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传说,十二之天与晏姝羽是一对伉俪情深的爱侣。”这传说是小初从书上看来的。
小初颇喜欢读书,来唐朝之后因为不愁生计,日子一向过得有些无聊,于是她读了许多闲书。
对于十二之天与晏姝羽的爱情,一般官方的说法是:身中剧毒的萧璃因为克制不住对晏姝羽的喜爱,与她隐居上林最后血尽而亡,晏姝羽不堪独生的痛苦,跳崖殉情。官方版的故事写得十分缠绵,小初看的时候被虐的涕泪横飞,没想到现实与理想居然完全不是一个走向。
“传说一向不用负责。”萧璃摊了摊手,表情十分无奈。
萧璃的眼神颇为性感忧郁,他看了小初一眼,便回头继续望着晏姝羽的坟头:“一个人总是那么一如既往的对你好,总会有些心动的。那时是夫妻,即便是做做样子,也必然要日日粘腻在一起,久而久之,就真的生出了些感情。第一次牵动毒蛊吐血的时候,真的有些害怕了,当时壮志未酬,觉得什么都比不过一世的英名,将十二之天的名号看得比性命都重要,怎能为区区一个女人丢了自己的苦心开创的基业?”
小初点了点头,表示很能理解。有些东西在没得到之前,总是会拼尽全力去争取,真正得到了,或许就像非欢说的:全是浮云。
然而小初淡定的反应却让萧璃有些吃惊,他本以为小初听到晏姝羽死在他的剑下,至少会对他生出些畏惧,没想到小初还是板着一张棺材脸,酷的好比一头犀牛。
“你不怕我?”萧璃垂下眼,将手中的暖炉转了两转。
“怕什么?相公若是想杀妾身,早就下手了。”
小初也曾经令萧璃吐过血,可是萧璃并没有杀她,在小初看来,这就说明她与晏姝羽是不一样的。
小初不再说话,静静靠在萧璃肩上,她猛然看见晏姝羽的墓碑前写着: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小初的眉毛跳了一跳,胃里的醋水更加汹涌起来。
萧璃指了指晏姝羽的坟头:“这件事,你能释怀么?”
小初飞快地摇了摇头。
“那……”萧璃咬着唇,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唇瓣也被冻成了让人心疼的青莲色。
“现在不能释怀,今后能不能释怀也很难说,不过现在太冷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小初看了一眼晏姝羽的坟头,十分没有道德地想到:要忍耐,不过是昨日黄花,当她不存在就好。
小初抓着萧璃的手,果然冰得吓人。萧璃这人一向十分畏寒,连秋末与初春都要拢着手炉,现在估计更是冻得难受。
于是小初将他的手放进自己怀里暖了一会,便拉他站了起来:“回去吧,吃得给你留着呢,我帮你热一下。”
“小初,我……在狐崖时从来都是住在这里,你的房间非欢会为你准备好,你自己回去好么?”
好个鬼!!生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须再忍。小初本来还想贤妻一回,可是现在,她气得只想掀桌。
四周的温度倏地降到底点,萧璃居然从小初脸上看出了冰冻三尺的寒气。小初极邪恶地笑了一笑,广袖一挥,只听一串噼噼啪啪的响声,她身边的梅树便燃起来了。
那场景,简直像艳鬼突然生起了鬼火。
“小初,你为何会御火?”萧璃大为惊讶,御火之术是十分上乘的功夫,并不是轻易可以学会的。
“今天在厨房看见非欢这样生火,便记下来了。”小初行至晏姝羽的墓碑前,轻扬手:“相公,相见不如闻名,闻名不如怀念,怀念不如不见。妾身是不知你与这个什么羽有怎样铭心刻骨的曾经,但是再怎么伉俪情深,也不至于委屈自己睡在坟头。明人不说暗话,你今天如果敢住在这里,我便一掌将晏姝羽的墓碑一掌劈了。”
接着,她衣袂轻扬,原地环转一圈,流云水袖带动四周薄薄的雾气,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在她身后,嗖嗖嗖地又燃起呃三颗梅树,帅得如有凤来仪。
萧璃看着小初,居然感到脸颊悄悄地热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开始做穷人
小初这个人脾气不错,她的人生哲学一向是能忍则忍,不能忍则强忍,故而在萧璃面前,她其实很少展现自己牛气的一面。
而今,萧璃看到小初威风凛凛地站在晏姝羽坟前,双掌的真气已然开始凝聚,酷的好比一头犀牛。萧璃看着这样的小初,竟突然间感到血气上涌,一股说不清的滋味便从心里喷涌而出,随之喷出来的,是一口猩红的血雾。
