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郎变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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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郎变新郎-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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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伴郎变新郎
作者:流鸢公子
文案:
     【苦逼版简介】

 婚礼当天新郎遭抢、彪悍的男小三儿、倒霉催的某伴郎。

 以下三个关键词大概概括整个苦逼的开端,总而言之,这就是由一场婚礼引发的一系列惨剧……

 沈孟杨曰;怪事儿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年头,抢新郎的不一定是女人!

 健气忠犬攻VS闷骚毒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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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之痒?

  “滚!给老子他妈的滚蛋!”
  “岳子,你听我给你解释行不行啊?哎呦,这事儿闹得……”
  “听?老子他妈的都亲眼看见了,还用得着听吗?沈孟扬,想散趁早说!甭把人当三岁小孩耍!没劲!滚滚滚……麻溜儿的!”
  “我说你倒是听我解释啊!人家法院还好歹给被告人个上诉的机会呐!你这可倒好,直接赶尽杀绝!你别推我我跟你说,君子动口不动手……”
  “不是!耍你?谁耍你?这么多年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到最后我换来这么一句?你好意思说我还都不好意思听!真的!”
  “你死去吧!”
  ”我死了你不得做寡妇!得,你还真别激我!我告诉你,老子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死人,就算到了阴曹地府老子也是你的死鬼!“
  ‘——砰!’
  话语刚落,一扇门毫不留情的关上硬将沈孟杨隔在了门外,速度之快使人措手不及,若不是沈孟杨腿脚快躲的及时,这张脸今天就得破相。
  “哎呦我。操!岳子把门开开!有什么问题咱内部解决,这大半夜的,别在这丢人现眼,开门,开门……”没想到这门关的那么突然,沈孟杨错愕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抬手咣咣敲门,可无论怎么敲,里面就是一点动静没有。
  楼道里的声控灯倒是因为颇响的敲门声灭了亮、亮了灭,强烈的活跃度和无言氛围形成了巨大对比。
  “我。操!”确定门内的男人彻底不理会自己时,沈孟杨笑叹一声,长长的呼了一口气,神情透露着淡淡的无奈。一时间,楼道里安静的落针可闻,声控灯随着时间的流逝灭了,放眼所及,一片黑暗。
  沈孟杨觉得这么折腾半天也确实有点累,看门依旧没有开启的迹象,他索性转过身背靠着门慢慢滑坐在了地上。
  丝毫不在乎地上冰冷的温度。
  昏暗里,他的头微微垂着,小半张脸被细碎的留海掩住看不清楚表情,不过,从那声稀薄的叹息来判断,他此刻的心情一定是郁闷透顶。
  “萧梓岳,你他妈越来越能耐了……”
  将头无力抵在门上,沈孟杨摸黑从裤兜掏出半包烟,抽出一根,又摸索出另外一个兜里的打火机将烟点上想都不想的扔进嘴里吸允,一边口中吐着缕缕烟雾,一边又仿佛在想着什么。 
  现在这个情况究竟算怎么回事儿?
  沈孟杨眼睛直愣愣的瞅着黑暗里烟头燃烧的光点,眼神略微显得有点迷离。
  想起此刻这阵战争的源头,沈孟杨气得都想乐,倒不是因为别的,就是这事儿闹的或多或少有点膈应。
  本来想的挺好的,谁想能演变到这个局面?说起来,一切的开端还要从今天中午开始说起。
  沈孟杨和萧梓岳,也就是之前将他赶出来、并且死活不给他开门的那位,两人是一对同性恋人,准确来说,应该是同性夫妻,因为,他们三年前才在美国领了结婚证,修成正果。
  其中的艰辛一提,真他妈一把辛酸泪!
  同性夫妻,顾名思义,这词汇的意义是不同的,在常人看来,更是有违自然规律的。、
  它永远无法光明正大的被摆上台面,至少当今社会还没宽容到那个份上。
  尽管即将要被印上这样令大多数人鄙视的标签,沈孟杨还是高调的带萧梓岳去了美国,乐呵呵的扯了张证回来。
  有了这张证儿,也多少算是有了保障,两人心里自然是说不出的痛快。沈孟杨不用说,恨不得打开自家大门,拿扩音器向全世界宣布;老子结婚了!
  当然这只是假设,他们这身份确实是特殊的,该低调点,还是低调点好。
  就这样,新婚小两口低调的过起了小日子。沈孟杨在一家洗车店工作,大钱挣不上,小钱倒是不缺,自己乐颠颠的挺知足。
  而萧梓岳则和他不同,他在北京一家大型商品公司里做销售部门经理,无论是身份、阶层、还是月薪,通通压沈孟杨一头,好在沈孟杨没心没肺,不讲究那些虚的,心里没什么不痛快或者挫败。
  自家那口子事业蒸蒸日上,他这个做后盾的不得一同跟着高兴?管他谁压谁一头!
  抱着这样和谐的心态,两人的日子过的除了不能浩浩荡荡办一场婚礼之外,倒是和普通夫妻没什么区别。
  可惜,好景不长,今天这事儿不就出来了!
  战争起源其实很简单,十一月十四号,是他和萧梓岳领证的日子,相当于结婚的日子,意义自然不轻,而且,巧合的是,正好明天就是十一月十四号,不多不少是两人结婚三周年。
