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王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农女王妃- 第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书借着看了,不给子睿弄坏了,过个几日再还回来,不耽误子睿看就成了。

等到李小柱带着二郎和三郎过来时,柳氏的饭已经做好了。

几个孩子帮忙将饭菜端上桌,碗筷之类的摆放好,李小柱将李大夫扶出来入桌后,大家才坐了下来。

“大家都动筷子,别干坐着。来,二郎三郎,都吃鱼,吃鱼脑子好使。”李大夫见大家都坐着不吃,他开口招呼大家。

“李大夫,您是长辈,您先动筷子。这孩子,得从小教些规矩,不然出去不守规矩,别人背后会说闲话的。”李小柱接过李大夫的话头,解释道。

这餐桌上,辈分最大的,就是李大夫,按规矩,就该是李大夫先夹菜吃了,别人才能开始吃。虽说李大夫让大家都动筷子,不过谁也不会真这么没规矩。

李大夫原本想说大家随意些,可一想到自己教导自己孙子的那些规矩,也就能理解李小柱为人父的心理。见状,他也不多说话,直接夹了一筷子竹笋尝。

“这笋子炒得不错,侄媳妇儿,你这手艺是真好,我这几日都是喝药,吃些清粥,这嘴巴里早就没味儿了,今日我是有口福了!”说完,李大夫哈哈大笑。

听到李大夫夸自己,柳氏心里也高兴,“李大夫,您这夸得我心里都乐开花了。”

“吃饭就要乐呵呵的,你们都别干坐着了,都吃吧。”

几个孩子看向李小柱,李小柱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可以盛饭吃了。

“我来盛饭吧。”一直坐旁边没说话的李子睿伸出手,要去拿李小柱面前的碗,李小柱一番推辞后,让二郎帮大家盛饭。

二郎从装饭的木盆里舀了饭,将众人的碗都装满后,才坐了下来。

看着面前的白米饭,还有桌子上的一盆鱼汤、一盆笋子炒肉、一碗鸡蛋羹,外带一盘青菜,冬至简直觉得是在做梦。吃了四个月的红薯,她都快忘了米饭的味了,更何况,这桌子上还有一盘肉,那是肉啊!作为一个肉食动物,作为一个以前每顿必有肉的人,她竟然四个月没吃肉了,今日,她终于再次在餐桌上见到了肉!

不止冬至,二郎三郎,连做这些饭菜的柳氏,都不敢动筷子。在李家,这样的饭菜,那是只有过年才有的。那些肉,基本都是进了李冬芬和大郎,还有李立春他们的嘴里,二郎他们就是闻闻肉香。所以今日,就是做给他们吃的,他们也都不敢夹。

李大夫见他们的样子,就猜到了大致情况。他拿起坐在他旁边的三郎的碗,往里面夹了好几块肉,放下后,又要去拿二郎的碗。李小柱见状,只得当着李大夫的面,让大家放开了吃,别怕。

得了命令的众人,不再犹豫,伸了筷子就去夹菜吃。

这顿饭,是冬至来到这个世界后吃的最好的一顿饭,也是李小柱他们过年后吃得最好的一顿饭。那白米饭吃在嘴里都是甜的,还有那些鱼和肉,吃得他们嘴里流油。

刚开始,他们还克制着,之后,吃得越来越快,等吃完,一家子都格外满足。

吃完饭后,冬至帮着柳氏和李子睿收拾了餐桌,将碗全洗干净后,对李大夫他们道了谢,这才回家。

“爹,娘,三郎今日吃了四块肉,还吃了不少鱼,还有那鸡蛋也好吃!”

“爹,娘,二郎吃了两块肉。”

“冬至吃了两块肉。”路上,三个孩子一一报备着他们今日吃的肉的数量。

等报备完,冬至才发现大家吃的肉都不多。在别家,即使是敞开了吃,也会拘束。即使是李大夫这样的人家,买肉的次数也少。今日那刀肉,柳氏只切了一点出来炒了竹笋。当时李子睿执意要将一刀肉全炒了,柳氏直接说要是这样,她就直接走人,李子睿这才罢休。

这顿饭,三郎碗里的肉全是李大夫夹的,所以他吃的肉最多。听了自己哥哥姐姐的报备后,三郎心里还担心自己吃多了。

“吃了便吃了,你们今日吃的也不多。”猜到三郎的心思,李小柱开口说道。

“对了,今日子睿那孩子说,往后二郎和三郎要看书,可以去他那儿借。”柳氏想起这个事儿,满脸笑意地告诉大家。

“娘,这是真的?”三个孩子异口同声地问道。

李小柱也是紧张地盯着柳氏,柳氏点头,给了他们肯定地答案。

这个消息,可比今晚吃了这么一顿好的还让一家子高兴。自从听到这个消息,二郎一改往日里小大人的沉稳,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三郎一路上蹦蹦跳跳,高兴坏了。就连李小柱,也是笑得合不拢嘴。

全家最淡定的,恐怕就是冬至了,对于她来说,那些读书人要看的正统的书,是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不过能借到书看,对于二郎和三郎来说,是很幸运的,毕竟她家现在还没能力买书给二郎和三郎看。

