弄他老婆也可以愉悦身心。
但是索玛是有事而来,她不肯进来,两人就坐在院子里敲定了合作参股建立马帮的事情,这是阿错与索玛已经谈过的,现在不过补充一些细节罢了。双方都很满意,乌蛮与吐蕃人关系紧张,有了阿奴的保证他们的马帮路线可以延伸的更远,而阿奴的马帮可以从乌蛮直接进入大理乃至缅甸。至于中原,阿奴依仗与沈谦的合作关系给索玛画了个大饼。刘畅与乌蛮撕破脸后,边境关系一度紧张,大概力有不逮,害怕腹背受敌。乌蛮人的马帮已经进入不了中原,生意大受影响,见到阿奴规划的美好远景,阿奴提的条件很优惠,索玛大喜过望,一口答应,没有注意到阿奴所说都是一种假设。她们也不用签合约,那种东西是对付沈谦之流的奸商的。阿奴始终无法全心信任汉族商人,这也许是她自己心思诡诈的缘故,她像根香蕉似的里外不同,内心里实打实的是个汉人。
阿奴见索玛不过二十出头,已经一脸的疲惫,眼角都有了鱼尾纹,以前那个鲜艳明媚的少女变成了残花般暮气沉沉的少妇。这就是政治婚姻的危险,难保枕边人一朝反目,倒戈相向。她心中酸冷,低声问道:“姐姐,你后悔么?”
“不知道呢。”索玛怅然半晌。
两人一时无语。从人早已被屏退,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红叶不断掉落的‘簌簌’声,阿奴不让人清理,红叶像一匹灿烂的红锦般铺了满满一地。
“原来不打扫也有不打扫的好处。”索玛轻声说道,好像声音大了就会吹跑这些美丽的叶子似的。
阿奴趁机提出来:“听说雅州秋天风景极美,姐姐,你给那个网页吹吹枕头风,放我们出去玩玩吧,都关了快一个月了。”
索玛奇怪:“你们是被关起来的?”
“对啊。”阿奴点头如捣蒜,一脸苦相。
“为什么?对了,阿错不是说你嫁给了阿岩,刘畅怎么说你跟他侄儿有婚约,他们是不是逼你成亲?他的那个侄儿脸上那么大一块疤,哪配得上你,刚才还把阿合吓得直哭。”阿合是她与刘畅的儿子。
阿奴见她苦大仇深的模样,连忙摆手:“误会罢了,阿仲人很好,他脸上的疤是救人时受的伤。昨天刘畅认出我,他怕刘畅找我麻烦,所以信口胡诌。”
索玛知道她与刘畅的过节,想想笑起来:“你那时胆子也够大的。”
阿奴嘟起嘴:“你不知道,那个王爷比起他的侄儿小气的多,说是为了谢我的救命之恩,才送一些掺了铜的金钗子,根本不值钱,我气不过才作弄他。”
索玛失笑,现在说刘畅的坏话她很爱听。阿奴与她在一起,就把面纱去了,见他小嘴嘟的像朵花儿似的,索玛感叹:“阿奴越大越漂亮了,难怪俄里就是成亲了还一直惦记着你。”
阿奴不好回话,难道说她早忘记了俄里是谁?
索玛叹道:“我记得成亲之前你来找我,那时候所有的人都在恭喜我,只有你忧心忡忡,是不是你早预料了这个结果?”
阿奴心道:我不过是先听过刘畅在你背后说的话而已。但是她嘴上却说:“姐姐,我哪有那么厉害未卜先知,不过汉人有句话很有道理,叫‘齐大非偶’,他们喜欢门当户对,在他们眼里,我们不过是没有开化的蛮子罢了。”
这一点索玛深有体会,刘畅府里姬妾众多,他起兵之后,归附的人为了巴结他,送什么的都有,最多的是美女,几乎都是汉人,看她的眼神跟看只苍蝇差不多,碍于刘畅那时候倚重她的父兄,对她宠爱有加,她们还不敢怎样。等到了刘畅与那个梁王胶着不下,刘畅又娶了陆家的那个妖精做正妃。索玛才知道原来一个诸侯王娶正妃的仪式那样的繁琐和庄重,而且现在刘畅一个正妃两个侧妃名额都已经满了,自己的正妃头衔不过是刘畅自封的,在他们的宗庙里自己连个妾也算不上。知道内情的人四处风言风语,最后都传到了父亲则额那里。乌蛮人自尊心极强,被欺骗的索玛愤怒之下,不理会刘畅的狡辩,将儿子一打包,跟着父亲退回了姚州。随后父亲则额宣布立国,脱离了大汉王朝。
阿奴吃惊,刘畅居然敢忽悠的这么厉害,也太急功近利了些。他大概欺负索玛和乌蛮人对大汉婚律一无所知才敢这样,还以为索玛会对他死心塌地,所以脚踩两条船,却低估了索玛的自尊心。
索玛有些幸灾乐祸:“听说那个陆家的女人长的很丑,只是陆家的旁支,他大费周章娶进来的不过是个摆设,陆家不买他的帐,根本不肯帮忙。”
看来刘畅卖身也没得好处,所以他现在对索玛百般示好,那枕头风肯定好使,阿奴眼睛一亮,蹭着索玛要求出门。
索玛很痛快的答应了,一个圆滚滚的小男孩跑进来,看见阿奴就站住了,一瞬不瞬的盯着看了好久,索玛撑不住笑了:“看看,把我儿子都迷住了,给我做儿媳妇吧。”
阿奴红着脸‘啐’道:“哪有你这样做母亲的,我已经嫁人了,难道让你家阿合做妾不成。”
索玛大笑,伸手就来拧阿奴的嘴,阿奴举起阿合就挡,两人闹成一团。刘畅走进来笑道:“什么事这么高兴?”