  沈孟杨想趁着这个时候给萧梓岳准备个礼物,毕竟,俩人辛辛苦苦走了这么多年不容易,多少得纪念纪念。
  沈孟杨这算盘珠子打得响亮,可是结果却好像有点差强人意。
  本来沈孟杨是想瞒着萧梓岳买一款男士婚戒当礼物。当年两人领证的时候,出于某些不得已的原因,那枚婚戒整整拖延了三年直到现在。
  沈孟杨的想法是,借这个特殊的日子把婚戒给萧梓岳补上,算是了却一桩遗憾,所以他趁着工作午休的功夫又请了小半天假,特意跑了趟商业街,准备选一个合适的男士婚戒定下来。
  不过好巧不巧,刚进西单大厦门口就遇到了个熟人。
  “呦,这不沈哥吗?”
  温柔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甜。那熟人不是别人,是沈孟杨以前的一个同事,蒋媛。
  她是一个长得很甜美的姑娘,三个月前刚从洗车店离开,去了一家不错的保险公司发展,
  因为蒋媛生来一张笑面和温柔的性格,再加上以前两个人在一起共事的也很愉快,沈孟杨对这个女孩的印象十分的好,曾经,他还为蒋媛的离开失落了一下。
  如今两人碰巧遇到,相互寒暄、互问近况无疑是少不了的。
  通过简单的聊天沈孟杨才知道蒋媛今天是赶上休息来这儿逛街的,没想到这么巧两人就碰上了,说到这,两人相视一笑,表情间颇有感慨之情。
  俗话说,赶早不如赶巧。既然两个人的目的地是一样的,沈孟杨就没多想的和蒋媛一起进了商厦里,两人一边走,一边聊着什么,不久,沈孟杨独自停在了一个婚戒专柜,仔仔细细的看着专柜里摆放的一枚枚价格不菲的戒指。
  蒋媛看沈孟杨特地停在了婚戒专柜,顿了一顿,接而隐约露出恍然大悟似的表情。
  蒋媛动作温婉的将额前的刘海别到耳后,礼貌问道;“沈哥要向女朋友求婚吗?呵呵,很浪漫啊!” 
  曾经与沈孟杨共事时,沈孟杨并没有明确表示自己有女朋友,不过,蒋媛一向心思细腻,虽然沈孟杨不说,可看他不经意露出的微妙表情就可以隐隐猜的出来。
  现在见沈孟杨在这里看婚戒,她便觉得一定是要向女友求婚之类的。
  听蒋媛这么问,沈孟杨头也没回的笑了笑;“早结婚了还向谁求婚啊!”
  瞥到蒋媛明显诧异的表情,沈孟杨意识到有些唐突,便又补充了一句;“啊,我都结婚三年了,以前没和你说过吧,哈哈!现在告诉你也不晚!那个什么,这个戒指是给我老婆买的,明天是我们结婚三周年,想给他个惊喜!”
  沈孟杨说完,蒋媛退去了眼底的诧异,不好意思的笑笑、点头,并未再多问。
  心底却有少许感叹,沈孟杨原来早就结婚了,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了些。
  讲明白了原因,沈孟杨倒不做顾忌,直接拉蒋媛当起了参谋。
  怎么说,这女人的眼光总比他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强。
  于是,蒋媛好心的替沈孟杨做起了参谋。
  沈孟杨正看得专注,手机却在裤兜里震动了起来,把手机拿出来一看是萧梓岳发给他的一条简讯。
  【老婆;现在在忙吗?】
  沈孟杨想了想,下意识的按着手机键盘,很快回复道【嗯,在工作,可能要加班。对了,晚饭自己先吃吧,不用等我了。】
  按下发送键,沈孟杨呼了口气。
  这事儿可得瞒的稳稳的,被发现就没意思了,惊喜,当然惊是不可或缺的。
  沈孟杨这边想的挺美,只是老天大概看不得沈孟杨的计划进行的太顺利,戒指看了没一会儿,突发事件猛然而至。
  萧梓岳因为工作的关系正好被公司派到沈孟杨所在的这家商场做销售调查,几个销售部的下属跟在萧梓岳身后,不知是刚来还是要走,正巧路过那个婚戒柜台,又正好和沈孟杨碰了个正着。
  当回头无意看到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手拿文件夹,面色凉寒的西装男人时,沈孟杨的表情一瞬间全部凝固,明显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 
  心里只迅速的闪过四字儿——坏事儿了!
  另一边,身穿银色西装的男人不动声色的扫了一眼表情僵硬的沈孟杨,又顺着他扫到了站在沈孟杨身边同样满面疑惑的蒋媛。
  “真巧啊,在这碰到沈先生。沈先生这是……哦,在和女朋友约会?那便不打扰两位了。”礼貌而疏离的问候。
  萧梓岳嘴角挂着职业性的笑意,说完这句话,立即压下了面上的细微笑容,不看沈孟杨一眼,越过他离去,后面的几个下属也有点摸不着头脑,互相看一眼,做了个不知所以的表情,接着几个人拔腿朝上司走的方向追了上去。
  谎言被当场戳穿,这种感觉不想承认,并不是太好。
  坏事儿了……坏事儿了,坏事儿了! 
  萧梓岳临走时的冷凝表情仿佛在无声提示着沈孟杨要坏事儿,果然,不负沈孟杨所“期”,等回到家,这世界大战就开始了……
  总而言之,大战流程分为三个阶段——冷战、骂战,最后直接上脚踹。
  显然,还手不能的肯定是最终被踢出家门的那一个。
  吐出一口绕璇的烟雾,沈孟杨提高音量咳嗽了一声,随即声控灯应声亮了。
  弹了弹烟灰,他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将小盒子打开,里面赫然放着一枚做工简练不失大气的白金男款戒指。
  那是在中午那阵,萧梓岳离开商场后,他偷偷买下来的。
  只是,现在这个情况……
  这么多年了,这人怎么还是这脾气?不听人把话说完直接赶人,这不无理取闹嘛!
  沈孟杨边抽烟边呆呆的看着手里散着银光的戒指……
  恍惚的,沈孟杨想到了第一次遇到萧梓岳的景象,如果没有那场倒霉的婚礼,他恐怕也不会遇到这个家伙了吧?
  他记得那一年是……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希望各位妹纸多多支持~捂脸跑走。。


