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草根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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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草根太子-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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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草根太子》

第一卷 他的名字叫叶欢 第1章 欢哥诚信走天下

改革开放后,宁海市经过沧海桑田变化,城市已然焕发出崭新的面貌,宽阔的马路,炫亮的路灯,高耸入云的大厦,还有一个个衣着时尚,来去匆匆的男女,无一不显示出宁海已经成了一座国际化的大都市。
夕阳沉入山麓的另一面,夜幕渐渐笼罩这座繁华喧闹的都市,华灯次第点亮了城市每一条宽阔洁净的街道。
宁海市中心的商业区,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行色匆匆的路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迈着略显急促的步伐,奔向自己温暖的小家。
路边一家典雅素静的咖啡馆里,一男一女坐在靠着窗边的桌台上。
男的比较帅气,脸型清秀,长长的剑眉飞扫而上,眉下一双清澈灵动的眼睛眨巴眨巴,不时闪过几分玩世不恭的色彩,还有几丝谁也看不出的狡黠意味。
女的也很漂亮,大大的波浪卷发,一双迷人的丹凤眼,眼中略泛桃花,不知勾走多少人的魂魄,猩红的樱唇微微嘟起,令人忍不住想上前采撷唇上的芳香味道,真正的眉娇目媚,体酥如蛇。
一对俊男美女相对而坐,引起咖啡馆内许多休闲的白领青年的侧目。
叶欢盯着面前巧笑嫣然的美女,心中泛起几分酸涩。
真是天生的尤物,只可惜,命中注定只能与她有一段露水缘分……
真舍不得啊……
昏黄带着几分暧昧色彩的灯光下,尤物朝叶欢嫣然一笑,软软糯糯的轻唤:“欢哥……”
叶欢虎躯一震,下身的小叶欢情不自禁起立敬礼。——二弟一直很懂礼貌,尤其是看到漂亮女人的时候。
这是个经验老道的女人,她懂得什么气氛下用什么语调说话能引起男人最原始的欲望,蚀骨销魂。
“欢哥……人家今天看了一本汽车杂志,有一款雪佛兰跑车好漂亮哦……”尤物风情万种的扭了扭身子,鲜红灵巧的香舌舔了舔上唇。
叶欢一个激灵,满腔欲望和不舍顿时化为乌有,思绪立马恢复了理智。
小浪货真敢开口啊,衣服化妆品哥们勉强能凑合着满足你,你丫居然让我送你跑车?老子看起来那么像冤大头吗?
灯光昏黄黯淡的咖啡馆里,叶欢的一双小眼睛忽然浮上几分黯然和伤感,二人间甜蜜的气氛渗进淡淡的忧伤。
沉默了一阵,叶欢嘶哑的嗓音带着几分沧桑和哀愁。
“尤物……”
“嗯?”尤物轻颦柳眉。
跟她发生了一个星期的不纯洁男女关系,到现在连她的名字都没记住,老在心里以“尤物”称呼她,一不留神说漏嘴了。
“……我是说,亲爱的,我们分手吧。”叶欢眼中很快浮上不舍的盈盈泪光,很萌。
尤物吃惊的睁大了杏眼:“为什么呀?你不爱我了?人家做错什么了吗?”
叶欢一只手捂住了眼睛,泪水从指缝中悄然流泄,如同两人这几天美好甜蜜的光阴一般不可挽留。
“我当然爱你,可……我们不能在一起了!”
尤物不甘心的咄咄逼问:“为什么?”
叶欢哀伤的面容浮上绝望,以及对尤物深深的眷念:“我们不能在一起,是因为……”
叶欢痛苦的将双手插入浓密的黑发中,嘴角扭曲出一道悲伤的弧线:“……我得了癌症!生命已进入倒数……”
尤物愈发惊讶,失声道:“癌症?”
叶欢很认真的解释:“癌症,英文名cancer,身体各种恶性肿瘤的统称,其细胞的生长和分裂速度高于正常细胞,造成身体……”
尤物很不客气的打断了他:“废话!我当然知道什么是癌症,但是,你怎么可能得癌症?”
叶欢痛苦道:“是啊,为什么偏偏会是我?这世上为什么总是好人不长命……”
“你得了什么癌?”
叶欢不假思索道:“肝癌,工作应酬,跟客户喝酒落下的病,已经是晚期……”
说着叶欢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薄薄的诊断单,如同捧着他易逝的脆弱生命一般,将它小心翼翼的递到尤物面前,微微颤抖的双手诉说着对生命的眷念,很煽情。
尤物一把接过,杏目飞快在诊断书上扫了几眼,然后狐疑的瞧着他。
叶欢眉目半阖,继续着他悲伤的诉说:“……医生说,我最多还有一个月的生命,一个月后,我会被烧成一堆灰灰,装在小盒子里,洒进祖国的壮丽山河,比如长江,黄河……”
“你说你得了肝癌?”尤物冷不丁道。
“对。”
“可你的诊断书上写的是胃癌……”尤物很冷静的指出了漏洞。
“啊?”叶欢夺过诊断书,有些气急败坏的扫了一眼,平静的面孔不易察觉的抽搐了几下,然后又将诊断书递回去,很镇定的道:“……可能癌细胞转移了,胃癌也一样,都是忙工作忙的,光荣!”
