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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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系统- 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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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雨摇头道:“是周星。”

秦苍皱了皱眉,语气有些阴沉:“你提他干什么?难道约翰逊是受到他的指示,才敢如此对你们兄妹俩?”

“不是,爸,你想歪了,其实妹妹的意思是,这次是周星救了我们,要是没有周星,我们俩今天恐怕就回不来了。”秦风解释道:“不过我们邀请他到秦家,他却不肯,看样子还是对之前的事情耿耿于怀。”

随后他把事情细细地说了一遍。

听完,秦苍叹气道:“他到底是什么人,居然连朴正德都是他区区一个跟班的手下败将。”

朴正德或许不被隐世势力之人放在眼里,但在常人眼中,也算得上一派宗师级高手了!

对于星爷的身份,秦风和秦雨也很好奇,他们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星爷绝非秦月如的儿子这么简单,他恐怕还有着另外一层身份,那才是他赖以纵横天下的资本。

不管怎么说,秦苍都很后悔,前两天他接到了秦无双打来的电话,已经知道自己误会了星爷,如今儿子和女儿被星爷所救,他更是无地自容,活了这么大的岁数,这事儿还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错误的事情,但如今大错已经铸成,他也无力更改了。

……

夜里,星爷一行人出了李唐大酒店,准备逛一下夜市。

不过刚走出没多远,便听见混杂的音乐,应该是玩儿摇滚的,而且所唱的歌曲还是著名的《喜欢你》,不过与沈亦瑶所唱的版本不同,这首是摇滚版的,而摇滚版的才算是原版,当然,与原版相比,这个版本的摇滚却又有些不同,失色不少。

“过去瞧瞧。”星爷闲来无事,便寻着歌声与乐器声走了过去。

莫言几人紧跟在其后。

片刻,他们终于见到了唱歌之人。

当看见街头那几个年轻人,以及四周围着的一群华国人和美利坚人后,估计不下于一百人,星爷笑了笑,再走近一些,看清了乐队主唱以后,星爷忍不住惊呼一声:“黄家驹!”

黄家驹?

黄家驹是谁?莫言等人不解地看着星爷,忍不住仔细打量那个年轻人几眼,实在看不出这年轻人有什么过人之处,难道他很有名吗?

不,不是黄家驹。

星爷随后紧了紧眉头,虽然这人长相像极了黄家驹,但终究还是有一点不同,并且这个空间的地球里可没有黄家驹这号人物,就算有,那也不是真的黄家驹,一想及此,他顿时为自己刚才的失态而脸红,就算是真的黄家驹在此,自己也没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吧?

唉,说到底还是不够稳重啊!

此刻青年正高声歌唱,乐队成员们也是极尽激情,一个个都情绪激昂,“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青年的声音很好听,也把歌曲中的情感权势得淋漓尽致,再加上摇滚风格,也难怪这些老外都听得格外入迷。

片刻后,他终于唱完。

众人鼓掌赞赏:“唱得好!”

星爷往里面挤了一下,以他的力气,两边的人轻易便被挤开,硬是让他进入了众位包围圈之内。近处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星爷发现他的确像极了黄家驹,而且从刚才的声音可以判断,他的声音也很像黄家驹。

这时青年道:“出门在外不容易,各位朋友要是觉得好听,就随意给点赏钱,以支持我们能在异国他乡继续坚持我们的音乐之路!”

他倒也不觉得丢脸,大大方方地说了出来。

而众人似乎也习以为常,纷纷投了点纸币到一边的花篮里,零零整整的都有。加起来还是有近1000美元。收获还不错。

很快四周的人便已散去,显然早已知道他们的习惯。

而乐队几人也开始收工,把东西收拾好,准备打包走人。

“据我所知。这首歌应该是一个叫沈亦瑶的歌手原唱的吧?”星爷假装好奇地看着几人。

那青年主唱动作顿了顿。点点头:“恩。这是沈亦瑶的歌,我们也只是翻唱。”

星爷感兴趣地道:“你们觉得这首歌如何?”

青年主唱深吸了一口气:“非常好!一首永恒的经典!它具备经久不衰地潜质!”

“认识一下吧,我叫张益达。你呢?”张益达伸出手。

与他握过手后,星爷才道:“周星。恰好是这首歌的创作者。”

张益达点点头,道:“原来是你……”

等等,他突然反应过来。

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星爷,失声道:“你就是这首歌的创作者!?”

乐队其余几人也纷纷惊奇地看着星爷,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怎么,很奇怪?”星爷呵呵一笑,“当初我一共创作了三首歌,一首《煎熬》,一首《春泥》,还有一首就是《喜欢你》,索性沈亦瑶那丫头也没给我丢脸,唱的还不赖,也不算辱没了它们。”

“星爷,你是星爷!”张益达紧张兮兮地问道,但语气中却满是肯定,还有着一股压制不住的激动。

星爷惊讶道:“咦,你认识我?”