☆、男小三

    五年前。
  “房子的事儿弄得怎么样?新房客找着了吗?”
  五星级酒店大厅内,富丽堂皇,高雅华贵,个个西装革履、雍容婉约的男女来来往往,热闹之极,年轻宾客络绎不绝。
  透过人潮的喧闹可以听到优雅的婚礼进行曲变奏版,悠悠扬扬,入目景象,一片喜气缤纷,熟悉种种都在无声告知着旁人,这昂贵的酒店里正在举行着一场盛大婚礼。
  沈孟杨站在大厅里人群稍少的地方,随手点了一根烟扔嘴里,待口中吐出一缕烟雾,他侧身斜靠墙角,对面前新郎官儿刚才的疑问作出了回应。
  “还成,人找着了,不过只是电话联系过一次,具体情况,等下午参加完你这边的婚礼然后去见了人才知道。”
  沈孟杨对面站的是一个身穿雪白西装的英俊男人,从那做工精细的西装和他一身非比寻常的派头,及胸口别的大写着“新郎”二字的胸花来判断,这个人无疑是今天这场婚礼的男主角。
  沈孟杨这么说完,李凡皱了皱眉;“我说你这个行不行啊?合租,有谱没谱?你下午去看人的时候可得弄清楚人家底细,现在这骗子什么的也不少,别给人骗了,长点心眼!”
  李凡说话之际,不停转头冲来往的宾客点头微笑。
  听着李凡明显多余的担忧,沈孟杨也转头面向宾客来往的位置,不由一乐;“今天是你的好日子,你只管乐呵呵收红包得了!别的事儿你就少操心了!”
  今天的日子很特殊,是沈孟杨最好兄弟的婚礼,因为多年的交情,李凡让沈孟杨给自己当了伴郎。
  要说,他们俩人的渊源是不短的,自穿开裆裤的那一天俩人就在一起混了,幼儿园混到小学,小学混到初中,直到大学俩人就没分开过,用青梅竹马来形容不太合适,但是两小无猜倒也是不过分。 
  李凡的未婚妻是个有钱老板的女儿,叫杨璐璐,除了有点娇生惯养、任性之外算是个非常完美的女孩,单单是这背景身份就能让诸多平凡的追求者望而却步。
  从现在这个庞大的婚礼阵势就可以看出对方是多么的财大气粗。
  也不知道李凡这小子是用了什么手段勾搭上这么一位千金小姐的,他以前怎么没看出来李凡有这本事!
  每每想起这件事儿,沈孟杨都不禁感慨一番。 
  至于开始说的房客那件事,那就是沈孟杨自己的事了。
  他今年刚刚大学毕业踏入社会,在一家洗车店当个小工,工资也能勉强维持生活。因为想独立生活,不给家里增加负担,沈孟杨找到工作后的三个月就搬出了家。
  父母对此虽然觉得不放心,但最终还是尊重了沈孟杨的决定。
  离开家后,沈孟杨在离自己工作近的地方租了一间便宜的公寓。
  看房的时候,沈孟杨从房东那里得知这间公寓可以找人合租,而且这样的话房租也能便宜些。
  沈孟杨觉得合租这事行,自己一个人不用顾虑什么,最关键的是,如果合租就可以省不少房租,对自己现在的情况来说挺合理。
  于是,沈孟杨按照房东的建议,第二天在网上发了个帖子,寻找有意的合租人,并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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