小初不知道萧璃是被她那十分酷毙的造型给煞到的,只当他是因为自己要劈晏姝羽的坟,一时怒极,便气得吐血。于是她的脸色阴沉得更加厉害了,几乎想一掌了结她这个死没天良的花心相公。
一面气,还要一面心疼。如果不是那个同样死没天良的夜箫,萧璃也不会由一个叱咤风云、笑傲江湖的盖世豪侠,变成一个因为一点儿女私情便要口吐鲜血的病秧子。现下小初若是拿起她师傅柳逸情为她削的木剑揍萧璃一顿,她满腔的火气必然可以降下来。可是看着他嘴角溢出的血渍,小初便霎时间气短了,想打他,下不了手,想骂他,张不开嘴,急得她也想吐血了。
萧璃看到小初奇奇怪怪,复杂多变的表情,垂下眼帘抿嘴忍了忍笑,对小初说道:“娘子,其实你误会为夫了,为夫并没有睡坟头的打算,只是现在的身体受不得寒气,这梅林中有处热泉,为夫便是睡在那里。”
萧璃笑盈盈地看着小初,抹了抹嘴唇,心想英雄气短,果然只在遇到心上人时。
骗鬼啊?!骗鬼鬼都不信。这里冷的要死,那里来的热泉?小初瞪着萧璃,越发地生气了。
萧璃见她不信,连忙拉起她的手表示自己的清白:“娘子若是现下不饿,便随为夫去热泉看看吧。”
寒梅映雪芬芳溢,别有天地非人间。
萧璃牵着小初,往梅林深处走了许久,终于看到一个十分隐蔽的山洞,进去后,那鬼都不信的热泉居然出现了。
原来萧璃说的居然是真的,在这别有洞天的梅林中,居然有真有一个温泉。小初的脸色骤然间缓和了很多。
热泉边有一张白玉制成的床,看上去觉得很冰冷,摸上去居然是热的。萧璃说得没有错,这里的确是最适合萧璃疗伤的所在。
小初觉得好奇,便在上面躺了一躺。
“娘子好热情。”
萧璃笑得妩媚,斜倚在床沿上,很有些挑逗的味道。小初抬头仰视着他,羽睫纤长,楚腰纤细。
小初从来不否认,自己的相公是一位不世的美人。现下她虽然没觉得自己有多热情,但是美人这样说,自然有美人的道理。小初看萧璃一脸撩人的艳色,便坐起了身子,不着痕迹地往美人身上凑。
眼动,心动,行动。干柴烈火刚要烧起来,只听见咣当一声,犹如一盆冷水将那才燃起一点火星的干柴,吓得偃旗息鼓地熄灭了。
从白玉床底下钻出来了一个人,正贼溜溜的转着双眼,寻找逃走的最佳时机,那人正是满脸通红、狼狈不堪地莫小仓。
“那个……你们稍微等一下再继续,我当下,此刻,立即瞬闪,恭喜发财后会无期……”
嗖的一声,仓鼠如迫击炮般打了出去。
“死仓鼠!!”小初红着一张脸,追着夺门而逃的仓鼠消失在了梅林之中。
小初在灵山住下的第二天,便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了。
萧毓和非欢,从来不下山,他们的衣服从款式到布料,完全背离京师的流行款,而且好像没什么换洗的衣物。
小初看了看自己唯一一套锦衣,已经有些灰尘粘在上面,下摆的留仙裙也已然被肥狗肉肉咬烂。于是她便张罗着向当家主母非欢要些钱,下山添置新衣。
“买什么衣服,你不会自己长漂亮点!!”非欢柳眉倒竖,用这句话将笑靥如花的小初打发了出去。
瞧她这话说的,感情长漂亮点比买件衣服还容易啊?!小初十分郁卒,暗自将非欢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觉得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便决定算了。
要不到新衣服,只能凑合着穿旧的。小初在穿衣上本来就是个完美主义者,加上萧璃从来没克扣过她的用度,便养成了她这乱砸银子的习惯。
常言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小初每天穿着一排牙齿印的留仙裙,只要一低头,她就能看见那条死肥狗的杰作,于是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气得牙根痒痒。最后,她不动声色地溜进狗窝,将肉肉揍了一顿。
于是这一人一狗的梁子,便这样结下了。
穿衣的事情勉强忍了,其次就是吃饭。醉君心的美食一直是长安城第一,川鲁粤淮扬,闵浙湘本帮,八大菜系的大厨轮番伺候,将她这个琉闵舒湘口中的芦柴棒养得水灵了许多。
可是如今……
“仙子,神医,多赏几文吧……”小初看着手上躺着的区区五枚铜板,十分头痛。
“已经很多了,如果不是看在阿璃的面子,我原本只打算给你三文。”非欢白了小初一眼。
“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一文钱还能憋死英雄汉呢!”
