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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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 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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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什么,没看见人家的哥哥堵在门口么?阿奴翻个白眼,只好出去应酬陆尘翼,最好先将他弄走再说。
陆尘翼看见阿奴出来,喜出望外,黝黑的眼眸像是暗夜里绽出了点点星光。见他贪婪地盯着自己不放,阿奴觉得自己头发都要燃烧起来,她实在不习惯应付这种场面,当下蚊子哼哼似地挤出一句:“跟我来吧。”
这是他们客店包的院子,不想让他看见大夫进进出出,阿奴只有把他带进自己房里,倒了杯茶给他,两人坐定,一时无语。
陆尘翼那时听见李长风说她嫁了人,心里酸苦难当,忍不住前来,只是想再看一眼阿奴罢了。可是真看到了,他又挪不动步子,告辞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两人就这么干坐着,阿奴一心听外面的动静,倒没怎么注他。陆尘翼搜肠刮肚想找话题,见桌上放着一本书,拿过来翻了翻问道:“这是沈六朗写的?”
阿奴一晃神,怔怔地转头看着他。见她眉心似戚非戚,眼底水光莹莹,似乎藏着无穷心事。陆尘翼心里发紧,脱口而出:“可是出了什么事?”
阿奴吓了一跳,矢口否认:“没,没有。”
陆尘翼也不好深问,只能郑重说道:“若是有事,说一声即可,在下定然全力以赴。”
见他突然正色赌咒发誓般说了这么一句话,阿奴想起李长风的话,暗叹一声,只有垂头低声道:“谢谢。”
陆尘翼拿起那本说:“这是沈六朗写的?这些插画画的很不错。”他突然被那些绚丽的插画吸引,“这是画的,还是印的?”
“印刷的。”讲起这个,阿奴来了兴趣,“这叫分色套印,是一种新的技术,印出来的色泽与原作相差无二,不过价格可不便宜。”
“色彩很好,原画是那位?这种技法可没有见过。”
阿奴笑笑:“是我整理了一下师傅的笔记,顺手画了一些,印刷了几本想送给师傅做结婚贺礼。”
她与李长风,刘仲等人同为沈嘉木弟子,绘画自然不在话下。陆尘翼看见书页里有一些批注,上面的小字铁画银钩,锋芒毕露,这可不像是女子的字迹。他疑惑道:“这是谁写的?”
“是我。”以为陆尘翼是嫌字不好,阿奴有些难为情。虽然罗桑等人都说她的字好,云丹给中原皇帝拍马屁表忠心的奏章都是由她执笔,但是他们的话哪能当真。阿奴总觉得自己的字不够娟秀,沈嘉木也说不过圆润藏拙。她红着脸解释了一句:“我是学图范文书法的,最早是用竹笔写字,所以笔锋比较硬,写的不好。”
没想到名满天下的沈六朗的得意弟子居然如初学的孩子般小心翼翼,陆尘翼一挑眉:“我觉得很好。”
耶?阿奴很意外。
看她眼睛瞪得溜圆,像只猫儿一样说不出的可爱,陆尘翼哑然失笑,拿起放在桌子上的笔,蘸墨写了几个字: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他的笔力雄健洒脱,跟阿奴的字迹有些相像,但重点是人家写的《凤求凰》的诗句。
阿奴第一次碰见这种状况,以往碰上的都是看上就抢的土匪式人物,刘仲是个口难开的,云丹却是直接威胁要将人绑回去生孩子。这样一种流传在文人仕女之间温情脉脉的文字游戏,她从来没有机会见识过,顿时傻眼了,现在要怎么办?拒绝吧,人家啥也没说,不拒绝吧,误会了怎么办?男人的破坏力可是很强,这是她在云丹和阿罗身上体会到的。
赵惜这时候探头来:“姑娘,李大人叫你过去。”
阿奴如释重负,跳起来跑了。
见她逃也似的冲了出去,陆尘翼怅然若失,就这么讨厌他么?