“胃癌的诊断书就这么一张薄薄的纸?什么检查结果数据都没有?”
“……忘家里了,太多太重,检查结果堆起来比四库全书还高,真的,相信我,欢哥以诚信走天下……”
尤物的俏脸渐渐布上一层寒霜,精致的面孔不住的冷笑。
“好吧,就算这些都说得通,我现在只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有问必答。”叶欢的额头微微冒汗。
尤物两根纤细白皙的玉指拈起那张薄薄的癌症诊断书,嘴角带着几分讥诮的笑容,一瞬不瞬的盯着叶欢,巧笑嫣然道:“……得了癌症我能理解,没带检查数据我也能相信,问题是……你这张诊断书上怎么盖着‘静安小区便民诊所’的红章?现在的小区诊所连癌症都能诊断出来了么?”
叶欢惊愕的睁大了眼,然后低头,诊断书的右下角,一个鲜红的公章不偏不倚的盖在诊断结果下面,红艳艳耀人二目。
“靠!谁,谁盖的章?这不添乱么?”叶欢脱口骂道。
说话间,对面尤物的俏脸已经拉成了寡妇脸,语如冰珠道:“叶欢,想甩老娘你明说,用这种下三滥的借口分手,你想恶心老娘,还是想恶心你自己?”
尤物恨恨拍案而起,一阵香风拂过鼻端,伊人倩影杳然无踪。
叶欢面红耳赤的坐在桌边,脸上几许羞愧之色一闪而过,随即又很快恢复了正常。
怅然若失的叹息了一会儿,叶欢摇摇头,然后潇洒的耸了耸肩,做了个无所谓的动作。
想要的结果已经达到,过程虽然出了一点点意外,不过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分手是没办法的事,本是露水缘分,他叶欢不是尤物的第一个男人,也必然不是她的最后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叶欢是穷人,不折不扣的穷人,他实在养不起这位烧钱烧得厉害的尤物,而且叶欢可以肯定,一旦尤物发现叶欢身上的油水被榨得差不多的时候,她便会毫不犹豫的一脚踹开他。
与其那时被她甩,还不如趁现在先下手为强。
穷人偶尔闪现出来的那点自尊,其实夹杂着更多的悲凉。
这是个现实的世界,男男女女活得没羞没臊,谁都不是谁的谁,大家都有着或喜或悲的往事,也有着不属于对方的未来。
那么,相见不如怀念吧。
事已至此,现在不是缅怀奸情的时候,叶欢现在最纳闷儿的是,……诊断书上那个该死的红章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件原本完美得媲美韩剧的煽情催泪桥段,被那个突兀出现的红章害得变成了一出可口可乐的喜剧,叶欢这位编剧兼导演兼演员很不高兴。
昨晚张三把从诊所偷来的诊断书送给他的时候,他记得上面明明没有盖章的,怎么今天拿出来却不一样了?
费解啊……
莫非家里有人改行办假/证刻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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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走出咖啡馆时已是晚上八九点钟了,夜风微微有些凉意,十月的天气渐渐变冷,寒风灌入叶欢的脖领,令他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
从怀里掏出一根软白沙,将烟嘴竖立着朝大拇指的指甲盖上顿了几下,然后叼在嘴上,啪的一声脆响,打火机冒出幽蓝的火光,一缕清烟呼出,很快被寒风吹散。
该回家了,这段日子天天跟尤物耗在一起,花的钱不少,钱包已经干瘪得像老太太的Ru房,回去得跟几个哥们儿商量一下怎么捞钱,后天该交房租了。
正满脑子打着捞钱算盘的叶欢,被一道奶声奶气的童音吸引了注意。
“我的气球!我的气球!”
童音带着惊惶的哭声,叶欢回头望去,一只漂亮的粉红色氢气球冉冉上升,离地面已然两米多高,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正悲凄的望着气球越升越高,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上布满了焦急的眼泪,小女孩的旁边,一位二三十岁似乎是她父亲的男子正蹲着身轻声抚慰,可小女孩只是不停摇头,望着看似不可挽留的气球离她越来越远,小脸蛋上的泪水也愈发不可遏止。
叶欢轻轻笑了,目光中露出几分复杂的光芒。
童年,应该是没有遗憾的,哪怕只是一只小小的粉红气球,也是童年里不可缺少的色彩……
来往行人惋惜的神色里,一道黑色的人影却冲天而起,以不可思议的冲力在人行道的铁栏杆上借力狠狠一踩,整个身子像一只黑色的大鸟,腾空飞起两米高,堪堪抓住粉红气球下面那根细细的白色棉线……
“哇——”小女孩睁大清澈的泪眼,鼻涕泡儿还在脸上挂着,表情却极度惊叹。
小女孩的父亲和来往的行人也楞住了,这弹跳力,这爆发力,……小伙子是省跳高队的吧?
