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门娇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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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娇宠- 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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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晶派去的人一直爬一直爬都到达不了终点,哪怕尝试了一步一跪,也没有到达。这才没办法了。

宗尹大师云游四海,哪里那么轻易找到,只能用陌上了。

刘璃梦眉头微皱,让她去一步一跪去求人?

凭什么!管不管用都不知道,再说,她敢跪,那她受得住吗!陌上确实名气不小,不过再不小,让人相跪也是过分吧?

她掀开资料看,看到上面老头的照片时一时吃惊,这不是婚前给她算日子的神棍吗?他是宗尹大师?

宗尹大师,玄门界的杠把子,他的名气很大,可以说,这个世上,没有人敢招惹这个人。懂风水,看面相,知过去,通未来,任何人见了他都要低头让三分。这是真正的大师级别人物。刘璃梦听人说过他的传奇故事,但是因为离得太遥远了,只当一个故事听听。

“据村民说,他确实有两把刷子,能断过去,知未来,通鬼灵。”

陌上能成为宗尹大师的首席弟子,肯定资质天赋都十分优秀。

刘璃梦恍惚想起婚前那个老头说的话。

“命里先生与姑娘并无姻缘,奈何七世轮回,痴心不改,生生断了彼此的姻缘线,若是强行结合,是福是祸,皆是天命。”

一刹那,犹如热火烹油,心脏抽搐痛苦。

她以前的姻缘线指的应该就是谢凌云吧。那算什么姻缘?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她对谢凌云都只不过是表层的东西。

她想笑,天命?天命!何为天命啊!又想哭,原来宗尹大师早就提醒了他,他却执意和她在一起。

李子风……

她该说什么好呢……

*

仰韶山很荒凉,整座山寸草不生,只有石头做成的大台阶一层接着一层通往云层。

高耸入云,阴风阵阵,太阳却十分热烈。

资料上说,陌上当年学成之后,并不想留在a国,反而想到这里来拯救可怜的人民,所以留在了仰韶山修行。

刘璃梦想,也许一步一跪是求天的仪式吧……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浅黄色的运动装,方便爬山跪下。她站在山脚下静静望着遥不可及的山顶,大声喊:“听闻陌上大师在此修炼,我爱人病重,只能打扰,希望大师可以出山救助,我愿付出任何代价。”

狂风大作,只有一声声回响,却不见半点回应。

刘璃梦想,跪吧,跪就跪了。只要能救他,让她去死都可以。

她慢慢上前,吴机忍不住叫了声:“刘璃梦!”

她是个很骄傲的人,印象里就应该高高在上,睥睨万生,让她低头,比要了她的命还难!

他唯一见她低头的那一次就是很多年前,她犯了毒瘾,清醒之后她崩溃了,为了保全最后颜面选择了自杀。

刘璃梦背对着他,轻声道:“吴机啊,你不是问我爱他什么吗?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我爱的就是他的真心,他的矢志不渝。”

我爱他,因为他爱我,因为他不可能不爱我,所以我永远爱他。

她想,七世啊,整整七世的轮回,他都深深爱着她。就算她到了地狱,他都怕她孤单,也去陪她一次一次轮回一次一次守着她,爱着她。

从前都是他为她默默付出,现在换她来。

只愿君平安康乐,再无病痛。

------题外话------

打字太慢,反应也慢,就算放假了,每天码字更新速度也跟不上啊啊啊啊,每天睁开眼就开始想剧情开始写,一直写到半夜十二点,都写不到一万字,一般就六千,还是不卡文的情况下。卡文一千就够够的了。唉→_→宝宝就靠你们的支持了。我觉得可能是新手的缘故,下一本更新速度应该会上来一点。反正没人催我,我慢慢更→_→

☆、063 我带你走就不会迷路

一步,双膝跪下,双手放在地上,头磕在不平的石头上,她大声喊着:“求大师出山救我爱人。”站起。

她想起三岁那年,他抱着她逗她笑,戳着她的脸蛋说:“快叫哥哥。”

两步,再次跪下,双手放在地上,头磕在不平的石头上,她大声喊着:“求大师出山救我爱人。”站起。

她想起有次他过生日,她坏念头一起,抱着整个大蛋糕扣在了他的脑袋上,然后插着腰哈哈大笑,气的他把她按在凳子上蹭了一身的蛋糕。

三步,再次跪下,双手放在地上,头磕在不平的石头上,她大声喊着:“求大师出山救我爱人。”站起。

她想起她刚刚换牙的时候,觉得自己丑的没法见人,他偏偏喜欢捏着她的下巴逗她笑,两颗大门牙都掉了,咧嘴一笑直漏风,总是把他逗得满地打滚,惹得她踹他好几脚。

她想起他总是逗她欺负她,但是谁也没他宠着她,他偷偷给她写作业,带她去玩过山车,带她疯闹耍。

很多人跟她说,他冷漠。她总会嗤之以鼻,他冷漠?成天跟她笑嘻嘻的,没个正行,哪里冷漠了!眼瞎吧!

