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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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楣- 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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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瓦族的人,凶狠成性,年年寇边,年年让边境不得安宁,不知道有多少城镇村落,因为他们毁于一旦,丰朝当时已经是军心动摇,许多人都拿不稳弓箭,听到城外的擂鼓声就瑟瑟发抖,只有楚远独撑大局。

洛红缨喝了酒,或许是这些年太累了,或许真的是和顾婉一见如故,或许是觉得顾婉和她一样,同样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居然把尘封于心底深处,从不肯表露出来的秘密,说给了顾婉听。

“他当时好威风,没有半丝怯意,他对着我们的儿子说——楚家世世代代都是英雄,果果你也是楚家的种,不许哭,然后亲自挽起长弓,一箭把我们的果果射死在了城楼上。”

“我现在还记得,我千辛万苦地找到他,想他救我们的果果,却只是跪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泪眼朦胧地看着我的丈夫,杀死了我的儿子。”

洛红缨的眼睛干干的,一丝泪光也没有:“效果很好,定州将士都被他的行为感动,本来低落的士气,一下子高昂起来,众志成城,军心可用,他们仅仅花费了三天,就击退了蛮族,保住了定州城八万百姓的生命。”

顾婉怔愣许久,她前世便听过许多关于洛红缨的传说,也有人说起过洛红缨还不是女中豪杰时的隐秘,但听当事人在凉如水的夜里,平平静静地诉说往事,顾婉依旧感觉到深深的悲哀。

与洛红缨相比,自己是何等幸运,面对同样的境地,沐延昭虽不可能妥协,却不必靠亲手杀死自己,来提升沐家军的士气。

她虽然成了人质,但她是个能够理智思考的大人,还很有行动能力,而水波,也并不是嗜血狠毒的野蛮人,即使过程再糟糕,他们终究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洛红缨一壶接一壶地饮酒,她的酒量很好,喝了那么多,脸上依旧没有醉意,目光清澈:“他做的没错,他救了那么多的人,他是对的,守卫边疆,本就是他的职责所在,我连怨恨他,都不知该不该……可是,命运捉弄我,还不等我选择原谅他,还是远离他,命运就替我做了选择,我被十公子劫走,去了龙王寨。”

“就算别人都说,龙王的十公子是个魔鬼,是个好色无耻的男人,但他对我是真好,他教我习武,教我兵法——连楚远这个做将军的,都没有想过教他的妻子读兵书。”

“后来,十公子见我真不愿意留在龙王寨,还亲自去求了龙王,放我离去。”

第一百三十三章发泄

世上能有今日的洛红缨,至少有一大半,是龙王寨十公子的功劳。

洛红缨从定州来,自然不是为了休息游玩,除了因为一些私密原因不好在定州呆在之外,她还是沐家大公子钦定的主将,主要任务便是用最快的速度把京城拿下。

只在津州停留两日,了解了一下目前的战局,洛红缨就和顾婉依依惜别。

临走时,顾婉十里相送,沐延昭很不放心,奈何他身体未愈,想跟上都不可能,只好眼巴巴看着自家未婚妻亲亲热热地和另一个心思不明的女人携手离去。

顾婉远远望着洛红缨的背影,她一身甲胄,大红的披风迎风招展,座下是高头大马,那等飒爽英姿,让天下女儿都欣羡不已,只是总让人觉得,她再挺直的背脊,也只有刚强倔强,没有快乐。

好不容易交到一个投缘的朋友,却只有短短两日的缘分,顾婉也难免有些寂寥。

不过,洛红缨果然不愧是赫赫有名的女将军,兵法娴熟,她一到,便掌控住了局势,各种手段频出,连顾婉闲暇时和她开玩笑说到的都用上了。

诸如宣传攻势——大批量地飞书送入大庸,着重往军营里散发,上面写下丰朝一笔笔血泪,不知道是哪位大名士所书,描绘之精彩,放到未来,绝对是能写出绝世悲情文的好手,简直让闻者伤心见者流泪,估计就算水泽复生,看到这些。也会觉得丰朝不灭亡,才是不合天理。

顾婉觉得,这些飞书能第一时间印出来,还得感谢她。她为了自己的医疗手册能早点儿面世,没少和军中工匠讨论方便快捷的活字印刷术。

沐家派出的劝降使臣,除了和水波磨叽之外。还拎着大把的铜钱,分发给大庸街面上的乞儿流民,让他们竞相传唱沐家的仁德,丰朝的腐朽堕落。

各种段子,有不少很通俗易懂的都是顾婉亲自操刀编出来的,当时说来不过是给洛红缨找乐子,现在到派上了大用场。

宣传战是永远不落实的手段。此招一出,大庸城的暗潮汹涌任是谁也阻拦不住。

亲身经历这一段儿历史,顾婉才明白,沐家的好名声或许有他们家的的确确很不差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因为沐家是胜利者。宣传也到位的缘故。

