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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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楣-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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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世,顾宇却貌似十分坚持,可能是顾家兄妹并不曾来到大庸,没有受到他的照顾,还没有磨掉顾宇心中对侄子,侄女的疼爱,再加上顾婉这些日子,孝心可嘉,顾安然送给他的药材,也价格不菲。

只见顾宇摇了摇头,低声道:“顾家的产业,十几年下来,让我折腾的缩水了足有三分之一,安和那孩子,一向清高自诩,恐怕比起我来,都有不如,给他留下一份家产,让他衣食无忧就够了。至于媛儿,我这个当爹的,少不了她一份嫁妆…···”

顾婉还要再,顾宇忽然大声咳嗽,咳得脸色涨红,一边咳嗽,一边声音嘶哑地道:“婉娘,叔父知道,你婶婶年轻时就与你娘亲不对付,这里面,也有我的原因,将来,她要是得罪了你,你也别太放在心上,她,她就是个糊涂人!”

顾婉吓了一跳,急忙扶他躺下休息:“叔父,您赶紧歇一歇,有话以后再,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劝半天,才让顾宇躺下,顾婉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待到顾宇睡着了,才和顾明峰告辞离去。

宝笙和宝琴见自家姑娘脸色不好,一路上都很沉默,不曾多言,结果,一进芦花院,一只雪白的鸽子,就一头扎进她怀里来。

顾婉取下鸽子腿上的纸条,看了看,脸色稍微变好了些许,把纸条交给宝笙,让她焚毁,笑道:“怪不得叔父心里不痛快!”

宝笙四处看了下,见私下空旷,才取出火折子,烧了纸条,压低声音道:“那黄杰黄少爷,可真有艳福,就是不知,这艳福他消受不消受得起!”

这两天黄杰都不曾来纠缠顾婉,顾婉也松了口气。

那位大少爷如今正一门心思陪着一位也不只是哪里的名门千金游览京城,不但连族学都不去了,还四处借贷,就这两天,便用买书本的借口,从顾家的账上支了足足三千两银子——王氏素来疼爱他,他的月例,和顾安和的一样,一个月有五两银子,平日里应酬,需要稍微大笔的银子,只要百两以下,账房从没有为难过他。

只是这一次,数量也太大,黄杰毕竟不是顾家的人,顾家的老账房心里发虚,这才回禀顾宇,顾宇也才知道,黄杰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一女子大献殷勤之事!!。

第九十六章无耻

必只是,顾婉还是太单纯了些,她实在没想到,黄杰的脸度,和她以往见过的人完全不同,就算是另外找到了更好的目标,居然还照样对自己献殷勤,至少是似有似无地玩暧昧!

这日,顾婉路过花园,本来她很少在这类地方停留,就是担心碰上黄杰,但最近那个人的心思都放在府外,她才稍稍松懈了一些,却不曾想,稍一不注意,就让对方给堵了个正着。

黄杰一身紫色的衣裳,头戴玉冠,彬彬有礼,敲到好处地拦住顾婉的去路。

别,他的皮相真是不错,也会表现自己最好看的一面,如果是别的单纯小女孩儿见到他这副风流样子,就算不动心,心里也会涟漪的。

“妹妹这是要去哪儿?”

顾婉略微蹙眉,粉红色的团扇遮住唇角,极为讽刺地一笑,极为生疏地道:“黄公子还是称呼我顾姑娘为好。”

“妹妹何必这般客气,咱是自家人,和该亲近亲近。”黄杰的语调不疾不徐,似乎丝毫体会不出顾婉话中的冷意。

见顾婉转身要走,黄杰更是一伸手,从袖子里掏出一方天蓝色的绣帕,放在鼻尖轻嗅了下,笑道:“这方帕子是黄某在园中拾得,想必是妹妹的吧,今日物归原主了。”

宝笙和宝琴让黄杰的举动惊得目瞪口呆。

顾婉的嘴角抽搐了下,脸上神色未动,随意地瞥了那绣帕一眼,冷道:“这帕子到是眼熟,似乎是我大哥一直用的,我记得角落里还绣了他的名字······宝琴,你让王大亲自备一份谢礼,去拜谢公子。

宝琴脆生生地应了一句:“是奴婢这就去,公子,请把绣帕给奴婢吧,奴婢去还给我家公子即可。”

黄杰的脸色一僵,诧异地举起绣帕,仔细看了看,果真在角落里发现了‘安然,二字。不过,他到未曾恼羞成怒,只是怔了怔便笑着送回了绣帕。

顾婉松了口气,主仆三人转头就走,一路急行,三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宝笙更是扭头瞪了宝琴一眼,怒道:“你这死妮子在家里也就罢了,出门在外,也不知道小心,小娘子的针线,也是随便丢得的?”

这方帕子是顾婉闲来无事,绣给顾安然的东西。

刚才看见它落在黄杰的手里,顾婉也是心下大惊——幸亏是给大哥的,要是她绣给沐延昭的东西让人摸去,那还了得!