张益达和几个伙伴纷纷点头,眼睛里满是狂热:“当然认识!如今娱乐圈谁不认识您?沈亦瑶的神秘少爷,uu排名第一的神秘土豪,原点的神秘至高神读者,4d魔幻特效的研发者,《春泥》、《煎熬》、《喜欢你》几首经典神曲的创作者,连天网娱乐公司的老总秦川都十分重视的神豪!如今谁要是不认识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混娱乐圈的!”

莫言等人皆是看着星爷,眼神古怪。

想不到星爷在网络上的名气已经传播到了现实中,星爷如今也算是一个名人了!

真正的名人,而不是网络名人!

“咳咳。”星爷咳嗽了两声,尴尬道:“哪里哪里,我也是一个凡人,没你们想象中那么神秘。”

不管如何,总算是见到了星爷本尊,张益达几人皆是兴奋不已,狂热的表情怎么都掩盖不住。

张益达搓着手,很想说什么,但又不好意思说出口。

但犹疑再三,他还是下定了决心,深深吸了一口气,破釜沉舟般地道:“星爷,我想做您的跟班,请您收下我们!”他就差说‘请您收下我们的膝盖’了,如今娱乐圈无数新人都对沈亦瑶羡慕及了,称她能取得如今的成就,大多的功劳要算在星爷头上,现在只要跟上星爷的脚步,就一定能成为娱乐圈炙手可热的新星,这一点几乎成为了所有人的共识。

于是许多人都在寻找星爷,拜访星爷,可惜星爷早已不在国内,他们上门拜访也见不着人,只能遗憾、惋惜。

星爷的行踪太过于隐秘,而星爷本人也十分神秘,谁都不知道星爷去了哪里。

想不到他竟然来了国外!

张益达和他几个伙伴对视一眼,皆是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兴奋,同时,他们也十分庆幸之前的出国决定,出国追求音乐之路,在街头驻唱集资的时候竟然能遇上星爷,这运气,简直好得要爆表了!

“跟班?”

星爷玩味一笑,吊起了他们胃口,令他们心里七上八下的:“倒也不是不行,但你们得拿出一点真本事来,须知,可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做我的跟班!”

想成为星爷跟班的人多不胜数,没点真本事,星爷岂会答应?

第267章AnAngel【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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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一点本事来?

要说真本事,张益达几人自然是有,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自信地飞到美利坚帝国来追求音乐,不过如何证明,那就令人头疼了。

他揉了揉太阳穴,眉头挤成一个‘川’字,半晌也理不出什么头绪。

莫言几人则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几人,期间并未出声打扰他们,对于星爷刚才的话,莫言几人也很赞同,并不是谁都有资格做星爷的跟班,这年头,狗腿子还不好找吗?星爷需要的不是一般的狗腿子,是具备高素质高忠诚的高级狗腿儿!换句话说,素质不达标者,根本不配做星爷的狗腿子!

“星爷,我们该如何证明自己的能力?”最后张益达还是不得不请教星爷。

星爷似乎早就想到了办法,待他一问,便爽快道:“我给你一首歌,只要你能把这首歌唱好,那我就答应你做我的跟班。”

他打了个响指:“李泽,去弄一支笔和一张纸过来,我马上要用。”

“好的,星爷。”李泽应了一声,便快步走开了。

没一会儿他手里便拿着一张纸和一支笔回来了,麻利地将纸和笔递给星爷。

旋即,在几人的目光注视中。星爷淡然地写下一首歌曲,这是一首英文歌,歌名是《anangel》,这首歌是paddy在十多岁的时候为了纪念其早逝的母亲所创作的,原唱是kellyfamily,不过最著名的版本却是declan(迪克兰)版,也就是declan年轻时的童声版,也许declan这个名字大家很陌生,但他的另一首歌曲却十分著名,想必很少有人没听过。这首歌名为《tellwhy》。一首真正意义上的红歌,火爆全球的那种,而在这首《anangel》中,declan用他那犹如天籁的声音。用那不含一丝杂质的纯净声音诠释出一个少年对于早逝母亲的那种情怀。任何人只要沉下心来仔细听完这首歌。保准会受到这歌声之中质朴的感情所触动,稍微感性一点的人,必然会被感动得留下泪水。

这世界没有declan。更没有《anangel》,所以星爷可以放心大胆地抄袭,而不需要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说起来,这是星爷最喜欢的英文歌之一,虽然知名度远不如《baby》、《godagirl》等火遍全球的歌曲,热度还有所不及,但若是论喜爱,星爷反而更喜欢这首歌,因为他总是会被这首歌中蕴藏的情感所打动,前世经常听着这首歌就莫名地流泪。

