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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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往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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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似的看待。

黑色G500依旧在路上跑着,程聪脚下加力,在后头按着喇叭十分嚣张的超了上来,同时向左打方向盘,车头紧紧蹭着那辆大吉普飚过去,两辆车车速都不低,要不是霍皙反应快躲了一把,后果不堪设想。

超车时,那辆欧陆还示威似的拿大灯晃了晃霍皙。

北京这地界儿,遍地是豪车,欧陆这样的也不足为奇,霍皙心有余悸打量了那车屁股一眼,又看看车牌,估计是哪家喝昏了头的公子在路上示威,刚回来,她不想给自己找事儿,便假装没看见,依旧规规矩矩往家开。

可是跟她较劲那人可不这么想。

程聪瞧了眼倒车镜,纳闷嘀咕:“奇怪啊,我都这样了他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呢……”

宁小诚散漫道:“你武爷不想跟你一般见识呗。”

程聪小孩儿脾气,想了想,又把速度降下来等了一会:“我再试试,没准儿他这是跟我挑衅呢。”

于是。

这样超车的戏码足足演了第三次的时候,霍皙终于发飙了。

她这性子向来都是能忍的,看上去软绵绵没什么攻击力,别人进一步,她就退两步,可一旦给她惹急了,这姑娘连命都能豁出去。

这条道是辅路,车很少,中间有几百米长的绿化隔离带,霍皙瞄了眼前后倒镜,确认车距安全,先是把速度拉到一百二十迈,见跟那辆小欧陆持平以后,她抿了抿唇,猛地踩刹车往右打了两圈方向盘。

前轮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响声。

黑色憨厚的大吉普距离欧陆仅仅几厘米的位置漂移到了它前头,十分嚣张的把车横在路和绿化带之间。

小宾利被迫急停,程聪在车里大骂:“我X!!”

那一套漂移动作行云流水,麻利果断,带着不要命的劲头,一看就是老手,吓得程聪脸都白了。

宁小诚缓过那几秒的惊心动魄,摸着心口。“小伙子,你武爷这是给你长记性呢。”

程聪讪讪的,解开安全带下车。

他走到吉普车前,天黑,车窗又贴着深色车膜,看不见里面的人,程聪笑嘻嘻的一抱拳。

“哥!我服了!”

黑色吉普岿然不动。

“哥……我真服了,下回再也不敢了。”

车依然一动不动。

宁小诚在副驾驶里看着这一幕,也猜测:“武杨今天心情不好?估计这厮要碰钉子。”

程聪动手去拉车门,车门是反锁的。

他这回彻底不乐意了,伸手敲了敲车窗:“差不多得了,到底几个意思啊,怎么还闹着玩儿下死手呢!”

这回,车窗慢慢降下来。

露出一张干净清冷的脸,霍皙漆黑明亮的眼睛盯着程聪,眼神戒备,不露声色。

程聪脸色一变,惊的话都不会说了。“不不不不是……”

“怎么了?”

宁小诚抻着脖子往前凑了凑,大吉普横在路中央,驾驶位置朝外,在车里只能看到程聪茫然又尴尬的脸。

见到美女,程聪反应向来都是快的,愣了几秒,随即迅速换上一副热络的笑,忙着鞠躬赔罪:“不好意思啊美女,我以为这车是老熟人开的呢,刚才我是跟他闹着玩,没想到认错了弄这么大一误会……”

程聪小心地看了看霍皙,又问:“……那个,美女?”

霍皙终于开口,淡淡的:“我姓霍。”

“霍小姐。”程聪规矩起来,试探地问“你……认识武杨?”

合着是武杨的熟人。

“认识,我是他一个朋友。”

程聪坏笑:“女朋友?”

霍皙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漫不经心地笑了笑,并未在意:“普通朋友。”

“我刚从外地回来,他把车借我开几天。”

“哦……”程聪拉长了音,趁着夜色,又细细打量了霍皙一番。

武杨爱车如命,关系不亲不熟,他肯定不能随便借人,眼前这美女谈吐打扮又都不像那些俗物,于是程聪猜这女的八成来路不浅。

他从兜里摸出一张名片,人模狗样的递过去:“我叫程聪,也是武杨的朋友,今天能遇上就是缘分,以后有什么事儿尽管打电话。”

霍皙从车窗里伸出手来接,露出半截小臂和一只秀气修长的手。

宁小诚隔着挺远,在这车里眯起眼睛:“女的?!”

一直在后排坐着的人听见小诚这话,终于睁开眼睛,往前头看了看。

小诚饶有兴致的回头,探究看他:“下去看看?”