宝琴眼眶一红,一甩手,重重地给了自己一巴掌哭道:“小娘子,是奴婢的错奴婢该更小心才是。”显然,是芦花院的下人趁着她洗衣服的时候,把帕子给顺走的,她还是太大意。

“行了。”顾婉皱眉摇摇头,“以后咱这些私密的物件儿都要收妥当,不可再犯否则,我饶了你,哥哥也饶不了你。”

宝琴的脸一白,咬牙道:“小娘子放心,宝琴再也不敢!”

顾婉的心情却有些抑郁,皱眉:“按,黄杰为了讨佳人欢心,这会儿应该担心他自己的名声才是,怎么还敢纠缠于我?”

略一迟疑,顾婉猛地一睁眼——是了,这是顾家老宅,想必黄杰心里有数,他在这里的所作所为,是绝对传扬不出去的,他也自信,自己为了名声,更是不敢泄露一星半点儿。

这人大概是担心鸡飞蛋打,外面的佳人他想求,自己这个在他心里,已经是半搁入锅中,快煮熟的鸭子,一时半会,却也不想丢弃,万一外面的佳人求不得,好歹也有个退路,就是成了事儿,对于男子来,哄得个把小姑娘爱慕,不但不是罪过,还能让人羡慕。

顾婉哭笑不得地摇头:“这人指不定还做着左相齐人之福的美梦呢!宝笙、宝琴,你警醒些,小心门户,我看,这个黄杰可不是省油的灯!等到师傅的计划成功,让他吃了闷亏,这人都不一定能学乖!”

宝笙惊讶不已:“也太嚣张了,他可是寄居在顾家,难道也不担心顾老爷生气?”

这世上总是有人,不知廉耻为何物的!顾婉摇摇头,领着两个小丫头回房去,顺便整理好自己的东西,能锁起来的都锁起来,自己亲自保管钥匙。

顾宇的的确确相当地生气。

卧房里满屋子的药味,熏得人难受。

本来顾婉让把窗户开一条细缝,好把晦气泄出去,这阵子屋里的空气好多了,可今日,哪怕药味儿充斥了整个房间,也没人敢动一动窗户。

整个卧室,死寂一般。

王氏低眉顺眼地在榻上坐着,顾宇直愣愣地看着她,脸上的怒色,连一向会好话哄人的王氏,都不敢出声。

顾宇闭上眼,良久,才道:“……你听着,若是有只言片语,有碍婉儿闺誉的话传出去,你便带着嫁妆,自去吧,我顾家,容不下你了!”

王氏浑身一颤,不可思议地抬头,实在没想到一向对她温柔体贴,几乎事事依从的丈夫,居然会为了一桩小事,出这等话来,惊道:“老爷,您这是什么话!我可是一片好心!所谓莫欺少年穷,杰儿的学问好,人也周正,婉娘无父无母,又是在小地方长大的,没什么见识,将来能到什么好亲,我是觉得,杰儿也算是良配,又听我妹妹,他两个是自小指腹为婚的,这才……”

“胡八道!”

顾宇难得气得脸色发青,重重地一拍桌子,“这种话再不许,指腹为婚?婉娘出生时,你妹妹还没到我顾家来,再,婉娘多大,才十二岁,黄杰比婉娘可是年长六岁,怎么扯得上指腹为婚,听着,以后要再这等混话,你别怪我不客气!”

王氏脸色一白,低下头,到底不敢再顶撞,只是咕哝了句:“老爷何必生气,我也是好心!”

顾宇看了王氏好半晌,目光诡异,良久才摇头:“也罢,我不管你存的什么心,从现在开始,婉娘的事,不许你插手,还有,让你的外甥,离我侄女远一些!”

他这还是第一次对王氏如此疾言厉色。

顾宇是这个时代最正统的读书人,就算后来从商,也牢记着这个时代的规矩,他为人迂腐,相当看重名声,也很清楚,要是顾婉卷进黄杰的桃色绯闻里面,名声就真毁了,轻则被人耻笑,重则,一辈子姻缘艰难,对此事,他看得甚至比顾婉这个明白将来形式的人自己,都还要重些。!。

第九十七章迷惑

顾宇的精力不济,没多久,就又上床睡下了。

王氏拧了拧手里的帕子,面无表情,缓缓起身,到外厅坐下,身边的伺候的丫鬟小心翼翼地递上一碗参茶。

王氏闭上眼,迟疑道:“表少爷又出去了?”

两个贴身的大丫鬟低声应了一句。

王氏的手一紧,脸色骤变,许久,才恢复平静,皱眉冷道:“我听说,表少爷倾慕一个外地来的女子,还为了她,倾尽千金?”

身边的丫头面面相觑,穿粉红衣裳的桃红低声回道:“表少爷跟着了魔似的,日日去迎风栈与那女子宴饮。”

“迎风栈?”王氏怔了怔,迎风栈别看名字普通,可不是一般人能入住的。

这迎风栈的主人是乐安侯水波,听说水波开这家栈,不为赚钱,只是为了自己享受,为了建它,软磨硬泡,把水泽的内库都掏空了一小半。

里面有天下最好的厨子,天下最好的酿酒师,有从倚翠楼挖来的绝色歌姬,每一间雅阁,每一户庭院房,都是让负责宫廷建造的大师设计,里面每一样摆设,都价值连城。

可以说,寻常富贵人家的子弟想去消遣,三五日就可能耗尽家财,不是真正权贵人家,或者富甲天下的大豪商,见到迎风栈的招牌,就是要退避三舍的。

“黄杰,然去了迎风栈?”王氏坐直了身体,脸色微变“看来。那女子不一般,怪不得黄杰不依计划行事!”