写完后,星爷眼睛红红的,长长吸了一口气,眼睛狠狠地眨了一下,这才止住了心中那一股对前世父母的想念,旋即郑重地递给了张益达。

这首歌更适合一个少年来唱,但成年人未必不可以唱,其原唱kellyfamily就是德国著名的一个家庭组合。

张益达接过来便仔细地看了起来,先看歌词,再哼音调,这是一般的流程,好在他的英文功底扎实,而这首歌的歌词也并不复杂,倒也能轻松看懂,他诧异地看了星爷一眼,这首歌的歌词中蕴含的感情,他虽不是很了解,但也能勉强感受到,他实在不明白,为何星爷突然会有这么一种感伤,感伤中还带着一丝乐观向上,既有对过去的追忆,也有对未来的期许,以星爷的经历,不应该存在这样的感伤吧?

当然,他对星爷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上,甚至连表面上都了解得严重不足,所以他倒也没有胡乱猜测。

“星爷,请先给我们一点时间来熟悉。”

张益达请求道。

星爷点点头:“可以。”

随后几人围在一起,开始熟悉起这首歌曲来,他努力地去感受这首歌之中的情感,一边哼着调子,一边将目光停留在歌词上,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他都仔细地琢磨,越是琢磨,他越是感受到这首歌之中那厚重的感情,内心的感情也渐渐随之奔放,这是一首经典歌曲,其经典之处,在于其纯粹而质朴的歌词,也在于那令人震撼的空灵曲调,或许他不会像《喜欢你》这首歌一样火爆大江南北,但它却如一股幽泉,悠远绵长,如那清淡的好茶,意境深远,值得细细咀嚼,慢慢品味。

这歌,难度还是挺高的。

其中高音部分对唱功和嗓音都比较考验,当然,它最考验的却不是这两点,而是对嗓音的控制,以及对这淳朴的感情的诠释。

这首歌若唱好了,足以打动人心,是一首催泪神曲,但若是唱得不好,就好比鬼叫,不堪入耳。

张益达表情越来越凝重,心中对星爷的佩服与崇敬再次上升了一个台阶!

他与几个伙伴对视一眼,皆是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战意与凝重,因为他们即将对这首歌发起挑战,不成功便成仁!

“ok了吗?”星爷出声打断了他们的思绪。

虽然还没有进入最佳状态,对于这首歌的理解也还没有到位,但张益达却也点点头:“差不多了。”短时间内,他很难把这首歌唱得更好,就算再给他多一倍的时间,也顶多只比现在好一点点,除非让他仔细研究琢磨几天,否则基本上不会有更多的领悟,所以他没有要求星爷再给他们一点时间,因为时间长点短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星爷道:“那好。你们现在开始吧。”

他们是搞摇滚的,但谁说搞摇滚的就不能唱别的歌了?

谁规定的?

相反,搞摇滚的也是需要驾驭别的歌曲,只有驾驭住了这些歌曲,其能力才不会被卡在一个位置上难以提升,摇滚也是音乐的一部分,它与别的音乐是共通的,宗师级歌手从来都不是只涉猎单独某一类型的歌曲,而是涉猎百家,精专一家。

几人重新摆好乐器。张益达握着话筒。站在街头树下,在闹市中尽可能静下心来,与他们之前的摇滚版《喜欢你》不同,这首歌首先需要的就是心静!

他咳了几声。清了清喉咙。确定嗓子处于最佳状态后。缓缓闭上眼睛。

“呼……呼……”他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心逐渐平静下来,心脏那律动的跳动声仿佛都传入了他耳中。

几秒钟后。他睁开眼,对其余几个伙伴点点头。

下一刻,音乐响起,很舒缓的声音。

是长笛的声音,这个乐队的人还真是多才多艺,每个人手里都不止一种手艺傍身,而且他们的秘密法宝也不少,不仅懂很多种乐器,而且各自都买了这些乐器,可以说他们把这些年来全部的收入都用在了音乐道路上,他们对于音乐的态度是虔诚的,正如那些教堂的教徒一样虔诚。

音乐,就是他们终生的信仰,也是唯一的信仰!

当音乐响起,张益达的歌声也渐渐响起。

“iwishihadyourpairwings。”

“hadthemlastnightmydreams。”

“iwaschasingbutterflies。”

与declan版不同的是,他的声音中少了几分质朴,多了几分厚重,少了一点单纯,多了几分成熟,仿佛一个二三十岁的人,去追忆童年的自己,追忆童年逝去的母亲,在嗓音的控制上,虽已成熟,但比起declan却又差了一丝,不过declan最擅长的就是控制其嗓音,张益达能做到这个地步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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