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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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王妃-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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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我送过去了,你就别想太多了。”说完,冬至又盛了两碗,放在篮子里,和柳氏打了招呼后,就送去李大夫家。

到了李大夫家,敲开了门,李大夫见她来了,笑着招呼她:“冬至来了?二郎和三郎在子睿屋子里,你去瞧瞧他们?”

“不了,李爷爷,我们今日去镇上买了些骨头熬了汤,端了两碗来给你个子睿哥尝尝。”冬至站在门口,将篮子递到面前李大夫。

听了冬至的话,李大夫推辞道:“你们家难得喝点汤,还给我们送啥?”

“李爷爷,我这也就是骨头汤,清汤寡水的,您也别嫌弃。这段日子您有啥好吃的,都给我们送一份儿,虽说这骨头汤比不上您送的那些,可也是我们的一片心,您就收下吧,不然下次我们都不好再收您的吃的了。”

冬至话说到这份儿上了,李大夫也不好再推辞了。他伸手接过篮子,嘴里念叨了冬至几句,转身要走,冬至叫住了他,“李爷爷,我能不能跟您借三个汤碗?今日在镇上买了些猪下水,还没做过不晓得能不能吃,我想着,先做了试试,可家里没汤碗,就想着在您这儿借两个。”

“你这孩子,不就是三个汤碗,你还不好说了?咋跟爷爷这么见外?你等等,爷爷这就去帮你拿。”李大夫提了篮子,往里面走。

冬至原本没打算借碗,所以就站在门口,没想着进去。刚才突然想起来,这才向李大夫开口了。李大夫答应了,她还是进了屋子,帮着李大夫将篮子提到厨房,借了两个汤碗,再将自己送过来的两个碗替出来,放进篮子里,一起带回去。

回到家里之后,冬至将锅里剩余的骨头汤盛到最大那个汤碗建瓯,将切好的大肠放入开水锅中,烫煮一刻钟,捞出来,放入清水中,漂洗干净,再将大肠捞起来,沥干水,放在旁边备用。用瓢将锅里的水舀起来,再加了清水到锅里。

将买回来的姜去皮,切片,放入锅中,再放入、八角、茴香,因为这个时代没有酱油、料酒和味精之类的,家里除了她买的姜,连葱都没有。为了让大肠更好吃,她加了不少辣椒。这些做完后,再把大肠倒入锅中,盖上锅盖,慢慢煮。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桶里的水又用完了,冬至提了水桶,又去水井里提水。

等提了水回来,放到灶边,她往灶眼里加了块木柴后,拿了柴刀开始切猪肝。

切好的猪肝放到另个汤碗里,做完这些,冬至擦了手里的水珠,坐到柳氏身边,继续与柳氏聊着家常。

等锅里的大肠煮得差不多了,她煮好的猪大肠捞出,沥干汤汁后,放到一旁的竹兜里,舀出锅里的水后,加入些清水,再加入适量盐、糖调味。大火煮开,再煮了约半刻钟后,汤汁收了不少,此时大肠全部变了颜色。

这个时候,大肠已经做好了,因为不少调料她没买到,所以她也不知道味道如何。

“娘,你来尝尝,看我做的这大肠好不好吃?”冬至将目光转向柳氏,让她过来尝尝。

柳氏见冬至折腾了这么久,也不好拒绝,她放下手里的活计,起身走到灶前,拿了筷子夹了一段大肠,伸进嘴里,慢慢嚼了起来。

冬至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这可是自己在调料不足的情况下做的大肠,味道极有可能比不上现代时做的。

