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宋武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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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宋武大帝-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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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达一身鲜明的盔甲,站在方阵中,威风凛凛,大声下令。他的声音一落,五百架钢弩一齐发威,数千支箭矢流星赶月般射出,尖锐的破空之声大起,箭矢密集得象蝗虫向蒙古骑兵射了过去。

数千支箭矢组成了一张巨大的火力网,想在如此密集的火力面前逃得性命,正如李隽所说除非变成苍蝇。胡奴儿还没有弄明白怎么一回事,耳里就传来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夹杂着战马的悲鸣声,紧跟着是一幕是他终生难忘的人仰马翻惨景。

这种惨景胡奴儿见得多了,不是发生在蒙古军队身上,而是发生在倒霉的对手身上,是对手给他们的经典战术打得溃不成军时发生的情景。他哪里想得到,这种惨剧居然发生在他身上,纵然他是身经百战的勇士,也是一时间难以转过这个弯来,手举着钢刀,傻愣愣地看着数百名骑兵给射成刺猬,栽倒在地上死去,就是做不出反应。

就在胡奴儿发愣的当口,钢弩装填完毕,高达一声令下,又是数千支怒矢射来。胡奴儿方才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大妙,弯刀一挥,道:“撤!”

蒙古军队是当时世界上最优秀的军队,虽败不乱,仍然排成队形向后撤退,边撤边放箭。蒙古人善长骑射,在战场上把这种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往往是一边后撤一边射箭,给对手以巨大杀伤,制造混乱,从而让敌人产生恐惧,然后抓住机会实施无情的打击。胡奴儿想重演这一伎俩,然而,世势已经变了,战争的天平已经不再向蒙古人倾斜,而是偏向李隽。

高达大吼一声:“前进!”钢弩在步兵的保护下向前移动,一边移动一边射击,一边射击一边装填,运动丝毫不能影响射击。一轮轮密不透风的箭雨射来,胡奴儿已经付出不下千人的代价,而他居然连宋军的衣角都没有碰到,这在蒙宋战争史上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事情,也可以说就是在整个蒙古人进行的战争中也没有出现过这样一边倒的事情。

这一来,胡奴才感到大事不妙,急切地指挥军队调转马头想逃走。可惜的是,他忘了李隽派出的一万骑兵在赵佥和黄胜材的率领下早就抄到他的后面,切断了他的退路,想逃门都没有。

从整个军队的野战能力来说,是蒙古军队远远胜过宋军,但是,御林军是南宋军队的矛尖,而这支骑兵更是御林军中的精锐,人人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作战经验丰富,装备精良,其野战能力并不比蒙古军队差。胡奴儿的努力实属白费,一点收效也没有,根本就不可能撼动御林军的阵势。

前有骑兵当道,后有钢弩追击,蒙古骑兵不一会儿功夫就给压缩到一起,密密麻麻地好象麻杆,马碰马,人撞人,一个人的热气都可以喷到另一个人的脸上。

赵佥和黄胜材都是身经百战的优秀将领,知道时机成熟了,一声令下,五百名骑手点燃引信,一边冲刺一边甩动炸药包,冲到近前手一松,炸药包划着美妙的曲线飞进蒙古骑兵人堆里。一个接一个的火球出现,惊天动地的响声一声接一声地传来,好不壮观。

等到炸药包全部爆炸完,到处是残肢断臂,飞溅的血肉,原本还有两千来人的蒙古骑兵已经所剩无几了。就是幸存的百来人也是人人带伤,有的已经给石子打得面目全非,浑身是伤,鲜血淋淋,一副惨不忍睹的悲惨样。

对于一支屡战屡败的军队来说,太需要胜利来鼓舞士气,也许胜利不需要太大,只要是胜利就行。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李隽才下足了血本,把最精锐的部队,最先进的武器都押上了,胡奴儿想不败都不行。

赵佥和黄胜材万万想不到炸药包的威力竟然有如许之大,吃惊不小,指挥军队把残余的蒙古骑兵团团围住。

“投降吧,你没有路可走了。”赵佥以胜利者的口吻对胡奴儿说道。

蒙宋战争打了四十多年,南宋少有胜仗,以胜利者的口吻说话的机会少得可怜,依照赵佥的记忆,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说出如此扬眉吐气的话,感觉特别舒服,真的是通体舒泰,把胸挺了挺,特别满足,脖子都粗壮了几圈。

“呸!南蛮,你做梦。”胡奴儿想也没有想地拒绝了,紧握住弯刀吼道:“来吧,南蛮。你爷爷是蒙古的大好男儿,草原上的雄鹰,是不会给你打败的。”那些蒙古骑兵也是握紧了弯刀,一副视死如归的气概,一点惧色也没有。

是打,还是招降,赵佥和黄胜材拿不定主意,回头看着城头上的李隽。李隽咬咬牙,什么话也没有说,右手重重一挥。赵佥和黄胜材立时会意,大吼一声:“杀。”于是乎,一万把马刀对百来把弯刀的后果立时显现出来了:多了一地的碎肉。

