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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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楣-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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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婉和沐茹兰混熟了,在沐家下人眼里,根本不算外人,顾婉也没推辞,随意和崔妈妈说笑几句,塞给她一个刚绣好的荷包,就推门而入。

一进沐八娘的屋子,顾婉不觉愣了愣,这小妮子居然躲在帐子里说什么都不出来,她那两个贴身大丫头,一人捧着新衣裳立在一旁,另一人正细声细气地劝说。

“八娘,您快出来吧,今儿是您的好日子,要好好梳洗打扮才是。”

沐八娘把被子一拉,蒙上头。

小丫头裹着被子跟个大肥虫子一般,在床上缩成一团,十二万分的可爱,顾婉失笑,“这是怎么了?八娘,你这是干什么?”

捧着衣裳的大丫头如意要笑不笑地低头,小声道:“刚才陶夫人开玩笑,说要把茹兰许配给金家的哥儿,结果金家的哥儿不乐意,说,说……”

如意的脸色通红,嘴角渗出几丝笑意,沐茹兰忽然把被子一掀,气哼哼地叉腰:“他说我长得没有陶敏敏好看,他要娶陶敏敏,胡说八道,什么眼光!哼,就他一个小屁孩儿,就是想娶我,他,他也没那个能耐!”

沐茹兰愤愤不平,一张脸鼓得跟只大桃子似的,娇俏又可人,逗得几个丫头都低声而笑,顾婉也笑起来。

“是,是,金耀辉没眼光,将来想要娶咱们茹兰的好男子,会踏破门槛的。”

顾婉这么一说,沐茹兰也乐了。

茹兰比顾婉还要小一岁,过不多久,也到了要议亲的年纪,这时代的姑娘早熟,说茹兰已然开始懂得男女之情,到不为过,可是,刚才陶夫人说的话话,明显是开玩笑,因为金家的哥儿,今年才刚三岁而已!

金家也是涯州的老牌世家,在涯州经营了几十年,虽说远远比不上沐家在涯州的地位,但是两家同是涯州世家,联姻是经常的,关系亲近得很,真算起来,金耀辉还得叫沐茹兰一声姑姑。

顾婉笑眯眯地拍了拍八娘的头:“行了,我带了礼物给你,赶紧出来。”这丫头其实就是为金耀辉那一句,她比不上陶敏敏好看而气不过。

陶敏敏是陶夫人的侄女,和沐茹兰同岁,同在涯州,两个又都是世家千金,难免时不时地被拿出来比较一二,论家世,沐茹兰占优,但论人缘,茹兰就比不上那个陶敏敏了,陶家的姑娘,出了名的处处周全,无论老少,都觉得她大方得体,是个好姑娘。

沐茹兰隐约也觉得自己跟个三岁孩子计较,太不应该,咳嗽了一声,低声道:“婉儿姐姐是没有见过她,那个陶敏敏惯会装的,在别人面前,是处处周全,好像人家想什么,她都知道……总之,跟她呆在一块儿,我就毛骨悚然。”

第一百二十五章再次

小丫头的火气来得快,也去的快,一转眼就把那一点儿小别扭抛在脑后。

顾婉把她拉到梳妆台前坐好,把自己的小礼物拿出,细细地给她画了一个不算浓艳,却很精致的妆容。

“真漂亮……”

沐茹兰以前不大注重容貌,可毕竟是个女孩子,也到了爱美的年纪,这会儿捧着顾婉送的小玩意儿,爱不释手,喜欢的不行。

“这脂粉真细腻,比我大嫂子用的都好呢。”

顾婉闻言一笑——虽然是她出的方子,可制作胭脂的却是陈郡主推荐的师傅,以前全是伺候宫里的娘娘们的,那地方的女人,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就是最正经的工作,胭脂水粉,自然都是用上好的,给她们制胭脂的师傅,手艺又怎么会不精湛?