两人忽然安静下来,阿奴慢慢将阿合放下,刘畅盯着她看了半天,迟疑问道:“阿奴?”
索玛怫然:“你的眼睛往哪看?王府里那么多女人你还不满足,阿奴已经是有丈夫的人了,少打她主意!”
索玛的脾气还是跟块爆碳一样,刘畅讪讪的笑:“看到美丽的姑娘多看一眼也是正常,当年我看了你更久,你怎么不生气?”
索玛满脸飞红:“你那时就居心叵测,再说了,阿奴是你的晚辈,你这个做叔叔的一直看着像什么话。”
刘畅奇道:“你不是说她嫁别人了么?那阿仲为什么一口咬定他们有婚姻?”
“婚约是有啊。”阿奴尴尬非常。这对夫妻脑子结构异于常人,索玛之前还气愤填膺,现在当着她的面就和刘畅打情骂俏,居然讨论如何对待自己。看见刘仲一脸紧张跟着进来,她促狭道:“婚约是我祖父定的,在吐蕃有效,不过我跟阿岩成亲是我母族定的,一样有效,所以啊,阿仲只能委屈做妾了。”
真真匪夷所思,刘畅见阿奴没有否认,愤怒地拎着他的耳朵去找沈谦,他们怎么搞得,难道这几年托庇吐蕃是阿仲卖身换来的?堂堂大汉王子给一个蛮女做妾?滑天下之大稽,现在他早忘记要看沈家的笑话,刘仲毕竟姓刘,这个笑话都长腿跑到自个家了。哪知道刘仲只是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听到前院鸡飞狗跳,索玛戳戳阿奴的额头:“这张嘴,就知道胡说八道。”
阿奴躲过她的一指禅,挑拨道:“你就这么跟他重归于好?”
“没。不过他派人来求了几次,这次他说你来了,所以。。。。。。”索玛有一下没一下的晃着儿子。
“晚上他来找你。。。。。。”阿奴凑近索玛的耳朵嘀咕了几句,索玛一笑:“就你名堂多。”
阿奴摇头晃脑:“那看他肯做到什么地步,你就知道他与你们修好的诚意有多少。”
索玛还是放不开:“不行的,阿爸不会肯再出兵帮他。”
“谁要你们出兵,乌蛮人的命也很金贵,凭什么白填进去。”这话索玛爱听。阿奴又道:“反正你现在先不要答应他,要是他再使水磨工夫,你只松口一件事,日后他若是有三灾八难的,就他的命就是了,到时候把他拖到你的地盘上,还不是什么都听你的。”
索玛听完眉开眼笑:“听着怎么像只蜘蛛?”
明明心里愿意,还要拿乔。阿奴好笑,继续戴高帽:“蜘蛛才聪明,把公的拖进去窝里吃掉,这样就怎么也跑不掉。”
索玛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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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节 蛊惑逼供
第二天,索玛就带着阿奴和刘仲云丹等人浩浩荡荡的出门了,门外的侍卫想拦,被索玛一鞭打翻在地。阿奴喜笑颜开,这个姐姐现在对刘畅心灰意冷,女王秉性暴露无遗,不知道刘畅会不会后悔重做冯妇。
刘仲奇怪刘畅怎么不拦着,阿奴低声道:“你那位九皇叔现在被捆得像只待宰的猪,自身都难保,哪有空理我们。”
刘仲大惊:“你又干了什么?”
“我哪有做什么。”阿奴横了他一眼,“我有那么坏心眼么?不过是你那九皇叔有求于索玛姐姐,他可是自愿的。”看来刘畅这次遇到的问题不是一般的严重,这么过分的要求都肯答应。不过这样一来,刘畅就没法拦他们了,这才是阿奴怂恿索玛的真正目的。现在他们又自由了。
索玛将他们带到乌蛮人在雅州附近的一个寨子。秋冬的高山草甸上,竟是白茫茫一片,走进一看原来是一种齐腰高的长草,白色里面还夹杂着少许黄色和褐色,远远看去像是雪原一般。
一来到原野上,所有人神清气爽,连索玛都神采飞扬,她见众人好奇,笑道:“那是火草,新鲜的火草采回来后,趁着湿将背面的绒棉撕下来,在家里的火塘上慢慢烤干,就成了火绒了。我们出门,包包里都会带上火镰,火石和这种火绒。”
原来这就是火绒的原料。这时候没有火柴,常用的一套点火用具是火镰、火石、火绒。火镰又名火刀,主要部分是一块长约5到8厘米、口略带弧度而且光滑的铁条,形似镰刀,因此得名。火镰的铁条一侧通常固定一个用皮革等材料制成的荷包,荷包内平时存放火石和火绒。火镰的荷包上面一般有一个金属环,以方便随身携带。
火石也就是石英石等含磷硅的石条和石块,将镰刀对准火石猛击。这种击石的过程一般要重复几次,直到撞击的火星将火绒点燃为止,冒烟的火绒用嘴吹气可直接点火。
“这种东西你们有卖么?”阿奴问道,她的包包里还有上次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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