“这个好吃,冬至啊,这个味道真好!”柳氏一吃完,夸了冬至一句后,忍不住又夹了一筷子吃。吃完后连连点头,好好地夸了冬至一番。

“这平日里大家都不吃的猪大肠,竟这般好吃!”连着吃了好几筷子之后,柳氏放下筷子,感叹道。

听了柳氏的夸赞,冬至心中大定。她一直担心自己做得不好,如今听娘这么说,她也就放心了。

用锅铲将大肠盛起来,装入汤碗里,再在上面扣了一个空碗,防止它冷了。

做完这些,冬至开始处理猪肝。这次,她打算做盐水猪肝。

将锅用清水洗干净后,又舀了两瓢水放进锅里,再加入姜、八角、桂皮和适量的盐,再将猪肝放进去,大火开始煮。

将水烧开后,撇去上面的浮沫,再抽出两根柴,让火小些,再煮半刻钟。猪肝不能煮太久了,煮得越久就越老。冬至见时间差不多了,便用灶眼里的灰直接盖住正烧着的木柴,不一会儿,火酒灭了,连火星都看不到了。

灭火后,她也不开盖子,就让猪肝在里面焖着,等晚饭的时候就直接拿出来当凉盘吃。

材料不够,没法子,只能将就了,往后,她得开始收集各种调味料。还有这猪肝,原本应该焖几个时辰,可惜快要吃晚饭了,也只能焖半个时辰左右就得上桌子了。

☆、88。第88章 晚饭3

将今日主要的两道菜做完后,冬至将边角肉洗干净,切好后腌了起来。今日的菜已经不少了,这肉就留着,明日再吃。

将这些都做完后,冬至开始处理家里剩下的刺萢。之前在山上摘的刺萢,放在家里没来得及处理,还有李小柱没卖出去,又带回来的,也要一块儿处理了。今日去镇上见到不少人在卖刺萢,往后这刺萢也卖不出啥价钱了,还不如全做成萢脯,这样放的时间也长些。

将刺萢处理好后,冬至将明日要卖的萢脯都装盒,码在二郎的背篓里,准备明日再去卖。

十月中旬,白天已经开始变短,等冬至做完这些,地里有不少人已经收工回家了。

二郎和三郎先回来了,他们一人拿了一本书回来。两人将书放下后,二郎提了桶就去村口打水,三郎坐在柳氏旁边,拿了竹篾编竹盒子,而冬至,则正式开始做晚饭。

她先将锅里的猪肝盛起来,放到汤碗里,摸了摸装大肠的汤碗外面,还是温热的。她还是将大肠拿到锅里过了个火,这才盛起来,再次用碗扣好。进屋拿了玉米面,等二郎提了水回来后,煮了玉米糊糊。

“冬至,今日是你做晚饭?”李小柱从外面回来,见冬至在灶前忙碌,开口说道。

“她今日在镇上买了些猪下水,说是要做一顿好吃的晚饭,这已经折腾一下午了,到现在还在折腾,我看呐,她这是要做一朵花出来。”柳氏打趣去冬至。

李小柱听了柳氏的话,笑着应道:“哦,一下午?那我得尝尝了,上次冬至做的那个小鱼,我现在还想吃。冬至这丫头,在厨艺方面还是挺有能耐的。”

这是李小柱除了夸奖冬至读书有天赋之外,是在别的方面夸她,这不禁让冬至飘飘然。李小柱是一个极少夸孩子的人,他从来没有夸过二郎和三郎,对冬至,已经夸过好几次了,这么一对比,冬至自然开心。

不过作为一个有着近30岁心理年龄的人,竟然会为了这个而开心,她自己都觉得越来越没出息了。心里暗暗吐槽了自己一番,还是笑着说道:“民以食为天,咱们不吃好点怎么对得起咱们这么辛苦劳作呢?”