赵惜偷听好一会来了,笑吟吟地唯恐天下不乱,提笔在下面也写了一行:凤飞遨响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已有东床。
一个侍女的字居然劲骨丰肌,绵里藏针,由字见人,这侍女不是普通人。陆尘翼暗忖,瞥了赵惜一眼。见到那句“已有东床”,他长叹一声,又不舍得走,拿起那本《西游记》来看。
准备换衣服的赵惜愕然,这人脸皮够厚的,不知道这是她俩的闺房么?
李长风与陆秀秀两人正隅隅私语,看样子和好如初。阿奴刚刚被此女的堂哥骚扰过,看他们亲亲热热很是碍眼,那个人做人家师兄的不知道要照顾师妹的情绪么?她纷纷不平,重重地在门上锤了一下,粗声粗气问道:“叫我来干什么?”
两人吓了一跳,陆秀秀记恨她说孩子不是李长风的,把脸撇开去。
阿奴也记恨陆秀秀叫她“女人”,她觉得这个词刺耳之极。
李长风被两个人水火不容的气氛搞得一个头两个大,连忙说道:“秀秀有身孕了,不能上路……”
“知道了,知道了。看在你儿子的份上。”对于要替陆秀秀檫屁股,阿奴很不耐烦,“我帮你去解释,还有什么,干脆写一份表明心志的信给我,我交给你父亲。说你们两个情比金坚,在地愿为连理枝,在天愿为比翼鸟,生同枕死同穴……若是你父亲和阿仲不肯成全你们,就死给他们看。就这样,最好写血书。”
“阿奴。”李长风叫道。“干嘛,又没说用她的血,心疼什么,杀一只鸡就好。”阿奴噼里啪啦一大串说完,正准备找口水喝,一转身却,猛地撞在一个人胸口上,那人闷哼一声,扶住阿奴,问道:“怎么啦,好像听见你跟人吵架?”
是陆尘翼,阿奴惊慌失措,叫道:“你怎么出来啦?”
陆尘翼苦笑一声:“你那位侍女把我赶出来,说要换衣服。呃?秀秀……”后半截没了声音。
阿奴想把人推开已经来不及了。
陆秀秀见到这位堂哥,吓得直往李长风身后躲。
李长风将她搅在身后,站起来。
找到堂妹,陆尘翼一开始又惊又喜,后来看着不对,顿时脸如锅底,大步走进来,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李长风一张嘴,可是此事说来话长,想半天不知从何说起。
赵惜见自己闯了祸,偷偷摸摸地蜇过来,见状凑在阿奴耳边低声说道:“就说是‘恋奸情热’,‘有女夜奔’也行啊。”梁王与陆家是对头,她自然对陆家人没什么好感,明明是两人情投意合,她非要拗成陆秀秀见异思迁。
阿奴‘扑哧’一声笑出来,屋子里剑拔弩张的三个人都对她怒目而视。刚才还深情款款的陆尘翼转眼换了张恶狠狠的脸,阿奴冷笑着拍拍赵惜:“别乱说话,小心人家灭口。”
陆尘翼意识到自己的脸色不对时已经晚了,阿奴看向他的眼神森冷如冰。想起她的字笔锋刚强,根根如刺,陆尘翼忽然醒悟过来,眼前这位少女跟以前的自己见过的那些大家闺秀,行首花魁都不同,她像是山林间自由自在戏耍的小兽,只要发现一丝不对劲,她就会掉头而去,再也不会往后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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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屋外忽然一阵嘈杂,果儿带着普普回来,看见李长风喜道:“长风哥哥,今晚一起吃饭吧。”
李长风点点头。
亨珠扛着包东西笑嘻嘻地跟进来,看见他,一张脸顿时晴转多云。阿奴在这,亨珠不敢发脾气,甩手走了。
果儿朝他的背影皱皱鼻子:“别理他,整天疑神疑鬼的。”
她不认识陆秀秀,也不知道其中纠葛,以为只是阿奴的客人,笑吟吟的对她和陆尘翼说:“你们也留下来吧,亨珠说做烤羊肉。”