顾婉亲自给小丫头化好妆,又指挥着如意给八娘梳好头,装扮一新,戴上鲜亮的金钗,整个人顿时焕然一新,待宴会开始,八娘羞羞答答地出现,就连柳夫人都怔了怔,满面感叹。

“哎,以前八娘总像个假小子,我和你哥哥老是发愁,现在看看,我们八娘这么一装扮,也是鲜花一样的美人。”

沐茹兰被夸得脸色通红,低着头去扯顾婉的手,小声在她耳边儿嘀咕:“看见了没,金耀辉那个混小子看我都看呆了,哼哼,看他还敢不敢说我不好看!”

顾婉咬了咬嘴唇,才把溢出唇角的笑声给吞回去,茹兰还是小孩子脾气。居然和一个三岁大的小毛孩子计较,幸好这会儿陶敏敏不在,否则,她没准儿也要去和人家比一比。到底谁更好看。

其实说是给八娘过生日。不过是借着这个由头,大人们聚一聚,还有就是给那些看到沐家的前程,企图巴结上来的人一个机会。

应该说,是给双方一个机会!

因为沐家地位的水涨船高。就连顾婉这个沐家未过门的媳妇。地位也跟着高了许多,以前顾婉陪同陈文柔去应酬,人们只把顾婉当成陈郡主的附属品,而现在。就算是到名门世家做客,顾婉也是不可小觑的人物。

从这几个月来,别人对待自己越来越客气的态度,顾婉也能够大致估算到。沐家坐拥天下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近。

一直闹到傍晚,宴席才散,顾婉便告别了沐茹兰和柳夫人,乘车而去。

沐八娘的生辰过后,天也一日日冷了,转眼就过了九月,秋风乍起,草木枯黄。

只是涯州的老百姓,却都没有感受到天气的寒凉,反而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有一股奇妙的氛围铺陈开来。就连顾家的下人们,偶尔聚在一起闲聊,脸上都显露出不可抑制的喜意。

顾婉心里也热乎乎的,半月前,沐家军占据东都定安,齐王归顺,三天前,昌州郡守大开城门,率治下百姓迎接沐家军进入昌州,直逼津州,至此,大半江山,已经归属沐家。

更喜人的是,沐家军在定州连战连捷,重创塔塔尔部,达瓦族的三万骑兵,被尽数灭在峰谷峡口之外,世子桀骜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至少三年之内,塔塔尔部恐怕对中原地区没有威胁了。

最善于趋利避害的世家大族,大约已经开始‘投资’沐家,以便于在新朝的朝堂上,占有一席之地了吧。

从来没有千年的王朝,只有千年的世家,这些世家大族,有自己生活在这个世上的规则,他们从不会真正把自己陷入绝境中去,无论怎样改朝换代,他们永远只做赢家。

顾婉勾起唇角——果然与前世不同,前世沐家的势力形成如此大的规模,还是在年后,现在竟然提前了好几个月。几个月的时间,对一场倾国战争来说,虽然并不算长,但对顾婉,却有着不同的意义,这代表了,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这日,顾婉在家里读书烦闷,便带着宝笙、宝琴去街市上逛逛,因为王大还有事情做,便找了马房一个伶俐小厮给她们驾车。

一路上,顾婉随口和宝笙、宝琴两个说笑,忽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马蹄声,声如擂鼓,要不是驾车的都是宝马良驹,一准儿会被惊到。

宝琴皱眉:“怎么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的?”

宝笙连忙拉开车窗,向外看去,却见当头的居然是欧和,他一人领着足足有百位骑兵,个个身着甲胄,呼啸而过,马匹也甚是神骏。

顾婉挑眉:“欧和居然回来了?看来,定州那边儿安稳了,只看沐家想用多长时间攻克大庸吧……”

欧和现在可是赫赫有名的铁骑将军,这人于峰谷峡口一战成名天下知,论起名望,比在幕后无人知晓的沐延昭,还要高上许多。

与大庸决战在即,他怎么可能不回来?