“行了行了,往后不要再这么折腾了。这么折腾,几个人受得住啊?这吃饭能填饱肚子就成,想着花样做吃的的那些人都是有钱人家。咱们穷苦人家,只要不饿肚子就够了。”

柳氏的这种想法,在村子里是极其常见的。庄稼人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除了交赋税,其余的再卖一些换钱,买些生活用品,剩下的就只够他们吃一年,有的人家每天只吃两顿才够。所以大家都只关注吃不吃得饱,至于怎么做就不关心了。

对于柳氏的这种想法,冬至觉得也正常。只有先解决了温饱,才能再考虑其他的。不过在现有的条件下,她还是想将生活过得更好。

“娘,我这不是闲着也是闲着嘛,往后听娘的。”说完,冬至转身对李小柱说道,“爹,你坐着歇会儿,一会儿就可以吃饭了。”

三郎放下手里的竹蔑,拿了一个小板凳放到李小柱面前,再接过他手里的工具,拿到屋子里去了。

三郎拿了碗,到了一碗水,端到给李小柱。

冬至揭开锅盖,拿了筷子顺着一个方向在锅里搅动了一番,跟玉米糊糊煮熟之后,熄了火,盖上锅盖焖一会儿。然后盛到碗里,就可以吃饭了。

家里没有桌子,他们直接走到灶台前,来端碗吃饭。见灶台上摆放的汤碗里的红烧大肠和猪肝,都不知道是啥。

“冬至,这是啥?”李小柱指着猪肝,问道。

“这个是……”柳氏刚要说,就被冬至拦住了。

“爹,您尝尝,看能不能尝出来。”冬至应道。

李小柱夹了一块,塞到嘴里尝了一口,这味道,竟是比水煮肉还好吃!

“这是啥做的,味道竟是比水煮肉还好!”李小柱询问了一句,伸手又夹了一筷子,继续感叹道:“真不错!”

二郎见李小柱连连赞叹,他急切地问道:“爹,味道真这么好?”

不等李小柱回答,冬至将筷笼里的筷子都抓过来,递给二郎一双筷子,期待地说道:“哥,你也尝尝。”

二郎接过筷子,夹了一块,尝了一口,嚼了几口咽了下去,冬至追问:“咋样?”

二郎点了点头,又夹了一筷子,继续吃了一块。

“你们别光顾着吃啊,倒是说说味道咋样,冬至还等着呐!”柳氏见父子二人光吃不说话,急着开口说道。

李小柱和二郎两人听到柳氏的话,胡乱地点了点头,继续吃。

“姐,我也要吃!”三郎见李小柱和二郎两人吃得欢,而筷子在冬至手上,他仰着头,睁着大眼睛对冬至说道。

冬至之前将筷子拿过来,就是为了分给大家吃饭,结果太紧张,竟是忘了。这次这猪肝连酱料都没有,在冬至看来应该是不成功的,但李小柱和二郎的反应又给了她希望,这种矛盾的心理,竟是给了她紧张感。三郎的话,提醒了冬至。她连忙将自己手里的筷子递给柳氏和三郎,再盛了玉米糊糊递给几人,做完这些,她再将扣在大肠上的碗揭开,对正在吃猪肝,顾不上说话的父子三人说道:“你们来尝尝这个吧。”

“对对对,这个好吃,你们赶紧尝尝!”柳氏见到下午她尝过的大肠,眼睛一亮,说了这么一句后,手里的筷子就伸了过去。

李小柱端起糊糊,往嘴里扒了一口,筷子也伸向了大肠。

“这比之前那盘味道还好些,嗯,不错!”吃了一口大肠后,李小柱感叹道。

“冬至,你也快吃!”柳氏见冬至又去端骨头汤,还没吃,她放下筷子,对冬至说道。

李小柱和二郎三郎这才想起自己一直在吃,没顾上冬至,于是纷纷放下了筷子。

平日里都是全家一起吃饭的,今日光顾着吃,竟然没等冬至,几人心里都有点懊悔。

☆、89。第89章 晚饭4

都快三十岁的人了,竟然还贪嘴,光顾着自己吃,连自己闺女都没顾上,这要是传出去,得多丢人?家人要一起吃饭,才有家的味道,自己今日竟是没顾上,也不知晓冬至会不会委屈。

李小柱想到这里,调整了情绪,问冬至:“冬至,你这两盘炒的是啥?我以往都没吃过味道这么好的菜!”

