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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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情-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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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窍肜潘黄鹑サ模啦么虻模钪栈故敲荒艹晒λ捣M献呕┳氨缸叩氖焙駽indy还一脸不满地说,“Ann,你会后悔的!后悔了可别来找我——”
Cindy不知道,她有多讨厌下雪。
这已经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讨厌也是可以成为一种习惯的,雪天带给她的,是曾经得到而后再永远失去的回忆。
有些事情太过美好了,人们就会不由自主的以为自己在做梦,就这样想着想着,最后发现,那拥有的一切,竟真的成为了那水中的影,恍然不知何处去。
……自那天后,林锦瑟的生活仿佛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她继续留在巴勒莫大学上课,每天生活单调重复。唯一变的是身份,自《意大利金融报》最新一期出炉后,巴勒莫大学人人都知道,金融系的东方美人林锦瑟原来是近些年在意大利极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著名华商Mr。唐的女朋友,据说她自己也是出身中国传统豪门,可谓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啊——
至于那两个帅哥老师兄弟,咳,已经沦为各位八卦者眼中的路人甲乙。
而唐流颜也不过是在接受金融报采访时,状似无意的轻描淡写的提了下她的名字和背景而已。可也正是由于这样刻意而为的讳莫如深,更易令人产生遐思。
他在告诉罗洛,林锦瑟,除了他,谁都动不得。
所以说,林锦瑟连西西里岛黑手党小头目的位置都还未坐热,和罗洛合作的事情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林锦瑟明白,唐流颜定是知道她和罗洛合作想要扳倒他的,所以才会这样阴阳怪气。
可自那日后,她就再不敢见他。只要一看见他全身就会不由自主的窜起一股寒气,那寒气密密地渗入四肢六骸——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只知她仍是怕他。
抑或说,原先她被恼恨羞辱蒙蔽了眼,忘记了她和唐流颜本就是力量悬殊,她忘记了唐流颜只要稍稍不高兴,动动手指,就能轻易将她像捏蚂蚁一样捏死。她自不量力地一再挑战他的权威,挑战他的忍耐极限,所以他要惩罚她。
他不仅要狠狠打击她的自视甚高,更要折磨她的身体以至羞辱她的灵魂她的骄傲。
她怕极了那种近乎失去一切而自己无法掌控的感觉。所以她避着不敢见他——他亦从未来找过她,唯有那辆黑色奔驰每天下课后都会停在校门口,司机自然是韩旭。
她知道,唐流颜在等她妥协,等她向他投降。

 
  Chapter28 程嵋其人
可是既然他不再来找她,那她也乐得轻松,专心读她的书。
之前有说过,林锦瑟这个人呐,不想就是不想,可一旦有心了,就会加倍认真去做。
她在教室里发了会儿呆,待回过神来,发现已经快接近黄昏了,想想也没什么食欲,就收拾了几本书,打算去找教授讨论问题。
太久没有接触过课本,她已经生疏了许多,不过她的记忆力好,悟性也不错,再加上自身又努力,所以学业倒也很快就跟了上去,并不吃力,反而显得游刃有余。
生得一张很讨喜的东方美女面孔,又用功,林锦瑟在系里倒是很吃香,尤其那些个老教授啊,说的是放任学生自由发挥,但想想,一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子经常一下课,守在你的办公室外老老实实的站着,眼巴巴就等着你有空给她讲讲题——还不打心眼里喜欢?
这些老教授里最有名也是最喜欢林锦瑟的,是一位被金融学界尊为“国宝级”的英裔老头儿史密斯先生。老头儿成天笑呵呵的,花白的头发掉得差不多了,顶着个啤酒肚,脸一笑就皱成面团,林锦瑟一直认为他极像中国的弥勒佛。
史密斯先生早年去过中国,被中国五千年博大精深的文化吸引得魂都快丢了,不顾亲友和学校的劝阻,硬是舍弃了本国的优厚待遇执意留在了中国二十几年做了个教书匠,还娶了个温婉秀丽的中国夫人。后来女儿嫁了个意大利男人,母亲舍不得女儿,史密斯老头舍不得老婆,于是就这样一连串都移民到了意大利——