她想起了很多很多事情,想起了他无奈的笑,懒散的眉眼,不屑的嘲讽,想起了他炙热的目光,手掌的温度,心跳的声音,想起了梧桐树下第一次试探的亲吻,想起了他们每一次拥抱,每一次接吻,每一次**……

山风呼啸,天空中偶尔飞过不知名的鸟,叫的凄厉哀怨。她恍恍惚惚的想着,它的爱人是不是也病了,不理它了?所以它也着急地哭泣呢?

日落月升,天渐渐暗了下来,她的腿疼痛的麻木,额头上的鲜血顺着脸蛋流下来,她再次抬手摸了一把,上一个台阶,跪下,双手放在地上,头磕在不平的石头上,声音沙哑带着泣声:“求求大师出山救我爱人,求求你了,救救他。”站起。

夜晚山上很冷,她浑身都冻僵了,吴机等人在山脚下守着,根本上不来。小明嗷嗷的哭着让她起来,刘璃梦被他拽的没有力气,摔在地上,轻轻喘着,低声骂他:“你给我滚开!”

小明嗷嗷叫,吐出人生第一字:“走……走……”

他要背着她上去,不要再看着她受罪了。

刘璃梦落了泪,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低叹着:“我不能走啊……”

我走了,他怎么办呢,谁来救他啊,他醒不过来,我又怎么办呢?谁来救我啊。

小明看她又哭了,伸舌头想舔她,刘璃梦推开他骂他:“恶心死了,改不了的臭毛病!”

小明看到她踉踉跄跄的爬起来再跪,嗷嗷大哭了起来。

半夜忽然下起了雨,不大,淅淅沥沥的秋雨,凉森森的。

她想,自己诚意不够吧!是啊,哪里够呢,她的爱情和他对她的感情相比,太微不足道了。

好累啊,她觉得头晕目眩,双腿已经没有了知觉,只是重复性的做着上台阶,跪下再起来的动作。小雨轻轻敲在她孱弱的身上,润物无声,浸入骨血。她说:“求大师救救他,求求你了……”

额头上的鲜血在点点雨水的敲击下一点点晕染开来,整张白皙的脸变得血淋淋一片,在月色里带着诡异的凄凉。

在天边泛起了鱼肚白之时,她跪下后,慢慢闭上了眼。

她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她18岁顺利的和李子风定了婚,20岁那年便嫁给了他。

他依旧宠着她,爱着她,带她游山玩水,看遍世间的风景。她很快怀孕生下了他们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他给宝宝起名叫做李信。她不开心,骂他胡乱给儿子起名,一点也不经心。二十三那年,她再次怀孕,生下一个女儿,他给宝宝起名叫做李萌萌。她更不开心了,扑到他怀里又掐又打,撒娇抱怨他怎么又这么随便。

他拿起笔,在纸上写:

李信

李萌萌(梦梦)

他说,就是我爱你的意思啊。

他带着她和孩子一起玩,跟好友介绍她的时候会说,这是我的大女儿,然后指着萌萌说,这是我的小女儿。

有时她任性闹了小脾气把他惹生气了,他就会冷冷看着她,把她看的心虚了之后再冷嘲热讽两句,说的她脸红愧疚不已,然后再问她知不知道错了。

他把她宠的无法无天,都老太太了,还任性的和孙子孙女抢蛋糕吃,抢不过他们,她就拿他撒气,他就会帮她出气,把孙子孙女都踢一边去,讨好的把抢回的蛋糕递给她。

她老了,临死之前,他就坐在她的床头望着她,握着她的手,低声说着:“梦梦啊……下辈子还嫁给我好不好……”

好啊,怎么不好呢。这一辈子,多快乐啊。

她点头后,就听见他说:“你去吧,路上走慢点,我马上过去找你,我带着你走就不会迷路了……”

*

自从张芸认识到了李子风的真面目,她越发的焦躁,似乎是一切的奋斗努力都没了目标,茫然无措。

她开始想,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茫茫然不知所措,一切的一切忽然就没了目标。可是,她又忍不住期待,就算是这样,李子风身上那种吸引人的气质也是众人追求。

她教王曦曦背书时有些漫不经心。

“千山鸟飞绝。”

王曦曦指着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念着:“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小包子小小的手认真指着每一个字,希望能记住它们的样子:“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独,钓,寒,江,雪。”

“记住了吗?”张芸柔声问她,和蔼亲切,像一个十分温柔的母亲。

可是王曦曦却浑身发抖,婴儿肥的小脸蛋颤颤的,又可爱又可怜,她张口背着:“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张芸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抱着女儿亲在她的小脸蛋上:“曦曦真棒!我就知道只要多加练习,你也可以练就过目不忘的本事!来,宝贝儿,看看能不能默写下来。”