“夫人?”

王氏身体一震,吐出口气,低声道:“桃红。告诉顾海波。以后表少爷再去账上支银子,就先支给他,不够的,我事后补上。还有,告诉表少爷。让他也不要冷落了顾婉。”

“是。奴婢这就去。”桃红的目光一闪,似有些不屑,却还是恭恭敬敬地应下。

让黄杰魂牵梦绕的女子,姓水。闺名水清烟,十日前才从外地来到大庸,来的第一天,就入住迎风栈。还占据了栈里最富贵的迎风阁来宴。

每日迎风阁里菜肴飘香,丝竹声声,欢声笑语一片,来往的人,有宁王府的世子,有郑家的九公子,有罗家的玉面神医,反正,满座宾都是一跺脚就能让大庸震动的大人物。

本来像黄杰这等人,在这样的席面上,恐怕连给人布菜的资格都没有,他偶然听族学里的狐朋狗友说到这桩新鲜事,也不过是羡慕一番,想着要是他能娶一个这样豪富,还有如此人脉的媳妇,哪里还用在顾家受气,恐怕早就飞黄腾达了。

却没想到,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一块儿大馅饼。

那天,他偶然听族中几个同窗好友谈起京城的新鲜事,就说到迎风栈的这位佳人,大家争辩一番,都不知道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如此大的面子,黄杰琢磨了半晌,甚至猜测,这女子姓水,乃是国姓,指不定是一位郡主。

下了课,黄杰想起听到的那几句闲言,不觉对水清烟更多了几分好奇心,虽然迎风栈是进不去的,但他还是未回顾家,直接去了迎风栈对面的酒楼,叫了几个小菜,喝起酒,顺便在酒楼里打听下消息,看看能不能找机会,给那些贵公子留下几分印象,好为将来入仕做准备。

刚饮了几杯,门外却溜进来一个小厮打扮的娇小女孩子,一进门,四处张望了下,便惊惶地钻到黄杰的桌子底下。

没片刻,外面就吵吵嚷嚷涌进来十几个人,有贵公子打扮的,有家丁打扮的,还有丫鬟打扮的,即使是丫鬟,却也是绫罗绸缎,满身珠翠,其中一个公子,还是一身的朱色,这年头,敢正大光明穿朱色的衣裳,那只能是王侯。

黄杰自以为眼力不差,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知道刚才那小厮,肯定是个姑娘,还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哪怕是粗布衣裳,也难掩她一身风华。

心里一动,黄杰本能地就说了谎,把外面这群人给骗走,才请自己桌下的女孩子出来,刚才没看清楚,此时一见,黄杰一瞬间就觉得嗓子发干。

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儿如何美丽!

诚然她是漂亮的,娇容吹弹欲破,眼波温柔如水,但比起顾家的两个千金,顾婉和顾媛,还是有些差距,就是黄杰平日里见到的美女也不少,他是个很实际的男人,光是容貌美丽,很难让他动容。

但这个外表只是小厮装扮的女子,腰上随意束着的腰带,却让他吓了一跳,那腰带是紫色的,上面坠了一只飞燕形状的水晶吊坠,薄如蝉翼,晶莹剔透。

这吊坠黄杰认识,而且印象深刻,不只是他,估计所有还记得清和公主那一场盛大的婚礼的人,都不会不知道这一个吊坠。

当时清和公主出嫁,就在大庸东城清明门前,遥遥跪拜父皇,并将随身的这一枚水晶吊坠,当场送给了来送嫁的好友,也就是现任郑国公的儿媳妇,陈素柔。

因为在场围观的人众多,口口相传,清和公主的举动也传扬出去,黄杰当时站在最前排,他的眼力又好,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个吊坠的形状,他对自己在珠宝鉴定上的能力,也很自信,事实上,在十二岁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认错过任何一样珠宝首饰。

……能佩带清和公主所赠之物的,那该是什么身份?

此人自然不是陈素柔,陈素柔已经年过三十!但是,能够佩戴清和公主所赠之物,显然,此人肯定与陈素柔关系密切,而且,还很有可能和清和公主相识,否则,陈素柔也不会把清和公主的东西交给她,这么说来,这姑娘不是名门望族的千金,就是皇室中人,无论怎么看,都是贵人一个!

黄杰忽然觉得,自己要转运了,一颗心砰砰直跳……暗中打量了一下,此女明显对周围的环境非常好奇,目光纯净,脸上的神色,也一直懵懵懂懂,但礼仪极佳,行为举止无不透露出高雅,这种雅韵,是融入骨子里的,毫无造作之情。

很明显,这就是一个被家人宠坏了的名门千金,代表着很单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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