紧接着,沐家在大庸城的细作,一大半都曝露出来,金钱珠宝各种许诺,光明正大地涌入大庸各个世家大族。

所谓法不责众,就是水波想要查探,也不可能把整个京城所有的世家都查探清楚。

城中断绝粮草,百姓们就差易子而食,城外日日肉香弥漫。这一场战争。还没有开始,已经注定了结果。顾婉估算,按照进度,大概新年到来时,大庸城便能够归于沐家。

当然,战场上的纷纷扰扰。影响不到顾婉,虽然相隔不远,却是完全不同,她在津州感受不到战火的气氛。

一日日过去,等到寒风呼啸,大雪纷飞,沐延昭的身体也算是彻底康复。

腊月初八,又是一场大雪。此时的雪不比往常,天已经完全冷下来,雪落下没多久就结成冰,一走一出溜,也不似以前那样纷纷扬扬。

虽说不在家,可腊八还是要过,顾婉带着桃红和二丫,在厨房里忙了好几日,弄出各种腊八粥,军队里的士卒吃的,就是简简单单,热乎便成,而送去给津州各世家的,需得好好包装,味道先不说,至少样子要好看。

给沐延昭的,顾婉亲自动手,加了好多红枣,蜂蜜和糖,甜软可口,但最好还是别进别人的嘴,毕竟不是所有人能像沐七似的,有着对甜食永无节制的热爱。

这日,顾婉捧着大碗的腊八粥,喂食沐延昭,无意间瞥见搁在屏风上的白斗篷。

沐七公子和大部分老牌世家子弟不同,他为人比较节省,一般喜欢的衣裳穿旧了也舍不得扔,就说这件儿斗篷,皮料的确好,可沐浴了战火,坏了好几处,要换旁人,早就扔垃圾堆里去了,偏偏他还留着。

“想什么呢?”

沐延昭喝了一口粥,香甜的气息在口腔中炸开,一直甜到了心里,忍不住微微眯眼,一扭头就看到自家未婚妻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衣裳瞧,顿时笑了,“怎么?婉儿想为我缝补衣衫?我固然高兴,却舍不得婉儿你那纤纤玉指啊!”

“……我只是想……”顾婉面无表情,平平静静地盯着沐七的眼睛,“我辛辛苦苦找到的让你贴身穿的金丝软甲,还有两件厚实的防刺服,难道还比不上你这件儿寻常的斗篷?”

枉费她当日就想到沐七可能会发现衣服的好处,让给别人,即使肉痛的厉害,耗干净了所有的积分,还是多给他准备了两件儿,没成想,沐七他不拿自己的小命当回事儿,她顾婉便是再用心,又有何用?

这阵子担忧他的身体,也怕影响他的工作,顾婉一直把纷杂的思绪埋在心底,不肯轻易表露,但那不代表她就真的心情平静。

沐延昭挑眉,讪讪一笑,心虚地低头:“婉儿,我也没想到,竟然会需要我上战场啊,那宝衣我本也没想离身,只是战况复杂,大哥、二哥、三哥,比我要危险的多……”

“闭嘴!”顾婉深吸了口气,也不知为何,今日就是压不住心里火,她站起身,推开窗户,让冰冷的风扑面而来,冲刷她心里的怒意。

但她的怒意,根本没办法让沐延昭真真正正地理解。

在沐延昭心里,她只是过于担忧,为了以防万一,才送来宝衣,在沐延昭的意识中,他自己根本没有危险,真正危险的是在战场上杀敌的将军,是他的兄长,他一了解到宝衣的价值,立即作出他最认为最正确的举动,这并没有错。

顾婉苦笑——从一开始和沐七在一起,就担心着的,沐七将会早逝的心结,她根本没办法和任何人说明,若是真的说出口,最好的结果,可能是让人以为,她太担忧未婚夫,而精神错乱了,而最糟糕的结果,别人相信了她,那她就是异类,而异类,在这个世上,永远都没有好下场。

好在,沐七没事!顾婉忽然一撑窗户——“啊!沐七是个白痴!”

这是第一次,她放下淑女的架子,不顾自己算上今世,已经三世为人,像个泼妇似的,高呼大叫。

沐七一怔,心里一抖,却很镇定地把手里的碗放下,走过去从背后抱住顾婉纤细的肩膀,婉儿的身体是如此纤细,在她的怀里隐隐颤抖,他能体会婉儿的怒火,也知道,婉儿是不愿意把这份怒气宣泄在他的头上的。

婉儿她没有因为自己不顾她的死活,悍然开战而生气,而是为了他不听她的话,把心上人赠送的宝衣,给了别人,而满腔怒气,这个事实,让沐延昭既心酸,又快活。

顾婉叫的痛快,门外守卫视而不见,外面的下人仆妇吓得不轻,却不敢来触主人的霉头,只好放轻手脚,更加小心翼翼,一时间,津州别院居然除了顾婉的宣泄声外再无其它声响。

好半晌,顾婉喊累了,挣开沐七的拥抱,抹了一把脸,拢了拢头发,整理了一下衣襟,又变成温婉大方的大家闺秀。一扭头,揪住沐七的耳朵:“刚才你什么都没听见,没看见。”

咳咳,恐怕这里的隔音效果并没有好到如此程度,再说,窗户开着,怕是整个别院都知道未来七夫人发威时很凶恶了。

沐延昭的眉眼温柔,好脾气地搂住她:“婉儿,我不敢保证我再不会遇到危险,可是我要告诉你,再没有下一次,以后,哪怕只是你给我的一针一线,我也会随身带着,绝不给别人,我会很努力地不让你担心,我会找很多功夫极好的护卫来保护自己,好不好?”