赵佥跳下马,走到胡奴儿的尸体前,从胡奴儿腰间解下一把长约三尺的刀,这刀的样式和中土的不同,和蒙古弯刀也不相同,刀鞘做工考究,非常精致,刀柄上还嵌了一颗名贵的猫眼绿。胡奴儿弯刀给人劈落,右手闪电般伸向腰间,想把这把刀拔出来应战,可惜的是砍向他的马刀实在是太多了,右手连刀柄还没有挨着就给劈成了数段。

赵佥用力一拔,刀身才出鞘一寸,就有一股寒气从刀身上传来,赵佥和黄胜材一齐赞道:“好刀!”把整个刀身拔出来,在残阳的照射下光华闪闪,只见月牙型的刀身上有着美丽的花纹,刀口上还有若隐若现的齿纹。

第十七章 初战告捷(四)

“这是什么刀?”赵佥见所未见,所闻未闻这种怪异的宝刀,心里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马上就想到,要想找到答案,只有求助于渊渊若海的李隽,回头一瞧,只见身穿衮龙皇袍的李隽在文天祥,高达等人的簇拥下正大步而来。

赵佥和黄胜材忙站得笔直,迎接李隽的到来。李隽来到近前,道:“行了,行了,不用多礼了。你们的动作挺快,从开战到结束,不到一刻钟,三千蒙古精锐就给你们报销了。”

高达永远也改了心直嘴快的毛病,脱口而出:“皇上,你别说了。这哪里是打仗,纯粹就是屠杀,一边倒的屠杀。鞑子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机会,乖乖地给我们痛宰,那感觉是比杀鸡还要轻松。呵呵,我和鞑子打了一辈子,从来没有打过这么轻松,这么舒畅的仗。鞑子给炸药包炸得哭爹叫娘的,那个叫声听在耳朵里真是太过瘾了!”说到后来,发出了诗人般的感慨,一脸的陶醉。

赵佥,黄胜材等人猛点其头,赞成高达痛宰蒙古兵的快感。

文天祥毕竟是文人,说得很文雅:“这都是弩好,炸药包好。”言外之意是说有了这些先进武器,要痛宰蒙古人还不是比宰鸡更容易。

“文人就是文人,什么事都要弄得表面光滑,把真意隐藏在骨子里。”李隽心里如是想,接过赵佥递过来的宝刀,仔细看了看,心想:“真没想到,这种失传的名刀居然在这里看见。”看了一眼迫切想知道答案的赵佥一眼,道:“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刀吗?这是大马士革军刀。这人肯定参加过蒙古的第三次远征,到过大马士革,到过地中海,更有可能还参加过对埃及的战争。”

在冷兵器时代,有两种刀享誉全球,一种是日本的武士刀,另一种就是大马士革军刀。大马士革军刀是用印度的乌兹钢制造的,锋利异常,据说十字军东征战争中,欧洲骑士的剑往往给这种钢刀一刀斩断,这应该是十字军东征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蒙古人征服了中东地区后,特别喜爱这种军刀,那些贵族无不是以拥有这种军刀而自豪。胡奴儿这个身经百战的勇士自然是千方百计也要弄上一把两把的。

大马士革,地中海,埃及这些地方,文天祥他们原本是不知道的,李隽进行战略部署时提到过,他们无异于上了一堂免费的地理课,心中有数,万万没想到今天干掉的居然是具有如此辉煌战绩的精锐部队,无不是心中暗喜。

李隽正要进一步给他们解说,一个士兵骂骂咧咧的声音传入耳里:“你他娘的臭鞑子,真他妈的骨头够硬,就是剩下一条胳膊也要砍老子一刀,伤得这么深。”李隽寻声望去,只见一个高个子士兵正把一只握着弯刀的手臂往地上扔,扔在地上狠狠地踩起来,他手臂上的鲜血随着他的摆动飞溅。

蒙古军队凶悍,悍不畏死,这在史书上记载得明明白白,李隽今日亲见,方知史书所载一点不假,要想招降他们是不可能的,才决定杀掉他们。但是,李隽的内心对蒙古士兵大无畏的精神非常钦佩,这应该是蒙古军队能够横扫欧亚大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阻止那个士兵道:“够了。他都死了,你就不要再糟蹋他的尸体了。他也是勇士,要对他尊重点。”

士卒万万没有想到李隽的耳音好,居然听得真切,吓得不得了,解释道:“皇上,我我我不是不尊重他。他明明死了,就这手臂居然也要砍我一刀,是有点气不过。”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李隽理解地说,心里想的是:“我当年在朝鲜战场上看着战友们一个个地倒下,心里对美国鬼子的痛恨只比你强烈,一点也不比你差。”

李隽走过去,拉起士兵的手臂一瞧,这一刀伤得真的是不轻,居然见骨头了,道:“伤得真不轻。等会,我叫太医给你送点金创药,涂上去就没事了。”

一个普通士兵居然用到太医配制的金创药,在两宋历史上不是绝无仅的话,也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士兵一下跪下来,道:“不不不,皇上,我我我怎么受用得了。”

李隽把他扶起来,道:“你不要这么说,你们都是勇士,值得值得。”不经意间发现其余的士兵都有艳慕之色,心念一动,往队伍前面一站,把大马士革钢刀举起,开始了演说:“这是一把宝刀,是产自极西之地的大马士革。它的主人是一个了不起的勇士,到过遥远的大马士革,地中海,埃及,他走过的征程不下万里,他经历过的战斗不下百次。而今天,在这里,他倒在了你们的刀下,你们才是真正的勇士!你们是大宋朝的好军人!你们是华夏的好男儿!大宋朝万岁!”