“不知道东西送没送到沐延昭手里?”顾婉低下头,呢喃自语。

宝笙一怔:“小娘子别担心,孙镖头不是说了,必不负所托,小娘子给七公子的东西,肯定一样不少地送过去。”

宝琴也揶揄地偷笑:“小娘子给七公子的物件儿,杀了他们,他们也不敢贪墨了去,您啊,一百个放心。”

显然,两个丫头还以为那不过是自家小娘子给未婚夫的回礼!心里还高兴着,小娘子和未来姑爷感情好。

顾婉轻笑:“嗯,我放心的。”

上一世,沐延昭是在阵前受了一次重伤,后来又带上工作,劳累过度,耗损了生命,这才因风寒,不治身亡,顾婉虽不知他到底是怎么受的伤,也不知道他是何时患病,但顾婉还是把所有的积分都花了一干二净,才买下一件真真正正的‘宝衣’,还有不少治疗风寒的特效药。

虽然昂贵的很,让顾婉肉痛不已,多年来的积蓄全部花光了,但是,至少,现在这个时代的刀枪剑戟,就算是近距离刺在沐延昭身上,也伤不到他。

其实一开始他上战场时,顾婉就该买下来给他,只是多少有些担心给的太早,他过发现宝衣和药物的用途,早早送给别人。这才想着等到临近沐延昭去世时,才把东西给他。

沐延昭的性子,顾婉多少有几分了解,若是提早知道顾婉送他的衣服是真正的刀枪不入的宝甲,肯定第一时间给他大哥穿上。

不是沐延昭不重视自己的生命,只是和家国天下的大业相比,他把自己,放在了更后面的位置。

没想到,战事进展的比顾婉想象中还要顺利,她渐渐开始担心,沐延昭受伤的时间会不会提前?他会不会等不到沐家军围攻大庸的那一天,就……

这一次收到沐延昭送的礼物,顾婉便干脆下定决心,把东西买齐全,用回礼当借口,托了孙镖头帮她把这一箱子救命的物件送去给沐延昭。

想必,七公子未婚妻的东西,他们一定会重视,也一定会送到沐延昭手中吧?

顾婉苦笑,这件事情里,有许许多多的不确定,可她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只能看老天爷愿不愿意成全他们。

从一开始,顾婉始终做着最坏打算,可事到临头,终究还是不能镇定自若地说出——他若活着,我便嫁给他,一生不离不弃,他若死了,我便连他那份儿一起活,照样要活得幸福精彩!

等到骑兵过去,马车重新前行,宝笙忽然一声低呼,指着窗外,脸上露出一抹惊色:“呀……停车!”

顾婉一怔,回过神儿,顺着宝笙的视线看过去:“怎么……那是……”

宝琴眨眨眼,满脸喜色,扭头冲顾婉道:“小娘子,是齐公子呢,齐公子怎么会来涯州?我们……我们师傅……”

晶莹剔透的泪珠儿在宝琴的眼睛里骨碌打转。

顾婉笑了,以前宝琴可从没哭过,就是当年离开她们那位胡姬师傅,跟自己走,也只是红了眼眶而已,现在看来,宝笙和宝琴都变得更像正常的女孩子了。

一迟疑间,齐飞白已经穿过长街,走到马车前面,他依旧是身姿挺拔,依旧是瘦骨嶙峋,脸上的神情也依旧漠然。

只是……他的步伐虽快,却有些迟疑不决。顾婉忽然凝眉,他和以前有些不同,以前的齐飞白,眸子清透如稚子,但今时今日,他那双乌黑的,仿佛比最上乘的玛瑙石还要黑亮的眸子中,却充斥着说不出的痛苦。

“齐公子?罗姑娘近来可好?”顾婉眨眨眼。

齐飞白没开口,向来稳定如山的手,居然有些微微颤抖,许久,他才闭上眼,一只手伸出来,低声呢喃:“对不起……”

顾婉眼前一黑,十分不可思议,齐飞白居然会对她出手?这怎么可能?每次沐延昭说起齐飞白的时候,那种信任,让她几乎觉得,沐延昭比相信他自己,更信任这个男人,难不成,这样的深情厚谊,都是假的?