见她一副主人的姿态,陆秀秀想起在码头上,这黑美人看见李长风时,那满脸的喜悦怎么看都有猫腻,她打翻了醋瓶子,当下冷着脸不吭声。
陆尘翼还没搞懂堂妹到底怎么回事,加上阿奴冷眼相加,心里懊恼,不能走也不想跟别人打招呼。
场面一下僵住了,果儿敏感的发现不对,看了看阿奴。阿奴抱起普普就走:“别管他们,我饿了。”
屋里被留下的三人沉默了好一阵,李长风争相开口,外面却传来一阵羊羔的惨叫。时亨珠在杀羊。没多久,阿奴端着一碗血进来:“大师兄,你们用羊血写信吧。”
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弥漫开来,陆秀秀一阵恶心,又俯身干呕。李长风连忙叫道:“把血拿开。”阿奴方想起有个孕妇,忙忙地又端了出去。
陆尘翼脸色大变,他房里的侍妾怀孕了也是这样。
院子外面已经架起了篝火烤羊,亨珠和果儿边拿着青稞面合着羊血做血肠。边听阿奴说李长风的事。
听说李长风已经又妻子了,亨珠瞄了瞄果儿,见妻子含笑看着他,喜得他心花朵朵开,放开嗓子唱起歌:
春三月若不播种,
秋三月难收六谷;
冬三月若不喂牛,
春三月难挤牛奶;
骏马若不常饲养,
临战逢敌难驰聘。
虽饿不食烂糠,
乃是白唇野马本性;
虽渴不饮沟水,
乃是凶猛野牛本性;
虽苦不抛眼泪,
乃是英雄男儿本性;……
亨珠的嗓子高亢嘹亮,屋里的陆家兄妹虽然听不懂唱词,却被那豪迈的歌声吸引。
见堂妹已有身孕,事情不可挽回。既然李长风说阿奴可以安抚好刘仲,陆尘翼沉默半响道:“我本就不赞成你嫁那梁王,可惜叔叔和南阳王不听。我这趟要去高邮叔叔那里,你们的事,我去跟他说,不过只怕以后没了前程,你可甘心?”他问的是李长风。
李长风原本心心念念挣一场富贵,衣锦还乡,但是他做下这样的事,对此后果早有心里准备。他与阿奴等人相处久了,面上看着中规中矩,内里早被感染上了那种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性情。转头看见秀秀眼巴巴地看着他,心里一热,想她一个千金小姐为了自己不顾一切,这样的可心人哪里去找。难道堂堂男儿还不如一个女子么?他被那歌声激得豪气顿生,握紧秀秀的手,斩钉截铁的回答:“男子汉大丈夫,哪里不能安身立命,你放心,我会带着秀秀回西川老家。”
陆秀秀求仁得仁,一颗心总算安定下来,顿时泪如泉涌。
晚上月明如昼,他们边吃着烤羊肉,果儿和亨珠边教阿蕾的苗族侍从侍女跳着锅庄,引得客店里的左邻右舍都来围观。
见他们热情奔放边跳边唱,陆尘翼低声问堂妹:“以后你就过这样的日子,可想好了。”
秀秀失笑:“长风不是吐蕃人,五哥,我在西川住过几年。不过是再回去就是。倒是你心里怎么想的?”在码头上,这个五堂哥就盯着阿奴不放。
陆尘翼心里矛盾,他不是那种情窦初开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美人谁不爱,一开始不过是为色所迷,想多看几眼罢了,渐渐地只要看见她的身影就有一种飞蛾扑火,烈焰焚身的感觉,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样下去很危险,可是只要那白衣少女眉心微微一戚,他的心就又疼又酸,把所有的顾忌抛在脑后。
对于相思之苦,秀秀算是过来人。她那时明知道跟李长风没有结果,但是一听说他带兵追着溃逃的反贼过高邮,还是趁乱拿了一件家丁的衣服,涂黑了脸,朝着他旗帜的方向跑去,她现在仍然记得李长风在乱军之中看见她时,那种不敢置信表情。此刻想起那一幕她觉得心甜如蜜,只愿岁月静好,天下如她一样幸福。连带着阿奴也顺眼了几分。
她最后决定还是帮自己堂哥一把,当下就把阿奴的婚姻状况告诉了陆尘翼。陆尘翼狂喜:“你是说,她的丈夫出家了?”