总之,今年已近六十的史密斯先生和中国的渊源颇深,中国女人留给他的印象一直很不错,所以他对于好学的林锦瑟更是多了份好感。
史密斯夫人也喜欢这个模样长得好的女孩子。她来自江南水乡,瞧着林锦瑟,觉得这女孩子虽然给人的感觉很艳很媚气,但实际上那眸子里透出的水漾温软,还是她们南方人的味道。所以这么一来二往,林锦瑟在史密斯家的地位就自然而来的与众不同起来。
巴勒莫大学为了留住这个金融界泰斗可下了不少功夫,还特别在教工宿舍中拨了套最好的公寓,方便他的生活与工作。公寓离教学区也不过五分钟路程,所以林锦瑟下了课一没事就往那儿去逮老头儿给她讲题目。
毕竟是国内著名高校D大金融系的优秀毕业生,林锦瑟对史密斯很多晦涩的学术观点吸收得很快,更是不自觉地沿袭了自己多年律师生涯中养成的“钻空子”的习惯,屡屡在课堂上提出质疑和新观点,常让史密斯老头在众目睽睽中下不了台。可这老头儿也怪,林锦瑟愈是让他下不来台,他就愈是喜爱她。
林锦瑟是个识相的聪明人,她自是明白史密斯是因欣赏她才如此,便更是抛却心中杂念,用功读书。
这样的生活很充实。在来巴勒莫大学之前,她常常觉得疲累,心境亦是逐日苍老——她想大概是大学里洋溢的青春气息与奔放热情的氛围感染了她罢,自己仿若回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师长的关爱,室友的和睦相处,这些都是她已多年未曾拥有过的。
她用近乎惶恐的受宠若惊的心情珍惜着这一切。
甚至她内心深处是感激罗洛的,虽然他利用了她,但他给了她一个重生的机会。若不是他,或许她还走在悬崖的边缘,摇摇欲坠,说不准一个不小心就掉了下去。悬崖之下,是魔道。
她从小就怕黑,后来长大了,曾纯白过的心被染上了墨迹,可依旧怕黑,总觉得光明才是好的。所以她不适合混黑道,规规矩矩的当个上班族才是她该走的路。
冬季的意大利天黑得很快,林锦瑟在史密斯先生家里呆了两个钟头才出来,先是讨论学术问题就用了半个多小时,再加上史密斯夫妇硬是要留下她吃饭,总之,待她从史密斯家走出时,夕阳西沉已近尽头。
华灯已上。
她从教工公寓区一直走到学生宿舍得十分钟左右,可路上的风很大,刺骨的寒,林锦瑟穿着厚厚的毛绒外套,脖子和半张脸都用围巾围得紧紧实实的,可还是被冻得浑身发抖。
她就这样像个老太太一样弓着腰顶着寒风慢慢走,迎面还有刀刃般寒厉的北风阵阵刮过。
没走几分钟路程,前面的路就被一黑色的庞然大物给阻挡了。
她抬头一看,眼前赫然停着一辆黑色奔驰。也不知停了多久,车身微微侧着,似乎就是在静静地等着她。
车窗是漆黑的,看不清里面的人,但单是看车标和车牌号林锦瑟就知道是唐流颜极为钟爱的那辆大奔。韩旭每天都将它停在校门口,高调拉风,她想假装不知道都不行。所以她也没想太多,敛下睫毛,无视之,绕过继续走。
“女人,走路都不看人么?”懒洋洋的一把声音,在纷扬的小雪里显得飘渺虚幻,林锦瑟以为是幻觉,脚步仅是顿了顿,就又继续往前走。
她急着回宿舍暖被窝。
可走着走着,突然觉得颈上一凉,扑簌的雪花趁机钻了进去,瞬间融化成冰水,她不禁抽了口气,缩了缩脖子,旋身瞪过去,道,“韩旭,你狗胆包天了吧?”
一说完,她就愣了。
哪里是韩旭,分明是只成了精的狐狸。
他正站在那里,长身而立,身姿优雅,嘴角轻勾的看着她,右手还抓着她的围巾,围巾的流苏都垂到地面上去了。
林锦瑟想都没想,就大跨步过去欲将围巾从他手中夺过来,可唐流颜怎会轻易从她愿?她的手一伸过来,他就顺势扣住了她的手腕。
林锦瑟一惊,手指紧了紧,就已经被他搂进了怀里。
他的怀抱很温暖,和他冰冷的唇形成鲜明对比。林锦瑟没说话,一声不吭地任他抱着,心中却是抗拒得紧
他在她耳边吹热气,“好多天没见,想我了么?”激得她立马起鸡皮疙瘩,翻了白眼,她,抿着唇,不搭理,怄死他!
她巴不得永远都不要见到他!
见她一副肝火颇盛的模样,唐流颜仅是莞尔一笑,又低哑着声音说道:“没良心的小东西,我可天天都想着你呢。”说罢,也不看她有什么反应,搂过她的腰就往黑色大奔走。
边走还边说,“走,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林锦瑟暗暗冷笑,唐大少爷果然非同他人,做了错事还一脸无辜的模样,理直气壮理所当然——也对,他可是掌握她生杀大权的主儿,自然有这个资本——可是麻烦大少爷他能不能别用这样虚伪言语来恶心调戏她?
待坐进车内,林锦瑟才发现司机并不是韩旭,那“司机”扭过头来,笑吟吟地看着他们。是一个女子,秀丽而英气的面容,头发削得薄薄的,服帖飘逸,她冲他们露齿一笑,明眸灿灿,周身散发出种奇异的中性美感。
林锦瑟皱着眉头,这个女子,给她很熟悉的感觉,似乎在哪里见过……
那女子见林锦瑟蹙眉苦思的模样,觉得很有趣,笑了笑,一手搭在椅背上,不拘小节地冲她挥挥手,声音脆脆的,很利落,“锦瑟,还记得我么,小嵋?”
记忆一下子倒转,一道光在脑海中闪过,林锦瑟终是想了起来,眼前的女子,不就是两年前在“澜”酒吧撞见的那个女酒保,程嵋吗?