顾婉点头,“我也一样。”

确实需要更多的护卫,她都掉进同一个坑里两次了,难保下一次还有好运气,有惊无险,毫发无伤。

沐七笑起来,眨眨眼,从碗里拿起勺子,塞进身前的佳人手中:“我手好酸,婉儿喂我。”

“…………”

顾婉的脸皮虽厚,这会儿居然也有点儿不好意思,翻了个白眼,推着沐七坐下,把碗往他手里一塞,见这家伙根本不知见好就收为何物,眼巴巴地瞅着她,脸上更红,干脆把粥搁下,“冷了,不好吃,等过一会儿喝新的吧。”

沐延昭有点儿遗憾,终于还是不忍心逼她,搂着婉儿坐好。

今日难得有闲,两个人凑一块儿,也没什么正事儿,不过赏赏雪,说几句闲话,说着说着,沐延昭到主动说到洛红缨的头上。

“有洛红缨在,我大哥高枕无忧,那人在领兵上,还是很有一手的。”

沐延昭脸上浮现出一抹奇怪的表情,似乎感叹,似乎遗憾,“只是,她情感上着实不顺遂,这些年,洛将军和她的副将冯立,始终合作默契,感情深厚,所有人都以为,这次定州战事结束,冯立与她,能喜结良缘,却没想到,数年相依相伴,比不上惊鸿一瞥。”

第一百三十四章送礼

别管沐七这家伙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思给顾婉说洛红缨的故事,不可否认,他成功地勾起了顾小娘子的好奇心。

“婉儿可知道冯立?”

顾婉点点头,她自然是知道的,有一个算是把八卦当事业经营的师傅在,论起消息之灵通,她在全国贵妇淑媛中排名,也是前几位。

而女人天生便喜欢关注男人,就如男人凑在一块儿,总会对女人评头论足一般。

冯立冯朝阳,楚州冯家嫡长子。出身名门,幼从名师,知诗书懂礼仪,虽逢乱世,家门破败,但在寻常闺秀眼里,却是不可多得的的好男儿,这样一个男子,落难时遇到了洛红缨,从名门世家的公子哥,变成沙场战将。

“商川那一战,因为冯立不忍心,思量反复,终究放纵了黑胡子那帮马匪,结果自己中了埋伏,害得洛红缨飞骑来救,重伤三十余处,才救了他,我师傅当时就说,冯立此人遇事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不配为帅,远比不上洛红缨。”

沐延昭苦笑,“在定州,清和公主趁着世子桀骜不在,带着两个婢女逃离塔塔尔部,被洛红缨所救,本来洛红缨是想把清和公主送去给我大哥安置,却不曾想,冯立居然一见之下,就爱上了她,私自做主,把公主给放了。”

沐七说这句话时,面上多多少少有几分不可思议,顾婉也是哑然——冯立和洛红缨在一起五年,共同杀敌,携手驰骋。多少风风雨雨都过来了,奈何却比不过另一个女子的回眸一笑。

“冯立放走了清和公主,洛将军前去质问,冯立却是疯了似地说。他死心塌地地爱慕清和公主,愿意为了清和公主做任何事,他说。清和公主是一个柔弱的女子,本不应该被卷进这场天下纷争中,她楚楚可怜,只要是男人,就该怜惜她,珍视她,那一阵子。洛红缨只要稍有举动,冯立就用怀疑的眼光看她,总觉得她会派人去伤害清和公主,全不记得,那位公主是洛将军冒险救回。要不是洛将军,她不是被世子桀骜抓回去,就是落在了土匪手里,这两种结果,还不知是哪一种更好些。”

“于是,为了军中不过于动荡,也为了洛红缨的耳根清静,大哥干脆下令让洛将军来大庸。”

沐延昭的口气里略带了几分轻嘲,他这人向来君子。待人以宽,很少讽刺别人,可这一回,显然对冯立颇为不满。

“我沐家在他眼里,难道是会欺凌弱小的?清和公主到了我大哥那儿,难不成就是羊入虎口?什么时候。我们沐家的名声坏到这地步了!”

沐延昭摇头苦笑,便是大哥,也只会将清和公主奉为上宾,好生安置她,大庸城已经是囊中之物,大哥完全没必要自己给自己脸上抹黑,惹出以妇孺为人质的臭名。

“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岂能将玉貌,便拟静胡尘……对清和公主,我们沐家,只会心怀愧疚,她的牺牲,根本是我中原大好男儿的耻辱,随便找出一个沐家军的兵卒,也该明白这个道理,他苦读诗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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