那人不动声色靠了回去,散漫道:“不去。”

小诚淡淡一笑,知道他是不想凑这个热闹,自己向来也不好这个,于是便也在车里观望。

霍皙收了名片,朝程聪抱歉一笑:“谢谢,但是我没有名片。”

“没事儿,来日方长,以后有机会再联系。”程聪笑眯眯摆手,往后退了一步,大度表示自己不介意。

天要下雨了,程聪催她:“今天真是不好意思,耽误你了,快走吧。”

霍皙升上车窗,礼貌跟程聪颔首,驱车离开。

望着黑色吉普的尾灯,程聪站了一会儿,半晌又摇头晃脑的往自己车上走,一脸痛心疾首。

“暴遣天物啊!!简直是暴遣天物!你说这么漂亮的美女,怎么就让武杨给祸害了?”

小诚问:“怎么着了?”

程聪:“我还以为是武杨呢,结果是武杨一朋友,那一露脸,咱简直太露怯了,话都不会说了,你没瞧见,那皮肤,那脸,那身段儿……”

小诚笑着啐他:“人家车窗降了一半儿你就能看出身材?甭扯瞎话了,是蓓蓓吧。”

说完,小诚琢磨琢磨觉着不对劲儿。

程聪认识蓓蓓,要真是她,不会露出刚才那个表情。

他问他:“你真不认识?”

程聪信誓旦旦:“真不认识,从来没见过,刚才那漂移你也看见了,蓓蓓哪会这个,武杨厉害啊,不声不响就能找这么号儿人物当朋友,对了,那姑娘姓什么来着……”

想了半天,程聪一拍方向盘:“对!姓霍!”

他声音很大,好像车厢里都有回音,这一嗓子下去,车里忽然变得非常安静,谁都没有再说话。

可是程聪却兴奋起来,嚷嚷着要给武杨打电话问个明白。

小诚不疾不徐地劝:“改天吧,他今天晚上好像有任务,不方便接。”

说完,小诚手机震动了两下,是信息回复,他看了一眼,又无声无息的按掉。

程聪那阵儿兴奋劲过去了,才想起来后排的人。他回头看了一眼,挠挠头。

“哥,我这一路上这脑子光想别的了,忘了问了,给你送哪儿去?”

后排的男人大半个身体处在漆黑昏暗的光线里,看不清表情,但是能听到他的声音。

“回大院。”

“不回家?”

“临走的时候把车扔礼堂后面了。”

“成嘞。”

不知为什么,程聪对这人总是带着敬畏,那眼里看他时的尊重,更像是一种小辈对长辈的顺从,那是只有打心眼儿里服气时才会有的神情,

车子一路飞驰,最后停在了大院几十米处的路边,程聪机灵的下车去后排开门,小诚也跟下来。

“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回去。”

总后大院的路灯下,宾利里一前一后下来俩人,使得整晚窝在车里看不清面容的男人,这才彻底暴露在灯光下。

先从副驾驶下来的这个,宁小诚,穿着灰色圆领的线衫,一个美国很小众的休闲品牌,一条米色休闲裤,脚上是TODS的经典款式。那是一身气质很温和随意的穿着,仔细看他,嘴角还似乎总是向上翘,挂着浅淡笑意的。

而从后排下来的这个——

先是一双锃亮的皮鞋,手工定制的Silvano Lattanzi; 质地细腻的小牛皮,上头没有任何金属装饰。

然后是笔直的黑色西裤,洗的干干净净的修身白衬衫,一身蛮普通的装扮,唯独腰间那条皮带特别了些,是部队常服统一配发的07式。

那是一张清隽斯文的面孔,不动声色的时候,静的就像一潭水,可他一旦动了什么歪心思,那眼里深不可测的精光就乍了出来。

带着点顽劣,又带着点孩子似的稚气。

他眉毛很浓,是很英挺的剑眉,思考什么的时候嘴唇会抿的很紧,曾经有人说,他天生就是一张寡情的脸,冷静,认真,又好像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

比如像现在,他懒散的靠在路灯杆子上,眼里盯着大院门口某个空旷的地方,嘴里含着烟,衬衫袖子被他卷了几下窝在手肘位置,很心不在焉。

他问:“门口剃头那老潘,走了?”

小诚点头:“走了,等了你两个多小时。”

他沉默抽烟,不再说话了。

他不说话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小诚望着他,想了几秒,叫他的名字。

“斯亮?”

他偏头看他,眼神平静无波。

小诚狠下心,终于开口:“今天武杨车里那人应该是……”

他叼着烟,仰头喷出一口烟雾,平静说出两个字。

“霍皙。”

小诚惊愕,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找人盯她?”

他忽然笑了,笑的有点痞气,有点嚣张,可那笑意是未及眼底的。

他跟小诚说,你信不信,有个人,她一出现,不用露脸,不用说话,只要在你方圆百里,你看她一眼,就能知道她是谁?