听到李小柱的问话,冬至笑着开口了:“这是大肠,另外那碗是猪肝,这就是今日我们在镇上买回来的,还有骨头汤,在这儿。”

说完,冬至将装有骨头汤的汤碗端到李小柱面前。这骨头汤,她之前是盛到几人的碗里的,之后在李大夫家借了汤碗后,就倒到汤碗里,还盛一点,合着清水煮了玉米糊糊。不过大家注意力都在猪肝和大肠上,没注意到今日的玉米糊糊与以往不同。

“猪肝和大肠?可以做得这好吃?”二郎指着面前的两个汤碗,惊讶地问道。

“这真是你买的猪下水?我以往吃过两次猪下水,和这味道不同啊?”李小柱怀疑地问道。

以前农忙时,马氏没舍得买肉,就买了猪下水回来煮着吃,结果那味儿太重,他们吃了一筷子后就没吃了。这之后,马氏又买了一次,还是那味儿。李老爷子一股子邪火冲上脑门,一拍桌子,对马氏下命令,往后不准买这些猪下水回来吃。从那之后,马氏就没买过猪下水,就是李老爷子走后,她也没买过。所以李小柱一听冬至说这些味道比大白肉还好的两盘菜都是猪下水时,他才那么不敢相信。

“爹,今日在镇上,我亲眼见到姐买的这些。”三郎插嘴,为冬至辩驳。

不等冬至开口,柳氏也帮她解释:“我今日就看着她折腾了一个下午,定定的是那猪下水!”

“爹,娘和三郎可都为我作证了,您可得信我。这猪下水虽说味道重,可要是做好了,那味道也是很好的。往后咱家也经常买些吃吧,左右也不贵。”冬至笑着解释了几句,随后提议道。

要不是大家都说这是猪下水,李小柱还真不敢相信。这没人买的猪下水也能做得这好吃,冬至这手艺也是绝了。

“冬至啊,你这手艺比镇上酒楼的厨子还好,咋说他们也不能将猪下水做出这好的味道!行,往后去镇上,我要是见到还有猪下水,就买些回来。”李小柱拍板,这事儿就定下来了。

听到李小柱的夸奖,冬至有些惭愧。在现代,她也就是在家里自己倒腾吃的,与那些酒店的厨师比起来,还是差得远的。可到了这时代,大家都不注重吃食的做法,她反倒是显出来了。这要是一个大厨过来,还不得混得风生水起?哪像她,现在还挣扎在温饱线上。不过这几次卖萢脯倒是赚了不少钱,都比得上别人家一两年的积蓄了。

说完这些,一家人一人端了一碗玉米糊糊,围在灶台旁,将两汤碗菜都吃光了。吃完后,一人倒了些骨头汤喝了。

等大家放下筷子时,三个汤碗都已经空了,连冬至多煮的玉米糊糊都吃光了。二郎和三郎两人肚子已经高高鼓起,他们吃得太饱,坐不下来,只能围在屋前,慢慢晃悠着消食。李小柱也是坐在凳子上。用手慢慢揉着肚子。只有柳氏和冬至,稍微好些。

冬至和柳氏一起,收拾了碗筷,洗了碗后,烧水洗澡。

冬至趁着空挡,进屋子里舀了些玉米粒去喂鸡。今日大家都去镇上了,这鸡就关在屋子里。出门前,冬至撒了些玉米粒在地上,还装了水放在一旁给鸡喝。下午回来后也喂了一次,到现在再喂一次,就不用再喂了。

李小柱见到冬至进屋子里喂鸡,突然想到岳母抓来的这只鸡还没窝,他们一家子挤在一间屋子里还没啥,如今多了只鸡,这可不是个事儿。正好现在有空,还是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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