回到家里,冬至和柳氏带着三郎去弄刺萢,李小柱去料理他的竹子,二郎则去提水,给柳氏和冬至提供水用。

晚上的时光,就在一家子的忙碌中度过了。

等他们都弄好了,洗完澡,月亮已经爬上了柳梢头,天上已满是繁星。

坐在外面乘了会儿凉,大家就都进屋子了。今晚要休息好,明日里还得收玉米。

☆、69。第69章 收玉米

第二日一早,鸡打第一次鸣时,李小柱和柳氏就起床了。两人摸黑,用昨日搓的麻绳将箩筐绑好,和刚做好的简陋的扁担放在一起。

煮好红薯后,将三个孩子叫醒,吃了早饭就摸黑去了种玉米的地里。

分家时,他们家分了一亩水田,六亩旱地,十亩沙地。旱地里种的全是玉米,如今熟了,自然就可以收了。

往年收庄稼时,几个孩子和柳氏得在家做家务,一般都是二郎跟着李小,到最忙的时候,李大柱也会请假回来帮几天忙。今年分家后,地变少了,家里也不用做啥事了,几个孩子坚持要跟着自己爹娘一起下地。

李小柱和柳氏一想,这掰玉米比割稻子轻松,累了也可以坐在一旁休息,也就答应了。

到了玉米地,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全是玉米杆和叶子,要掰的玉米就长在玉米杆中间,或者偏上的地方。他们要先将玉米全收回去了,再将玉米杆割了晒干拿回去烧,最后,再用锄头将玉米杆的根从地里挖出来,就在地里晒干了,当地里的肥料。

一家子没有停顿,每个人背着自己的背篓,往玉米地里钻。掰了玉米,就往身后的背篓里丢,刚开始冬至速度慢,柳氏掰三四个,她才能掰一个。慢慢的,掰多了,速度提上快了不少。

三郎个子小,只能将玉米杆拉弯,掰了玉米再放开玉米杆。这样一来,速度自然就慢,再加上年纪小,力气也小,不一会儿,就累得满头大汗。

见他这样,大家都让他去边上坐着玩会儿,他也不在意,继续掰玉米。

一家子全部出动了,速度自然就快了。不到一个时辰,她们背后的背篓已经满了。李小柱和柳氏,帮着三个孩子将背篓提到玉米地外放着,大家都歇会儿。

“你们要吃玉米杆的,自己去折,等玉米都收完了,我和你们爹可就全砍了烧了,到时候就是想吃也没了。”柳氏刚将篓子放下,就提醒自己的三个孩子。

玉米杆还能吃?听到柳氏的话,冬至的第一反应便是这个。随即,脑海里闪现出了原主的记忆。也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李小柱收完玉米回家时,都会带一小捆玉米杆回家给几个孩子解馋。

原本一心扑在收玉米上的二郎和三郎,经过柳氏的提醒,顾不上坐下来歇会儿,直接冲进玉米林子里找粗的玉米杆吃。

冬至见状,也跟在他们身后,冲了进去。

找了根相对比较粗的玉米杆,折了下来,去掉尖尖,就着衣袖擦了擦,一口咬了上去。

这个时代没有空气污染,天是蓝的,水是甜的,就是路边的石头,都可以直接坐上去,也不怕脏了衣服。况且这地里也没水,这乡下也没那么多讲究,冬至也就直接咬了口。

玉米杆与甘蔗相似,都是嚼着吃了汁水,再将渣滓吐出来。与甘蔗的甜味不同,玉米杆的甜味很独特,但是不可否认,它很好吃。

这是冬至第一次吃玉米杆,在现代,也吃不到这些东西。一时间,也是有着无限的乐趣。

冬至再撇了两根后,边吃,边往外面走。和她有相同举动的,还有二郎和三郎。三个孩子,都是咬一口,嚼几下,再吐出来。

这东西,不仅好吃,还能解渴,对于在地里干活的人来说,这正适合休息时吃。

出来后,冬至将手中的两根玉米杆递到坐在地上的李小柱和冬至的面前,而二郎和三郎,也都递了玉米杆到自己爹娘面前。

李小柱和柳氏对视一眼,将三个孩子手里的玉米杆都接了下来,拿了一根啃了起来。

“你们都坐着歇会儿,等这吃完了,咱们就将玉米背回去。”柳氏开口,吩咐几个孩子。

一家子休息好了,各自背了背篓,李小柱和柳氏则是一人挑了一担子玉米,往家里赶。到了家里,将玉米倒在簸箕上,再背了空背篓去地里掰玉米。这么一天下来,全家竟是将玉米收了一大半。