原来她也是唐流颜身边的人。
那时她就觉得程嵋气质不凡,不像单纯做酒保的——如今看来,她当时的猜测是对的。可她还真没想到,她也会是唐流颜这边的人。
思绪至此,她勉强勾了勾唇角,亦回以一笑,“哦,记得,你好,很久不见。”
见她礼貌却疏远的态度,程嵋不以为意,依然是笑着的,“是啊,要不是颜一直都不让我去见你,其实我们早就可以见面的了。”说话时她眼睛瞥向林锦瑟身边一脸悠然的男儿,语气略带不满和抱怨。
林锦瑟又皱了皱眉,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叫他……颜?
真熟啊。
这样亲密的称呼。
她莫名其妙地陷入称呼的纠结中,差点忽略了程嵋话里的内容。可这时唐流颜却淡淡开口了,“阿May,开你的车,乱嚼舌根死后是要下地狱拔舌的。”
哦,嘴巴真毒。
林锦瑟抽了抽嘴角。
程嵋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炸了毛,倏地扭头瞪向他,鼻翼呼哧呼哧的,可突然想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眼睛亮了亮,哼哼一笑,凉凉道,“我看某人是怕自己的秘密被我‘不小心’说出来吧?”
唐流颜干脆扭头看向窗外,不理她。
可手还是紧紧揽着林锦瑟的腰,丝毫没有松开过。
林锦瑟不想说话,喉咙堵得慌。其实也没必要开口说话,瞧瞧这两人说的,根本没有她插话的余地。那是他们的世界,而她不是他们世界的人。
“在想什么?”耳边的声音低沉,放在她腰际的手指紧了紧。
她抗拒的动了下,淡道:“在想少爷你什么时候才会拿开你尊贵的手。”
“哦。”他慢悠地的回道,可也仅仅是回应,手根本没有移动的意思。
林锦瑟觉得心里更是堵得慌。
侧头,抬起眸看向紧挨着她坐的某人,手指动了动,她淡定的想着:真想……
真想掐死他啊……

这些天奈奈已经累得像狗一样了,心力交瘁,这已经是最大最大的更文极限了。。马上又要开会,所以今天只能更那么多,明天继续吧。。呼。。
 
  Chapter29 婚礼
一路上林锦瑟很忧郁。(请原谅无良作者的恶趣味╮(╯▽)╭……)
原因无他,某人在与程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时,还一直对她动手动脚。无疑,唐流颜是个很懂调情的男人,修长的手指缓缓地如爬虫般在她的腰际轻轻摩挲,时而揉捏,时而抚摸——想想这可是车厢里,还有个外人在,这般情景自然就显得晴色而暧昧起来。可看他那表情吧,若无其事的,语气极为淡定自然地与程嵋说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一副衣冠禽兽的模样,让她一看就来气。
暗暗将手伸向身后,她正欲推开他的手,却没想到反而被他一把抓住——
林锦瑟几乎要尖叫起来!
这个男人!居然抓着她的手伸进她的衣服下摆,一边刮搔着她的手心一边轻触她已无衣物阻挡的肌肤……
她头皮发麻,咬着唇克制自己不要发出声响,只能将愤恨的眼神投向他,如果眼神是实体的,那么他现在一定被她的眼刀射成了蜂窝煤!
唐流颜看过去,她正瞪着他,小小的脸蛋涨得通红,不知是害羞还是愤怒,不过他想后者的成分要多很多才对,那倔强的鼻子,抿紧的嘴巴,还有那双异常水亮的眼睛。
他轻笑了声,眸光星芒熠熠的,那动作更是放肆,竟直接抓着她的手探向了内衣处——
车子很“不是时候”的猛地刹车。
探入她衣物内的手终于抽出,动作极为缓慢,仿佛很遗憾就这样被打断。
林锦瑟则是大大松了口气,紧绷的身体也松懈下来。
“我们到了。”只见程嵋一边说着,一边从车座下拉出个袋子,然后拎着转身递了过来,笑眯眯的道,“锦瑟,待会儿你换上它。”
林锦瑟一头雾水,但还是接过了袋子,打开一看,是一件礼服。
由于是放在袋子里的,林锦瑟并未窥得礼服的全貌,只瞧见那黑色缎料镶着的无数亮闪闪的钻石——
她囧了。会不会太夸张了点?这种衣服能穿吗?
还没等她说什么,就听见唐流颜笑道,“下车吧,我带你去换。”抬头一看,只见他已打开车门下了车,一手扶着车门,一手朝她伸来。他的手指异常好看,修长的,略略苍白,骨节分明,指尖仿佛透着光似的,虚幻不定。
她抿了抿唇,没搭理他。
唐流颜眉头轻蹙,眸里的光暗了暗,这时,同样下了车的程嵋插‘进两人中间,道,“你?哼,怕锦瑟还没换完衣服,就被你给吃了!”说着又转向林锦瑟,吟吟笑道,“放心,一定让你惊艳全场。”
林锦瑟微怔,这个程嵋,也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妙人儿。
之后她又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她穿礼服——惊艳全场——是要带她上什么正式场合么?
先前唐流颜说的“带她去个好玩的地方”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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