“所以我不是给了你五文么?作为一个贤良淑德的媳妇,必须适应我们萧家的节俭。”
“这跟贤良淑德没关系,和节俭关系也不大。我就是再贤惠,也不能用五文钱买回六个人的正餐,巧取豪夺还差不多。”小初小声嘀咕。
“钱不够就砍柴换,要不就去挖野菜,打山鸡,方法多了。敢偷山下百姓的东西,我今晚就蒸了你。”非欢索性不与她磨机,拂尘一扫,将小初扫下了山去。
砍柴,小初铁定是没那个技术,挖野菜打山鸡勉强能忍了,但是正餐一人一个馒头,绝对不能少。于是小初拿着五文钱,看着山下小摊上写着馒头,一文一个,十分没脸没皮的和摊主磨起价来。
“掌柜的,钱对你来说真的就那么重要吗?讲了两个时辰一文钱都不降?”她不过是想五文钱买六个馒头,都是自家做的东西,少收一文钱又不会死……
“小姑娘,看你穿的挺好的,怎么就这么抠门?居然和我一个老大娘争一文钱……”大娘十分夸张地比了一个一字,生怕小初看不清楚。
虎落平阳被犬欺,如果是在从前,一文钱掉到地上她堂堂小初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几时需要为了它和一个老大娘扳命?不蒸馒头还要争口气呢,大不了她自己不吃了!小初丢给大婶五个铜板,包起五个馒头转身就走。
主食买到了,接着,小初火速上山挖野菜、采蘑菇、打野鸡。别人饿一顿也就算了,萧璃现下正病着,小初想怎样也得给他弄碗小鸡炖蘑菇啊。
作为一个有知识的现代人,小初纵使五谷不分四体不勤,色泽鲜艳的蘑菇有毒,她还是知道的。于是小初十分勤奋地挑了一堆长得最丑的蘑菇,然后发现没有地方装。
现编一个篮子,她显然没有这个实力。小初认真想了想,十分肉痛地将自己的大摆留仙裙的外衬扯了下来,把蘑菇和顺便采的一点她勉强认识的野菜一起打包。
挖野菜、采蘑菇,统统不是问题,可是活生生的野鸡就没有那么好逮住。
没有弓,没有剑,没有陷阱,没有捕兽夹,于是小初想着自己做一个弹弓。于是她捡了一个丫字型的树杈,于是她将自己腰间的皮绳磨断了一截,再于是,一个简陋的,朴实的弹弓新鲜出炉了。
其实小初活了十九年,一直怀疑自己是个天才,今天她终于证实,她不仅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葩,还真的就是个天才。
从来没有打过弹弓的小初,嗖嗖嗖拿下四只野鸡,还想再打,看看栖息在林间的野鸡祈求的、真诚的眼神,再瞧瞧日头已然升到了半山,于是将打到的几只往背上一扛,弹弓往腰上一插,决定慈悲为怀地放其他野鸡一马。
小初左手几只鸡,右手一包菜,腰上还系着五个白馒头,浩浩荡荡地摆驾回崖了。
摆驾容易,回崖难。
灵山,高四千米,雄壮巍峨,地势陡峭,方才是很方便的被非欢一拂尘扫下了山,现在想要上去,便没有那么容易了。
小初沿着石板路走啊走,突然就想起了以前在学校学过的文章:挑山工。
劳动人民最光荣啊……
小初走了半个时辰,便走到了狐崖外围的石板路。萧璃正坐在进入天涯海阁必经的石阶上等她,仿佛有些无聊,便伸出手看自己的手指头。
萧璃的手型十分好看,白皙纤长,骨节均称,玫红色的指甲色泽十分诱人。并不像习武之人,反而更像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萧璃盯着自己的手看了一会,没看出什么名堂,便抬起头,正好看到一步三晃的小初。
只见她左手扛着几只鸡,右手领着鼓鼓一个包,腰上系着五个白馒头,背后插着一个硕大的弹弓,整个人呈虚脱装。萧璃赶忙上前,一把将她扶住。
“你别过来,我的换身衣服,这身衣服脏死了,我自己都十分嫌弃。”
小初看了看自己,一身烂泥,裙子只剩内衬,绑头发的头绳也被她拿去捆山鸡腿了,这下子,可真是糟糠之妻了。小初有点不好意思,想伸手挠挠头,却发现没有多余的手,于是只得对他傻傻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留评的朋友~~~希望看文的朋友多多留评~~~
我本身是个不很会写文的、刚刚飞出笼的菜鸟,看文的朋友多多提意见我才知道怎样能将这篇生得更美^3^
、贤夫贤妻
有时候,判断一个人美不美,其实只是内心的一种感觉。
就好比现在,小初发丝飞散,满身烂泥,状如女鬼,显然十分糟糠。可是在萧璃眼中,她犹如班姬续史之姿,谢庭咏雪之态,甚至可以说是倾国倾城的。
小初被这样一位美人含情脉脉地盯着,虽说有七分的暗爽,却还是有三分羞涩的。于是她垂下头,十分难得的臊了一把:“相公,你……唔……”
话还没出口,萧美人那优美润泽的唇瓣却轻轻嘬了嘬小初的唇角,浅尝辄止地停留了一会,便对她翩然一笑,旋身离开了。
小初的脑袋顿时当机,立在那里如木桩般动弹不得。
一流的美人,便是在不经意间,用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让一个花痴在瞬间呆若木鸡。小初望着她家美人颀长的,飘逸的身影,傻笑着抱着手上乱七八糟的食材,步态摇曳地一路摇到厨房去。
午饭吃得很好,桌上的菜肴完全是小初超常发挥出来的水准:小鸡炖蘑菇,甲野菜炒乙野菜,小初还在天涯海阁后面的葫芦架上摘了两个嫩葫芦,做了个酱闷葫芦条。
小初的手艺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