“对,吐蕃人喜欢出家。所以你要是喜欢阿奴就趁早。她是仲哥哥的师妹。”陆秀秀顿了一下,她对他可毫无歉意,可是心中仍然有些怅然,“你知道的,他们感情极好,还有他的义兄。长风说阿奴的身份尊贵,他们自幼把她当宝贝似的供着。据说她是族长,按他们族里的规矩是一夫一妻。”自个堂哥不算风流,屋里也就两房侍妾,是打小服侍他的,外面可能还有一两红粉知己。虽然人不风流枉少年,但是这一条对于阿奴行不通。
陆尘翼灰了大半的心又重新熊熊燃烧起来,自己世家子弟,前途无量,兼年少英俊,红粉场中无往不利,对于一个涉世不深的少女应该可以手到擒来。
李长风写好了给陆炎和刘仲的信,没用阿奴的馊主意写血书,陆秀秀一闻见血腥味就作呕。
他把信拿出来,陆尘翼与阿奴都伸手去接,李长风怔了一下,最后把信交到阿奴手里。她朝陆尘翼挑衅的扬扬眉走了。
李长风狡猾一笑:“少将军,阿奴小性,要是我把信给你,她非跟我翻脸不可。”
难道就不怕我翻脸么?陆尘翼郁闷,想来这;李长风吃定了自己不会跟阿奴计较。
陆尘翼赶时间,当晚就出发了。因为往后的航程要通过两军交战之地,阿奴和赵惜装成了陆尘翼的亲兵,阿错和果儿等人则直接往钱塘而去。范文澜唯恐阿奴有失,以刘畅下了死命令为由,带着二十名大兵死缠烂打也上了陆尘翼的兵船。
一路上将军大人想献殷勤都被赵惜挡着,一直到扬州,他连个面也没见着。
此时传来消息,刘仲和陆炎的主力已经攻下了扬州,到此为止,张甾的最后防线已经崩溃,路上陆尘翼还撞见了小股反贼溃退的水军,趁机捡了个便宜。
据说扬州城打了五天,战况激烈。阿奴等人上岸时,淮左名都扬州城已经变成一个破败肮脏,尸横遍野的城池,刚刚下了两天雨,天气炎热,尸体很快散发出一股恶臭。到处是疲惫的士兵和百姓在清理街道,掩埋尸体。
他们忍着那个恶臭找到蜀冈上的牙城,刘仲就住在扬州的州衙里。陆尘翼也跟着一起前来报道。
跟着引路的小兵,阿奴刚刚走进州衙后面的郡圃,就听见鼾声一片,走廊下,亭子里,花堂内,大树底,只要可以遮住一线阳光的地方都躺满了衣衫褴褛的士兵,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
阿奴忍住掩鼻的冲动,眼角直抽搐,那味道比隔夜的垃圾还过分。陆尘翼递过一方白手帕,阿奴摇摇头,此君衣冠楚楚,一路上都用白手帕掩鼻,人人侧目。
小兵走到芍药堂前就停下来:“王爷躺满就在里面,估计还没醒,大家都几天没睡了。”
他想去通报,阿奴不想吵刘仲,摇头制止。那小兵原是梁王侍卫,认识阿奴,知道这姑娘跟自家王爷关系匪浅,也就不多说。
芍药堂里因为人少,味道比外面好一点,十二等人也这样摊手摊脚大刺刺的席地而睡。阿奴见院子里尚有几朵晚开的芍药,芳香四溢,干脆摘了放在他们的鼻子前面。
刘仲的房门打开,他一身泥水脏兮兮地躺在卧榻上,打着小鼾,因为个子太大,卧榻容不下,两脚垂在地上。
阿奴看了好笑:“傻子,这样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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