潇洒落地,叶欢蹲下身,将栓着气球的白棉线递给小女孩,他的笑容爽朗如阳光。
“小妹妹,气球我帮你拿回来了,可别再弄丢了哦。”
小女孩惊喜的接过,粉嫩如肉球般的小手紧紧攥住了棉线,朝叶欢大呼小叫:“蜘蛛侠,蜘蛛侠!”
叶欢当时脸就黑了:“什么蜘蛛侠,小小年纪不许崇洋媚外啊,我是雷锋!”
小女孩乖巧的改口:“谢谢雷锋叔叔。”
“……雷锋哥哥!”叶欢不满的纠正,并轻轻刮了刮小女孩的鼻子,然后朝小女孩的父亲点了点头。
父亲牵着高兴得一蹦一跳的小女孩走远,叶欢站起身目送他们,眼中流露出几分连他自己都没发觉的羡慕之色。
一声尖利的哨声打断了叶欢的羡慕,愕然回首,一位左臂戴着红箍箍儿的老太太健步如飞向他奔来。
“你!刚刚是你踩人行道的栏杆吗?别否认,我看得真真儿的!”老太太一脸浩然正气。
叶欢愕然点头:“是啊,刚刚学雷锋做好事来着……”
“废话少说,破坏公共财物,罚款!”
叶欢一滞,接着一手指着老太太身后,表情非常惊怖的大叫:“你家女儿在裸奔!”
老太太愕然回头。
叶欢的身形却趁机化作一道黑烟,嗖的一声,眨眼消失不见,空留老太太一脸愤然怒色。
——雷锋做好事是不假,可雷锋做完好事还被人讹诈就不对了,当我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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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他的名字叫叶欢 第2章 南有乔木

叶欢就是这么一个人,说不清是好人还是坏人,很难用“好”“坏”两个字评价他,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能以好坏简单概论。
人性是个复杂的东西,比如在大街上扶盲人过马路,却又朝漂亮姑娘的屁股吹了几声比流氓还流氓的口哨儿,你说这是好人还是坏人?
再比如你刚刚帮小女孩拿回了心爱的气球,又以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逃离了破坏公共财物的罚款,你说这是好人还是坏人?
只能说,叶欢是个我行我素的人。
我行我素,既是优点,也是缺点,端看对待什么人,什么事物了。
叶欢是孤儿,天不收地不养的孤儿。
二十年前,尚在襁褓中的叶欢被他那人品揍性很差劲的亲生父母扔在了孤儿院的门口,身上任何表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叶欢就这么清洁溜溜的被遗弃了,他的亲生父母好象生怕他将来逮着什么证据去认亲似的,扔他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比杀人犯弃尸还干净……
二十年前的孤儿院那时并不叫孤儿院,而是叫“宁海市第一人民福利院”,福利院里还有很多像叶欢一样被父母遗弃或父母双亡的孤儿,他们浑浑噩噩的过着并不幸福的童年,每天跟小伙伴们争抢配额并不丰富的食物,唯一支撑着他们的小小愿望,就是某天某对年轻的夫妻来福利院领养他们,让他们离开这个鬼地方,搬到一个名叫“家”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叶欢五岁的时候,福利院的老院长觉得该给这小子取个正经的名字了,于是他去和叶欢商量,因为这个名字要正式上派出所户口,以后要伴随他一生的,随便取个阿猫阿狗的名字恐怕会被叶欢记恨一辈子,这种事必须要和他商量。——叶欢印象里的老院长一直是个很慈祥很民主的老头儿,当然,也不排除老头儿自己犯懒,懒得一个个给他们取名字,干脆让他们自己想。
老院长找到叶欢的时候,这浑小子正给福利院的小伙伴们表演节目,五岁的叶欢浑身光溜溜的,胯间用绳子绑了一块硕大的树叶,堪堪遮住了他那只尚不算雄伟的玲珑小鸟,正用一种风骚的姿势一扭一扭的给小伙伴们表演夏威夷草裙舞,小模样既猥琐又贱格,小伙伴们乐得哈哈大笑,叶欢也越扭越开心……
老院长乐了,这是个能带给别人欢乐的人。
于是叶欢就成了叶欢。
十六岁,叶欢走出了福利院,开始用新奇的目光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挫折,失败,碰壁……十八岁后,满身伤痕的他仍然一无所有,可他却学会了一个词,——“生存”。
在他渐渐成型的处世哲学里,没有善与恶,只要对他的生存有利,他不介意做任何事,当然,杀人放火他不敢做,但劫道,碰瓷,诈骗,小偷小摸,这些下三滥的行当他都干过。
对于一个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的人来说,任何善良或不善良的行当,都是出于生存的本能,无可厚非。
现在的叶欢二十岁,仍旧如当年离开福利院时一样一无所有,只是多了一份油滑和世故,二十岁的他,很清楚怎样才能在这现实的社会中生存下去,不求活得滋润,至少不挨饿,不受冻。
这就是叶欢,一个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草根,他很脆弱,脆弱得别人仿佛一脚就能踩死他,他很坚强,无论别人踩他多少脚,只要没把他连根拔起,他仍然将细小的根茎深扎在土壤里,每天迎着朝阳,绽放出不屈不挠的绿色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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