由于地不多,地里产量也不高,他们一家子就是没有别家那么匆忙,玉米也收了一大半了。

晚上,吃了晚饭后,柳氏和冬至继续料理刺萢,二郎和三郎被李小柱拉着继续练字。

等柳氏和冬至弄完之后,烧了热水,大家冲洗了一番后,就早早睡了。

第二日,大家再次早起,将其余地里的玉米都收完时,天还没黑。这时其余一些在收玉米的人家,还没收完。

剩下的事,就是割玉米杆和挖根了。可家里没镰刀和锄头,没办法割玉米杆,李小柱想着,明日去镇上,将新收上来的玉米送些给嫁到镇上的大姐家,再顺道去买把镰刀和锄头。

经过两日,三个孩子都累着了。冬至与柳氏一起将刺萢弄好后,洗完澡,一家子早早的就睡了。

睡觉前,李小柱和柳氏商量着,明日里去镇上。冬至一听,立马插嘴,“爹,你也带我去吧,我们正好将家里还没来得及做萢脯的刺萢拿去卖了,不然都坏了。”

“爹,我们也去,这些冬至也拿不了,我们一起去卖,也快些,不定还能赶上回来吃午饭。”二郎也开口说道。

“那你们明日也与我一起去,你们大姑也好些日子没见到你们了,你们也去见见她,免得她想你们。”李小柱答应了几个孩子。

二郎心里应了李小柱一句:大姑才不会想我们!

不过这话,他也就在心里想想,这要是说出口了,免不了被自己爹娘教育一番。

一夜好梦,第二日鸡打第二次鸣时,冬至才醒了过来。

起床后,发现家里两个箩筐上已经装满了玉米,那些玉米,已经剥好了,连玉米须都剥干净了。

洗完脸,吃了早饭,一家子将刺萢都分好,装到竹盒子里,再放到背篓里码好。冬至将上次做的萢脯装了三个竹盒子,都装完后,放在了背篓的最上面,用布巾盖好了。这萢脯受不受欢迎,就看今日的情况了。

☆、70。第70章 卖萢脯1

这已经是冬至第三次去镇上了,如今已经没有第一次来镇上时的激动。不过期待还是不小的,这次她带了三盒萢脯,就期待它能卖个好价钱,毕竟这可是她费了不少功夫才做出来的。

来到镇上时,天色还早,李小柱决定先带着三个孩子去他大家李春芬家送玉米。

说起李春芬,那可是李家一个传奇般的人物。当年她还是个待字闺中的姑娘时,她爹在镇上做掌柜。她来镇上给她爹送衣服,结果被镇上的一个瓦罐铺子的小东家赵元看上了。小东家逼着他爹去李家提亲,最终李春芬嫁入了镇上,成了李家村嫁得最好的姑娘之一。

李春芬嫁到镇上的赵家后,只生了一个闺女赵梅。赵家老爷子和赵家老夫人在李春芬嫁进赵家的五年时间里,相继离世。而李春芬也将赵元吃得死死的,让他就是有贼心纳妾,也没那个贼胆。赵梅比李冬芬还大五岁,如今已经二十无岁。她在十年前就嫁人了,如今孩子都有九岁了。可李冬芬却会没嫁出去,也因为这,李冬芬和赵梅是互看不顺眼。

李春芬的屋子在西街的街尾,是一个三进的小院子,在这镇上,这样的屋子也算普通的,但是在李家村人看来,能在镇上有这样一栋屋子,简直就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到了门口,李小柱将担子放下,敲了敲门,等到里面应了声后,过来开门。

这镇上和乡下不一样,乡下大部分人家都是敞开了门的,这样村里人串门也方便。有时到门口了就进去坐坐。这镇上,家家户户都是紧拴着门,要找人就敲门,这也致使镇子上的人串门少了。

开门的是李春芬,一身大红色的细棉布衣服,下身一条黑色长裙,头发上插着一只银簪子,眉眼间与马氏有几分相似。

“大姑好!”三个孩子一见到李春芬,立马弯腰问好。

“大姐,家里刚收了玉米,我送些给你和姐夫尝尝。”李小柱解释完,弯腰将担子挑了起来,那篓子里的一个玉米滚了出来,往巷子前滚了好几圈。李小柱放下担子,几步跑过去捡。

“这玉米一个铜板买好几根,有啥好捡的?小柱,别捡了,进屋吧。”李春芬见李小柱去捡玉米,不咸不淡地开口说道。

这句话,听在冬至耳里,格外揪心。李春芬这话,明显就是瞧不起他们这些乡下种田的人。转头看向一旁站着的二郎和三郎,发现二郎脸色明显不好了,而三郎,却还是那幅懵懂不知世事的模样。

李小柱没应话,将玉米捡起来后,放到篓子里,挑起担子就进了李春芬的家的屋子,丝毫没等三个孩子的意思。三个孩子跟在李小柱的身后,进了屋子。

到了堂屋,李小柱将担子放下后,抽出扁担,转过身,面无表情地对李春芬说道:“大姐,我们还有事儿,先走了。”

说完便往外走,三个孩子对视一眼,连忙跟在他身后,往外走。

李春芬见他们这就要走,开口挽留他们:“你们吃了饭再走吧,我让你姐夫去称些肉回来。”

李小柱停下脚步,转过身,应了站在门口的李春芬一句:“我们还有事儿,办完了就回去了,屋里玉米还没收完呢。”

庄稼人眼里,啥都重不过庄稼。既然是庄稼没收完,自然不会留下来耽搁时间。自己这个弟弟竟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