文天祥等人带头高呼起来:“大宋朝万岁!”

“华夏万岁!”李隽再次振臂高呼。

“华夏万岁!”士兵们高声相和。

这声音富有磁性,很能感染人,开始是城外的参战部队高呼,进而是城头上的军队高呼相和,再扩大到城里的驻军和老百姓,都加入了这一行列,高呼:“大宋朝万岁!华夏华岁!”

数十万声怒吼汇成一个声音,一个惊天动地的怒吼,直上云霄,响遏浮云。

这支军自从组建以来,在外敌面前屡战屡败,一败就是两百多年,失败、耻辱成了这支军队的写照。而从这一刻起,这支常败之师将在李隽的统帅下一扫颓气,雪却百年耻辱,走向胜利的辉煌!

※※※

谢道清是个虔诚的佛门弟子,正在她的小佛堂里念经:“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佛祖保佑,蒙古人早点退去,弟子愿给佛祖重塑金身。”乍听这声音,吓得一愣,迷茫地问道:“这是什么声音?”继续念经:“阿弥陀佛。大宋朝万岁!华夏万岁!善哉,善哉。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大宋朝万岁!华夏万岁!”

伯颜一勒马缰,道:“来人。去查一下,这是什么声音?这么响。”望着探子消失的背影,一个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难道说狮子醒啦?”

第十八章 城头骂贼(上)

第二天,朝阳刚上东山,美丽的阳光象黄金般灿烂洒向大地,临安这座古城更增几分瑰丽,平添几许生气。

李隽身着衮龙皇袍在御林军的保护下到来,只见文天祥,高达,赵佥,黄胜材以及一干将领身着戎装,列队恭候他的到来。

“参见皇上!”文天祥带领众将向李隽行礼。昨天取得一个不小的胜利,干脆利索,很能振奋人心,这可是蒙宋战争进行了四十多年以来少有的胜利,还是完胜,文天祥他们深知胜利得来之不易,想不振奋都不行。

“免了,免了。”李隽边走边说,问道:“都准备好了?”

文天祥扯了一下高达的衣袖,高达才不情愿地把到了嘴边的话咽回去了,道:“回皇上,都准备好了。”

“你不相信,等会就让你亲眼见识一下。”李隽把高达的表情看在眼里,心里如此想,道:“那就好。”登上城头,只见蒙古大营帐篷相连,数十里不绝。帐篷布置得极为整齐,很有章法,不愧是最优秀的军队。

“伯颜这人真的是非同小可,别的不说,单看这阵势就知道了。怪不得历史上对他的评价很不错。”李隽在心里感慨。

就在李隽感慨的当口,蒙古营中传来呜呜的号角声,李隽知道这是蒙古军队的集命号令,只等军队集合完成就会进攻。果如李隽所料,号角声响过,蒙古大军排成一个个方阵向前开进,人如龙,马如虎,气势非凡,整齐的阵势好象流动的水线一样流畅,向临安城漫过来,马蹄声、人的脚步声整齐划一,汇成一首特别的战地乐章。

鲜明的盔甲,刀山箭海,枪矛成林,杀气腾腾,这支征服欧亚大陆的铁骑的不凡气势给他们发挥得淋漓尽致。

“成吉思汗遗法,名不虚传!”李隽从心里赞佩无已,想道:“拿破仑是公认的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天才,然而有人却认为成吉思汗的军事才干与生俱来,比起拿破仑来并不逊色。先前,我还以为其言有些张大其词,现在看来一点不为过。要不是亲眼得见蒙古大军的威势,仅从史料中推测,还真难以相信蒙古大军竟然是如此的可怕。”

阵势排定,伯颜身穿金盔金甲,骑着高头大马,在众将的簇拥下策马而来。来到阵前勒住缰绳,道:“大都督,请。”

吕文焕策马出列,来到城下,抱拳一礼,大声道:“城上人等听着,你们已经给大元铁骑包围了,没有出路,放下武器投降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若是不然,大元铁骑必将临安踏为平地。”声音洪亮,很有威势。

李隽把吕文焕仔细瞧了一遍,只见吕文焕高大的身材,浓眉大眼,剑眉入鬓,透着英气。依然是那身招牌装束,身穿银甲,头戴银盔,腰悬那把宋理宗钦赐的龙冲剑,鲜红的丝穗在风中飘动,格外显眼。胯下一匹白色神驹,那也是宋理宗钦赐的御马,格外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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