恍惚间,脑海里又转了一个念头,便是明明人们都说涯州的治安是天下最好的,为何如她这般安分守己之人,却两次都在涯州出事!

第一百二十六章路上

初冬时节,细雪纷飞。

春城是千年古城,前朝厚德皇帝便因爱此地山水,于此处兴建数座行宫,连绵十数里,耗费的人力金银不知凡几。

到了丰朝,皇室宗亲,世家大族,偏爱此地风雅,古老的城池,也焕发了新生,商旅渐多,城中的那些历经百年风尘的烟雨楼台,有着连大庸皇城,都比不了的独特风韵。

顾婉坐在一匹毛色鲜亮的黑色小叫驴的背上,让齐长关牵着走到了云来楼的门前。

云来楼在春城这等地处,也是排的上字号的酒楼,大门高且阔,里面一楼有十几排,三四十个散座,二楼则是左右两排雅阁。

雅阁中陈设典雅,绿竹做的窗户,珍珠串成的垂帘,墙壁上山水风景画,俱是名品,临窗远眺,烟雾笼罩着的大雾山,形如仙乡,似有灵兽珍禽奔走飞翔。

顾婉却是看也不看一眼,手里捧着一个巴掌大的绣绷,飞针走线,那七彩的丝线在阳光下流光四溢,衬得大红的缎子,更加鲜亮,色泽也更柔和迷人。

齐长关依旧沉默寡言,伸出胳膊,让顾婉踩着下了驴。

顾婉在大门口立着,他也便立在顾婉身后一臂长的位置,一语不发,并不催促。

云来楼的掌柜的好奇,店小二也好奇,大堂的客人们看着这一双男女,着实更好奇——那男人低着头,看不见脸,但只见他身形单薄。一身黑色,衬得他的手更瘦,本是纤细修长的手,看起来却骨节突出。难看的很。

而那女子,虽然大约只有十二三岁的年纪,却是生得一副好相貌。眉如柳叶,明眸善睐,琼鼻樱唇,肌肤如雪,那一身装扮,也是极好的,雪白的。堪称名贵的裘皮斗篷,越发衬托得她姿容不俗。

站了许久,顾婉才吐出口气,抬头看了云来楼的招牌一眼,道:“今天能吃上一顿安生饭了吧?”

齐长关一语不发。好在顾婉也没指望他能回答,举步进去,择了一个临窗的雅座,招呼店小二过来,笑道:“把你们酒楼的招牌菜各上一份儿,再来一壶女儿红,要二十年陈的。”

店小二眼睛一亮,知道这是大主顾,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

不多时。菜蔬摆了一桌子。

如今人们饮食简单,这时节又是初冬,更没什么好菜可吃,但云来楼不愧是百年老店,这一桌子饭菜,哪怕搁在大庸。也算是值三四两银子的好席面。

顾婉不是个很娇纵的,虽然吃不惯如此清淡,缺少调味料的食物,可还是细嚼慢咽地吃了不少,吃到半饱,才拿起酒杯浅酌细饮。

齐长关只吃了小半碗儿的米饭,数着米粒吃,不像是吃饭,到像是吃药,眉头紧蹙,脸色铁青,似乎下一刻,就要把胃里的东西统统吐出来一般。

半个月的行程,让他们俩走了两个半月。

这两个半月来,齐长关吃的东西还没有顾婉十分之一那么多,一开始顾婉心里有气,并不理他,只是时候久了,却有些担心——这人本就瘦,但初见时,他虽然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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