王曦曦拿着笔,一边写一边想最近每天晚上等妈妈离开房间后,她悄悄起床把门反锁上之后,打开桌子上的台灯,拿着书一边背,一边写。

她不聪明,可是母亲想让她是个天才,让她过目不忘,看一遍就会背会写了,她怎么做得到呢?每次她写不出来,背不出来,母亲就会拿尺子打她手掌,责骂她又笨又蠢。

她讨厌妈妈。很讨厌。

她认真背写完,张芸拿过来检查了一遍,眼睛亮晶晶的,抱着女儿得意的不行:“我的女儿就是聪明!宝贝,想吃什么,今天妈妈给你做饭。”

小孩子单纯,一被夸奖就得意忘形:“妈妈妈妈,我想吃肯德基!”

张芸把她放在地上,拉着她的手往外走:“行!今天满足你!”

王平很忙,经常半夜十一二点才回来,她带着曦曦去吃肯德基,张芸不喜欢众人环簇的感觉,出门很少会带一群保镖,往往带一两个,她比较喜欢热闹的商业街,没事就来逛逛,看看新鲜的小饰品,尝尝这边的特色产品。

王曦曦是个调皮爱动的小孩子,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被困在家里和学校太久了,好不容易出来,一切都十分新鲜。

谢凌云打来电话时,王曦曦蘸着番茄酱吃薯条,吃的十分欢快。张芸接起电话,语气淡淡:“怎么了?”

“想你了,你不想我吗?见一面?”约个炮?

后面那句谢凌云当然不会说出来,不过就是那个意思。

张芸看着乖巧的女儿,语气带着自豪:“不想,今天曦曦特别棒,我教了她一遍诗词,她就背过了,还会写了,我就说我家曦曦是天才呢。”

温柔的望着身旁低头吃薯条的宝贝,眼底闪过一丝母性的光辉。

王曦曦心虚的低着头猛吃,心想,看来妈妈喜欢我这样,以后我要经常晚上把书背好,这样她一高兴就会带着我出来玩了。

谢凌云不喜欢王曦曦,对他而言,王曦曦是张芸和别的男人生下来的孩子。可是听到她这么自豪地夸赞着孩子,他又不想让她不开心。

他笑道:“这么喜欢孩子,我们也可以生一个啊。”

张芸轻声骂了一句:“谁要跟你生!我告诉你,我有曦曦一个就够了,我是不会再要了。你们男人根本不懂生孩子的疼。”

王曦曦奇怪妈妈在跟谁打电话呀,想了想觉得妈妈跟他说不要再生孩子了,那对方肯定是爸爸了。她凑过去大声叫道:“爸爸爸爸,你今天什么时候回来呀?早点回来好不好,曦曦想爸爸了。”

每天王平早出晚归,每天回来时,曦曦都睡着了,王平就静静看她一会儿,在她脸上亲上两口才舍不得的离开。

谢凌云听到孩子奶声奶气的声音愣了一下,然后就听到张芸训斥的声音:“大人说话小孩不能插嘴!曦曦要有教养知道吗!不然妈妈就不喜欢你了!”

王曦曦眼泪汪汪的看着她:“妈妈我错了,妈妈不要不喜欢曦曦……曦曦最乖了……”

张芸说:“不跟你说了,孩子哭了。”

谢凌云看着手机,慢慢握紧。

张芸并没有打算离婚,谢凌云觉得自己看不透她。时而温柔,时而癫疯,有的时候又冷静冷血的不像样子。他不可能跟她耗下去的,和一个有夫之妇婚外情,想想他都不敢相信这是他做出来的事情。

他再荒唐,也是有尊严的。而如今,他愿意把尊严捧到她的面前,只希望她能回心转意。

他从来都不懂,他这所有的付出,感动的只是自己,没有人会领情的。

☆、064 我都知道

谢凌云懒洋洋的想着,王平这个人低沉阴郁,很少出席一些大场合,不过能力确实是一级,能把王氏综合实力排到a国排行榜第一的人,绝对是一个心机手段一流的人物。他清楚他斗不过。

他唯一胜过王平的就是,他是张芸的初恋,他们都有前世的记忆。

这就是突破点。

至于她的女儿,王平是不可能让王家的血脉流出去的。

他和张芸可以生养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本应该想起来是甜蜜的,可是,他心里却在隐隐作痛,前世他那个孩子。

满地的鲜血,还没成形就被生生打掉了的孩子。那个女孩,狠起来真的是不顾一切。

一场孽缘,谁对谁错,哪里说的清?

没两天,他和张芸私会时,到了房间,他着急想脱她衣服时,张芸无语:“我发现每次见面你就是跟我干这事是吧!”

把她按在床上,三下两下就把她扒光了,他笑:“我想你呀,你摸摸,特别想。”

她皱眉,推他一把娇声骂他:“赶紧戴套,万一怀孕就完了。”

她让戴就戴,反正谢凌云也没打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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