好像她身体的每一寸都在你心里,你比她,都要熟悉她自己,

小诚愕然醒悟。

他说的是。

在车里,霍皙伸手接程聪名片那一瞬间。

他和他无声对视,眼神里有着不为一件事却又十分相同的无奈茫然。

为女人,为爱情,也为自己。

这是宁小诚。

一个妥帖细致,温文尔雅,事事于无形的人。

也是一个对自己茫然,却把别人看的透彻清醒的男人。

这是沈斯亮。

一个深沉精明,斯文内敛,事事要张狂的人。

也是一个和霍皙有着深仇大恨,更是爱霍皙爱到骨血里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了六千字,想你们夸夸我,抱抱我,不许再说不够看啦,哼。

第五章

沈斯亮,宁小诚,那是两个曾经在总后大院里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曾是这高墙后面的一方天地里,众多子弟心中的传奇。

那时候公主坟往西一带部队大院很多,海军的,空军的,一师的,其中,以总后这帮孩子最为出名,为此,民间还流传着一句谚语。

玉渊潭,门朝北,不出流氓,出土匪!

他们打架,无畏,还没院子里杨树苗儿高的时候就敢开汽车连的绿卡车威风凛凛,他们仗义,胆大,热血,重感情,听说兄弟挨欺负,敢在夜黑风高的晚上约上十几个人找院儿外的人茬架,为的就是那份情义,事情闹大也不怕,坚信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

他们看起来正直,坦荡,充满男子汉气概,可是他们也坏,心眼儿也多,坑起人来毫不手软,那种坏是骨子里的坏,是满不在乎,不不计后果的那种坏。

他们的光荣事迹被很多人知晓,也在后来被人乐道。

他们极具煽动能力,往往是引发事情的开端,他们在这院儿里发动纷争,引起动荡,事情被挑起来,变得不可收拾的时候,偏偏这两个人又置身事外,好像一切与他们无关。

兄弟两个肩并肩站在外头,就那么笑嘻嘻的看着,眼睛里透着狡黠的光。

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再提起小诚和斯亮,同龄的孩子都会极为得意的说,那是我哥,我们一块儿穿着开裆裤长大的亲哥。

有人说,这俩孩子,别看平常不声不响,实际上,那骨子里,忒精明。年纪不大,可笼络人心,大势所趋那一套,其实看的比谁都透。

再后来,人家读了高中,上了大学。沈斯亮和宁小诚又成了这不大的地方里,最给爹妈长脸的人。

一个去国外念了MF全额奖学金,一个去了南京读军校。

有外人眼红他们兄弟感情等着看他们笑话,把话说的不阴不阳。

都不是当初的小孩儿了,其实谁跟谁当朋友,心里都有数着呢。这其中那些家族利益,老子的权势关系,都是以后自己生存的必要条件,以前他们横,是仗着一个院儿里住着,抱团儿。

现在分开了,作鸟兽散,人情世故,社会险恶,不定变成什么样儿了,到时候你且看着,这帮人,还敢不敢像当初那么嚣张。

话传到沈斯亮耳朵里,人家也只是微微一笑,什么也不说。

父辈就留下的交情,到了他们小辈这一代,哪能是说断就断的。

只等四年以后,宁小诚学成回国,自己做起了投资,瞅准了房地产和风险基金,没动家里一分钱,没用他爹任何关系,短短一年,手里就攒下了不少资本。沈斯亮在南京读的是国际关系学院,学的又是重点专业,回来了自然要干老本行。

两人归京,又联络上了这四年一直没彻底断了联系的朋友武杨,三个人,权,钱,势,这下才算是彻底凑齐了。

那关系,怕是比小时候一起玩儿泥巴的时候更甚,丝毫没有生分。

今天是沈斯亮出差回来的日子,本该说好是小诚去接的,结果路上遇见程聪,便让他开着车,一道去了机场,只是没想到,中途出了这么个意外。

小诚最是了解沈斯亮的。

从他看见霍皙回来那一刻起,一言不发那样子,他就知道,他一准儿是憋着什么坏呢。

俩人沿着大院的林荫道走着,慢悠悠的,像是散步。

小诚劝他:“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她这三年过的不易。”

沈斯亮反问他:“你怎么知道她过的不易?”

小诚大他一岁,对他话中明显的挑衅视而不见,反而包容笑了笑:“对,我不知道,你应该比我知道的清楚。”

十一点多,除了路灯,哪里都是黑漆漆的,偶尔有警/卫走过巡逻,碰上他们用手电照了照,沈斯亮不耐烦抬眼看过去,卫兵认出来,迅速收了手电。

小诚跟警/卫打招呼:“车在礼堂,拿了马上就走,给你们添麻烦了。”

带队的排长认识俩人,都是活祖宗,在这院儿里住的时间比他们这些站岗的人都长,赶紧说了句不要紧。

在外头折腾了半个月,车马劳顿,沈斯亮精神确实是有点不太好。他一只手勾着行李箱,脖子往后仰了仰。

这是沈斯亮累极的状态,他一累,就不爱说话。

等那一队警卫走远了,小诚才又开口道:“我估计武杨今天没答应程聪这局应该是去接霍皙了,不是冲你,要不就是蓓蓓没办法了才找的他,你别……”

“我知道。”沈斯亮说。“他本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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